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国/Cao Jianguo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十九大报告指出“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近年来,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文化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如2000年《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2016年《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2017年《公共文化保障法》等。这些政策法规的发布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
文化产业一词最早是在20世纪初,法兰克福学派的学者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在《启蒙辩证法》一书中提出的。文化产业生产的是精神产品,主要的目的是满足人们的心理需求和精神层面的需要,文化企业通过提供精神产品,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诸如文学作品、艺术设计、音乐歌舞、话剧、工业设计与影视作品等。
文化产业具有如下特点:
文化产业具有价值导向性。文化可以用于宣扬国家的主流价值观,引导公民对社会主流价值观的社会认同。同时,文化产品可以弘扬社会道德观念,引导人们遵守道德标准和伦理规范,维护社会稳定。正因为文化产业的价值导向性,政府每年会拿出大量的资金对文化产业进行扶持。
文化产业具有营利性。文化产品可以满足人民的精神需求,愉悦人们的心灵,提升人们的文化涵养。文化类企业可以从这些文化活动中获得收益。因此,文化产业具有营利性。
文化产业具有服务性。文化产业能够传承文化,传播思想,启发民智,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属于服务行业,具有一定的服务功能。
文化产业具有传播性。相比较其他行业,文化产业的产品具有低成本无限复制的特点,所以文化产品传播度的成本较低,便于大规模迅速传播。
文化产业要发展,需要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文化产业的资金来源一般有政府投入、社会支助和金融市场融资等几种。
当前,中央及各级政府通过税收减免、建立专项基金等措施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2000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对机关报纸、电影拷贝等进行增值税减免,扶持报纸和电影事业的发展。中央还设立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用于提高文化产业整体实力,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最高资助金额500万元。各地方也出台文化产业奖励资金。比如珠海市颁布《珠海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资助实施细则》对经国家、省、市文化管理部门评定并且授牌的文化产业园区或产业基地分别给予不超过100、50、20万元的支持;对获得国家、省、市文化管理部门奖项的文化项目、产品和品牌分别给予40、20、10万元的奖励。
除了政府的扶持之外,我国文化产业还有民营企业的投资和外商投资,但份额不大。就我国文化产业的融资分布来看,来源于各级政府的投资占全部投资的六成以上,源于社会民营企业的投资和外商投资加起来占比不足40%,[1]社会捐资和借助于金融市场的融资比例极小。
金融市场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债券、股权类融资和银行贷款融资和社会风险投资等,具体的融资方式包括发行债券和股票、银行信贷,风险投资机构的风险投资等。
债券、股权融资对企业的要求很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债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和股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即: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1年的利息,经资信评估机构评级,信用级别良好等诸多条件。符合这样条件的只有极少部分文化公司,大多数文化企业不具备这些条件。
银行贷款比股权和债券融资门槛低,没有那么高的要求。但是,由于文化产业的产品属于精神类产品,资产结构以无形资产为主,属于轻资产运营,与传统制造行业相比,从银行贷款缺少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使得银行等传统的金融机构给文化类企业贷款的积极性不高,文化产业获取银行贷款有很大的困难。
风险投资其实也是一种股权投资,一般投向初创企业。一般是由一批懂科技和财务的人组成,通过入股的方式向尚未上市的企业提供资金、技术及管理方面的支持,并获取相应股权比例的回报,自身不经营企业。
风险投资投资风险很高,当然,投资成功回报也很丰厚,是近些年我国发展起来的投资形式。风险投资一般都投向技术含量高、未来市场前景好的行业,对于文化市场风险投资,投资的积极性不是很大。
故此,文化类企业通过金融市场融资也是困难重重。
在全国文化产业在金融市场融资难的大环境下,天津市文化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同样遭遇融资难的困境。
近年来,互联网迅速发展,相应的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在国家金融监管日益严格、相应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的情况下,互联网金融从乱象丛生、野蛮生长趋向更加规范。相比传统的金融,互联网金融更加灵活,门槛较低,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根据这几年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我认为天津市文化产业发展借力互联网金融有以下途径可供参考。
近些年,一些大型的互联网企业相继推出互联网金融业务。比如,一些互联网公司依托网站资源,在客户提供身份证等简单的资料之后就可以提供20—30万元的小额贷款,体现了互联网金融简单便捷的优势。目前,多数传统的国有和商业银行也都能在官网或手机App上申请到这种信用贷款。这些贷款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文化企业暂时的资金需求。
此外,还有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平台向用户提供贷款。又称P2P平台。客观上讲,P2P平台为一些从正常途径贷不到款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资金,以解燃眉之急,但由于贷款风险较高收取较高利息,有一定的存在价值和市场生存空间。但是由于初期国家对这些新兴的网络金融企业的监管不成熟、不完善,一些企业和个人利用P2P平台设立资金池、搞套路贷、跑路等现象层出不穷,极大地伤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这些年,随着监管的进一步完善和市场的淘汰,大批的不正规的P2P平台被清理出市场,或破产倒闭。在2020金融街论坛年会上,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表示,全国实际运营的P2P和网贷机构由高峰时期的5000家降到9月末的6家。经过大浪淘沙,市场优化、监管的完善,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形式基本好转,网贷公司,虽然利率稍高一些,可以为文化企业提供急需的资金支持。目前P2P平台如平安旗下的陆金所,还有宜人贷、拍拍贷等在美国上市。
按照百度百科定义,众筹即大众筹资,是指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众筹就是让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利用互联网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资金支持,以实物、服务或者媒体内容等作为回报,筹集产品的生产所需要的资金。从性质上说,众筹属于购买行为,不过这种购买是产品生产出来以前,有了成熟的设计和方案之后的预先订购,等到产品生产出来了再获取物品的一种购买方式,类似于商品房市场上的买期房。
众筹是非常适合文化产业的一种融资方式。举一个例子。苏宁众筹上有一项《人洽古缘——张廷济与乾嘉道文人圈》的图书出版众筹。在众筹网页上,先后向大家展示:这是一本什么书?张廷济是谁?该书的亮点:首次汇集11家博物馆(图书馆)的精品馆藏、书籍装帧的照片及部分精彩内容图片;名家推荐、作者和出版社介绍;然后是支持的金额与相对应的回报(包括图书和礼品),最后是联系方式。同时,公布了已经筹集到的数额和还差多少金额。等资金筹集够以后,图书就可以出版发行了。
这种众筹方式既减轻了文化企业生产作品的资金压力和可能面临的亏损风险,又给投资者相应的回报,是一种非常值得推广的筹资方式。仅就2017年文化产业众筹平台中的榜单显示,淘宝众筹项目为681起,总募集金额为2.64亿元;京东众筹的众筹项目数量是743起,总募集金额为近2亿元。[2]
当然,众筹这种筹资方式要求项目本身要有吸引力,得到大家的认可才能筹集到足够的经费。
目前人们对众筹的认知度和社会的接受度还不是很高,需要不断推广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