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时制”研究回顾与展望

2021-12-05 08:38苑趁趁
关键词:助词范畴副词

苑趁趁

汉语“时制”研究回顾与展望

苑趁趁

(河南大学 外语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受西方语言学研究的影响,早期关于汉语时间的研究多着眼于语法标记形式,汉语“有体无时”的观点盛行已久。近几十年,汉语时间研究经历了由侧重语法范畴“时制”到侧重语义范畴“时间”的转变。今后相关研究的突破点在于对不同时间表达形式在使用和表时功能上的描写,以及对不同时间表达形式之间相互作用的解释。

时制;时间;语法范畴;语义范畴

学界对汉语中时间范畴以及时间概念表达的研究①,自20世纪20年代起,迄今已近百年。受西方18-19世纪传统语法和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影响,20世纪80年代以前,汉语时间研究主要集中在语法形式之上。此时学者们主要关注“时制”这一语法范畴,意在审视汉语有无表达时间意义的语法形式。80年代以后,受功能主义语言学的影响,语言学家们更多地关注语义与功能,开始将时制视为语义范畴,注重对时间表达的研究。本质上来说,汉语语言学家由对语法范畴“时制”的研究逐渐转向了对语义范畴“时间”的研究。本文将分别对前人关于“时制”和“时间”的研究进行梳理,指出汉语时间研究发展趋势以及尚未解决的问题,以期为今后研究提供有益借鉴。

一、对语法范畴“时制”的研究

汉语时制研究可谓是在长期的“有时无时之争”中逐渐发展的。关于汉语有无时制的分歧由来已久,至今仍未平息。这一点从《当代语言学》同一期的两篇文章《汉语是一种“无时态语言”吗?》和《汉语是一种“(半)时态语言”吗?》②便可窥见一斑[1-2]。

一些学者坚持时制是严格的语法范畴,他们以Comrie等西方学者对时制tense的定义为标准对汉语进行分析[3]。这类研究中的“时”“时间”多指语法范畴“时制”,具体可分为:“无时制论”和“有时制论”。

(一)无时制论

20世纪40年代,受西方语言学理论的影响,汉语时间研究主要关注语法标记形式,“汉语有体无时”的观点占主导地位。主要观点包括:1)时制范畴是严格的语法范畴,一个语言必须有表达时间的高度语法化的形式才能称为有时制;2)汉语的“了”“着”“过”等助词是体标记而非时制标记,汉语有体而无时;3)汉语可以表达时间概念。

1. 时制范畴是严格的语法范畴

王力明确提出汉语就语法形式来说没有时制可言[4]。汉语中那些“乍看起来”可以表示过去或将来意义的“已”“方”“将”等副词,实际上属于体范畴。高名凯主张不应照搬英语语法分析汉语,反对后藤朝太郎将汉语的“着”“了”“要”看作现在时、过去时和将来时助词的做法[5],并明确指出“汉语没有表时间的语法形式”[6]。戴耀晶强调一种语言只有具备了表达时意义和体意义的形态,才可以说具备时范畴和体范畴[7]6。

尚新[8]和曹道根、许凌春[2,9]主张时制是严格的语法范畴,汉语没有时制范畴。Li & Thompson和Klein指出现代汉语没有显性的时制标记[10-11]。类似地,Lin和Smith & Erbaugh认为在句法上汉语没有时制[12-14]。

2. “了”“着”“过”是体标记而非时制标记

由于坚持时制是严格的语法范畴,无时制论者提出“了”“着”“过”等词虽有一定的时间指称性,但不满足时制标记的标准。主要原因有二:其一,在有时制的语言里语法标记是强制性的,而汉语中的“了”“着”“过”“要”不是必须的[2,6,8-9]。其二,印欧语时制标记的形态随表达时间的不同而发生变化,与现在、过去或将来一一对应;而汉语中的“了”“着”“过”等词既可以用来表述过去,也可以用来表述现在或将来的事件。鉴于此,无时论者主张“了”“着”“过”等词只表示体不表示时制[2,6-7,9]。

此外,赵元任、朱德熙、石毓智都没有明确汉语有无时制[15-17],但他们都认同“着”“了”“过”属于体标记,不表达时间。

3. 汉语可以表达时间概念

值得注意的是,汉语无时论者并不否认汉语可以表达时间概念。王力认为大多数民族的语言都涉及时间表达,只是不同民族对时间的看法有所区别[18]。高明凯提出语法成分并非表达时间的唯一手段,有的语言,比如汉语,就没有表示事件发生时间的语法形式,但并不能说汉语母语者没有时间概念[6]。

戴耀晶同样指出汉语缺乏表达“时意义”的语法形态,但不意味着其不能表达时间概念,汉语中的时间概念主要通过词汇形式来表达[7]47。与形态标记不同,词汇形式所包含的时意义是内在的,进入句子后才显现出来。

陈前瑞没有明确汉语是否有时制,但从他对“来着”时间指称意义的发展和句尾“了”将来时用法语法化阶段的研究可以看出,他认为汉语中的个别助词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进行时间指称[19]。

曹道根、许凌春也指出“真无时制”并不是指句子没有时间性,或者不对其所述情景做时间定位[2,9]。语言涉及的“时间”是普遍概念,任何语言中的任何语句都要进行时间上的定位,语法范畴只是语言表达时间的手段之一。“真”无时制语言没有表达时间的语法形式,但其可以通过其它形式表达时间概念。汉语虽无(相对)时制,却可以有相对时间指称[9]。可以看出,他们认为时间是语义范畴,时制是语法范畴,前者是普遍性的,而后者只是前者的一种语法表征形式。

(二)有时制论

20世纪50年代,无时制论的观点开始受到挑战,开始有学者主张汉语中“着”“了”“过”[20-27]或其他形式[28-39]可以视为时制标记。此类研究依然视时制为语法范畴,只是对时制标记的界定标准有所不同,具体可分为以下两类。

1. “着”“了”“过”为时制标记

前苏联汉学家龙果夫(Dragunov)和雅洪托夫(Yakhtov)反对无时制论者关于“了”“着”“过”的观点,提出它们并非单纯的体标记,而是时体混合标记,既可以表体也可以表时[20-21]。例如,“了”可以表示完成的、结束的过去时,也可以表达完成体意义[20]。他们的观点得到了国内学者张秀、张济卿和陈立民等人的支持[22-26]。

张秀主张汉语既有体范畴也有时范畴[22]。他区分了绝对时制(以说话时间为参照)和关系时制(以说话时间以外的时间为参照),并指出汉语没有绝对时制,但有关系时制(又称相对时制)。汉语中绝对时制的意义是通过词汇手段实现的,而关系时制有其相应的语法表现形式(如“了”“呢”)。

张济卿明确指出汉语并非没有时制语法范畴[23-25]。他对无时制论“‘了’‘着’‘过’均可用于不同的时间,因此不属于时制标记”的观点进行了反驳,提出“我明天下了班去看电影”的参照时间是“看电影”,属于相对时制。这句话中的“了”表示“下班”发生在“看电影”之前,因此依然表达过去的时间,属于时制标记。

陈立民重新定义了时制概念,并对各个时制成分的语法意义做了新的解释[26]。他提出汉语中的“了、着、过、在、将”等语言形式属于时制范畴,既能表达体意义,又能表达时意义。

此外,还有一些学者重点研究“了”的表时功能。例如,刘勋宁认为如同“已复印、已通知”中的“已”是时标记一样,句尾“了”可表示过去时,有时标记的作用[27]。朴珉娥和袁毓林提出汉语中“了”正由完整体标记转变为时制标记,因此汉语介于“时制语言”与“无时制语言”之间,是一种“半时制语言”[1]。

2. 广义形态作为时制标记

另外一类学者,一方面赞同“无时制论”的观点,认为“了”“着”“过”等属于体标记而非时制标记;另一方面,他们把其他时间表达形式,如时间副词、情态动词、句法结构等归为广义的语法形式,视为时制标记。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1)时间副词。张济卿强调不应只承认“了”“着”“过”是语法标记,而把“将”“在”“曾”看作单纯的时间副词,忽视其语法标记的功能[25]。但这种将副词视为语法形式的做法受到了金昌吉、张小荫和李铁根的质疑[40-41]。

(2)情态动词。Tsang指出汉语中的“会”“要”既是情态动词又可以表达将来时间[28],如“火车要来了”“尼克松总统四月会辞职下野”。他根据时制语言的判定标准,论证了“会”和“要”是将来时标记,汉语属于有时制语言。Li赞同Tsang的基本观点,将“会”和“要”看作时制标记[29]。

(3)“来着”和“的”。宋玉柱认为“的”和“来着”都属于时间助词,因为二者均可以指明动作发生于过去[30]。马学良、史有为、刘公望和王光全都认为助词在表“时”和表“体”方面并无明确分工[31-33]。他们认为“的”同时具备表达过去时和完成体的功能,因此既是时制标记也是体标记。

(4)句法结构。陈平和顾阳同意“了”“着”“过”是体标记[34-35],汉语没有显性的时制形态标记,但是可以通过句法结构这一相对隐性的形态表达时间意义。

(5)其他广义形态标记。马庆株和王红斌认为汉语缺乏狭义的形态成分,他们主张扩大对形态的理解,将动词重叠、助词、语气词、副词等都看作形态标记[36-37]。左思民所谓的“时标记”也是广义上的,既包括语法形式也包括词汇形式[38]。同时,时标记又可分为单纯的时标记(如名词“过去”、副词“将”、助动词“会”、语法标记“来着”)和“时体合一标记”(如词汇“已经”和语法标记“了”)。史有为将汉语时体范畴分为狭义形态、准形态和广义形态层三个层次,指出汉语在狭义形态层没有时制范畴,在准形态层和广义形态层面有时制范畴[39]。

二、对语义范畴“时间”的研究

受功能主义语言学的影响,自20世纪80年代起,开始有学者关注汉语对时间概念的表达[42-44]。越来越多的学者们把时制作为概念范畴、语义范畴来研究[45-53]。这些学者所谓的“时”“时制”是语义范畴,指时间概念的表达。这表明人们从对语法范畴“时制”的研究转向了对语义范畴“时间”的研究。从本质上讲,他们尝试跳出西方关于语法形态研究的限制,避免以印欧语时制系统为标准判断汉语时制的有无,开始基于汉语本身的特点研究汉语时间表达的特征。

这些学者认为时间是人类共有的普遍概念范畴,所有语言都能表达时间概念,都是“有时”的,只是在语言表征形式上有所不同。其中,一部分学者认为汉语主要靠词汇形式表达时间,可称为词汇表时论;另一部分学者认为汉语通过词汇形式、语法形式、词汇语法二者互动、甚至隐性方式等综合方式表征时间概念,可称为综合表时论。

(一)词汇表时论

吕叔湘在《中国文法要略》中对汉语的时间表达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他避开了汉语有无时制的争议,而是直接采用“三时”(过去、现在与将来)的概念[42]220。根据Comrie提出的绝对时制和相对时制,吕叔湘提出绝对基点和相对基点的概念。在此基础上,他将表示三时的时间词分为六种类型,包括绝对基点、相对基点、绝对基点之前(即通常说的过去)、相对基点前、绝对基点后和相对基点后。他主张汉语通过词汇手段(即时间词)表达时间;一些限制词如“将”“方”“已”主要表示体而非时间,意义更空洞的“着”“了”“起来”“来着”等词更是仅仅表达“体”[42]219-228。

虽然吕先生主要关注时间词,认为“将”“已”“着”“了”等半语法或语法形式以及没有时间词的句子都不表达时间,但是他对时间词和三时的研究突破了以往只从语法形式着手探讨时制的做法,将词汇形式引入了时制系统。然而受“汉语有体无时论”的影响,吕叔湘先生对于时间的研究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受到陆俭明、马真和龚千炎等学者的重视[43-45]。

陆俭明、马真主要对时间副词进行了研究[43]。他们将时间副词分为定时和不定时两类。其中,前者只能特定地用于表达过去、现在或将来的事件;后者(如“已经”“就要”)既可以用于表述过去也可以用于表述将来的事件,重在表体而不在于表达时间。

龚千炎对吕叔湘的观点做出了更为详细的阐释。他指出不同语言表达时制和体的方法并不相同[44-45]。印欧语的时间系统完全属于语法系统,汉语的时间系统则是一个“词汇—语法系统”。汉语主要通过词汇手段表达时制,通过语法形式表达体。

方霁主张时制反映时间概念,属于语义范畴[46]。汉语为母语者具有时间概念,所以汉语必然有时制。只是英汉语母语者对时间概念的认知方式不同,所以汉英时制系统体现出很大差异。英语中词汇手段在确定时制方面属于冗余手段;而汉语往往依靠上下文和表达时间的词汇形式对事件进行时间定位。汉语时制系统以相对时制为主,主要通过词汇手段表达两个事件的时间关系。

(二)综合表时论

“综合表时论”主张汉语小句可以通过多种形式表达时间,既包括时间助词“了”“着”“过”等语法形式,也包括时间名词、时间短语、时间副词等词汇形式。

早在20世纪20年代,黎锦熙先生就已对汉语时间表达问题有所讨论[47]。他提出英语主要通过时制表达时间,汉语主要通过时间副词表达时间。此外,他极具洞见性地指出汉语中时间的表达③依靠时间副词和助动词的“参伍活用”,也就是时间助词与时间副词的相互作用。遗憾的是,对于二者是如何相互作用的,黎先生没有进行深入讨论。

20世纪90年代初,关于汉语时间表达出现了一种新的研究思路。人们不再仅仅从单一的语法角度或词汇角度研究汉语时间的表达,而是认识到汉语可以通过语法、词汇以及其他多种形式表达时间,尝试从更多角度对汉语时间表达手段进行更为全面的研究。

李临定认为一切动作行为都和时间因素相联系,动词必然普遍存在“时”的问题[48]。与以往关注语法形态的研究不同,李临定主要根据句子的时间意义对时制进行分类。他指出英语主要通过动词的形态变化和will等助动词表达时间关系;汉语则主要通过动词零形式以及附加与时间相关的词汇(时间助词、时间副词等)表达时间关系。

竟成在考察汉语成句条件时指出时间因素是成句的必要条件之一[49]。他认为句子可以分为泛时式和限时式,并对限时式句子中各种表达时间的词汇手段和语法手段进行了分析。李铁根对竟成的研究进行了肯定,指出虽然他对汉语时间表达的论述尚不够系统,但是其思路及结论对汉语时间表达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启发性[50]。

李铁根对汉语表达时间概念的多种方式进行了全面地讨论[41,50],指出“了”“着”“过”可独立承担句子的标时功能,不能因为汉语没有表达时制意义的形态变化就认为汉语没有时制。时间的表达可以是显性的,也可以是隐性的。其中,显性表达方式包括:1)词汇形式,如用时间名词、时间副词、表达时间的方位短语、介词短语等;2)语法形式,如“了”“着”“过”等时制助词、语气词、动词的重叠形式等;3)二者的相互配合[41]。也就是说,汉语时间概念的表达既包括词汇手段,也包含一定的语法手段,二者常常具有选择和制约的关系。

石毓智和白解红对将来时④的概念结构和词汇来源进行了研究,以期揭示人们对时间的认知规律[51]。他们指出每种语言都会借助某些语言形式表达将来时,包括形态、词缀、助动词、副词、时间名词等。不同的表现形式既存在于不同的语言又见于同一语言系统之中。根据石、白二人的观点,汉语的将来时标记包括源自动词的“要”“来”“去”“将”等词,也包括具有其他词汇来源的“快”和“马上”等词。

林若望[12-13,52]认为汉语在句法上没有时制,也就是说没有“构词时制”(即形态标记),但汉语有“语义时制”。汉语的“语义时制”主要由时间副词或上下文决定,同时受情状类型、体、词义或句法关系的影响。他指出汉语中的体实际上兼具英语中时制所具备的功能,扮演了“时制”的角色[53]。可见,他在一定程度上认同汉语的体标记是时体混合标记的观点,也从侧面说明了汉语依靠多种手段表达时间。

金立鑫强调他所讨论的是概念层面而非语法层面上的时体[54],说话人对某一事件的认知和时间定位在语言表达层面不一定要语法化。这从侧面支持了综合表时论的观点。

此外,还有一些学者主要关注动词自身语义对时间表达的影响。他们注意到不同动词类型在时间表达方面体现出差异。这类研究以Vendler[55]为代表,包括邓守信[56]、陈平[34]、郭锐[57]等人。

三、汉语时间研究主要问题及展望

从上述回顾可以看出,从有无时制之争,到词汇表时论,再到综合表时论,汉语时间研究整体上经历了三个方面的转变。具体而言,在基本思想上,体现出由“套用西方语言学理论”到“立足于汉语特点”的转变;在研究内容上,体现出由研究语法范畴“时制”到研究语义范畴“时间”的转变;在研究视角上,体现出由“语法或词汇单一视角”到“语法和词汇双重视角”的转变。

(一)汉语时间研究的主要问题

王力等无时制论者强调汉语与形态丰富的印欧语不同,反对将印欧语的形态标记套用于汉语。他们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时制”这一语法范畴,重点在于论证“了”“着”“过”等形式与印欧语时制标记的区别。但是他们逐渐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完全否定了这些形式的表时功能⑤。因此,“无时制论”难以解释例(1)中“了”所表示的过去时意义。从这一点来看,无时制论以印欧语的时制标记审视汉语的时体助词,仍未摆脱印欧语语法研究的影响。

(1)他买了十个煎包儿。(老舍《骆驼祥子》)

有时制论者也聚焦于语法范畴“时制”。不同的是,有的学者认为“了”“着”“过”既可以表体也可以表时,属于时体混合标记;有的学者则将时间副词等视为广义上的形态标记。与无时制论相同的是,这些研究的重心仍然集中在形态之上,例如,张济卿认为“我曾去北京”中的时间副词“曾”属于时制标记[25]。该观点虽然能够解释汉语通过单个时间副词表达句子时间的现象,但是把时间副词视为时制标记的做法难以令人信服[40-41]。这说明有时制论仍然体现出印欧语语法的“影子”。

词汇表时论基于汉语本身的特点,主要从语义角度出发研究汉语时间的表达,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西方时制研究对汉语语法研究的影响,反映出汉语在时间概念表达方面的特征。但是相关研究彻底否定了“着”“了”“过”等语法形式或准语法形式的表时功能,同样难以解释例(1)中助词“了”的语义功能,因此难免有些“矫枉过正”。

实际上,与印欧语不同,汉语句子的时间表达方式更为多样化,可以通过单独的时间名词、时间副词或时间助词表达时间,如(2-4);也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同时表达,如(5-6)。因此,从单一视角出发,仅仅关注语法表时形式或词汇表时形式,难以窥探汉语时间表达的全貌。

(2),我爹常在这里走来走去。(余华《活着》)

(3)这里是一片火海。(巴金《随想录》)

(4)我跟你讲,我喜欢一个比我大的姑娘。(张炜《你在高原》)

(5)我和一位守着瓜田的老人聊整整一个下午。(余华《活着》)

(6)我跟你说。(曹禺《雷雨》)

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综合表时论的学者既关注语法形式也关注词汇形式,从语法和词汇双重视角研究汉语时间的表达。这样的做法显然能够对汉语丰富多样的时间表达形式进行更为全面的描写。

然而,综合表时论主要着眼于对时间表达形式的多样化的描写和论证。虽然黎锦熙[47]和李铁根[41]都曾指出不同形式可以相互配合共同表达句子的时间,但是对于不同的时间表达形式有何区别,它们之间是如何相互作用的,语焉不详。同样,李临定总结了一些表达特定时间的组合结构[48],例如[过去时间基点+(已经+动词……十了)]对应过去过去时,但是并未对其“相互组合”的特征和动因做出解释。这既给我们留下了一定的研究空间,也为我们指明了今后研究的方向。

(二)汉语时间研究的展望

总的来说,无论是早期“无时制论”对助词“了”“着”“过”作为体标记的描写,还是“有时制论”对所谓的“体助词”也能表达时间意义的论证,又或是从语法范畴到语义范畴的转变,进而将词汇等更多的时间表达形式纳入研究范围,都促进了我们对汉语的时间表达的认识和全面把握,对于我们从综合角度研究汉语的时间表达有深刻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就汉语中时间的表达而言,与其争辩“了”“着”“过”到底是表时还是表体,倒不如说二者兼而有之。汉语时间研究发展至今,有无时制之争对我们认识汉语小句时间表达的特征和规律,意义有限。有时制论和词汇表时论都不能全面地解释汉语时间表达问题,综合表时论只做了初步的描写,尚未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解释。

从现有研究来看,今后的研究趋势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汉语有无时制。关于汉语有无时制的争论仍将继续,这类研究的重点仍将是汉语中的“了”“着”“过”等助词。例如,通过探讨其语法化过程和语法化程度,论证这些形式是否属于时制标记。比如前文提及的,朴珉娥和袁毓林关于“了”正在语法化为时制标记的探讨[1]。

2)除了对语法形式,即对个别时间助词的研究,将有更多的研究聚焦汉语时间概念的表达。目前的相关研究主要关注汉语中时间表达形式的种类,以及个别时间表达形式所体现的认知规律。今后的研究有必要对不同时间表达形式在表时功能上的区别、不同形式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各类时间表达形式体现出的认知规律做出统一的解释。例如,时间副词与时间助词在时间表达功能上有何区别?在同时含有时间名词、时间副词和时间助词的句子中,如例句(6),三种形式是如何相互作用共同表达句子时间的?

四、结语

时制和时间研究一直是汉语语法领域的重要议题。随着语言学理论由结构主义到功能主义的转变,汉语时间研究的重心逐渐由时制转向了时间概念。虽然众多研究的观点不同,甚至彼此对立,但其目标是一致的,那就是摆脱印欧语语法的影响,立足汉语事实研究汉语语法。从无时制论,到有时制论,到词汇表时论,再到综合表时论,人们对汉语的时间表达的认识不断加深。但目前汉语时间研究仍有问题亟待解决,需要在更多理论范式下从多个角度进行探索。

① “时制”通常指语法范畴,有时也被用来指语义范畴。为便于区分,本文中“时制”指语法范畴,“时间”是相应的语义范畴,主要指限定小句时间概念的表达。

② 这里的“时态”指tense,即本文所讨论的“时制”。

③ 黎锦熙先生原文使用的表达为“国语中动词‘时制’(tense)的变化”,但是根据其关于“动词的时制”和“时间”的表述,这里的时制变化主要是语义上的时间的变化。

④ 石毓智和白解红把“将来时”视为一种语法功能类别,而非“将来时制”。

⑤ 对比“他买十个煎包”,含“了”的例句(1)只能表示“买煎包”的事情发生于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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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eview and Prospects for Time in Chinese

YUAN Chen-chen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Henan University, Kaifeng 475001, China)

This paper reviews relevant literature on time-indicating expressions in Chinese, based on which it proposes several suggestions for future research. The focus of studies on time-indicating expressions in Chinese is turning from “tense” to “time”. Future research could be conducted on the following aspects: different functions of various time-indicating forms, the interaction among time-indicating forms, as well as the underlying cognitive processes and patterns.

tense, time, grammatical category, lexical category

H1-0

A

1001 - 5124(2021)02 - 0094 - 08

2020-06-29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汉语小句表时形式的情境植入研究”(2021-ZZJH-220)

苑趁趁(1989-),女,河南周口人,讲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认知语言学。E-mail: yuanchen@yeah.net

(责任编辑 周 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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