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辉,裴超信,罗 毅,蔡冬冬,王正义,邢 坤
(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 成都 610041)
强制免疫是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订的,针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所实施的预防免疫措施,一般在春、秋两季对家畜家禽实施强制免疫。国家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以来,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保障食品供应及安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SARS疫情、非洲猪瘟疫情、新冠疫情的暴发流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的实施,全社会的生物安全意识显著提升。然而,四川省畜牧业生产方式全面升级尚未完成,以中、小散养户为代表的传统饲养模式仍占有很大的比例,在实施强制免疫过程中还存在难点,笔者就这些难点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疫苗免疫应根据各养殖场实际检测的免疫抗体水平和消涨规律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和免疫计划。大型规模养殖企业有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能根据各养殖场的实际检测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和免疫计划,免疫状况良好。当前,四川省中、小散养户的免疫主要依靠政府的强制免疫,村级防疫员和乡镇兽医站仍是实施强制免疫的主要技术力量,免疫抗体检测几乎完全由政府建立的兽医系统实验室承担。随着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乡、村级动物疫病防控的技术力量和专业素养持续下降,县级兽医系统实验室建设和运行严重滞后,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第三方检测服务尚未完全覆盖全省的乡村,“付费检测”理念也未完全被接受,散养户的免疫抗体水平和补免措施缺乏有效的监管,中、小散养户难以获得长期稳定有效的检测服务。因此,兽医检测技术与实际生产还存在较大的偏差,强制免疫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
自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以来,由于无疫苗、无特效疗法,生物安全措施成为唯一有效的非洲猪瘟防控手段,同时也促进了养殖业主对养殖圈舍、养殖设备、洗消设施、粪污处理、管理制度、生物安全措施等升级改造。中、小散养户的抗经济风险和生物安全风险能力弱,持续投入资金升级设施设备的能力和意愿不强,对于强制免疫的作用期待过高,养殖观念、管理制度、生物安全意识等较为落后,设施设备简陋陈旧,以致于非洲猪瘟病原在省内大肆传播。疫苗免疫是保护易感动物最重要的措施,也是最后的生物安全屏障,但存在免疫失败的风险。强制免疫只是养殖场生物安全体系的一个环节,只能作为动物疫病防控的补充措施,建立生物安全体系、落实生物安全制度、升级生物安全设施设备才是动物疫病防控的关键。
村级防疫员是最直接的实施者,受外部社会经济环境、机构编制、收入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村级防疫员的人数和专业水平持续下降,年龄结构严重老化,文化程度普遍较低,非专业人员受简单培训即上岗,对于动物传染病基础知识、强制免疫政策和作用、免疫注射操作规范、采样技术规范、生物安全等相关背景知识认识不深。不仅强制免疫效果难以得到保障,村级防疫员也极有可能成为动物疫病传播的重要途径。现有的乡镇兽医站和村级防疫员管理模式及收入状况,对于具备一定专业素养的年轻人毫无吸引力,基层的兽医队伍建设出现倒退现象。2020年,四川省在52个生猪调出大县实行“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该计划是破解基层兽医队伍建设难的一次尝试,其作用还有待实践。
村级防疫员在实施完强制免疫后,个人防护装备、疫苗包装、使用过的注射器及棉球等废弃物无统一规范的处置程序。尽管国家已经出台相关的技术规范,但基于对生物安全认识不足,又受到经济利益驱使,中、小散养户的病死畜禽处置不规范,甚至出现随意抛弃、转运、加工、贩卖病死畜禽尸体的违法行为,不仅污染环境,更加剧了动物疫病的传播,严重威胁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当前,对于这些废弃物和病死畜禽尸体的无害化处置缺少有效的监管,专业的无害化处理企业较少,覆盖面较小,出现异常情况往往得不到及时科学地处置,存在极大的生物安全隐患。
四川省幅员辽阔,养殖规模庞大,各地实施强制免疫时间不完全同步,村级防疫员专业水平有高低,免疫抗体监测有缺失,补免措施有遗漏,导致各地免疫抗体水平不均衡,生物安全屏障有落差。生物安全风险受经济发展水平、交通状况、人流物流、养殖规模、养殖密度、免疫状况、消毒措施、管理理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免疫抗体水平高不代表生物安全风险低,因而各地所面临的生物安全风险也不尽相同。当易感动物、从业人员、运输车辆等可能携带病原微生物的媒介向生物安全屏障水平低的地区移动时,带来极大的生物安全风险,极易引起当地发生动物疫情,甚至威胁到公共卫生安全。
养殖行业动物疫病防控的“三要素”: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动物。疫苗免疫是保护易感动物重要的措施,但不能将动物疫病防控的重任全部转移到强制免疫上,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加强饲养管理、提升硬件设施等生物安全措施才是最有效的手段,同时,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也需要依据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强制免疫过程面临的困境提供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