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生烟
这个场景在她心底藏得久了,就记不清是梦还是真实发生过——倒更像是梦。
丁若兰第一次见到老钱时,着实有些惊讶。老钱不老,老钱长着宽肩细腰长腿,老钱穿着深蓝色衬衫,领口的扣子被阳光一晃,亮晶晶的耀眼。
她猜测老钱的年龄大约在25~28 岁之间,她猜对了。她用一杯咖啡换取了男同事小周的八卦时间,小周告诉她,老钱之所以叫老钱,是被老板盖了章的:谁想赚小钱?
丁若兰撇撇嘴:俗!
小周差点儿跳起来捂她的嘴。丁若兰并不在意,她也没打算告诉他,老板是她大舅——本来她没想来这里实习,可是她敌不过老妈和大舅的威逼利诱。
俗气的老钱长相英俊。例会上,实习生丁若兰坐在末位,结结实实地把他打量了一回。他语气温和,但抬眼时目光锐利。他很聪明,言谈机敏,反应很快。
可是小周告诉她,老钱有女朋友了。
丁若兰觉得提着的一口气忽然松了下来。得了,还是认真学习怎样做个上班族吧。
丁若兰留着短发,很瘦。她穿平底鞋,背大背包,走路迈大步,笑容灿烂又明亮。
她与老钱第一次除工作之外的对话,是她和小周在午休时聊天,小周95 年生人,却非要自称社畜大叔,列举了一堆数据,哀叹着到古稀之年才能有车有房。
丁若兰说:“如果这样想,工作和生活全都变得了无生趣。你只要把工作当恋爱,每天就会充满活力地飞奔而来,下班就像结束了完美约会。”
小周笑起来:“傻不傻啊?你什么都不懂!”
她还没等反驳,就听见身后的笑声,老钱站在那里,他说:“小丁虽然工作没做多少,可是她阳光啊,她让办公室里充满朝气!”
丁若兰不服:“这是夸我还是损我?”
他扬起一个笑脸:“随你怎么理解!”
对老钱,丁若兰早就没了非分之想,有一位赏心悦目的同事和朋友也很好啊。
可是,老钱的女友出事了,因为财务问题。办公室里每个人都知道,谁都避而不提。他原本话不多,这一向更是沉默得可怕。
丁若兰的头发长长了,软软地贴在脖子上,碎发落下来遮着眉毛。有一天老钱看了她一眼,忽然说:“你头发长了。”
她愣愣地看着他,像是怕吓到他似的,小心地点点头。
鬼使神差的,她下班就跑去剪了头发。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脑子里却出现了老钱的脸。
他显而易见地瘦了,他一定很爱他的女朋友。他一定很难过。
像当初威逼利诱丁若兰来实习一样,关注的那家单位招考之后,老妈和大舅开始催促她离开了。离职前一天,老钱敲了敲她的办公桌:“晚上请你吃饭,给你送别。”
丁若兰迟疑着问:“还有谁?”
老钱的目光似乎躲闪了一下,“大家都去。”
吃完饭去唱歌,丁若兰又喝了一罐啤酒之后,就晕头转向了,老钱在唱歌,声调压得低,歌词一句句地灌进她的耳朵:你不是真正的快乐,你的笑只是你穿的保护色……
丁若兰抢过了他手里的麦克风,“不好听!”
老钱看着她,隔一会儿才笑了笑,“你不懂。”
借着酒意,她直直地看进了他的眼睛:“是啊,我不懂,你教我?”
老钱呼了一口气,像极了叹息,“小姑娘,祝你前途无量!”
丁若兰很想翻个白眼,可是目光钉在他脸上,半天动不了,她说:“钱宸,你能许我个前途无量吗?”
老钱低下头,手指机械地转动着酒杯,后来他抬头看着她,声音轻如蛛丝,似乎风一吹就要断了,他说:“我得等她出来。”
丁若兰觉得从未有过的心酸泛滥,她用了很大的力气,才控制住自己想要抱他的冲动。
后来她拿过了麦克风,闭着眼睛认真听着伴奏,却没有一句唱在调上。
小周坐过来,嫌弃地说:“早就切歌了,那首歌已经结束了。”
她迷茫地睁眼,“是啊,他的那首歌已经结束了!”
丁若兰转过头,弯起了唇角:“小周,告诉你一个秘密,你老板是我大舅!”
小周还没等吐槽,她就哭了:“对不起,我骗你了!还听你说了那么多他的坏话……”
假期,丁若兰去了一趟老钱的老家。一条大河流过小镇,草原正生机勃勃。那么多的房子,那么多的人家,她不知道哪扇门的里面,才是钱宸的家。
他的女朋友行差踏错,初衷只是想在人潮汹涌的城市里,拥有属于他们的家。
在山上的寺庙里,晨雾收尽时,整座大殿金光闪闪,丁若兰第一次在佛前虔诚合掌,祈祷的却是他人的幸福平安。
丁若兰约老钱见面,她带回一些他家乡的特产,一式两份,拜托他将另一份带给小周。
她已经走出去一段距离了,听见老钱在身后叫她,“一起吃个饭吧?”
丁若兰装作没听见,径自向前走。他追上来,站在她面前,在那个对视的目光里,她知道,她心底愿意做的妥协,大概远不止这一顿饭。
从餐厅出来,丁若兰想要开口道别时,刮了一阵风,把话也堵了回去。于是老钱说要送她的时候,她没有拒绝。
除了心脏近乎疯狂地敲击胸骨之外,那实在是一条平淡至极的路。
停车后,丁若兰没有马上下车。一阵沉默之后,她转过身抱住了他。
然而,一个不被回应的怀抱,多拥抱一秒就多了一秒的讪讪。
她收回手臂时,两只手都在颤抖。他低声说:“她的状况很不好,我不能……”
丁若兰点点头,已经打开车门,又转过脸来,“我会把你的电话和微信都删除。保重!钱宸,你保重!”
钱宸抬眼,猛地握住了她的手腕,可是仅仅一握,他很快松开了手。
他们不再联系。后来,丁若兰升了职,她长胖了一点儿,开始认真地护肤和健身,偶尔穿高跟鞋,仍旧留着短发,抬眼时,眼珠黑黑亮亮。
老钱离开了这座城市,他的新单位距离女友服刑的监狱不远。
丁若兰再见到他,是在大舅的生日宴会上。有人向她献殷勤,他笑着看过来,目光就像老父亲,有点得意,有点欣慰,似乎还有那么一点酸楚。
他们打过招呼,就没再单独说话。直到他离开时,才叫了她一声:“若兰!”
山也不长,水也不远,然而再见不知是何年。她送他出门,都不说话,目光看着地上男人和女人向前移动着的两双鞋四只脚。
外面风很大,他说我走了。她说你保重。
夜里,丁若兰送醉酒的大舅回家。大舅靠在椅背上,忽然开口:“其实在你进公司实习前,他们之间的矛盾就已经上升到快要分手的程度了。”
丁若兰惊了惊,减慢了车速。
“可是那女孩喜欢他是真,他买不起房是真,他心存愧疚也是真,所以她出事之后,他做不到坐视不管。”
“他为什么要心存愧疚?”
大舅看了她一眼,“因为他喜欢上了别人。”
丁若兰笑了笑,嘴唇却粘在牙龈上,好在没有旁人,她也不必假装镇定,她呼了一口气,“他从未对我半分好!”
即使从未有过半分好,心事却曾奇异疯长如春草。
丁若兰记得,那天晚上她醉了酒,他们从KTV 出来时,他扶着她的肩,她的胳膊缠着他的腰——那是他们此生最亲近的时刻。
坐进车里时,她没有放手,却仰起脸问:“你等着她,我等着你,好不好?我等着你把一切安顿好,行不行?”
他不说话,只是将她的衣角整理好,直到她下车前,他才低声说:“如果有下辈子。”
他的手掌抚着她的后脑勺,他说:“我想过的,我美美地憧憬过……可是,对不起!”
这个场景在她心底藏得久了,就记不清是梦还是真实发生过——倒更像是梦。
只是,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什么是留下,什么是离开?
时间淘洗,心事静默如谜,终将沉落岁月河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