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生
(河南省汝南县三门闸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河南 汝南 463300)
1)畜禽养殖场的建设要符合防疫要求进行布局与建设。具体应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和本区域自然条件及适合市场发展规律要求的情况下,依据当地政府统一规划,在兽医防疫机构的指导下有序布局,开展建设与发展。
2)畜禽养殖场对疫病防控的总体要求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兽医防控机构的部署,对家畜家禽进行免疫接种疫苗注射,并进行免疫抗体监测,确保防疫的效果和质量。
3)对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要做到服从上级动物疾控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做好疫情的消毒、防控与扑灭工作。
1)现代化、规模化、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建设场址应选择地势高、背风、向阳、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排水方便,无污染,排废物方便,供电和交通方便的地方。远离铁路、高速公路、机场、油田、部队、城镇、居民区、水源地和公共场所、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厂、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风景游览区、观光区、生活聚集区等2 000 m以上,低于500头(只)以上生产规模畜禽养殖场距离不低于500 m以上的隔离保护区,并且养殖周围有防疫消毒沟,并建立3~5 m的绿化带。养殖场内部规划要做到栋舍与栋舍之间3 m绿化,排与排之间5 m绿化,场区路边3 m绿化,达到建设绿色环境养殖、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养殖场要做到养殖生产区、生活区、储备供料区、饲养区、出水区、行政办公区严格分开,并保持至少10 m以上间距。场内均要建有封闭观望通道,宽度不少于2 m。
2)养殖场要设立进口大门、出口门、外运调备门。①进口大门入口处要设置宽同大门相同、高25 cm,深、长等于进场大型机动车轮圆围长2倍的水泥结构的消毒池,并设置2间消毒房(包括淋浴室雾喷消毒、紫外线消毒,消毒时间不低于15~20 min)。②外运调备门及生产区门口设置更衣换鞋室、消毒室(紫外线或药喷雾和淋浴式消毒室),并设置流通通道录像监控室、接待等待室等。每个工作室要设有地面1~2 m见方的消毒池,过往人员及物件应全部进入消毒环节,做到入口人人消毒更衣。外来一切车辆禁止进入养殖场(包括所有工作人员的车辆也应停到场外停车区,不得停在养殖场场区内)。③出口门口设置较大消毒池。出口分2个区,一个待转区设置严格的药物喷雾淋浴式消毒区域空间,消毒30 min以上。转入外调运输区,此区设置封闭式区域环境消毒设施。外调区消毒室要达到整个外运车辆的全车消毒条件,进入外运区车辆消毒时间应达到30 min以上。停车时间每次不超过6 h。
3)根据兽医防疫要求,要建兽医诊疗室、动物疾控防疫室、消毒灭菌无菌室、信息网络平台监控指挥室、养殖场圈舍电子档案室、隔离室、病死畜禽无公害化处置舍等,隔离和无害化处置舍应建在场区下风处,远离圈舍100 m以上。场内道路布局合理,进料、出粪道严格分开,做好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4)养殖场区要有专门的堆粪场、大型沉淀池、发酵高温灭菌场、粪尿及污水处理设施,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防止污染环境。
1)做好兽医防疫防控卫生计划、规划和各部门的防疫卫生岗位责任制。
2)做好整个场区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各岗位奖罚工作目标责任制。
3)做好养殖场各项规章制度与信息管理网络化交流服务平台。
4)淘汰生产环节中病畜禽、疑似传染性病畜禽、隐性感染畜禽及饲养无价值的畜禽,并做到全程消毒规范、无害化处置到位。
1)做好防疫、消毒、检疫、诊断、记录、统计、报告等。
2)负责建设诊疗兽医室、免疫接种疾病防控工作室、诊断剖析记录室、养殖场圈舍信息监控报告网络室、免疫监测实验室。
3)做好畜禽饲养管理、生产性能、生理健康监测、免疫精准注射、免疫抗体监测、各部门消毒效果督查及病原体筛检工作。
4)定期检查饮水卫生、饲料加工、储运、外调、环境消毒是否符合兽医卫生防疫要求。
5)定期检查畜禽圈舍、用具、隔离舍、粪尿处理和环境卫生消毒情况。
6)负责防疫、消毒、诊治、检测抗体、疫情报告、检疫、统计和全场环境消毒安全督查工作。
7)负责外运环节消毒督导、淘汰病死畜禽剖析检测及其无害化处理工作。
8)建立疫苗领取、保管、免疫注射、抗体监测、消毒、检疫、疾病治疗、信息台账、疫情报告、生产性能、淘汰、剖检等各项业务档案及电子档案。
9)定期参加县及以上畜牧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技术培训班和岗位能力竞赛工作。以此作为考核技术人员的晋升条件之一。
规摸化畜禽养殖场要以自繁自养为主繁育发展。坚持科研至上,努力培育更优良的品种适应市场发展,以减少疾病的发生和降低疫病风险。必须引进种畜禽时,要在引进前,调查产地是否为非疫区,并有产地检疫、抗体监测证明。引入种畜禽后要隔离饲养30 d,在此期间进行观察、检疫,确认为健康时方可并群饲养。并及时注射畜禽疫病应免的疫苗,按照防疫要求有程序做好免疫注射工作。
1)养殖场严禁饲养其他与本场养殖不同的畜禽,场内食堂也不得外购与本场养殖不同的动物食用。
2)外来参观者要进行严格消毒:更换消毒衣、消毒鞋后,进入全玻璃观察通道进行参观观察,不得直接进入饲养区并接触工作人员,遵守场区一切防疫防控制度。
3)场内不准带入可能染疫的畜产品或其他物品。场内兽医人员不准对外诊疗病畜禽及其他动物的疾病。配种人员不准对外开展配种工作。
4)禁止喂发霉或变质的饲料。不得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泔水以及其他畜禽副产品。
5)场内外每个消毒池要定期每10 d左右更换消毒药液,并确保其有效浓度。
6)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时,应严格消毒、洗手,穿消过毒的工作衣和胶鞋,工作帽、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饲养员严禁互相串栋。
7)每天坚持做好场区内环境消毒,打扫场区及畜禽圈舍卫生,保持料槽、水槽、用具干净,地面清洁,舍内要定期进行消毒,每15 d消毒1次,转群时要进行消毒。
8)养殖场内的道路和环境要保持清洁卫生,因地制宜地选用高效低毒的消毒药品,每周消毒1~2次。
9)每批畜禽调出后,圈舍要严格进行清扫、冲洗和消毒,并空圈1周。周转执行“全进全出”制。
10)饲养生产区、产房要严格消毒,并进行消毒效果检测,母畜进入产房前进行体表清洁和消毒,母畜用0.1%高锰酸钾溶液对外阴和乳房清洗消毒,仔畜断脐带要严格消毒。
11)定期驱除畜禽体内、外的寄生虫,搞好灭鼠、灭蚊蝇和吸血昆虫等工作。
12)饲养员认真执行饲养管理制度,细致观察饲料有无变质,注意观察采食和健康状态,排粪有无异常等。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向场内兽医报告。
13)畜禽及其产品出场,应由场内提供疫病监测、免疫证明、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并上报当地动物疾控中心机构备案。
14)根据本地区疫病发生的种类和大环境疫病发生的病种,确定本场免疫接种的内容、方法和适宜的免疫程序,并做好免疫抗体监测,制定综合防治方案,确定常用驱虫药物。
1)畜禽养殖发生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应采取以下防控技术扑灭措施。发现疫情养殖场内兽医技术员应及时进行诊断,调查疫源,立即向当地防疫防控机构报告病情,根据疫病种类做好封锁、隔离、消毒、紧急防疫、治疗和淘汰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断、快处置、严隔离、严封锁,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整个环节应服从上级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统一布置,配合实际开展工作。
2)发生人畜共患病时,须同时报告卫生主管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服从上级政府的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共同采取综合控制扑灭措施。
3)在最后1头(只)病畜禽死亡淘汰或痊愈后,须经传染病最长潜伏期的观察,不再出现新病例时,并经严格消毒后,方可撤销或申请解除封锁。封锁期间严禁出售、加工染疫病死和检疫不合格的病畜禽及产品,染疫病死的畜禽只按国家防疫规定处置的办法处置。
1)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生产饲养与流通中要形成本场的数据统计,每月上报到当地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的网络信息管理平台上,养殖场应如实如数上报饲养数、成活数、出售数、淘汰数、死亡数,并重点上报出售数目与出售地点。在上报出售地时要存留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中途运输环节经手人证明及证件、到达目的地的详细接收地址与去处,以便为畜禽生产流通溯源工作提供依据,确保畜禽流通途径健康安全。
2)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建设好从畜禽饲养到流通到归宿与处置整个环节的健康有效监管安全保障平台,搞好网络信息管理服务,并按上级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规定,如实准确上报对接到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管理平台中,真正做到畜禽从饲养到处置追溯过程中的健康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