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 叶
(西藏民族大学院研究生院,陕西咸阳 712000)
刘熙载(1813—1881),字伯简,号融斋,江苏兴化人。作为“中国古典美学的最后一位思想家”[1]548,《艺概》系其谈文论艺的代表作。包括《文概》《诗概》《赋概》《词曲概》《书概》《经义概》六部分。《诗概》作为其中的重要部分,先点明要义阐述诗之本源,统摄全局,再择取有代表性的作家作品,按时代先后,逐次点评,最后论及诗的写作特点及一般规律。其见解深刻,点评独到,在晚清诗文批评中有重要地位。
然而就是这样一部重要的诗论作品,其研究却远未得到足够的重视。《诗概》相对于《渔洋诗话》《古诗源》《随园诗话》《瓯北诗话》等诗论的研究远远不足。究其原因,就《艺概》自身来说,《诗概》仅是《艺概》的六卷之一,而多数研究是从刘熙载其人及《艺概》的整体研究入手的,学界研究也多侧重于刘熙载的思想及《词曲概》《书概》《赋概》方面,故《诗概》是《艺概》研究中相对薄弱之处;就晚清其它诗论来说,刘熙载所处的晚清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经历了鸦片战争以及太平天国运动。社会思潮发生了巨大变化,新诗革命已经兴起,但这些思想在刘熙载诗论中几乎不可寻觅,故追求新思想的近代先驱对其有所忽略。此外,清代其他诗论家多以诗派划分,而刘熙载却独立于任何一派之外,这也是其诗论难以得到持续继承和发展的重要原因。《诗概》可以说还没有获得相对独立的研究,时至今日竟无一部全面系统的研究著作问世。本文将1941年至今的《诗概》研究进行梳理,认为从不同的研究视角、研究热点、主导价值观几个方面来看,可以2000年为界,将《诗概》研究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分别介绍《诗概》不同时期的研究特点及两时期的承递关系,以期为《诗概》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
2000年以前《诗概》的研究主要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41年至1942年夏敬观先生对《诗概》的关注,此后《诗概》研究陷入一段时间沉寂。第二阶段为20世纪80至90年代,这时《诗概》逐渐进入学人视野,但专门的《诗概》研究体量仍然十分有限,其研究主要散见于《艺概》研究中。受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及阶级观念的影响,这一时期出现了对《诗概》价值的大讨论,其分歧主要集中在对刘熙载“诗教观”的评价问题上。此外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探讨《诗概》的艺术辩证法及美学思想成为热点。该阶段的研究或许带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性,但对于《诗概》研究的基本问题都已有发端,重要注本也已出现,它们为《诗概》的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对《诗概》的研究最早应推夏敬观先生。他于1941至1942年陆续发表于《同声月刊》的《刘融斋诗概诠说》及两篇《刘融斋诗概诠说续》虽不是《诗概》的正式注本,但其内容与形式已可视为对《诗概》最早的笺释。夏先生对刘融斋所阐释的作诗之法十分认同,他在《刘融斋诗概诠说》及一篇《刘融斋诗概诠说续》中以札记的形式,对《诗概》中关于作诗之法的内容进行了诠释和补充。但遗憾的是夏先生所论有限,仅“举其大略,加以推广说明”[2]663。另一篇《刘融斋诗概诠说续》系夏氏择取杜甫律诗十篇,对刘氏诗论观点进行具体的引证说明。其中关于作诗的“前张后歙”之法、“倒挽”之法、“开阖尽变”之法都有精彩的阐释。夏先生与刘熙载时代相继,其诠说相较后人而言,能更好地站在刘熙载当时的维度上,补刘未发之意。其对于今人准确的理解《诗概》有重要意义。
此后对《诗概》注释做出突出贡献的有王气中与袁津琥两位先生。1980年王气中的《艺概笺注》是《艺概》的第一部选注本,他笺注了《文概》《赋概》《诗概》《词曲概》四部分。该书以《艺概》初刻本为底本,将《艺概》按条排列。每条下有注,所注主要在阐明典故,标明引文出处,援引前人诸说以堪对照三方面。释词及释音较少。作为《艺概》的第一部选注本,《艺概笺注》治学态度严谨,考证详实。但囿于时代,王氏查找引文时多以人工翻阅为主,故不免有所疏漏,一些他标明的“待考”之处利用今天的检索工具便可查明。2009年袁津琥的《艺概注稿》系《艺概》的第一部全注本。因袁先生认为此书还有可待补充之处,故以“注稿”为名。对于《艺概》的整理,首先重新进行标点,改正了以往的部分错误。其次,为便于查阅,对全书进行编目。再次对注释进行补充,主要有三点:其一为解释典故名物,其二为标明引文出处,其三为疏通古代汉语的词义与句法。对于《艺概》刘氏在评述时所涉及到的诗文,也尽量将全文附于注释中,以便读者更好的参阅。此较王先生的《艺概笺注》更为详尽,并且注意将刘熙载《游艺约言》中可以和《艺概》互为补充的条目也全部采入。这使读者能够更为全面地了解刘氏的论艺思想。但此注也因繁而不精受到一些非议。此外对于《艺概注稿》的补充,可参见袁先生的《〈艺槩注稿〉补笺》[3]及《〈艺概注稿〉琐谈》[4]。
1.对《诗概》价值的讨论
文艺理论批评著作反映了时人对作家作品的整体评价。通过不断修正、再版的文艺理论批评著作,可以观照出近代文艺理论批评史上《诗概》地位的变化过程。新中国成立前后通行的文艺理论批评著作多对《艺概》鲜有提及。如1940年陈钟凡的《中国文学批评史》、1944年朱东润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大纲》、1956年郭绍虞的《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最早对《艺概》有专节介绍并为其张本的是1962年黄海章的《中国文学批评简史》:“总观刘氏的《艺概》,以最精炼的语言,来批评诗文词赋等的长短得失,于各家的利病,也能抓住重点,作较为正确的批评,……但现代写中国文学批评史的人,都不给他一个位置,诚不免使人感到遗憾。”[5]236同时黄氏也承认《艺概》中存在缺乏人民性、战斗性的缺陷,但强调要以理解之同情对待。但在1981年黄氏《中国文学批评简史》(增订版)中,却更加明确地指出了《艺概》的问题所在:“对文学产生的社会根源和它的战斗作用,未能作为重点来阐述,是全书的最大漏洞。”[6]248同年敏泽的《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与黄氏持相近观点。敏泽先生在肯定《艺概》艺术辩证法思想的同时,对《诗概》颇有微词,认为其政治思想方面有封建落后的糟粕,刘氏以“温柔敦厚”为中心的诗教观思想给其文论带来了很大局限性。这种评价在20世纪80年代极盛,至90年代以后开始缓和。1991年杨星映在《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批评纲要》中对《诗概》给予了较高的评价,认为其能超越一般的诗词而把作家作品放在文艺发展的进程中去揭示其相互关系及基本规律,并且在考察的过程中充分显示了艺术辩证法的思想,已具有近代思维的特质。同样认可《诗概》具有文学发展史眼光的,还有1996年黄霖所著的《中国文学批评通史》(近代卷)中,但也指出其缺乏系统性,且有“在近代变革动荡的时期缺乏时代气息而显得传统的包袱相当沉重”[7]771的思想缺陷。由是观之,以上聚讼的焦点在于对刘氏诗论中传统部分的评价问题。非其者多从变革着眼,否定其思想中传统“温柔敦厚”的“诗教观”。对其肯定的部分,多集中在刘氏思想蕴含的艺术辩证法方面。产生以上观点的原因,或与20世纪80、90年代的文学批评标准有一定关系。黄霖在《中国文学批评通史》的《说明》中明确指出:“本卷论史,以是否适应和推动文学近代化的历史进程为基本评判准则。”[7]1那么,显然处于社会动荡变革时期,又始终超然于物外的刘熙载,是不符合这种标准的。但刘氏以特有的方法对传统文艺进行关照,其取得的成就是难以为某一时期的评价标准所掩盖的,学者亦无法否认刘熙载在文学理论上达到的造诣。故在纷繁的聚讼中,《艺概》的价值得到愈来愈明晰的肯定,这种肯定在2000年以后表现的更加明显。
2.《诗概》整体思想研究
1962年黄海章先生的《评刘熙载〈艺概〉》[8]虽对《艺概》进行整体探讨,但其中对《诗概》有大量涉及。他认为刘熙载的文学批评标准具有以下几个要点:第一,重视作者的志向和作品的思想内容。第二,重视作者的道德品质。第三,重视独创的境界。第四,重视各家的艺术特点。第五,文学的内容可以分为“理”“意”“情”三种。此后1979年敏泽先生发表的《刘熙载及其〈艺概〉》[9]20一文,也从艺术独创性、作家道德品格,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三个方面分析了刘熙载的论艺特点。这里黄、敏两位先生虽然是对《艺概》的整体探讨,但其具有普遍性。对于《诗概》的具体探讨,1987年王气中先生的《刘熙载和艺概》是《艺概》最早的专书研究。第五章具体讨论了《诗概》论诗的性质和起源,对具体诗人作品的评价,论诗的作法三个问题。这一阶段对《诗概》的讨论具有宽而广的特点,此后学者所延伸的各个角度几乎都能在此处找到源头。
3.《诗概》具体观点研究
第一,诗歌的本质特征。1985年子耕《情深亲切,尤为诗之深致——刘熙载于诗歌内容特点的理论》认为“情深亲切,尤为诗之深致”是诗歌的本质特点。诗歌在内容上具有“情”“志”“理”结合的特点,以“情”为核心,以“志”“理”统情[10]。1990年黄河《情感表现的艺术——论刘熙载的诗歌思想》认为《诗概》中体现出了“诗歌是情感表现的艺术”[11]这一核心思想。1996年萧华荣《中国诗学思想史》认为刘熙载是“清代为数不多的探讨精微、纯粹的诗歌美学人物之一”[12]379,其诗学思想核心是“诗为天人之合”,从这点出发,其诗歌重“本色”“自然”,重“情”,重“兴”。
第二,“诗品出于人品”是《诗概》中的重要观点,此前黄、敏两位先生在论述《艺概》中作家品格与作品思想关系中已有发端。顺着这一线索,陆炜在《刘熙载论诗品与人品》中,从文论史的角度,梳理了“品”这一概念的内涵,认为刘熙载所论的诗品标准是要符合人品,而人品是指儒家的道德修养,并可分为“狂卷”与“乡愿”两种[13]。刘氏这种观点从根本上重视作品具有的高尚品格,反对迤逦淫糜的文风。后董运庭撰文,详细梳理了诗品与人品的互动关系,并且认为“中国古典美学以伦理内涵为核心的艺术主体论通过刘熙载而得到极端的发展”[14]。后不断有文章对这一问题进行讨论,但基本都是对前人观点的再阐发,新意甚少。
第三,“诗醉文醒”说。“诗醉文醒”是《诗概》区分诗文特征的重要论述。早期夏敬观先生对此已有简要的阐释,认为“醉”是诗区别于文的一大特征,其与庄骚“迷离”的特征一脉相承。由此发端,欧贵明撰文,从文体论、语义学、美学角度对“诗醉文醒”这一命题进行了更为丰富的阐释[15]。
1.文艺美学研究
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我国迎来了两次“美学热”高潮,在此背景下,对古典文学中的美学思想探讨成为这一时期的特点之一。叶郎的《中国美学史大纲》提出刘熙载“不是中国近代美学思想家,而是中国古典美学的最后一位思想家”[1]548。这一观点对后来影响极大,将刘熙载划分为“古典美学的最后一位思想家”中,有效地使其避免了因思想缺乏时代思潮而受到苛责。敏泽《中国美学思想史》论述了刘熙载“天人合一”的诗论观及诗品与人品的美学思想[16]。有趣的是,学者在关于刘熙载“诗教观”的讨论中,对其文学思想的评价总是充斥着“落后性和反动性”[9]364的批评,而对其“诗教观”的美学思想则具有很大的包容性。如毛时安《〈艺概〉和刘熙载的美学思想》一文肯定了刘熙载“温柔敦厚”的诗教观中的“中和之美”[17],继而进一步肯定了其诗论中“‘诗品出人品,极炼为不炼’的本色美”以及“‘物惫摩俊,物我无间’的意境美”。
2.辩证法研究
在建立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时代思潮下,辩证法思想成为文艺理论研究的重要方法。《艺概》中的辩证法思想研究成为这一时期的鲜明特色。如王世德《刘熙载〈艺概〉中的辩证思想》[18]21,张峰屹《〈艺概〉的文艺辩证法》[19],陈德礼《刘熙载的〈艺概〉及其辩证审美观》[20]。这些文章虽带有一定的时代烙印,但对于具体内容的分析却精确而独到。如陈文对《艺概》中的一系列矛盾范畴进行概括,归纳出了七组艺术辩证法的审美体系,其中“真实与玄诞统一的真实论”“‘一’与‘不一’统一的意象论”“似花还似非花统一的意境论”“人品与诗品统一的鉴赏论”,都对《诗概》有深刻的阐释。
3.比较研究
比较研究可以更为全面地把握研究对象,将《诗概》与同时代诗论及王国维《人间词话》比较是这一时期的热点。1982年陆海明《清代三家诗中理趣、理璋之辨平议》,就“理趣”“理章”之辨,对王夫之,袁枚,刘熙载三家诗论有所评述[21]。刘熙载与王国维的诗论比较研究亦是热点。1987年佛雏《刘融斋与王静安一一两家诗说比较札记》一文,对刘熙载与王国维两家诗说的异同及继承发展关系作了梳理[22]。1996年孙维城《〈艺概〉对〈人间词话〉的直接启迪》一文,从《诗概》《词曲概》为出发点,认为其从“观物以类情”“物我相应”“肇于自然”三方面影响了王国维境界观,其“多忧生之意”影响了王国维“忧世、忧生”的审美情感论[23]。
在20世纪80至90年代研究的基础上,2000年以后的《诗概》研究蔚为大观。首先在普及方面得到了飞跃性的发展。《诗概》广泛地进入了文论批评史著作和文学作品选本的观照视野,其历史地位和理论价值得到肯定。与此相关的是伴随着这些文论批评史作为高校教科书的独特身份,《诗概》得以在广大师生中普及,进而顺着文论批评史所涉及到的方方面面延伸拓展。其次在研究思想上走出了20世纪的阶级对立观念和西方理论套路,学人开始试图对《诗概》进行回归历史语境和民族话语本位的重新思考。
随着思想的开放和多元文化的交融,2000年以后《诗概》的价值得到愈来愈明晰的肯定。这一时期几乎没有文艺批评著作能够回避对《诗概》的介绍,并且对其的具体评价也在迅速提升,基本完成了其在批评史上“经典化”地位的确立。2000年李泽淳《中国古代文学批评简论》对刘熙载思想中传统部分的评价有了很大的缓和,认为“刘熙载虽然治经,却很少经学家的学究气”[24]239。随后2003年赖力行,李清良的《中国文学批评史》、2005年张少康的《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2008年李建中主编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均对刘氏诗论有较高的评价。在对待其儒家“诗教观”的问题上,也能以学术史的眼光来评价。如2011年王汝梅《中国文学批评史》认为其以儒家诗教为本又融以老庄,故灵活通融,“在揭示艺术变化对应的内在法则上达到了他那个时代的高峰”[25]276。2014年袁济喜《新编中国文学批评发展史》认为刘氏将“封建纲常名教视作诗文之体”[26]317,论诗以“温柔敦厚”为归指,但这并不是其保守落后之处,反而使其思想总体上呈现出“中和之美”。2014年张利群主编的《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论》从“文心之说”入手,肯定了刘熙载“文之心学”的理论体系,认为其不仅体现了中国古代文论的本质精神,也是当今中国摆脱西方理论体系束缚,重构自身具有民族精神的当代文论的话语支撑[27]。这里的心学之说亦在后续研究者的论文中得到进一步探讨。可以看出,在对《诗概》的评价问题上,有从以近代阶级斗争立场为主,到回归传统的倾向。随着更开放的学术环境,学者已不再过多苛责刘氏诗论中的保守倾向,而是公允地从学术史角度入手,多方位探究其思想意蕴。
第一,刘熙载的比较研究得到进一步丰富。其热点仍是与王国维诗论的比较。吴振华《从刘熙载到王国维》一文认为王国维境界说的情景关系,“隔”与“不隔”等概念都是直接或间接来自刘氏诗论,二者之间具有传承与新变的关系[28]。王海涛在其硕士论文《从刘熙载到王国维——兼论中国传统美学的近代转型》中则从世纪之交的美学史角度,厘清王国维和刘熙载的美学差异,从而探求王国维实现美学转变的过程[29]。此外还出现了刘氏诗论与少数民族诗论的比较。如宋晓云的《刘熙载与举奢哲、阿买妮诗歌本质观之比较》,从哲学、美学、文学三个层面比较了它们对诗歌本质看法的异同[30]。
第二,文艺美学研究仍然是热点。赵乐《论刘熙载的诗歌美学——以〈艺概·诗概〉为核心》,认为刘熙载一方面不可避免地受前代影响,其诗论整体置于儒家诗教框架下;另一方面他所提倡的个别观点也有创新之处,对后世影响深远[31]。此外还有硕士论文《刘熙载诗学理论研究》,从文艺美学的视角出发,对刘熙载的诗歌本质论,诗歌发展观,诗学批评方法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释[32]。
第三,注本的进一步完善。袁津琥先生在《艺概》的注释方面做出了极大贡献。在《艺概注稿》之后,又先后两次对《艺概》的注释进行补充与改进。2019年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了《艺概》注译本,全书由前言、凡例、正文、附录四部分组成。在前言中袁氏对《诗概》的写作特点及价值多有揭示,认为《艺概》具有“蟠珠交互”的结构特点,和“织锦为文”的行文方式[33],由此打通了《诗概》与《文概》《词曲概》《赋概》之间的隔阂,为读者提出了若干行之有效的研读方法。此外本书的最大特点是在正文中于“注释”之后还带有“译文”,故其通俗易懂,对于《艺概》在非专业读者的普及上有重要推进。同年10月中华书局出版的《艺概笺释》系袁津琥先生对《艺概》注释的进一步完善。该书分为上下两册,相对于《艺概》注译,其学术性更强。就《诗概》部分更注意从学术史的高度对其进行思想上的梳理,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首先注意到结合刘氏《昨非集》《谈艺约言》等其他作品,形成“以刘注刘”[34]的特色,如此全面的考索能够解读出许多刘氏在《艺概》中未曾言明的细微之处。其次能够联系《二十四诗品》《白雨斋词话》等其他文艺理论作品,厘出刘氏文艺观点的历史脉络。再次除了《艺概注稿》中将明引、摘句之处注出,此次更将暗引、意引、反引、摘字等悉数指明。《艺概笺释》可以说是至今《艺概》最优的注本。
第一,对作家作品的具体评述成为这一时期的研究热点。主要集中在对陶渊明、李杜、韩愈等诗人的研究上。熊曲《刘熙载在陶渊明论中的思想探析》一文,以儒家思想为纽带,分析了陶、刘二人思想上的相通之处。并认为陶渊明人品与诗品的一致性正切合了刘氏“诗品出于人品”的审美理想[35]。管仁福从《诗概》对杜诗和韩愈的评点分析了刘氏的诗学理论。认为其对于杜诗的评价表现了刘氏“独特的美学蕴涵”[36]。对于韩诗的评价表现了刘氏“守正通变的批评理念和严谨求是的学术品格”[37]。杨柏岭《刘熙载“厚而清”艺术理念评介》一文,对刘熙载“厚而清”的理念进行了全面的剖析,认为其来源是浙、常词学旨趣的整合和“李杜”诗歌的艺术整合以及陶潜情结的转移印证三方面[38]。其哲学基础是象征着道德本心的理学。这一观念也形成了刘熙载在诗文中尤重人品的道德批评特色。胡可先《刘熙载论李白绎说》从源流、艺术、思想三个方面阐释了刘氏对李白的评价,并认为其准确而富有创新[39]16。包根弟《〈艺概·诗概〉杜甫论析评》从杜甫之诗学观,杜诗之造诣,杜诗之文艺特色三方面论述了刘氏对杜诗的评价,认为其深入拱发了杜甫的伟大高超之处[40]。
第二,对于《诗概》中的儒家思想得到了重新评介。2000年以后刘氏诗论中以“诗教观”“温柔敦厚”为中心的儒家思想得到了重新阐释。马涛《“复性”与“游艺”:论刘熙载的“内圣”境界与其“诗品”理想的融通》从刘熙载的儒宗身份出发,认为其“内圣”的精神境界辐射在其诗美理想中表现为“既反对因‘忧生’而起的‘悲愁’,又认为完全超脱的‘放旷’精神未合‘中道’,而追求‘超物我’‘忧世道’‘持志节’三种精神的相融相济”[41]。刘彦辉《刘熙载诗歌中的儒释道思想》则认为刘氏思想“以儒家为根基、兼容佛老的思想淬炼”[42]。
第三,辩证法理论来源改变。20世纪80、90年代盛行以马克思唯物辩证法为理论支撑对《诗概》中的辩证思想进行阐释。而在2000年以后,学者有回归传统的倾向,开始从中国哲学中寻找刘氏辩证思想的来源。如邓君海《〈艺概〉风格论的阴阳辩证精神》,认为《艺概》中的辩证精神是源于《易经》的“阴阳辩证法”,而非西方哲学的“冲突辩证法”[43]。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历来对刘熙载辩证观的视角,也更符合刘氏诗论的本质。
第四,新视角的探索。董乃斌把《诗概》所涉及的诗歌叙事观置于中国文论抒情与叙事两大传统中,认为其所涉及的叙事理论在以下几方面比较突出:第一是叙事、抒情对举的概念确认,第二是对咏史诗叙事成分的辨析,第三是对杜甫、白居易诗的叙事分析[44]。此研究不仅有利于经典的重新发现,也对我国诗歌中相对薄弱的叙事传统进行了再思考。学者张韶祁《刘熙载诗学观重探——以“才学并重,奇法兼备”为中心》,认为学者谈及刘氏诗学,向来以“诗品出于人品”为主,然刘氏诗论观尚有另一重要概念未被充分发挥,分别是“才、学、奇、法”四者[45]。这一观念实为对于“诗品出于人品”之外的重要补充。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不同阶段《诗概》研究所取得的进展:第一时期为1949年以前,我们可将之视为《诗概》研究的发轫期。夏敬观先生对《诗概》的研究体量虽不大,但打开了《诗概》研究的大门,对于其中观点的阐释更有先导性作用。第二时期为20世纪80至90年代,可将其视为《诗概》研究的发展期。这一时期伴随着《诗概》价值的讨论,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出发观照《诗概》的艺术辩证法及美学思想成为这一时期的特色。其研究总体上虽带有时代的局限性,但重要观点都已提出,接下来研究的很多问题都是对这一时期的补充和发展。第三时期为2000年至今,可将之视为《诗概》研究繁荣期。在新时代思想的解放下,《诗概》的文艺价值被客观评估并得到肯定。其研究呈现出多元、繁荣的局面。论文大量涌现,研究方法和视角向更加多元化,精细化发展。并且在对《诗概》的评价问题上也能摆脱上一时期的局限,朝着立足于文化本位,回归民族精神的方向发展。
成就是不容忽视的,但也应该注意到,《诗概》研究至今还存在着一定局限性。
首先是不够系统化,目前对《诗概》的研究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艺概》共分《文概》《诗概》《词曲概》《书概》《经义概》六部分。对于《诗概》的研究既不应孤立于《艺概》其它部分之外,也不应不形成自己独立的体系。但目前来看,《诗概》的研究成果主要来源于以下三方面:一为文艺理论批评著作,包括文学批评史,诗论史,美学史等著作。这些对于《诗概》的观照总体上呈现了学界对于《诗概》地位的评介,并且能从“史”的角度对其进行总体把握。但限于文艺理论批评著作的体例和篇幅,仅能择取《诗概》之大观加以介绍,很难深入和多方位的研究。二为刘熙载及《艺概》研究专书。这些研究有利于从刘熙载全面的文艺观入手把握其诗论的思想脉络,为《诗概》研究提供了大量文献支撑和思想依据。但刘熙载研究、《艺概》研究不能代表《诗概》研究。诗作为一个独立的文体,有区别于文、赋、词等文体的特性,有自身的发展轨迹。如果《诗概》研究不能独立出《艺概》整体研究的话,那么“全”也往往意味着有损于“专”。而目前对于《诗概》的专书研究尚未问世,这不能不说是遗憾。三为论文中的研究。这部研究能专门针对《诗概》中的某一问题进行分析,其讨论具有一定深度。并且通过对某一时期的论文进行分类,也可看出一段时间内《诗概》研究的热点。但论文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研究比较分散,且良莠不齐。大部分论文都是对前人研究成果的复述,创新性难以保证。而在少数具有价值的研究中,不同论文的研究角度,研究思路又比较分散,很难形成系统的研究成果。
其次是注本的不足。目前仅有王、袁两位先生的《艺概》注本。王注态度严谨,言简意深,古典文学功底深厚。但时代较早,难免有文献搜集上的遗漏。袁先生三易其稿,其《艺概笺释》可以说已十分完善,但这并不代表《诗概》在注释方面已经没有了可供推进的空间。我国诗学历史悠久,诗派众多。如果能以王、袁二注为逻辑起点,对其进行思想上的疏解:其一是从纵向的诗歌史角度考察刘氏诗论观点的形成过程及创新之处。主要关注每种观点的源头,在历代诗论的发展中进行了怎样的演进过程,刘氏在阐发此观点时该观点又是怎样的形态,刘氏做出了什么创新之处,其观点对后世诗论有怎样的影响。任何理论的形成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过程中的每一环节都相当重要。如果能准确找出这些环节,则对把握该观点的整体面貌有重要帮助。其二是从横向比较来看,可以将《诗概》与晚清其他诗论进行比较,探寻出对同一个问题的不同看法,进而努力找到晚清诗论家们所讨论“热点问题”。其三是从《艺概》的内部进行观照。对于某些具有普遍性的观点,不囿于其文体的限制。努力发掘刘氏诗论、文论、词论、赋论的相通之处,以及刘氏的诗论在其诗歌实践《昨非集》上的体现。这些都是可待阐发之处,而至今未有笺释本对此进行补充。
再次是对《诗概》的研究仍未走出传统的路径,研究角度和方向重复太多。如提到刘氏的诗论观,就是“温柔敦厚”的儒家诗教观,“天人合一”的诗歌本质观,“诗品出于人品”的创作观等。对于作家作品的阐释,关注点总是在陶渊明、李杜、韩愈这些诗人身上;对于刘氏诗论对后世的影响,便是王国维先生的“境界说”;对于刘氏的思想分析,就是美学思想,辩证法思想。这些问题被反复阐释,而大抵已难出新意了。那么还有新的路径可寻吗?答案是有的。若能走出以往的研究圈子,回归《诗概》文本,便能发现更多可待探讨的问题。《诗概》不仅是刘氏的论诗札记,更是刘氏对于诗史的体察。其所论述的是我国诗歌从《诗经》到宋的发展史。学者可从三个维度进行考察:其一是以分体文学史的眼光进行考察,发掘刘氏对我国诗歌史的认识。如细观其论诗的具体人物就可发现,其以六朝和唐为重点。六朝以陶谢为重,唐代以李杜为重,宋代论及较少,主要以苏轼为重。总的来看,这种选择与今天的文学史较为相符,但其中论及六朝时涉及到的张协、孔融、刘琨、郭景纯等人的评价与今天的文学史则颇有出入。此外对于唐宋诗差别的论述,对于诗人之间具体的相承关系,均是可待探讨的空间。如果将《诗概》看做一部清人写的诗学史,那么与今天的诗学史相互对照,可以看出不同时代下的诗学接受史。其二是以文体的眼光进行考察,发掘刘氏对诗体的认识。刘熙载不仅是一个诗论家,也是一位诗人。《诗概》中约三分之一的部分讨论了作诗之法。其中关于五言与七言的特点及作法,“伏应转接,夹叙夹议,开阖尽变”等古诗之作法,“开合、流水、倒挽”等律诗之法,绝句之作法,叙事写意之作法都十分精妙。总的来说,可将其看做一部“作诗指南”。这些作诗之“技”往往被论诗之“道”所掩盖。如果从形而下的角度对其进行剖析,则能与刘氏诗论观互为补充。若能结合《昨非集》进行比较,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来把握刘氏的诗论观,则能得出更为全面的论断。其三是利用多样的研究方法进行考察。除文艺美学、辩证法外,还可尝试利用考证学、版本学、史源学、统计学等多种方法对《诗概》进行研究。如将《诗概》中所涉及的每位诗人、每首诗加以统计,就能得出一部“刘氏诗选”,由此可更直观地看出刘熙载对于不同诗人的地位界定。总之,对于《诗概》的研究还有很大的前进空间,有待学人探索。我们要依托前人的研究成果,但不囿于已形成的研究圈子,努力将《诗概》研究推向下一个研究新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