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彩霞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农业经营服务中心,甘肃平凉744000)
近年来,平凉市崆峒区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逐步实现了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农村土地逐步向优势特色产业流转集中,有力带动了土地的规模经营,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在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崆峒区地处甘肃东部,六盘山东麓,全区辖17个乡(镇)、252个村、1 381个组、3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1 936 km2,总人口53.4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3.48万人,农户8.65万户,家庭承包耕地面积6.27万hm2,人均耕地0.19 hm2。截至2019年底,全区共流转土地1.16万hm2,流转农户达2.39万户,流转规模占家庭承包地总面积的18.5%,流转农户占承包户数的27.6%。从签订流转合同看,签订流转合同1.8万份,共计面积0.55万hm2,占流转总面积的47.4%;农户自发流转面积0.6万hm2,占流转总面积的51.7%。从流转去向看,土地流转给农户0.59万hm2,流转至农民专业合作社0.22万hm2,流转至企业0.19万hm2,流转至家庭农场等主体0.16万hm2。
自2011年以来,崆峒区土地流转工作逐渐步入正轨,流转面积迅速增加,从2011年的0.56万hm2增加到2019年的1.16万hm2,9年来土地流转面积增长了2.1倍。充分表明越来越多的农户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取得了收益,得到了实惠,越来越多的农户愿意将自己的土地流转出去。经调查了解,大多农户表示,自己种地,扣除成本费用,一年收入较少,把土地流转出去,将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务工或从事别的经营,农户能够取得务工和流转土地2项收益,增加了农户的年收入,因此农户流转土地的意愿比较强烈。
崆峒区土地流转面积的48.7%流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规模化流转、集约化生产经营程度明显提高,如华信益生生物科技公司流转面积达320多hm2,用于规模种植油用牡丹,开发系列产品;鑫海食品有限公司流转面积达73.33多hm2,用于专业种植、加工水果玉米;鑫新农林科技发展公司流转面积达466.67多hm2,专门用于城市绿化苗木繁育和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农业旅游;丰源公司流转土地17 hm2用于规模立体套种西瓜、草莓、甜瓜等,农业经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通过集中连片流转土地,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实现了“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机械化操作、企业化管理”,为农业机械化耕作、现代化管理创造了条件。
截至2019年底,崆峒区共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886个,比2011年的37个增长了23倍,其中种植、养殖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712个,占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的80.4%,为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和土地流转发挥了积极作用。调查发现,白水镇新新农果蔬专业合作社吸引农民土地入股33.33 hm2从事果菜种植,发展观光采摘农业;白水镇史家沟村茂林苗木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40 hm2用于苗木基地建设;花所乡寺沟村龙根山药合作社流转土地13.33 hm2从事平凉山药种植;安国乡绿源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吸引农民以土地入股,参与合作社基地建设,创新了土地流转新方式。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流转土地和吸引农民土地入股,创新了土地流转方式,建设了各具特色的生产基地,实现了联合经营,形成了“一村一品”产业发展格局,特别是有效调动了村民的参与热情,凝聚了成员的向心力,提高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化程度,使农民与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更加紧密。
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经营者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规模化生产经营,有效加快了产业结构的调整,推进崆峒区产业布局更加合理,显著提升了崆峒区牛、果、菜等区域特色产业的竞争力。在牛产业方面,崆峒区肉牛产业重点乡(镇)、专业村鼓励养牛企业(大户)流转土地扩大玉米种植面积,解决自己养殖饲料供给问题,逐步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推进了肉牛产业的快速发展。在果品产业方面,崆峒区紧扣苹果最佳适生区的地域优势,按照“规模化流转,基地化建园,标准化生产,联盟化营销”的思路,大力发展新型标准化苹果基地,有效加快了苹果产业结构优化转型。在蔬菜产业方面,崆峒区将蔬菜最佳生产区泾河川列为国家级蔬菜产业园,实施“百万吨蔬菜保障工程”,通过流转土地,组建蔬菜产业合作社,先后建成了土桥、新李、史家沟等11个科技含量高、示范带动效应强、经济效益好的设施农业示范点,解决了经营分散、组织化程度低、生产效益差的问题,实现了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崆峒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对于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村经济改革、维护农村大局的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尽管土地流转工作成效显著,但经调查发现,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部分农户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程序不规范,对外流转土地不向村级组织申请、备案,有的甚至错误地认为“我的土地我想给谁就给谁”,不征求发包方同意就私自与本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户互换土地。
部分农户为了图省事、图简便或者出于“相互信任”或碍于面子,以口头合同代替书面合同,或签订的合同内容过于简单,有的农户签订的合同甚至与相关法律有冲突,权利义务不明确,极易产生纠纷,造成经济损失。
调查发现,个别乡(镇)农经机构撤并后,由1名干部兼职办理农经业务,职责不明,对土地流转合同指导和管理滞后,个别乡(镇)土地流转台账管理系统更新缓慢;个别乡(镇)土地流转监管人员变换频繁、业务衔接不到位。
调查发现,崆峒区2019年土地流转主体共拖欠流转费904.72万元,拖欠农民务工工资39.2万元,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要把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乡村振兴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健全完善县、乡、村3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把工作重心向基层倾斜,一方面乡(镇)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责,亲自负责和协调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另一方面要落实工作经费,切实强化乡、村2级服务队伍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觉悟、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土地流转工作“有人管、有人干、干得好”。
功能完善的市场体系可以有效降低交易风险,提高交易成功率,节约交易成本。由于农业经营的季节性较强,土地流转供需信息较为分散,供求双方信息不畅,因此要大力发展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和农民互助组织,完善土地流转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市场体系。
农民是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让农民意识到土地流转的重要性,是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前提。树立典型示范,以创建全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为载体,促进土地向生产能手和优势产业聚集,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打造土地流转新亮点,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让农民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土地流转带来的实惠,从而积极支持和参与土地流转。
一要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带动农户土地入股,参与规模经营,进一步促进农村土地合理流转。二要大力扶持发展本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扩大经营规模,增强土地流转的经济效益和流转吸引力。三要拓宽劳务输出渠道,为农民流转土地后的就业创造条件。四要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技术技能培训,搞好劳务信息服务、政策服务、法律服务和组织管理,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条件,真正让农户从土地上“离得开”,从农村“出得去”,从其他二、三产业“挣到钱”,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条件。
要把握好土地流转政策,坚持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和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在土地承包期内依法有序流转。土地流转双方当事人须在村组相关组织的主持下,按照“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报乡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审查、备案、鉴证。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迫农民流转土地,防止代签土地流转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要通过调解、仲裁、起诉等法律途径加大流转费及农民务工费的清欠力度,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