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利维坦与数字异托邦
——数字时代人生存之现代性困境的哲学探析

2021-12-04 23:58:59
关键词:数字

熊 小 果

(四川农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成都 611130)

近年来,数字技术的幂数式发展与应用,把人类带进了数字化时代,引发了物联网、云技术、大数据、脑科学、传感网等现代科技革命,推动了产业结构、医疗教育、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文化娱乐等现代社会变革。人类生活在一个被数字技术掌控的时代,一个以数字谋划、记录、衡量、评价、“武装”人生存的时代。数字技术引发了现代社会的全面革命,也给人的生存带来了全新挑战,这既意味着人对未来生活的前景可期,也使得人对数字技术忧心忡忡。数字技术极大地解放了物对人的奴役,彰显了人的自由,同时也让人深陷“数字洞穴”,成为物奴役人的新方式。如何看待数字技术造成人生存境遇的二歧性抵牾?这种抵牾是否潜藏着人生存境遇的异托邦可能?这是急需探讨的重要的时代课题。

一、现代人的数字利维坦恐慌

现代人对数字技术感到普遍恐慌,对其持以“欲迎还拒”的复杂态度,既无限渴望又惴惴不安。人类很久以前就听到了“数字列车”的笛声,但当它疾驰到人们眼前时,还是惊吓到了人类①。霍金、比尔·盖茨等一大批专家学者曾呼吁,人类对人工智能应保持足够的警惕、怀疑。这些担忧集中反映为,在数字技术时代曾出现于科幻作品中的技术专制正在成为现实,而实现这一专制的手段不是科幻而是数字技术,人工智能拥有的独特的超人能力对人构成了严重威胁。经济增长无法解决颠覆性技术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进而人更加依赖更具颠覆性的科技发明。数字技术的全面宰制造成人生存方式的制度性、结构性的数字技术化,这意味着人的社会权力在向数字技术转移。在人工智能面前,因经济价值和劳动能力的日渐边缘化,人逐渐失去了社会政治权力:收集信息要素、模拟真实事物、分析数据算法、操控智能技术等权力被把控于精英官僚阶层。可以说,20世纪威权政体的主要障碍(数字技术)正在成为21世纪新威权政体的决定性优势——数字独裁正在兴起[1]。赵汀阳教授认为,数字技术进步论并非天然正确,数字技术中性论也值得商榷,因为数字技术本身就有可能造成不可估量、不可控制的后果②。诚然数字技术给人带来了自由选择的空间,但是这些空间被数字技术所规定。在这个意义上,每个人都是被自由的,人的生存日益深重地受制于系统化的数字技术专制,人生活的体制化演变成无处伸冤的系统化暴力。新专制即系统化暴力并不直接伤害人,相反,它看上去像是某种普遍性的正义程式和公共规范。其实,系统化暴力正是通过规则程序去剥夺人的真实自由和无限可能。通过机制化、体制化、制度化规定概念数据信息库的方式,让人失去反思的能力,从而使人沦为程序化的存在物。

沿着这一思路,有学者详细考察了数字技术渐次形成的三个专制阶段[2]。第一个阶段表现为,统治者借助数字技术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无所忌惮的强力统治。第二个阶段表现为,人类出现了整体性物种退化和个体性能力衰退,数字化时代的一切决策权只出自于中央数字技术处理终端智能体,由它发布指令③。第三个阶段表现为,人工智能有“类本质”和“类意识”,人工智能不再是对人类智慧的数字化模拟,它“进化”出了自己的“主体”能力,摆脱了人赋予它的客体属性。此外,学者们还进一步讨论了数字技术带来的伦理冲击及其应用于现代社会的合法性问题。在伦理层面,数字技术使人类面临巨大的伦理风险,这种风险既表现为对传统伦理形态的挑战,也表现为对跨人类主义伦理情景的催生。数字技术逾越了自然和人性的界限,它对伦理规范的构塑、对伦理禀赋的结构性编码,是人类伦理在当下无法回应的诉求。人类的伦理属性与技术的数理性质间的抵牾,使人类在“技术决定论”中迷失了人生存的根本意义[3]。在法理层面,数字技术挑战了传统模式下法律的责任界限和法治的应对机制,冲击了人类已知法律教义的逻辑体系和观念内容④。可以说,现代人的“数字利维坦”恐慌是数字技术带来的现代性困境的普遍心理反映。

二、数字技术带来的现代性困境

数字技术带来的现代性困境可被概括为如下五方面:社会生态的科层式网络化、社会要素的栅格式流动化、社会安全的公开性幽暗化、社会治理的数字性内卷化、社会关系的技术性镜像化。

(一)社会生态的科层式网络化

数字技术形塑了现代社会生产生活的新方式,催生了现代社会的新生态。扁平性、连接性、复合性是现代社会生态的网络化特征。随着“大社会”的凸现,社会的层级结构、组织形式、构成要素日渐复杂多元,数字技术减少了社会的统治层次、增加了社会的治理幅度,传统等级式金字塔结构被“压缩”“抽象”为扁平结构。一方面,数字技术为公民个体、社会团体深度参与现代社会活动搭建了网络平台[4];另一方面,数字技术也全力驱动公权积极推进现代体制的扁平化改革,使一元的社会环境变为多元的社会生态,而扁平化的社会生态既是分化的又是连接的。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城市具有更强的连接化特征,技术、空间、组织、资源和人等各种要素构成系统化的生态体系,‘连接一切’是其重要特征”[5]。物联网是数字技术产生的一种高效率的数据处理系统[6],而现代社会就是万物互联的社会。数字技术蕴藏着网络化逻辑,技术网络能够适应日趋复杂的互动性状态[7]。所以,现代社会的网络化一定是交互式的、一体化的复合性社会生态体系。

然而,现代社会生态的网络化绝非想当然地被理解为平等化或去结构化,数字技术在摧毁传统社会科层结构的同时,也形构了现代社会的科层结构[8]。扁平性、连接性、复合性的现代社会生态的网络化依旧是立体的。新的科层制度抹平了传统社会政治金字塔的同时,打造了“小政府(小公司)、大社会”的网络科层制度:数据普遍化一方面冲击了传统代议制民主,另一方面又制造了能够支配整个社会的、具有强大计算能力的数据巨头“小公司”,民众需求被高度和普遍地数字化、数据化。人类的生存结构、社会的政治结构均被形塑成数据处理系统。虽然在数字技术语境中,现代社会的权力架构的确是分散的网状结构,但数字技术造成了“数字利维坦”与“普通个体人”间的信息权力的极度不平等。现代社会层次结构的简化不等于平等化,因为简化权力架构的另一面就是权力的集中,智能寡头的极权和全民议会的民主并行不悖[9]。

(二)社会要素的栅格式流动化

随着数字技术的广泛使用和深入推广,社会流动性在不断增强。人力资源、商品资本、知识技术等都溢出了传统的时空界限,形成了一种网络式的流动的时空社会,流动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表征。曼纽尔·卡斯特指出,我们的社会是以流动性的机制构建起来的,劳动资源、社会人员、物质资金、信息技术、声音映像、组织结构等社会的各种构成要素都围绕着流动化展开,流动支配着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全部过程[10]505。规模化的快速流动,既是现代社会运行的特征,也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动力。在非数字化时代,静态和稳定被赋予正常、有序、肯定的价值涵意而被推崇,流动被视为异常、失序、否定的意义表征而被鄙弃。而在日益强大的数字化时代,流动空间正在快速弱化民族国家、城乡区域的行政边界和社会关系及政治制度的限制作用,人类活动也极大地溢出了固定的自然环境和地理空间[11]。在流动空间里,社会功能和社会权力的支配逻辑结构性地改变了地方空间的意义和动态,从而产生了社会要素新的流动形式、流动关系、社会后果,催生了“流动的社会学”[12]。

然而,现代社会要素的流动化并非真正的自由流动,而是一种栅格性流动。数字技术造成了使用者和未使用者间深刻的社会分裂。在不同地域国家和不同社会群体之间以及在同一地域国家和同一社会群体之中,数字技术的使用推广情况是不平衡的。有学者把数字技术的这种不平衡称为“数字鸿沟”,并进一步描述了“数字鸿沟”的“二级状态”[13]。数字技术的不平衡使流动化的支配趋势迈向了网络化和非历史的流动空间之前景,让分散的、区隔的地域社群间丧失了关联,流动成为某种超越性的抽象信息符码[10]524。现代社会要素并没有随着数字技术之流动化时空的到来而变得理所当然的自由,事实上它被数字技术深刻地分离与隔阂了。

(三)社会安全的公开性幽暗化

数字技术对现代社会的全面渗透,使公共安全问题更加公开和明朗,也更为隐匿和幽暗。如果从福柯生命政治之“治理术”的“规训权力学”[14]的视角看,因为“运用技术平台监管社会成为现代政府的普遍做法”[15],所以数字技术治理下的现代社会是一个全景敞视的“监狱社会”。通过积极实施智慧城市、数字城市等战略,全景式监控城市初具规模,社会公共安全的数字技术治理模式蔚然成型[16]。现代社会塑造了数字技术,同时也被数字技术所塑造[17]。假以公共安全的名义监控社会的成员、组织、团体的隐私,进而把社会稳定推至恐怖的、脆弱的临界状态。社会披上了“数字皮肤”,不过社会并未因层出不穷的公共安全治理黑科技而变得更加安全,相反,现代人对持续进化的全景式监控中的社会安全深感忧虑。“9·11”事件后,美国社会的壁垒化态势日趋严重,公共空间和交流、私人权益和活动被严格隔离限制,全景式监控也无处不在。

约翰·B·福斯特等人曾从两方面讨论过这类问题[18]。美军方在1967年建成一个秘密国家电传项目,情报部门从海量的监视文件中获取庞大信息并进行分析。1970~1971年,美国“军队文件”揭露军方监视了700多万美国公民。20世纪70年代,美国国家安全局把还处于雏形的互联网作为监控社会的重要手段,并启动了代号为“梯队系统”监控项目。此外,福斯特考察了社会经济安全的公开性幽暗化。数字技术快速推进了资本集中,技术和金融在数字技术的作用下生成了更大的垄断权力。金融对社会的全面入侵拓展了数据监控领域,创新了监控手段。数据挖掘和网络战争是现代经济活动的日常行为,而数字经济泡沫成为垄断资本手中可控的敛财方式。在数字技术监控时代,“证券化”展现了政经融合的技术路径:经济的金融衍生化、公共和私人的监控网络、安全控制系统的军事化。

(四)社会治理的数字性内卷化

内卷化是指一种文化、社会、系统、模式、组织等经过一定阶段发展达到某种稳定状态后便停滞不前,既没有突变式增长,也没有渐进式发展,更无法转化为更高级的运行模式,只有通过内部复杂的、精细的、机械的体系运作维持没有发展的运动,整个体系丧失活力、缺乏创新,维系体系运作的成本越来越高而边际效益日益递减[19]。社会的数字技术化治理方式也出现了内卷化现象。

现代社会本是一项错综复杂的系统工作,采用数据算法,数字技术把治理对象和治理过程进行信息化和程式化处理,导致复杂的治理对象和治理过程因数理化分割而失真。现代社会的复杂程度越高,分割就越细,失真程度就越严重。现代社会被约化为数理逻辑分析后的“优先选择”,这让社会治理方式的基础性创新和总体性优化变得越来越难。现代社会简化为数字任务和指标评定,并在治理终端退化为“对表对标”的数字技术工作。由此,在数字性内卷化的驱动下,现代社会治理方式的“事务主义”色彩日渐浓厚。积极的全局性制度安排被替换为繁琐的数字改革项目,创新便停留在文本与形式层面。如此之后果是,数字项目越来越多,各种临时性的措施设置叠床架屋,真正突破性的进步乏善可陈。社会矛盾通过数字技术这个中间环节被规避了,理想和现实之间出现了巨大张力,假以“便利”的名义丢掉治理的“包袱”。现代社会的内容和形式发生了分裂,属人的现代社会工作简化为信息处理和数字治理,社会性的内容经过数字处理而丧失了内在意义。社会治理事实上被“外包”给智能化的数字技术系统,从而,现代社会治理方式创新问题就被挪移为数字技术的换代升级问题,结果是,治理方式的数字技术化使现代社会陷入内卷化状态。

(五)社会关系的技术性镜像化

数字技术横梗在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二者间的相互关系被技术化。在数据算法、物联网编织而成的数字城市里,在庞大的数字信息支配的社会系统面前,普通个体越发感到自己无足轻重与无能为力。现代社会的数字化、智能化意味着社会关系的数据化、信息化。数据算法替代人类智慧成为至高权威,世界就不再是人们能够自主地做出正确选择的时代剧场。社会日渐被视为是一个数据洪流,每一自然有机个体或系统都只不过是一套生化算法罢了[20]。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为数字算法、技术模型所控制。以数字技术为核心的社会,正在形成脱离了现实的虚拟世界,这个潜藏着滑向“数字利维坦”[21]的虚拟世界却链接着现实世界的两端,使每个人面对的世界,都是一架高速运行的计算机,这台计算机编织出了超拟真的社会图景,它是对真实世界的双重颠倒,即社会的真实关系被数字化,数字化关系被虚拟化,虚拟化关系被拟真化。

庞大的数字信息阻断了人与人之间真实的社会关系,并把这些关系物化为数字技术联系。人的社会交往失去了生动内容,只留下信息符号:交流变得单调乏味,有效沟通被抽象为数字编码操控下的表情互换。虚拟空间是扁平的,交流时间是无限的,交流情景是“伪在场”的。人们不再关心真实的社会,社会只是一张张网络页面或一个个社交APP。“透过双重的幻觉,任何一个方面都表示了另一方面,它们相互强化而又彼此掩盖。这种幻觉的双重性就是,一方面是透明的,另一方面却是‘真实的’(幻觉)”[22]。数字技术正在创造一个现实的镜像世界,也是一个覆盖现实世界的高分辨率的信息世界。它融合了真实和虚拟,将数字复制体概念从技术物品扩展到整个社会系统。真实社会的每一环节都为镜像世界所中介,而镜像世界就是个数字复制体,塑造了社会关系的一种真实隔绝的新的联系。未来是明确的但又什么都感觉不到,社会关系的技术性镜像化正在导致人生存境遇的虚无主义。

是以,数字技术带来的现代性困境都呈现为二歧性的抵牾状态。那么,数字技术为何会给人的生存造成这般现代性困境呢?为了厘清这个问题,应该深入考察数字技术的逻辑问题。

三、现代性困境的数字技术逻辑

(一)工具理性逻辑

数字技术是器物革命的结果,体现了人本质性的解放力量。从现代社会理性启蒙角度看,数字技术的工具理性逻辑可分为两个层次:作为工具器物所遵循的数理逻辑和作为认知结构所依据的理性逻辑。数字技术的实质是把各种信息转化成电子计算机能够识别的二进制数字(0/1),再进行储存、运算、传输、复制、压缩、识别、转换、还原等信息处理的科学技术,也就是通过各种数学变换(DFT,FFT,Z变换等)把物理信息进行数字化处理的数字控制技术。可以把数字技术视为数学与物理学的有机结合,理解为应用于物理世界的数学技术[23]。所以,数字技术必定遵循严格的数理逻辑。如此,数字技术编码的镜像社会就成了数学原则对物理世界的数理形式之表达。在近现代社会的认识论传统中,人们把数理逻辑奉为人理性逻辑的唯一形式,并视之为人类认知活动和科学真理的终极保证⑤。作为“知识之母”的数学为人类带来了理性之光,开启了启蒙之门,“形式逻辑成了统一科学的主要学派,它为启蒙思想家提供了算计世界的公式……数字成了启蒙精神的准则”[24]。在数理逻辑看来,凡是不符合数学计算和算法原则的都是不合理的,一切存在都必须符合数理逻辑。公式替代了概念、规则替代了原因、概率替代了动机,人的自由降格为知识,知识降格为技术。由此,作为人的理性的外化物——数理逻辑——就僭越成为人的理性本身,理性反而降格为数学/数理逻辑的工具。

所以,盛行的数学原则和数理逻辑让理性在发展中走向“毁灭”。作为人本质性的解放力量就退化为工具理性,革命的和解放的性质不复存在,而沦为了自我保存和强化现状的工具[25]。数理逻辑宰制下的人的理性变得越来越形式化、僵硬化、实证化,“作为工具理性放弃了批判力量”[26]和自主权,理性的超越性和批判性这两个维度被遮蔽了,转而膜拜量化的数理逻辑和科学的机械模式。马尔库塞曾指出,自然和社会在数理逻辑驱动下被量化和形式化,工具理性借科学之名义秉持“中立原则”,却通过计算把道德和伦理排除在外,价值和意义成了主观性的东西,真理和科学都消解在数学和形式之中[25]。作为批判性、解放性、革命性的理性在日渐萎缩,数理逻辑宰制下的理性(工具理性)却在日益膨胀。数字技术的出现既是这一历史运动的结果,又是加速这一历史趋势的原因。数字技术全面而深刻地打造了一个精密的、全方位的工业时代,把工业社会从“乘式发展”提升为“幂式进步”,使“计算不再只和计算有关,它更决定着人类的生存”[27]。

数字技术制造现代社会的恐慌并造成现代性困境的哲学根源正是:近现代数学和物理学的发展证明了理性是人解放性、革命性、批判性的本质力量。数理逻辑在宰制人的理性之后,就彻底沦为最保守的计算工具,理性退化为工具理性。随着社会生产生活的深度技术化、数字化,人的生存价值日渐消解,人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存在方式日益异化,人成为工具理性的奴隶,这便是“数字利维坦”对人的专制。

(二)资本积累逻辑

理性并不必然沦为工具理性,数字技术也非注定成为“数字利维坦”。近现代以来,数理逻辑能够成为人理性逻辑的统治者,不是因为技术自身就是不可遏制的异化力量,而是因为理性的释放和技术的发展是同一历史生成过程,驱迫这一过程的社会动力正是不断生成的现代资本,人的理性借资本主义的形成和发展得以彰显。今天,人们一谈到文艺复兴、启蒙运动,总是将之与资本主义内在地联系起来(虽然人的理性和资本主义是两回事),原因正在于此,所以,数字技术的工具理性之根源在于资本积累。当人成为技术的附庸后,理性也就越来越成为攫取资本利润的工具。工具理性合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要求,科学逻辑已成为现代资本积累的意识形态[28]。正是在资本积累逻辑的驱使下,数学成为方法论意义上的技术工具学,物理学成为实证领域的技术工具,“技术是知识的本质,它的目的不再是生产概念和意象,也不是理解后的愉悦,而是方法,即剥削他人劳动的方法,资本的方法。”[29]

逻辑上,使科学技术成为资本主义利润事务和利润计算的俘虏,是资本积累逻辑的固有倾向[30]302。在资本主义增殖的逻辑中,相对剩余价值主要依靠科学技术的创新来实现,通过技术创新能够有效提增剩余价值率,并把剩余价值物化为不变资本,同时,这会造成大量的剩余资本。资本主义解决这一危机的常用方法之一便是进一步加快技术创新,以吸收经济剩余。在这种内迫性竞争循环机制中,资本做到了对现实生产力和潜在生产力的滥用。在资本积累逻辑的驱使下,数学、物理学等科学变成了一种直接性的生产力[30]242。在实践中,数字技术的确最大限度地提升了资本积累的整体效率,构建了即时性的资本运作平台,让资本低成本、高效率运行。以数字技术为基础核心的第三、四次科技革命浪潮的出现,就是垄断资本为解决资本积累剩余而推动形成的。因为,只有高度集中的资本才能为网络化、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技术革命提供必要条件,垄断资本掌控的企业机构才是今天科技研发的主力军[31]。为了促进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换代升级,技术研发工作成为大公司劳动分工中的独立分支。专业化、自动化、智能化趋势不可避免,科技发明变成了被系统组织起来的资本主义的某项专门事业[30]302-303。

数字技术既在经济层面也在文化权力层面服务于资本积累逻辑。数字技术能够造成现代社会的“数字利维坦”恐慌并进而带来现代性困境的原因,与资本积累逻辑布控的文化权力密切相关。数字技术延深了和拓展了资本主义社会文化权力的结构系谱。通过数字技术这一工具中介,资本的文化权力逻辑全面渗透到社会生产生活中,以物化(技术化、数字化)方式取得了政治统治和意识形态认同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正如马尔库塞指出的,“技术‘中立性”的传统概念不再能够得以维持。……这种技术社会是一个统治系统,这个系统在技术的概念和结构中已经起着作用。……在技术的媒介作用中,文化、政治和经济都并入到一种无所不在的制度中,这一制度吞没或拒斥所有历史替代性选择。这一制度的生产效率和增长潜力稳定了社会,并把技术进步包容在统治的框架内。技术的合理性已经变成了政治的合理性。”[32]技术进步被包裹于统治框架之中,经济、政治、文化等问题被归结为技术问题而非社会问题。数字技术强化了现代技术决定论的意识形态认同度,“甚至可以渗透到非政治化的广大居民的意识中,并且可以使合法性的力量得到发展”,“人的自我物化代替了人对社会生活世界所作的文化上既定的自我理解”[33]。

四、数字技术潜藏的异托邦可能

数字技术的现代性困境、人在数字时代的生存境遇、数字技术遵循的逻辑均是二歧性的:作为资本积累逻辑宰控下的工具理性,数字技术释放了人启蒙理性意识下暗藏着的技术无意识和权力掌控的冲动;作为人自由本质的对象化产物,也延伸了人社会交往的程度,使人摆脱了蒙昧状态[34]。这意味着数字技术潜藏着人生存境遇的异托邦空间:剥离了资本积累逻辑和工具理性逻辑的数字技术,把人的自由、理性彻底释放和敞露出来。

(一)数字技术与社会自由

囿于经验生活,人们无法概念性地区分数字技术及其恶果的二重性状态。现代人“数字利维坦”恐慌的意识前提是,数字技术与社会民主是天然对立的,数字技术与监控、独裁、极权是“同卵共生”的。这种宿命论的机械观点曾赋予科学技术无上权威的同时,也对理性予以滥用:以民主的名义行暴政、以自由的名义行独裁。不过,美国著名科学哲学家费耶阿本德认为,自由构成了真实科学技术史的线索,在自由的社会中,科学技术应该有其合适位置。这点可以从如下三方面予以逻辑证明:第一,数理逻辑展开的自然科学是人类理性思维奇葩中最完美的知识形式,这是充分的认识论理由。第二,科学技术已经深刻地改造了自然世界、构塑了人类社会、革命了精神思维,这是充分的实践论理由。第三,包含现代性困境在内的整个现代社会本身,就是一个精细的、复杂的技术社会。这是状态也是事实,只有充分掌握科学知识和技术工具,才能掌握整个现代社会,进而破解数字时代的现代性困境并开辟新的生存空间。这是充分的社会学理由[35]。

马克思也曾谈到,机器成为压迫劳动者、镇压劳动者追求独立自由的手段,是因为机器成为资本的某种具体载具和形式,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才成为驾驭和奴役劳动的权力[36]。所以,数字技术演变为“利维坦”绝非技术自身的逻辑使然,而且应该把数字技术“首先看成是一个伟大的历史杠杆,看成是按最明显的字面意义而言的革命力量”[37]。在共产主义时代,这样的科学技术“不仅成为人人有份的东西,而且也摆脱掉政府压制和阶级偏见的桎梏”[38]。可见,这种划时代的革命性科学技术不单为人的生产生活带来了进步,而且被改造的人们也必须理解并参与到科技化的工作中。因此,不能将数字技术与专制监控天然地等同起来,更不能简单地认定数字技术先验地就是阶级压迫的有力工具。事实是,数字技术更有可能成为人们民主地治理现代社会的有效工具。数字技术是自由的和民主的,因为数字技术带来了社会的全方位革命。

(二)数字技术与劳动解放

自由并非抽象和先验地存在,自由是一个社会的和历史的生成过程,也是劳动的实践过程。人是具有对象性意识的类存在者,通过人的对象性活动和在对象性活动中反思自身,人的自由得以实现。只是近现代社会以来,在资本积累逻辑的支配下,技术发展的本质性力量即人的自由理性被遮蔽和物化了。马克思认为,资本积累逻辑和工具理性逻辑统治下的科学技术,没有体现为人本质力量之对象化的产物,真正的科学技术是自由的,因为它既是“人为的”,还是“为人的”[39]。

由此,当数字技术褪去资本积累和工具理性的逻辑支配后,它为人的自由、个性、全面发展提供了无限可能。数字技术形塑的数字化劳动、网络化关系、信息化流通,为消灭脑体劳动的分工差异、城乡社会的发展差异奠定了物质和技术基础,进而为人的劳动休闲化和休闲劳动化之“理性”与“意义”相统一的诗意栖居的生活空间提供了无限可能。数字技术让劳动数字化,从而解放了劳动者,并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脑体劳动的社会阶层性分工,这是数字技术带来的劳动解放。数字劳动意味着非物质性劳动构成的增加,更强调劳动者之间的和劳动过程之中的人本关怀、认知理解、互动合作。所以,数字技术既在时间上使“劳动自由”可行,也在内容上使“自由劳动”成为可能。时间是人发展的空间,劳动自由拓展了人的发展空间,自由劳动升华了人的发展内涵。在技术层面,作为谋生手段的劳动和作为压迫形式的劳动转变成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存在状态,成为人的第一需要,成为人的自身的目的和人的目的自身。

可见,数字技术并非天然属于精英阶层的“奢侈品”。就历史属性而言,数字技术是给人类带来自由的大众礼物:减轻工作负荷、解放劳动者、革新生产生活方式。人有自由是因为人是理性的,自由的实质是自律,是人对自身活动的立法,而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是人制造、使用、携带劳动工具能力的延伸,是人认知和实践能力对象化于现代技术的物质产物。人生存状态的数字化和技术化的本质是被颠倒了的数字技术的人化特征,是被遮蔽了的人的自我意识的对象化。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认为数字技术是实现人的自由本质和主体价值的手段:以人性为里核,整合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是数字技术承担的重要历史责任[40]。信息化时代,技术发展将人从自然形态、野蛮状态改造为社会形态和文明状态。数字技术实现了人的生存方式的“超时空化”和生存状态的“去肉身化”,把人从机械性的物质存在转化为数字化的信息存在,大大提升了人的自由度和解放性。人存在的本质是人如何存在,即人的生存。数字思想家麦克卢汉认为,人通过数字技术“可以越来越多地把自己转换成其他的超越自我的形态”[41]。这意味着,人类从物质主义走向信息主义,更多地用数字信息来评估自身的存在方式和生命价值。所以,数字技术不仅是一般性的技术工具和媒介手段,它还开掘出人的一种崭新的劳动方式,进而促成了人的新的生存方式、发展方式、思维方式,使人的存在方式有可能发生根本性变化,开启了人类的“数字化转向”[42]。

(二)数字技术与民主计划

人存在的“数字化转向”并非科幻言及的生命物理形态的数据化,并非指人们把自己的意识和正在生成的经历进行数据化存档,从生命机体中拷贝下来,储存在不同保险库中,待需要时候复制到新“人类”的肉身上[43]。数字技术重塑人的生存、发展、思维之方式是指:社会生产方式和社会物质形态的数字化变革,是基于生产力革命的社会物质形态的更替,这是对人存在的哲学价值和历史意义(而非生物学特征)的考察。数字技术进一步彰显了人解放、自由、理性的本质力量,也就是人能够更好地计划社会的生产生活,能够更协调地安放特殊个体和普遍整体的全面发展,能够更自由地开创人类历史的新纪元。

数字技术提供了全民民主的异托邦可能。数字“利维坦”的本质是技术治理下换装成“技术专家”的“政治寡头”,这是现代代议制民主(形式民主)的技术伪装。所以,列宁重新考察了民主制度,他认为,扬弃了代议制民主的全民民主,须在一定程度上“返回”曾经有过的“原始民主”:社会全体人民行使国家统治职能[44]。科学技术的大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实现,使国家政权复杂的各种职能变得容易和简单,人们也能够从狭隘的社会分工和技术分工中解放出来,从而得到充分教育和全面发展,因此,社会不再需要专业精英、技术官僚。的确,数字技术正在使这种趋势成为日益实现的可能:全体人民直接治理国家社会的一切事物,彻底消除精英官僚的专业技术垄断。数字时代破除了全民民主的最大技术障碍,即消除了时间的非共时性和空间的非聚集性。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之现代社会的及时、全面、高速、便捷、透明等特点,为全民民主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技术支撑和社会平台。在数字技术时代,全民民主虽然不是彻底现实的,但已然是部分真实的。

数字技术提供了社会计划的异托邦可能。在《走向新社会主义》(Towardsanewsocialism)[45]一书中,保罗·科克肖特和阿林·科特尔详细讨论了数字时代社会计划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建立在大数据统计和精确计算基础上的社会计划,能够实时更新社会需求动态,及时调节社会生产分配。物质和精神产品的生产消费、劳动时间的精确计划、产业结构的合理配置、生产要素的比例计算、劳动能力的优化使用等等,都可以在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进行计划调整。在个人自由联合体社会中,个体须既要作为全民整体又要作为整体中的自由个体参与到全社会的事物的决策、管理、监督、执行等活动中,此般自由和民主才是真实的、现实的。联合体社会中的全民民主应是有序的,要避免混乱的情形。这种有序应以数据信息的及时透明和全面有效为前提条件。总之,数字技术突破了“计划=指令+集中”的认识模式和实践框架,因为,它让数据信息变得及时透明、全面综合、精确有效。数字时代的计划意味着直接的全民民主,也意味着开放、动态和扁平。

注释:

①在构想“未来世界”带来社会革命的同时,人类也时刻警惕着“未来世界”对人类的全面统治。这种担忧反映在很多有一定科学根据的影视科幻作品中,例如《妙想天开》(英国,1985)、《千钧一发》(美国,1997)、《少数派报告》(美国,2002)、《机械公敌》(美国,2004)、《鹰眼》(美国,2008)、《西部世界》(美国,2016、2018)、《黑镜(第一季)》(英国,2011)。

②2013年5月19日,赵汀阳在《文化纵横》杂志社和北大元培班主办的“文化纵横杯”书评大赛中,发表了《游戏改变之时的反思》的主题演讲。演讲内容参见赵汀阳:技术进步可能带来新的专制(http://www.m4.cn/opinion/2013-08/1211103.shtml)。

③安德鲁·斯坦顿编导的科幻动画电影《机器人总动员》有类似的情景内容。“真理号”是人类逃离地球后在太空居住的飞船,是完全由电脑控制的超级现代化生存空间。“真理号”飞船的自动驾驶已经驾驶飞船在太空中飞行了700年。AUTO是谨慎小心的机器人,它冷静、机械并看上去效忠于船长。但事实上,AUTO的程序中存在一些隐秘指令,所有船员都一无所知,AUTO为执行这些指令会不惜任何代价,包括违背船长指令,甚至软禁船长。

④例如,自动驾驶过程中出现了事故,该法律责任应如何界定?因为,法律没有起诉机器人这一条款,而且人类也不可能起诉机器人。机器人从机械化到智能化,基于数字技术之自主运算、自主运行的智能体必然造成法律责任界限的进一步模糊不清。参见邹丹丹:《人工智能及其现代性困境的哲学思考》(《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

⑤不管是欧陆的唯理论哲学还是英国的经验论哲学,数学及其数理逻辑都被当作“知识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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