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 勤 徐 朝
(作者赵勤系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农业和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徐朝系中共黑龙江省委奋斗杂志社政治建设编辑室副主任、编审)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重温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熟练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论粮食税》写于1921年4月,是列宁系统阐述苏俄过渡时期新经济政策的重要著作,也是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代表性论著。这篇论著不仅为当时的苏俄经济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也成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理论来源之一。当前,我国已开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重读《论粮食税》,汲取历史经验,挖掘时代价值,有助于我们在复杂环境中立足国情、把准脉搏,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1918年初,为扼杀新生的苏维埃政权,英法美日等国派遣干涉军进犯苏俄,并扶植一批以前沙皇俄国将领为首的反动势力发动武装叛乱。为应对国内外战乱和经济萧条,苏俄实行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最大限度地集中了全国的物力财力,捍卫了十月革命的胜利成果,保卫了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在国内战争结束后,苏俄没有及时调整经济政策,遭遇了严峻的考验,爆发了农民危机、工业危机和作为经济危机并发症的政治危机。列宁指出,到1921年春天我们就遭到了严重的失败,这次失败比高尔察克、邓尼金或皮尔苏茨基使我们遭到的任何一次失败都要严重得多、重大得多、危险得多。接连发生的一系列危机,向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发出了紧急制动的危险信号:在战争转向和平的新形势下,必须立即终止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苏俄转变发展战略,由以余粮收集制为核心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向以粮食税为核心的新经济政策转变。
《论粮食税》系统地阐明了新经济政策的内容、意义以及实行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资料图
1.分析了苏俄现实的经济成分,指出国家资本主义的进步性。过渡时期苏俄有宗法式的农民经济、小商品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经济5 种经济成分,其中占优势的是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列宁认为,国家资本主义虽然没有社会主义进步,但是比宗法制经济、小资产阶级经济生产进步。因此,必须研究从宗法制经济、小生产经济如何向社会主义经济过渡的中间环节,这就是国家资本主义。只有通过实行国家资本主义,才能逐步战胜小资产阶级及其自发势力对苏维埃经济的破坏性。国家资本主义,是落后苏俄逐步迂回地走向社会主义的特殊中介。同时,列宁分析了国家资本主义在苏俄实施措施,需要对文明的资本家实行赎买,用高薪聘请资产阶级专家参与组织社会化的大生产;对不文明的资本家进行严厉惩治。
2.分析了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迫切性和粮食税的实质。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必须改善农民的生活状况,提高生产力。因此,需要改变粮食政策,不再征集农民的全部余粮,而是以征税的方式向农民收缴事先规定限额的粮食和其他农副产品,超过税额的余粮归农民所有,可以自由买卖。国家所需要的其余粮食,则用工业品向农民交换。实行粮食税并不是为了向资本主义转变,而是为了寻找社会主义经济与小农经济的结合点,粮食税是从特殊的战时共产主义向正常的社会主义的产品交换过渡的一种形式。无产阶级国家对农民实行粮食税,允许小农自由贸易,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实际上是把商业作为联系社会主义与小农经济的桥梁,以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引导他们参与到社会主义建设中来。
3.论述了苏维埃政权能不能同国家资本主义结合、联合和并存问题。在小农经济占优势、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里,实行自由贸易不可避免。改变苏俄小生产占优势的经济结构,需要借助于资本主义,尤其是国家资本主义这些中间环节,实现从小生产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列宁具体分析总结了国家资本主义的4 种主要形式:租让制、合作制、代购代销制、租赁制。列宁强调,不要去试图禁止或堵塞资本主义的发展,而要着重关注苏维埃政权应该怎样引导现有资本主义因素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租让制是国家资本主义的一种形式,对国内资产阶级实行租让制,苏维埃政府可以发展生产力,特别是能够在短期内增加产品数量;对国外资本家实行租让,苏维埃政府可以获得所缺少的资金、技术和设备,从而得到建立和壮大社会主义经济的物质技术基础。列宁当时把合作制看成是国家资本主义的一个变种,认为合作社能够把小生产者组织起来,有利于国家的计划和监督,并在将来自愿联合的基础上过渡到大生产,进而过渡到社会主义。
4.指出了无产阶级政党要不断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学习经济的问题。把握社会主义建设规律需要在不断的实践探索中才能实现。战时共产主义的一个后果是官僚主义的发展,无产阶级执政党必须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全力唤起各地方在经济建设事业中的主动性,发挥地方的首创精神,扩大它们的独立程度,努力研究这方面的经验。不要亲自包办一切,而是要加强对政策的领导,发挥好计划监督的作用,发挥群众的作用,要善于向有知识的专家和有经营管理经验的资本家学习。要竭力帮助广大劳动者,从他们中间选拔先进分子来做经济工作。列宁指出,共产党员要善于向资产阶级专家以及商人、资本家学习组织生产、经营等本领,要善于用各种办法,振兴农业、振兴工业,使农业和工业之间的流转发展起来。
1.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过渡理论。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有一个从前者转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马克思这里讲的只是过渡时期的政治方面,而没讲在经济方面采取哪些措施。列宁从苏俄的实际出发,论证了创造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经济条件的必要性,提出从战时共产主义过渡到国家资本主义的策略主张。利用资本主义特别是国家资本主义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的“中间环节”,逐步创造积累物质条件,提高社会生产力,从而真正过渡到社会主义。
2.突破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的设想。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的设想,是以无产阶级革命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取得胜利为前提的。而苏俄的社会主义脱胎于经济文化落后的小农国家,不具备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物质条件,不能跨越商品经济的发展阶段。列宁在《论粮食税》中提出国家资本主义理论,认为无产阶级政权可以利用国家机器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和商品经济,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未来社会基本特征设想的重大突破。
3.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马克思主义并没有为各国无产阶级革命和建设提供具体模式和现成答案,其基本原理的运用,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列宁在《论粮食税》中指出,我们决不能把马克思的理论看作某种一成不变和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恰恰相反,我们深信它只是给一种科学奠定了基础,社会主义者如果不愿落后于实际生活,就应当在各方面把这门科学推向前进。以粮食税为核心的新经济政策,既没有丢掉马克思主义,也没有拘泥于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设想,而是以时势的变化为基础,随着实践发展和实践探索,把马克思主义推向前进。
4.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科学运用。马克思、恩格斯都曾强调要历史地、辩证地看待资本主义。列宁认为,对于资本主义,应该放到特定的经济结构和经济背景下来分析。“同社会主义比较,资本主义是祸害。同中世纪制度、同小生产、同小生产涣散性引起的官僚主义比较,资本主义则是幸福”。因为与小生产相比,资本主义是一种先进的生产关系,它与现代生产相联系,更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所以,列宁强调,不要害怕资本主义,而应利用资本主义来提高社会生产力,来促进社会主义。
1.促进了经济发展。农业方面,粮食税的实行是苏维埃政权在工人与农民、工业与农业关系上的根本转变,满足了农民的基本要求,稳定了农村的形势,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粮食产量得以恢复提高。工业方面,恢复了部分私有化企业,发展了国家资本主义,使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大工业中占据优势地位,私人小企业在小工业中占据重要地位。商业方面,恢复了售货棚和售货摊网,逐步建立了国营和合作社商业零售企业,商业批发组织、商品交易所、批发集市获得发展,商业活动日益频繁。外贸方面,苏俄先后同20 多个国家签订了40 多个贸易条约和协定,其中大多是资本主义国家。
2.巩固了政权基础。以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首先是一个政治问题,其本质是无产阶级国家对农民的态度问题和无产阶级国家与农民的关系问题。列宁从基本国情出发,从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和工人阶级领导权的战略高度,分析了工业与农业之间、工人与农民之间的矛盾,提出苏俄建设社会主义应该从农民开始,应该改善和发展国家和农民的关系,通过合作社经济的发展,巩固工农联盟,促进农业生产力的恢复和提高。
3.维护了社会稳定。列宁在《论粮食税》中提出关心个人利益问题,实际上就是要兼顾和平衡人民群众内部各方面的正当权益,只有这样才能缓和社会矛盾,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通过粮食税、利用国家资本主义、允许自由贸易等措施,缓解了苏俄国内的阶级矛盾,使国家的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使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得到满足,最终使社会秩序恢复了正常。
列宁的《论粮食税》是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宝贵探索,为苏俄经济复苏和国家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为经济文化落后国家探索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对新时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农业是国民经济中的关键性、基础性产业,农村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在《论粮食税》中,列宁把解决农业和工业的交换问题、农民利益与发展问题作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高生产效率的切入点,通过实行粮食税、提高农产品价格、向农民提供贷款、帮助整理土地、购买农机具等措施,创造条件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当前,我国已开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三农”工作也转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阶段。现阶段,农业农村仍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突出短板。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必须顺应城乡演变和现代化建设规律,抓住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把农业农村发展摆上优先位置,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与举措,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的短板与弱项。
列宁把生产力发展与人的发展联系起来,充分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用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农民在缴税后,可将剩余粮食掌握在自己手中,进行自由支配。因此,粮食税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得到了农民群众的支持,逐渐缓和了农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巩固了政权。农民是推进乡村建设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依靠广大农民,要切实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保障农民基本权益,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让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受益主体、建设主体和治理主体。一是充分了解和尊重农民意愿与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了解农民在村庄规划、村庄撤并、农村改厕、乡村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需求,尊重农民意愿,不强迫不命令,不增加农民负担。二是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半篇文章。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能力,让农民通过对集体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分配实现持续增收。三是提升农民组织化水平。突出培育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让农民更多地分享产业发展的增值收益。四是加强农民教育培训。依托“党建+”、乡村振兴大讲堂、农民田间学校等载体,充分利用网络教育资源,分层分类开展生产经营、非农就业技能等教育培训,使农民成为振兴乡村的主力军。五是建立进城农民返乡保障机制。破除制度和政策壁垒,支持和引导进城农民返乡创业,让农民既能进得了城,又能回得了乡。
列宁没有照搬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的一般性结论,没有超越商品经济发展阶段建立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经济”,没有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而是从具体国情出发,充分考虑了苏俄生产力落后、发展不平衡而且具有多层次的特点,同时考虑了人民群众文化素质普遍低下的现实情况,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经济体制和发展模式。通过推行以粮食税为核心的新经济政策,探索出一条适合苏俄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我国农村地区地域辽阔,乡村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发展基础、生态环境存在较大差异,乡村发展水平和发展面貌也各不相同。因此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应立足实际,准确把握不同区域特殊性和乡村差异性,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因地制宜,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一是优化乡村产业布局。结合主体功能区、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以提高乡村产业与资源环境匹配度为基准,因地制宜构建区域化、差异化的乡村产业区域发展新格局。二是优化乡村空间布局。遵循城乡发展建设规律,秉持规划先行原则,因地制宜优化县域、镇域内乡村发展布局,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分类,明确村庄建设优先顺序,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注重保护乡村特色风貌,体现乡村功能和价值,避免“千村一面”。
列宁提出的利用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等重要观点和推行资本主义租让制等重要举措,充分说明他已经意识到只有加强对外联系,充分利用资本主义文明成果,才能实现国富民强。列宁的思想,是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思想渊源。当前,我国已进入实行更高水平开放的新发展阶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需要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坚持高水平的对外开放,用世界的眼光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有利于扩充农业农村发展的可利用资源,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拓展农产品市场空间,有利于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有利于提升农业产业素质和竞争力,也有利于学习借鉴发达国家乡村振兴的先进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