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姗姗
(中央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 100081)
在中国北方的农村地区广泛流传着一种名为秧歌民俗仪式活动,通常在农忙结束后的年节时举办[1]。广义的秧歌活动被称为社火,狭义的秧歌则指仪式活动中的歌舞表演。本文中研究的盐池秧歌是在20 世纪80 年代左右,经过文艺工作者的搜集记录,被收录在《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宁夏卷》中,翔实记录了盐池秧歌的流传区域、仪式程序、肢体动作、乐谱、场图以及服装道具等。根据其舞蹈动作的风格韵律、小戏唱词来看,同周边地区的陇东秧歌、陕北秧歌有着紧密联系。这种多样化的艺术形式背后,源于不同区域的文化交融[2]。
盐池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的东部,地处于甘肃省陇东地区、陕西省陕北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的交界地带。盐池在古代就是一个多民族的边疆地区,被称为“西北门户,灵夏肘腋”。历史中的盐池地区,曾先后出现过羌、戎、汉、党项、色目、蒙古等约20 个民族①。频繁的移民迁徙、战事活动和通商往来,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这个地区的民族融合以及文化交流。现今留存的盐池秧歌,其最初的发生及形成正是源于移民事件和古代屯田制度等。
盐池县在古代名为花马洲,因在古代处于特殊的“边疆”地理位置,从秦朝开始就成了中原历代王朝屯垦戍边的重要地区。汉代以后,历代王朝都不同程度地从中原内地向宁夏进行移民屯垦,并开渠引水发展当地的农业生产,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原习俗和当地民风的交流融合。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的长期杂居,又促使了农业耕作文化和草原文化的交融。盐池地区的民俗风貌正是在这样的融合中体现出多样性的态势[3]。
根据宁夏通志编纂委员会编写的《宁夏通志·综合政务卷》中的记载显示,在明朝时期,宁夏境内发生了大规模移民事件。在明朝的战事活动中,宁夏地区成了同当时作为蒙古族支系的瓦剌和鞑靼的边防前线,其人口规模因此受到边防军务的重大影响。根据志迹资料记载,大约在1372 年至1379 年期间,当时的中央政权曾将生活于宁夏境内的全部居民大举迁入关中地区。大约在1376 年时,又组织新的居民大举迁入宁夏境内,同时兴起屯垦制度。数据显示,在1501 年(弘治十四年),宁夏居民总人口数约202573 人。到了1542 年(嘉靖二十一年),居民总人口数下降至125938 人,而驻地部队人口数达到137557 人。1587 年(万历十五年),驻军人数更是达到了约20 万人。正是基于这一系列大规模的移民事件,宁夏因此又有“五方之人,大批迁入”的说法[4]。资料进一步显示,这一时期的宁夏人口总数在最多时曾达到30 万人左右,而其中驻地部队人数更是占据了总人口数的半数以上。随着满族政权清王朝的建立,宁夏境内在清朝时期迁入了大量的满族居民,同当地的汉族、回族及其他少数民族杂居在这里[5]。同治年间,频繁的战乱使花马池(盐池县)地区的人口锐减了94%,一时间人烟稀少,当局者又从陕北地区大量迁入移民。到了抗战时期,随着全国多地的沦陷,许多人口从陕西、甘肃、山西、河南、内蒙古等地的战区和灾区陆续跋涉迁往宁夏。因此,在1942 年编印的《十年来宁夏省政述要》中曾记叙到“宁夏居民,原来乡音随处可以听辨”。
在中国近代史上曾发生过一个重大民间移民事件,记录的是河北、山西、陕西等地区的人民离开家乡去往长城外寻求生计的移民事件,被称为“走西口”。在清朝时期,陕西和山西等地区因干旱少雨、土地资源贫瘠等一系列自然灾害问题引发了饥荒,迫使当地的人口数量大幅度下降。幸存的人为了觅得生计,拖家带口向西迁徙,一部分人群在经过宁夏平原时选择定居于此,其中就包括盐池地区的移民[6]。
盐池县地方志有详细记载,在旧石器时代,原始人类就曾在这一带有过生产活动。后经考古学家研究论证,挖掘出的石斧、石刀以及陶器都证实了盐池县远古时代人类的生存痕迹。“西北诸郡皆为戎居”是历史上对这一地区的记载。在汉代时,这里聚居了匈奴、羌人和汉族。到了十六国时期,匈奴的前赵、羯族的后赵、氐族人的前秦、羌人的后秦以及南匈奴人的夏这五个政权分别统治过宁夏各地,因此这一时期宁夏境内居民以北方少数民族为主体。1001 年,即北宋时期,以李继迁为首的党项人在宁夏北部建立政权,史称西夏,统治长达225 年。自元以后,随着同中亚细亚、波斯等地区贸易往来的密切,在这一地区涌现出了大量的色目人。发展至明清,成为回族的主要聚居地。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三次人口普查显示盐池县居民人口由汉族、回族、蒙古族、满族、东乡族和藏族共同组成[7]。在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后的数据显示,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人口中的少数民族总人口数占据了总人口数的35.42%,延续了古代多民族杂居的生活形态[8]。
正是源于丰富的移民背景和多样化的少数民族文化,以及文化区域边界的特殊地域性,造就了盐池地区文化的多样性态势。各地区人民的交流相处促进了不同区域文化的融合,使之呈现出具有包容性的地域风貌。
中国幅员辽阔,历史悠久,在北方汉族聚居的各地区普遍存在以区域命名的民俗秧歌形式。如河北秧歌、甘肃的陇东秧歌、山东的海阳秧歌和胶州秧歌等。经现有资料证实,盐池地区秧歌的文献记载大约出现在清朝时期,主要有经移民传入的山西社火和陕北秧歌,以及陇东秧歌,在时代的变革中逐渐融合成为一种形态,被称为盐池秧歌。
今天的盐池秧歌已经发展成为一种由政府组织举办的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然而在其形成之初却有着一套完备的仪式程序。盐池地区最早举行的秧歌仪式是程序严格的陕北秧歌,它的组织规模庞大,承载着祭祀神灵的功能,通常由商会在春节期间组织举办。根据刘国君的《盐池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中对陕北秧歌传入的记录显示,大约在清朝末年,一位名为李如珠的陕西省榆林市少年为谋生计从陕北来到盐池,因他自小跟着秧歌队学习,十分熟悉其中的表演程式及动作,所以在盐池务工时自觉承担起秧歌仪式的排练组织者。人们通常在春节前开始筹备及排练秧歌,名曰“起秧歌”,正式进入“闹秧歌”的第一项仪式是“谒庙”,意在通过对神灵的祭拜为来年的农业生产祈福,“庙”意同神灵,“谒”则有拜见之意,这项仪式要求心灵虔诚且行为符合规范,相当于是将活动开始的信息传递给神灵,因此整个过程十分庄重,民间甚至称之为“敬神秧歌”[9]。这项仪式在近代的盐池秧歌中仍然有所体现,盐池秧歌在转九曲前会在九曲阵前向神灵敬酒和烧香祭拜,然后通过放鞭炮的方式“通知”神灵,再由鼓乐队的演奏和六名秧歌队员的表演引领神灵共游九曲。同时,老百姓会专门制作“七星灯”悬挂在九曲龙门阵的入口处,作为引领神仙的物件,而此灯源于山西地区。不仅如此,在九曲龙门阵的四个角落处还分别设有象征着春夏秋冬四季的火坛,祭拜时要按照自然规律中季节的交替顺序进行祭拜,以祈求神灵保佑农作物的播种、生长、丰收和收藏,是农耕生产活动下老百姓的夙愿[10]。
天人关系是中国古人最热衷的哲学命题之一,早在汉代时,董仲舒就提出了“天人感应”的思想,而儒家思想中赋予“天”以自然为载体,古人普遍认为上天和凡人之间是能够产生联系和感应的,祭祀仪式就承担着天人沟通的媒介功能。陕北秧歌和山西社火在传入盐池后同当地的民俗文化相融合,一些原本的地域性特征逐渐被新的文化特征取代,但“天人感应”“顺应自然”等思想认识仍然同形态保存下来。
盐池南部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省际边界线,连接着甘肃省的陇东地区。盐池县麻黄山乡的李家沟村、李阳洼村、庙滩村和长岭村盘踞在边界线北侧,而南侧则是甘肃庆阳市环县的任家掌村、墩湾村、大涝坝村、贾尖山村以及冯家沟村,这些村落间的直线距离平均小于5 千米。距离上的便利促进了这些村落间的贸易往来和沟通互动。大约在1840 年,甘肃省庆阳市环县的民间艺人谢长春举家移民至麻黄山乡,随之带来的还有陇东秧歌。谢长春不仅自己在盐池当地进行秧歌表演还招收徒弟促进秧歌的延续和传承。在盐池秧歌小戏的角色扮演中,有一些必须由男女扮演夫妇来完成角色设定,如祭祀河神的旱船和“害婆娘”与“丑老汉”的角色等。家庭是社会组织中的基础单位,而家庭的构成主要是夫妻,“害婆娘”和“丑老汉”正是陇东秧歌中的角色设定,它将社会伦理思想通过人物的脸谱化再借助舞台形式展现出来,以其能够通过诙谐幽默的艺术表现模拟家庭、社会的形态,加深世人对家庭人伦思想的认识。陇东秧歌的动作语汇和曲目唱词在流传中严格遵照原有的样式,在现今流传的盐池秧歌中仍然有迹可循。从舞蹈表演形式来看,陇东秧歌的舞蹈表演中要求秧歌队员徒手表演,动作规律为整个臂膀的大幅度“抻、推”和上臂不动小臂轻甩的交替变化。而下肢的基本舞步体现出“颠、颤”的动律特征,被称为“跨蹬步”。从戏剧表演部分来看,在秧歌小戏的唱词中延续了陇东秧歌中恪守孝道的社会道德观念,如全篇唱词通过讲述儿女未能扶养老人的事件,向中青年群体传递出要知恩图报、遵守孝道的《劝世人》等等。
盐池县的地势属北低南高,草原处于北部的平缓地带,丘陵交错纵横于南部地区,蜿蜒曲折的长城自中间穿过。基于不同的地理面貌,形成了不同的地域文化色彩。黄土高原地貌影响了盐池南部地区民众的生活方式,草原游牧文化赋予了盐池人民以粗犷豪放的性格底色。长城是古代国家的边界线,它象征着政治意义上的区域划分,长城的建筑本身是古代中国物质文明的体现,但其文化精神体现了古代中国的制度文化和民族烙印,长城文化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塑造了盐池人民的民族品格。
麻黄山、大水坑、惠安堡等位于盐池南部的村落属黄土高原地貌,过去由于交通工具的落后导致这一地带的人民仅仅频繁来往于邻近的陕北和陇东地区,生活习惯上深受这些地区的影响,在民间艺术、婚丧嫁娶等风俗上也沿袭了这些地方的特色。黄土高原的沟壑区是我国农业发祥地之一,学界称之为“农耕文化之乡”。农耕文化是汉文化的基石,而民俗舞蹈是汉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以秧歌为代表的汉族民俗舞蹈就产生于农耕生产活动,春季是万物复苏、农耕播种的季节,春节是汉族辞旧迎新的传统节日。在新年的伊始通过祭拜神灵的仪式期盼来年的丰收,借助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艺术感染力使新年的生活得以“红火”兴旺。在陇东秧歌的表演中,女性动作“风摆柳”通过身体的“扭”“拧”生动再现了汉族女性阿娜的体征和含蓄柔美的审美特质。坚实有力的“跨蹬步”是农田劳作中的力量体现,广大群众为适应的黄土高原艰苦的自然条件,不得不每天奔波于纵横的沟壑之间。“跨”步仿佛跨越沟壑,蹬步象征上坡爬山,在一跨一蹬之间尽显劳动人民的力壮身强。膝关节的颤动和肩臂的自然甩动,源于肩挑扁担的生活情景。男女演员通过足下的“跨蹬步”和手臂的甩动表现生命的冲动,但对爱情的传递仅限定于近乎贴面的动作和眉目传情。这种含蓄、内敛的情感表达方式中渗透出农耕文明下小农生活的厚实和淳朴。盐池秧歌形成之初就是建立在陕北秧歌和陇东秧歌的基础上,在学习接纳了这两种秧歌形态后结合盐池本地的礼俗仪式有选择地保留部分形态并形成具有代表性的盐池秧歌[11]。
花马池、王乐井、高沙窝、冯记沟等位于盐池北部的村落紧挨着内蒙古自治区的鄂托克地区。肥美的水草丰富了群众的物产生活,广袤的草原赋予族群以豪爽洒脱的性格。草原游牧文化产生于畜牧业的经济方式和依赖自然环境的生活习惯,有别于通过改造自然以获取循环稳定的农耕文化。游牧文化的特点在于它的“随意性”即“动”,生活在草原地带的人民常常为了生存而四处游荡,“逐水草而居”的生活方式下塑造了草原游牧民族潇洒、不羁的性格。舞蹈艺术之所以能够表现生活正是因为它真实地来源于生活,草原游牧民族热爱且擅长歌舞艺术,虽然在历史中并没有闹秧歌的习俗,但是它的文化色彩仍然深深影响着盐池秧歌的演变,对歌舞的喜爱也为盐池秧歌的形成发展奠定了认同基础。笔者采访了《盐池民间舞蹈》一书的作者尤万科,他作为秧歌传承人非常清晰的指出了盐池秧歌源于陇东秧歌和陕北秧歌而又与之不同的地方。盐池秧歌打破了陇东秧歌表演中的严肃刻板,改之以轻松活泼的动作风格。和陕北秧歌的区别在于锣鼓点和音乐节奏的改变,陕北秧歌的音乐曲调更为平稳和低沉,这是厚重的黄土高原气息,而盐池秧歌的音乐曲调强调高低起伏的变化。这样的改变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受到草原游牧民族性格特征的影响。
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盐池地区经历了明清时期的“屯兵”的官方组织移民行为,以及“逃难”“逃荒”等民众自发的移民现象。其人口规模的形成源于外来人口和当地民众的融合,以及因地缘性而发生的群众往来行为。著名的美国人类学家本尼迪克特曾描述过:“在每一个个体所生活的历史中,首先接受的就是对他所属的那个社群在传统上传承的文化、社会模式和准则进行适应。个体自出生以来,他所深处的社会群体的习俗便开始塑造他的经验和行为。至他拥有基本生活能力时,他就已经是社群所属文化的产物了。而当他长大成人并能参加所属文化模式的活动时,社群的习惯便已经成为他自身的习惯,社群的信仰便已经成为他的信仰,社群的戒律亦是他的戒律。”人口的流动必然会带动文化的传播。因此,当生活在不同地域的人们迁移至盐池地区后,其自身的文化习惯也随之而来,丰富了迁入地的文化形态。
文化的传播会促进新文化的形成,当外来文化和当地传统文化在人际往来间频繁交流互动后,便会逐渐融合为一体,形成具有多元特色的新的文化形态。在一代一代的传承中,具有鲜明特色的文化内容被保留下来,一些脱离人民劳动生活的内容逐渐被淘汰。正如本文所研究的盐池秧歌,经由山西社火迁入,融合了相邻地区的陕北秧歌和陇东秧歌,最终形成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盐池秧歌。
文化整合,是指将一定范围内不同体系的文化因素和文化内容在经历过相互间的吸收、融合、融化和调和后,逐渐趋向一体化的过程。它可以融合不同地域的秧歌元素,如陕北的腰鼓、山西的七星灯、陇东的眉户剧小戏等,在文化交融和互动的过程中,盐池秧歌对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地方化,使其更适应盐池地区的社会生态环境,契合当地居民生活和审美需要。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选择性加工就是对周边文化的采借,也是对周边地区文化价值观的选择和改造。这一案例的成果,充分说明了民俗秧歌这种艺术形式能够通过自身的群众性和包容性,集合多种文化因素,使不同文化视域下的群体都能够融于其中,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当前,科学技术飞速发展,不断升级的交通工具联结了生活在不同区域的人群,城镇化的推进则进一步加速了外来人口涌入大城市的节奏,大面积的人口流动再次引发了不同区域间文化的交流和碰撞,由此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地域性歧视、文化差异引起的人际冲突等。这些社会现象的调解均可利用艺术形式的文化整合功能[12]。
注释
①刘国君:《盐池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2014 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