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卫东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水务局,甘肃定西743000)
甘肃是全国最缺水的省份之一,特别是会宁、通渭等中部地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非常低,农村群众生活用水受到严重威胁。在此背景下,政府全面推动引洮工程建设进程,从洮河流域调水到严重干旱缺水地区,这不仅是甘肃地区半个世纪的圆梦工程,同时也是脱贫的德政工程。目前甘肃省引洮供水一期工程已经建设完毕,引洮供水二期工程也正在建设当中。虽然引洮工程在几十年建设中取得了突破性成就,但在建设和管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应在后续二期工程中不断总结经验,采取有效对策和可行性措施加强建设和管理。
甘肃中部地区农村饮水问题已经成为政府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通过国家统筹建设、地方自筹投资等方式,引洮工程项目在如火如荼的建设当中,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地农村供水问题。如此重要的惠民工程,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必须要加强管控,从项目研究到竣工整个流程展开系统性控制。如何保证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质量成为参建单位乃至全社会重点关注的问题。
加强引洮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不仅可以进一步发挥工程整体效益,还可以解决当地水资源缺乏问题,为陇中地区经济发展和建设奠定基础,改善当地农村生活条件、生态环境,也将为甘肃省加快推进“1236”扶贫攻坚行动及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建设提供重要的水资源支撑与保障,为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1]。
无论是引洮工程还是其他的农村人饮工程,对推动当地农村经济建设、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均有重要意义。但部分农村供水工程在建设和管理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在供水工程建设中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资金来源大体上可以分为3 个方面:一是中央财政统一拨款;二是地方政府补贴;三是社会筹资。但大部分农村经济发展较为迟缓,再加上当地经济收入较低,因此对市场吸引力不大,更多是靠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支持,难以筹集到社会资金。而政府财政支持一旦无法保证持续性,就会在建设和管理中出现资金链断裂问题,一方面会影响供水工程建设进程,另一方面也无法开展长效的管理工作。
在供水工程建设中必须要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开展工作。但部分供水工程建设制度标准单一,缺乏统一的标准制度,导致在工程建设中出现诸多问题,制度标准和工程建设实际存在偏差。部分供水工程管理不到位,虽然已经投入使用了集中净化消毒方法,但在工程建设中质量不达标、管理不到位,也会影响饮水安全,无法满足群众的用水需求。此外,在供水工程建设中资源浪费问题严重,不符合可持续发展方向。
很多进村入户的水表存在漏水、冒水等情况,并且对于这些问题无法精确计量计算,实际用水量较大,而计量数值较小,影响缴费的公平性。很多农村地区对缴纳水费认识不足,推诿或延期缴费。也有部分群众通过漏水、滴水的方式变相偷水,认为供水工程由政府相关部门管理,个别户不缴纳水费影响不大,导致“福利水”“大锅水”现象严重。再加上很多地区的供水工程建设规模大、费用高,后期运行成本很高,难以取得经营效益,影响了工程管理质量,不利于供水工程长期运行和发展。
在建设完农村供水工程后,应严格按照人饮用水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检测,检测合格之后才能供人使用。但很多农村地区由于地理和经济限制,没有设置专门的水质检测实验室,很多供水工程均无法做到日常检测。此外,受工程建设成本、村民缺乏安全意识、检测费用等影响,日常饮用水检测率非常低,难以保证供水安全。
农村供水工程最终的建设目标就是满足农村供水需求,为村民提供安全、充足的用水。由于地理环境不同,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必须做到因地制宜,结合当地村民用水需求开展工程建设和管理。对于一些非常偏远的地区和人口稀少的村庄,建设供水管道工程综合效益较低,因此无须管网入户,而是结合实际情况为村民挖深井,这样在各个时期村民都有充足的饮用水[2]。同时,对于类似引洮工程的项目,要特别关注干旱期间如何应急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应提前做好工程设计,确保饮水量可以满足当地村民基本用水需求,也可以在附近挖深井应急用水。
资金是建设农村供水工程的基础,所以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必须重点解决资金问题。对于大部分农村供水工程来说,其主要资金来源是中央拨款、地方政府补贴、农民自筹。但供水工程工程量大,农村经济落后,为了解决资金持续性供给问题,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一是加强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应列出专项财政预算,逐年增加供水工程的投入,适当增加当地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信贷资金,对于满足财政贴息规定的贷款给予政策补贴。通过提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息、延长还款期限等优惠政策,从而更好地为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提供资金支持。二是地方政府提升服务意识,时刻关注农村供水问题,落实专项资金,强化对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资金得到充分利用。三是进一步拓宽供水工程的筹资渠道,通过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到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当中,整合社会闲散资金,为供水工程建设管理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撑[3]。
农村供水工程的水费是主要经营收费项目,供水价格应做到定价合理、补偿成本、公平公正、公益有限,不以追求利润为最终标准,同时水价应结合市场供需变化、供水成本进行调整。鼓励当地农民成立用水合作组织,减少水费收费环节,提高村民的缴费意识,提高缴费率,加强供水有关宣传工作,从而保证供水工程可以正常运行。政府管理部门严禁代收水费中随意加价、截留,保障村民的基本权益。
对于农村供水工程要明确其产权,贯彻“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提高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的积极性。树立服务管理意识,组织固定的供水工程管理机构,建设符合供水工程需求的管理模式。确定供水工程管理工作职权,划分县、乡、村多级管理权限。为了保证供水工程管理的实效性,要加强基层管理队伍建设,设置专门的管理岗位,负责供水工程的检修、运维工作,确保供水工程可以正常运行[4]。还要设立专门水质检验机构,加强饮水水源污染物处理,特别是要严控化肥、农药使用,禁止在水源旁乱扔垃圾、乱投乱放,定期开展水质检测工作,加大投入力度,落实检测资金,保证检测工作的长期稳定性。
农村供水工程会直接对村民生活、身体健康产生影响,作为关乎民生的公益工程,对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因此,在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中,应做到因地制宜,构建科学的建设管理模式,保证资金持续性供给,满足广大群众的用水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