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BT-SPS国家咨询中心农业农村部联系点《关于请对日本有关兽药龙胆紫的通报提交官方评议意见的函》(农业农村部联系点函〔2021〕48号)收悉。该通报(G/SPS/N/JPN/833)的主要内容为日本卫生劳动和福利部拟修订食品卫生法案项下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准规范(修订农化物残留标准),规定食品内“不得检出”兽药龙胆紫。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通报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禁止龙胆紫在食品动物中使用。该通报措施符合CAC规定,因此,不对外提出评议意见。
(一)据中国水产品进出口贸易统计2020年年鉴,日本是中国水产品出口主要目标市场之一,为保护水产品出口企业利益,建议对出口企业提出预警,使其了解并掌握日本通报措施内容,尽早做好应对措施。
(二)目前,龙胆紫能否在水产养殖业中使用,中国没有明确规定,为与国际标准接轨,加强监管,建议相关管理部门加强基础研究,加快完善相关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