吴贵品
(金川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四川 金川 624100)
目前,在种子管理方面,我国已经颁布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范了种子的生产以及经营管理各方面,使得种子使用人员以及生产经营人员自身权力得到了很大能保护。这对提高种子生产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种子产业的发展,保障我国农业资源的持续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1]。种子管理包括种子的培育、生产经营以及销售等各个环节,尤其是注重种子的应用,对经营销售不合格种子的行为要给予严厉的处罚打击。从种子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全面加强管理,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
目前,有关部门在开展种子管理各项工作中,对各项责任不能充分明确。在实际工作中并不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影响到种子管理的工作效果。此外,随着《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在经济效益的驱使下,种子的生产经营市场持续开放,大多数生产经营种子的企业规模也在迅速扩大。在生产种子的企业内部职工由于缺乏足够的专业技能以及承担风险的能力,在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中不断出现各类案件,进一步加大了种子管理工作的难度。
从当前市场种子经营的实际情况来看,相关经营人员普遍综合素质不高,缺乏有关种子的专业知识,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只考虑种子经营的经济效益,服务意识普遍较低。市场流通销售的种子外包装不规范,部分种子包装上没有明确的标签或标识不全,容易出现种子品种混淆现象。有关部门没有对经营种子活动建立明确详实的档案,一旦农户购买种子后发生各种问题时,难以落实查清问题根源[2]。在市场环境影响下,有少数种子经销商在经营销售种子过程中采取不合理手段诱导农户购买假冒伪劣种子,农户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应用质量不高的种子后,增大了农业种植的风险,有可能对经济效益产生严重影响。
近年来,我国从事生产经营种子的企业普遍存在较多问题,由于管理措施落后,难以有效保障生产的种子质量。此外,在市场经济影响下,生产企业相互竞争更加激烈,有关部门也缺乏有效调控。种子生产企业都清楚保证种子质量良好对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但是实际培育良种的时间一般都需要较长时间,部分生产企业从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出发,往往会采取随意育种、套号生产等非法行为。另外,随着国外优质种子对市场的冲击,造成我国当前种子市场的发展形势比较严峻。管理部门由于缺乏经费和技术,导致管理市场种子的效率较低,不能适应我国当前种子市场的发展要求[3]。
有关部门在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需要依据《种子法》制定出严格的各项管理制度,首先要严格审查生产经营企业的各项证件,利用网站、报纸向社会公开审查的各项程序。生产经营企业获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件后,还应定期对其开展全面的检查管理,其次,对市场种子的具体来源也要全面进行检查,深入生产企业,掌握其生产及销售数据,杜绝无证种子生产企业影响到种子市场的健康发展[4]。
有关部门应结合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了解和掌握种子市场的销售旺季时间,在重点时间段内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我国多数地区的种子销售旺季一般在春季,因此,有关部门应在春季组织开展种子检查活动,一旦发现问题,必须深入探析问题根源,针对性的拟定一系列措施以有效解决,若存在生产以及销售违法行为,必须给予其严肃的处理。另外,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不仅要严格处罚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帮助种子市场维护一个良好的秩序,同时还要将违法问题予以曝光,对市场环境不断优化。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要求拟定出适宜的检查方案,同时将种子经营检查结果建立一个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保障优质种子得以推广普及,促进农业生产经济效益的提升[5]。
有关部门应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种子培育的技术能力创新,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先进的生物技术已经在种子培育中达到广泛应用。企业想实现提升自身市场竞争,获取良好的经济效益,需要结合国家农业发展要求,充分分析种植市场的实际情况,加强与科研部门的合作,引入专业技术性人才,加大资金投入,改善或创新育种方式,培育出更多的优良品种,保障我国农作物产量能够稳定增长。
相关种子企业需自身制定一个长远的发展目标,以技术创新作为基础不断培育更多的优良品种。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必须坚持诚信经营并树立良好的品牌效应,不断提升经济效益。另外,有关部门要利用种子销售旺季在市场上对经营户积极开展《种子法》宣传教育,还应定期举办培训班,组织企业管理人员深入学习种子生产经营及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企业能够规范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有利于种子行业的健康长远发展。
总之,种子作为农业生产过程中一项关键的生产资料,对农业生产质量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有关部门应对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予以重视,促进企业积极创新种子培育技术,积极开发新品种,规范种子生产环节,保证我国种子行业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