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综述

2021-12-06 10:50涂琦芳罗国林
现代园艺 2021年23期
关键词:林权经营权林地

涂琦芳,罗国林

(1 江西省峡江县林木良种场 331410;2 江西省井冈山市自然资源局 343611)

1 改革背景

自2007 年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后,峡江县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集体林权制度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带来了林地细碎化问题,绝大多数村组为了公平,采取了好坏、远近搭配的方式,农户承包地不仅面积小而且细碎化严重,造成劳动力和林地资源的双重浪费,同时森林质量不高、林业经营效益低下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2014 年中共中央提出实现农村土地三权分置[1],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乘着改革的东风,峡江县积极推进林地流转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着力完善落实“三权分置”,引导林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以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

2 主要做法

2.1 高位推动,保障改革力度

为切实做好改革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圆满完成,一是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通过会议、宣传资料、培训、广播、电视、座谈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在全县营造了改革的浓厚氛围,为改革的推进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三是通过充分调研,出台了《关于稳步推进林地流转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峡江县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改革内容、措施,并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文件的出台为改革的推进奠定了基础。四是落实资金保障,确保正常运转。为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运行,县林业局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拿出2 万元用于统一制作了40 余块全县三级服务体系的行政牌、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牌匾,购买电脑等办公用品,并制作相关材料等。

2.2 夯实基础,积极推进林权流转服务体系建设

为积极推进林地经营权流转,引导林权规范、有序流转交易,峡江县大力推进林权流转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县委、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县、乡、村三级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就三级体系建设的体系完善、职责明确、流程规范提出了建设要求,并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以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县级服务平台、以6 个林业工作站为主体的乡级服务站以及以88 个村委会为主体的村级服务点的三级服务体系,三级服务体系全面实现机构挂牌、制度上墙、人员到位。二是充分利用江西省林权流转信息网和“惠林绿桥”APP 开展信息公开、信息共享。通过完善三级平台的信息内容,使社会各界不仅可以通过网站了解中央和地方有关林业政策、资讯信息,以及全县各乡、村的基本情况,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典型经验介绍,还能通过网站下载办证表格、各类相关文书,同时还可通过网站发布林权供求信息。

2.3 创新合同鉴证模式,完善权益保护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和简化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办证程序,确保林地经营权证办证质量,峡江县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程序,学习其他县市和部门的一些先进经验,结合林业实际制定了办证流程,同时积极创新合同鉴证方式,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合同鉴证、林地勘验、流转公示、信用承诺等方面制定了若干操作规范,针对流转双方当事人因特殊原因无法面签又不愿委托公证,探索开展微信等新媒体视频委托等工作。二是运用林业科技开展林地勘验工作,采用安装有峡江县林权宗地地形图的手持GPS 进行界址勘察,保证了地形图与实地相符,消除了因图纸勾绘错误引发纠纷的隐患,三是采集各类合同面签、流转公示等影像资料,并在办理经营权流转证时以附件形式上传,通过以上做法,既规范了办证程序,又消除了流转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大大提升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的办证质量,也得到广大林农与各部门的肯定和好评。截至2020 年,已办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56 本,林地流转面积465hm2。

2.4 探索经营权各项权能,实现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功能

针对通过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后,无法通过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实现林权抵押贷款问题,峡江县为实现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贷款功能,一是积极主动与金融等部门沟通协调,向金融部门宣传相关政策,使金融部门逐步接受林地经营权流转证作为抵押证明,为林地经营者搭建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贷款平台。二是建立银林合作机制,县林业局和县农商银行在资产评估、林木采伐、林权流转等工作中密切合作,对抵押物实现有效的监管,提升信贷支林的整体效益。截至目前,巳办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登记8 笔,涉及贷款金额250 万元。

2.5 大力发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助推林业增绿增效、农民增收

近年来,峡江县通过大力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提升了林业规模经营水平,推动了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动了农民就业增收,实现资源增长、产业发展、农民增收。一是政策吸引推动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设立林业发展专项基金,每年从涉农资金、林地补偿费中筹集专项资金100 万元用于扶持林业发展。相继出台迹地更新保证金制度、造林苗木免费制度和专业合作社奖补制度等,涉林项目优先安排给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实施。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等优先纳入林业专项规划,优先享受扶持政策。对以建设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为目的的流转,实行“四优先”(优先解决木材指标、优先列入项目造林计划、优先进行林权贷款评估认证、优先办理流转登记手续)政策,加速推进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全县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迅速发展,目前,全县有民营林场3 家、林业大户16 户、林业专业合作社33 家。全县每年完成造林1000hm2以上,其中,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占了“半壁江山”,比林改前10 年非公有造林的总和还多,造林规模和质量保持持续提升。二是产业导向带动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峡江县林业。立足峡江县林产品资源优势,精准制定优惠政策,大力扶持高产油茶、特色中药材、楠木、杨梅、花卉苗木等五大绿色富民产业,推动全县林业向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品牌化力向发展,有效提升全县林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林业发展、农民致富、贫困户脱贫。

3 主要成效

通过建立健全林地流转服务体系,创新林地经营权制度,大力扶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推动了全县林地流转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地落实了“三权分置”意见,实现了全县农民人均林业纯收入翻番;林业产业由单一经营用材林为主,向经营用材林与经济林并重、森林经营与生态旅游并举、山上造林与林下经济并存等复合式发展模式转变;绿水青山正成为峡江县一张“名片”和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重要优势,全县林业发展呈现出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3.1 林地流转服务体系有效运行

通过建立了以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林业工作站和村委会为服务点的三级服务体系,做到权职明确,各司其职,方便了广大林农,同时利用江西省林权流转信息网的平台,提升了林业部门公众服务能力。

3.2 林地经营权流转证解决三权分置难题

峡江县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在全县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林农的认可和肯定。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实现抵押功能,标志着峡江县在推进林地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解决了“三权分置”经营权放活难题,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了林业生产力,对峡江县建设适度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现代林业发挥重要的作用。

3.3 林下经济兴旺

近年来,峡江县依托丰富的林地资源,加快林权流转,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一是发展特色中药材产业,已建立黄栀子、菊花、灵芝等中药材种植基地10 余个,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30 余个,种植面积已达0.24 万hm2。二是发展高产油茶、特色中药材、楠木、杨梅、花卉苗木等五大绿色富民产业,已建立产业基地1.12 万hm2,有3 家种植基地入选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林产品加工企业24 家,林下经济年总产值达1.4 亿元,涉及农户2300 余户,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丰收。三是发展林下养殖业,目前共有各类林下种植面积1.01 万hm2,林下养殖年规模达2.6 万头(羽),走出一条“长期得林,短期得利,以短养长”的林下脱贫增收新路径。四是发展生态旅游业,按照“一山(玉笥山)一湖(玉峡湖)一区(金梅花景区)”的旅游发展战略,依托自然生态和区位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一批批生态旅游项目引得省内外游客纷至沓来[2]。

4 存在问题及建议

不动产登记部门自2016 成立以来,与林业部门尚未开展数据共享,目前林业部门使用的林权数据仍以2016 年前数据为准,使林业部门无法为广大林农、新型林业经营主全提供更好的服务,也给林业部门工作带来了不少隐患。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将数据共享规范化,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随着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峡江县基层林业工作站全部纳入乡镇统一管理,大量林业工作站人员不再从事林业工作,三级林权流转服务体系中最重要的乡级林权流转服务站工作无法开展,致使三级林权流转服务体系近于瘫痪。建议出台相关的政策文件,以真正发挥改革试验区的示范引领作用。

林业开发融资难。建议要大力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引导农户依法规范林地流转,支持专业大户、家庭林场、林业合作社发展,鼓励工商资本进入林业,采用公司+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并享受国家各项扶持政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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