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中源
提高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和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的重大战略部署。对这一问题探讨的基本理论前提,是如何理解和把握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中国共产党原创性理论命题的内涵及其逻辑与形态。党对治国理政能力建设的探索,实际上从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开始就已经成为党的工作的重大命题。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随着党的治国理政历史进程的延展,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探索成果日趋丰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历史性地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目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提高党的治国理政效能作了周密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要求,对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设定了明确的时间表。如何立足“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科学把握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建设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系,以及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建设的基本遵循、目标追求和科学方法论,成为新时代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建设必须回答好的重大问题。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使党治国理政所面临的形势任务、问题和挑战前所未有。立足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成为新时代党治国理政的必然选择。中国现时语境中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显然是中国共产党国家治理理念现代化的集中表达。尽管“治理”一词古已有之,但具有工具理性色彩的现代意义的“治理”(Governance)概念及其理论的兴起与流行起始于西方欧美国家。“治理”概念具有如下特征:掌握强制性权力的政府与被授权或具有自发认同权威的民间组织及个人共同参与公共管理活动;这些主体在权力运作方面上下互动,通过合作、协商形成交互性的共治网络;治理活动不限于主权—民族国家的范围,因全球性问题而延伸至国际领域。现代国家治理的核心指向是政府与社会相互尊重的治理互动,关键问题是处理好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之间的平衡关系。在西方国家具体的政治语境中,“治理”凸显“社会中心主义”的倾向,这是由西方国家政治体制的政治哲学基础所决定的。在其政治哲学理念中,一切政府的权力都由个人的权力派生而来,国家作为“必要的恶”,致力于保护人的自然权利,由此确立了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划分。从这个角度而言,公共政治事务服务于本质上的私人性事情。依此理念,西方的“治理”概念及其理论倾向于通过政府分权、向社会授权、多中心治理和社会自治来实现对社会的治理,以提高公共管理活动的绩效。
不同于西方治理理论与实践,对于新中国而言,经历70余年的治国理政探索,特别是40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在治国理政理论与实践双重层面探索和积累了大量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乃至世界意义的成功经验,为新时代进一步推进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建设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指引;另一方面,随着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内涵日趋丰富和深化,这对党的治国理政效能提出了更高的期待。与此同时,“当前,国内外环境都在发生极为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我国发展面临一系列突出矛盾和挑战,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1)《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494页。。“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的时候,是一个愈进愈难、愈进愈险而又不进则退、非进不可的时候”(2)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42页。。党治国理政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阻碍国内发展和国际治理的问题和挑战,特别是阻碍全面深化改革进程的各种体制机制弊端和“顽瘴痼疾”,“倒逼”中国共产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新的顶层设计,乃至将变革矛头指向自身。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新的社会革命两个命题的提出,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形成创设了条件。而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则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安排和力量支撑。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能力建设的目标指向,也是检验其治国理政能力建设成效的终极指标。治国理政能力简单地说就是执政党通过制定和运用国家制度体系治理国家、处理政务的能力,包括治国理政的宏观运筹能力、科学决策能力、组织动员能力、创新发展能力,以及执政党自身建设能力等基本层面。集中于一点,就是保证和提高国家治理效能的能力。因此,加强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建设,关键在于立足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不断优化国家治理布局,调整和规范治理制度体系和运行规则、界定治理过程中的可控范畴、营造治理主体沟通环境,为治理实践创造合理而充分的博弈空间,从而在整体格局上形成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态势。
具体而言,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取向、“一核多元”的治理框架、以问题为导向的治理策略,以及统筹国内治理与国际治理“两个大局”的治理布局,不断提升党治国理政的效能,并最终形成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方案”。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根本所在,也是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建设的根本动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取向,首要的是确立人民利益至上的治理理念,并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摆正国家治理主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人民主体有机统一起来。“一核多元”的治理框架,是中国国家治理架构的最大特色与优势,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多元”主体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协商共治,形成党的全面领导、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微观配置以及社会有机互动等多种治理机制相互博弈且优化协同的体制性优势。问题导向的治理策略是基于微观经验层面对国家治理理性的检验和优化,即在对复杂多样的治理客体的实际考察与处理中明确努力方向,积累适时经验,并与重大问题的处理形成有机互动。统筹“两个大局”的治理布局,旨在为破解当今世界发展难题,以及摆脱在西方治理理念建构下不平等的全球化治理模式,为推动共建美好世界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力量。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3)《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407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前提,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命题,开辟了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建设的新境界。
就传统政治学理论而言,从严管党治党属于政党治理的范畴,提高党治国理政的能力与水平则属于国家治理的范畴,二者概念不同、范围不同、取向不同。政党治理“是指由政党内各级领导机构与普通党员多个主体参与、上下互动、共同管理党务的一种动态性、多层次性的政党建设过程”(4)高民政、姜崇辉:《大国治理与大党治理——一个需要不断探索解决的重大课题》,《探索与争鸣》2004年第1期。。国家治理则指处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一切活动、理顺国家和社会合理运转的机制。政党治理围绕执掌政权、获取或巩固执政地位展开,国家治理的侧重点则是安排社会资源、处置政治关系、协调社会利益。以西方关于政治行政二分法理论来看,政党治理属于政治事务,国家治理则属于行政事务(5)[美]古德诺:《政治与行政》,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2—13页。。但二者的关系并非泾渭分明,在其政治学的定义中,政党往往被解释为以执政为目标的政治组织,这意味着政党从诞生之日起,就与国家、国家政权、国家治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一个组织健全、纲领合理、策略得当、行动有效的政党,不仅意味着政党治理富有成效,更意味着政党能够在获得社会支持的基础上掌握政权。在这个意义上,政党治理不仅仅是政党治理单一领域的问题,它也必然指向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支撑。
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政党治理和国家治理之间的关系尤为特殊。不同于西方代议制基础上产生政党并规范其关系的历史逻辑,在近现代中国政治发展逻辑中,从来没有形成过执政党和反对党的政党政治格局,不存在政党竞争执政权力的事实和传统,政党关系的生长逻辑与西方国家两党制或多党制的场景截然不同。从历史角度看,近现代中国政党生长于为实现民族独立和国家统一而斗争的时代环境,国家治理探索中的纷争焦点不是由哪个政党执掌权力,而是集中在谁能完成国家统一和民族独立的历史使命。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了国家统一和民族解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当代中国政治体制的创建者。它领导了国家政权的建构,领导了宪法法律的制定,在探索和领导国家治理的过程中担任着核心角色。由此可见,对于作为中国长期唯一合法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而言,治党与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与建设国家的一体两面。治党与治国在价值取向、总体目标、基本原则等方面高度一致或趋同,都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内容。二者关系的实质是党治国理政与自身建设的有效协同与关系科学化问题。提高党的治国理政能力,需要党具有更好的组织运筹、科学决策和创新发展能力,这些能力显然来自于党的自身建设。因此,治党能力成为治国理政能力建设的前置性要求。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建设必须以提高全面从严治党能力为前提和支撑。
全面从严治党能力包含党的政治建设能力、思想建设能力、组织建设能力、作风建设能力等方方面面的内容。但归结为一点,就是构建党内政治新生态的能力。构建党内政治新生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设计。党内政治生态是一种特殊的政治内生态,它是以政党意识形态、政党制度、政党成员、党内生活以及党内政治运行基本规则为主要构成的党内政治形态及其基本状态的呈现。如何直面“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及党治国理政的“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效保持队伍在思想上和政治上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使党始终成为有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纪律的有机整体,并保持旺盛活力和良好形象,成为新时代构建党内政治新生态的现实出发点。党内政治新生态的构建是一个逐步递进和优化的过程,其所呈现出的状态,需要通过综合反映党内政治生态质量状况的一系列指数来体现,包含党的思想的“纯洁指数”、党的纪律的“严明指数”、党的作风的“优良指数”、党的行为的“规范指数”、党的能力的“提升指数”、党的形象的“良好指数”等等。新生态构成要素的多元性,内含着新生态建构的系统性与整体性要求,需要运用系统论的方法,科学处置其内部要素协同与外部环境优化及匹配等问题,即将党内政治新生态构建与国家政治建设总体目标建构相协同、党的组织机构建设与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相协同、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协同、治党与治国相协同、阶段性目标与终极取向相协同,切实以构建党内政治新生态的成效,提升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及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和水平。
国家治理效能的核心要素,即国家治理目标的科学性及其治理效果的达成度。治理目标的科学性在于该目标设定是否顺应时代发展趋势,是否反映国家和人民的发展诉求。治理效果达成度则是基于治理目标实现程度的社会回应,或者说是社会公众对治理主体的治理目标设计的科学性及其实施的社会效益的整体评价。这也决定了提高国家治理效能必须以完善国家治理制度体系为基础,以改进治理方式为手段,以提升制度执行力为保障,以实现“善治”为根本。
国家治理制度体系建设不仅包括对如何改革和完善各项具体制度的要求,还包括对推进各项制度之间的系统集成和高效协同的要求。因此,它既是一个精细工程,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对制度建设及其规律有清晰的认识和把握。一般意义上的制度,即政府、国家或统治者按照特定的目的和程序创建的维护国家政治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为规范。当然,正式制度的形成蕴含着明确的价值判断与意识形态等非正式规则因素。而实施机制显然是保障制度得以落实的相应措施与技术路径,它是制度价值及其效能得以实现的关键一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推进党和国家制度建设提升到了新的历史高度加以强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作了全面安排,制度体系涵盖了党的领导、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等方方面面,并对有效实现各大制度体系之间的系统集成和有机协同作了科学设计。同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作了明确提炼,对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制度建设的价值观与方法论作出了科学指引,即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坚持总结历史与面向未来的统一、保持定力与改革创新的统一、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的统一。这些既是中国共产党制度建设能力的体现,也为进一步提升党的制度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国家治理的实现依赖于一定的途径、方式和方法。国家治理方式是执政党确认和组织多元治理主体,建构和完善国家治理制度和治理手段,继而达成国家治理的理想秩序和既定目标的体制、机制、途径和方法的总称。执政党的国家治理方式,是其治理理念、治理方略在国家治理行为中的具体化,也是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实现形式和实践依托。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对治国理政方式的探索,从根本上说就是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的交互过程,历尽艰辛,成绩斐然。从总结经验和顺应时代发展两个维度来看,新时代完善党的治国理政方式有着共同的指向,即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对治国理政的全面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国理政之路;进一步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坚持科学治国、科学理政,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切实立足党治国理政的价值立场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途径和方式;切实坚持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国家治理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机制,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建构和完善强有力的制度落实保障机制,是切实维护制度权威、发挥制度效能,进而夯实全社会(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制度意识的内在要求和防护墙。一是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党的领导制度,切实落实各级党委,尤其是党委和行政“一把手”在制度建设与制度实施中的主体责任,以上率下,提高制度执行力;二是努力营造制度建设与制度实施的良好氛围,把强化制度执行与保护和激发社会活力有机统一起来;三是建立健全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效协同的体制机制,努力发挥制度建设与制度实施的协同效应与整体效果;四是建立和完善制度建设与制度实施的监督机制,并将其纳入党内巡视、绩效考评以及社会监督的重要内容,保障制度执行监督的常态化、规范化。与此同时,建立和完善制度建设与制度实施的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切实强化制度权威性,确保制度执行的雷厉风行。
中国政治语境下的“善治”,即社会公平正义、长治久安。在二者的关系中,社会公平正义是前提条件和关键要素。推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建设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目标,也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内在要求。而社会公平正义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关乎社会所有成员的切身利益。利益决定立场,立场决定态度。因此,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在于社会政策与制度的公正、社会利益关系的和谐。而社会政策与制度的公平正义,在于它的规则与程序不是从少数人的利益出发,而是为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利益服务的。每个人都能从制度规则的正常运行中受益,同时也都同等地受制度规则的约束。这实际涉及制度规则的取向性、科学性与公正性,以及执行制度和规则的严肃性、规范性与标准同一性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推进社会“善治”,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治国理政的价值坐标;二要建立和完善公平正义的制度体系,大力促进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发展公平,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和谐社会利益格局;三要健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为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坚实物质基础;四要大力倡导劳动光荣观念,不断完善按劳分配原则,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格局和氛围;五是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的有机互动,努力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确保国家改革发展和社会生活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和把握历史发展基本规律,是治国理政的基本要求。新时代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建设的成效,首先取决于我们是否对现阶段国际国内形势有清晰认识和科学判断。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党治国理政所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和环境变化之快、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各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以及对党治国理政能力考验之大都前所未有。党要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断夺取伟大斗争新胜利,如期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必须切实增强科学预判能力和时局驾驭能力,审时度势,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增强国家发展实力。
一是把握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对党治国理政能力建设提出的新期待。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相对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更加强调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和发展的质量与效益,更加强调生活方式与生产方式的内在统一,更加注重美好生活的内涵、品质与价值。二是把握构建党内政治新生态对党治国理政能力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党内政治新生态显然是基于生态理论的一种阐释和追求,是党内生活有序、活力与和谐状态的高度概括,它对党的自我革命与自我发展能力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三是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对党治国理政能力建设提出的新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保障人民的主体地位有机统一起来,在治国理政实践中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坚决反对一切损害人民利益和脱离群众的行为。四是把握现今国际局势下推动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对党治国理政能力建设提出的新挑战。当今世界秩序正处于调整与动荡时期,逆全球化思潮、单边主义和霸凌行为,地区及宗教文化冲突,以及国际恐怖主义等沉渣泛起。要担当起负责任大国执政党的责任,党必须在国际生活中积极倡导和坚决维护公平正义,推动构建国际政治经济治理新秩序。
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是党治国理政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新时代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建设,离不开对党的治国理政实践经验的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在探索治国理政和推进国家发展道路上,走过了从学习借鉴他国经验到独立探索本国道路,再到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艰辛历程。在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的同时,极大提升了自身的治国理政能力和水平,并积累了丰富而独特的治国理政经验,为新时代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一是把坚持党的初心与完成阶段性历史任务有机统一起来。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落实到各个时期治国理政的具体实践中。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和守正创新的有机统一。强调一切从实际出发,倡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和与时俱进,不断在理论与实践双重层面上探索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建设的新方法、新路径、新成效。三是坚持党的核心领导地位和党的群众路线有机统一。在强调党领导一切的政治原则和不断健全党的领导制度的同时,注重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切实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坚持治党与治国的有机统一。治国先治党,治党必从严,这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历史经验,也是新时代进一步推进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建设的基本遵循。
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正确方向。具体而言,就是要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时代主题,以回答如何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这一中心命题展开,充分体现政治性、科学性、发展性要求,即在科学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以及从严管党治党和提高党治国理政能力的内在联系的基础上,立足当前党情国情的基本现状,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保持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的内在要求,按照大视野、高标准、分阶段、重实效的原则加以推进。
在技术路径上,要注重运用系统思维和协同理论整体性加以推进。一是协同推进党的组织建设与国家政权组织建设。进一步把党的组织建设与国家政权组织、社会组织,以及其他政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整体的意志与力量,继而把党的建设优势转化为国家发展优势,把党的建设资源转化为国家发展资源,把党的建设成果转化为国家发展成果,促进党治国理政与自身建设的良性互动。二是协同推进制度治党与依法治国。通过健全党内制度体系与国家法律体系,以及完善相应的运作机制,使党的内部治理和外部活动都体现法治原则,从而有效增强党与国家、社会的内在契合性,提升党治国理政和自身建设的实效性。三是把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与提高其治国理政能力与水平有机统一起来。思想政治素质要突出政治性、纯洁性与忠诚度。治国理政能力要突出理念的现代性、决策的科学性、能力的复合性、履职的自觉性、施政的有效性。四是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推进党内治理现代化有机统一起来。增强党的各级组织治国理政与自身建设的政治思维、法治思维、历史思维、国际思维、创新思维,推进党治国理政与自身建设进一步出成效、上水平。五是把深入推进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建设的实践发展与建构科学的考评体系有机结合起来。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建设是党自觉进行的实践活动,它必然在新时代党治国理政能力建设的主观目的的驱使下外化为客观的行动,然后通过行为的实际结果来反观自身,并为展开下一个实践过程做好准备。对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建设的绩效进行评价,衡量它是否实现所期望的结果,是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建设通过实践反观自身,以进一步提升自身的内在要求。
着眼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背景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要求,当前需要着力强化六个方面能力建设。
其一,强化核心作用,提高党总揽全局与协调各方的能力。“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6)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0页。,这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政治原则,是国家一切政治和社会活动的准则与根本。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在各类制度中居于统领地位。无论任何时候,都要牢牢坚持党的领导。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发展的历史昭示。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新时代治党与治国理政能力建设的基本前提、根本要求和政治原则。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就是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同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此推进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建设,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新局面。具体而言:一是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提升党的治国理政能力;二是在协同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提高党的治国理政能力;三是在提升党的引领能力中推进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建设。
其二,增强制度自信,提高党建构中国政治话语权的能力。一个主权国家的政治话语体系建构和传播,既是这个国家政治秩序和政治自信的重要表征,也是其参与国际政治对话与博弈,以及定位其国际地位的重要载体。如何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加快建构起中国特色政治话语体系,以回应中国政治实践发展与全球治理新秩序建构所面临的一系列理论与现实问题,已成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能力建设的题中之义。所谓中国特色,即侧重于在全球化语境下,强调中国政治土壤的独特性及其政治实践的特殊性,从而保持中国表达与中国经验的特质性或差异化。因此,在政治话语建构中,我们不能简单复制西方政治学研究的经验,而是要基于时代发展要求,探索并形成具有中国风格、中国气质的中国特色政治学派,以更好地讲述中国政治模式和改革故事,更好地与国际社会不同话语体系对话与交流,以此进一步增强中国政治自信。
其三,突出价值取向,提高党维护和实现人民利益的能力。“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为了谁、依靠谁是一个政党政治活动价值取向的直接反映。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彰显了人民至上的价值立场。坚持党治国理政的价值取向,首先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自觉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其次,相信和依靠人民推动社会发展,坚决反对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善于向人民群众学习,善于总结人民群众经验、顺应人民群众意愿、汲取人民群众智慧、汇聚人民群众力量。第三,全面把握人民幸福的时代内涵。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构成指数是复合的,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个层面。同时,幸福既需要以物质为基础支撑,同时还体现为社会个体或特定群体的主观感受。因此,提升人民福祉不能仅仅局限于基本物质层面的满足,还需要更多地关注人民群众精神层面的需求。这就决定了提升民生幸福的关键在于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公平、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更有尊严。
其四,把握治理要义,提高党协同治理主客体关系的能力。治理客体,即治理制度体系、治理实践能力和社会改革发展中的各种现实问题。主客体之间的勾连实现,必然存在一个治理介体,即治理的技术手段或者说方式方法。协同主客体关系既包含着协同治理主体力量之间的关系,也包含着治理主体与治理客体的作用与反作用关系的实现问题,还包括各种治理技术手段之间的同步共振与有效协同问题:一是协同治理主体的关系,形成治理共识与合力;二是协同治理客体的关系,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三是协同治理方式和手段的关系,突出依法治理的主线。
其五,强化战略运筹,提高党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能力。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是党对当今国际发展局势的一个新的革命性的重大判断。与此同时,我国也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和深入推进新的“两步走”发展战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面对当前的重大变局和历史重任,中国共产党需要科学研判当今国际国内发展趋势,就势避害,顺势而为,充分抓住当前发展重要战略机遇,进一步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国家综合实力,并积极参与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建构,积极为国际治理和发展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能量,为维护国际社会的公平正义与人类社会发展进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为此,需要进一步强化三个层面的能力:一是深刻认识和驾驭当今国际发展态势的能力;二是切实提高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能力;三是进一步提高党应对各种自然和社会风险的能力。
其六,统筹两个大局,提高党推进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能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战略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对建构当今国际治理新秩序的原创性贡献,强调在推进国家发展和人民幸福的同时,充分考虑世界各国的互利共赢与协同发展。这一战略思想既是中国共产党探索治国理政规律的重大成果,也是中国优秀传统治理文化与人本思想的理论结晶,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历史逻辑与价值逻辑的必然产物,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自身在世界舞台所担负的角色与责任的定位和强调。它清楚地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对推进全球良性治理,推进世界公平正义与共同繁荣的良好愿望与责任担当。现阶段,要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推进:一是推进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世界各国的更好发展提供成功范例;二是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带动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三是努力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推动建构公平正义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