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金满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福建泉港 362801
畜牧业是泉州泉港区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产业之一,也是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为保证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护良好的生态和农村生活环境,泉港区高度重视,经过近几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现代畜牧业转型升级,初步形成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的畜牧业发展机制。
近年来,泉港区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畜牧业生产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占据的比重越来越高。据统计,2020年末全区生猪存栏3.5486万头,羊存栏1.3887万头,家禽存栏68.8998万羽,肉蛋乳总产量1.1890万t,同比增长16.8%。当前,随着城镇化发展,畜牧业也暴露出土地资源紧缺、产业布局无序、规模化水平低、养殖污染治理难等问题。
2.1 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效显著
2.1.1 加强组织领导 近年来,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及关闭拆除和升级改造补助政策,重新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可养区,制定《泉港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成立生猪养殖污染整治领导小组,持续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2.1.2 实行疏堵结合 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一手抓关闭拆除,清理退出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畜禽养殖场(户),一手抓升级改造,完善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规范畜禽养殖。近年来,关闭拆除畜禽养殖场(户)300多家,升级改造100多家,投入财政补助资金4 200多万元,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得到有效规范,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农村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2.1.3 建立监管机制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河长办等部门联合印发《泉港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明确部门、属地镇(街)监管职责,严格养殖准入、整治违章搭盖、开展动态巡查,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2.2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效提升
2.2.1 推进标准化改造 改变粪便收集和处置工艺,因地制宜、因场施策,大力推广“漏缝地板-干清粪-免冲洗-粪尿分离”粪污源头减量化模式,重点改造漏缝地板猪舍,配套粪便发酵塔、沼气池、储液池、异位微生物发酵床、沼液管网等设施,采取固液分离、雨污分流措施,达到源头减量、粪污无害化处理,全区10家规模生猪养殖场全面完成标准化改造,养殖污染问题得到解决。
2.2.2 实行种养结合 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出台《泉港区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泉港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区推进实施方案(2019-2020年)》,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治理途径,大力推广“猪-沼-果(林、茶、菜)”等生态种养模式,通过节水改造、干湿分离、雨污分流、沼气发酵、生产农家肥(有机肥)、还田利用等粪污处理利用技术,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善粪污收集、储存、处理、利用等整套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区推进项目12个,配套沼气池6 635 m3、储液池9 078 m3、粪便发酵塔9个、鸡粪快速发酵仓6个、有机肥加工厂1个、沼液管网29.4 km。2020年底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6.09%,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实现生态养殖零排放。
2.3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进一步规范
2.3.1 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 支持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区共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点19个、公益性集中无害化处理示范点1个。落实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实行全覆盖,给予养殖者和集中无害化处理者每头80元补贴,给予属地镇(街)指定监管人员到现场确认工作经费每头15元补贴。
2.3.2 健全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体系 充实监管人员,属地镇(街)指定一名以上监管人员负责现场勘验、监督无害化处理,严防病害畜禽被不法商贩收购。完善监管措施,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屠宰场、集中无害化处理点等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对无害化处理过程进行录像、存档;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调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发现、广泛收集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的线索,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3.1 种养结合还不够紧密 近年来,农村发展变化较大,多数种地的不养殖、养殖的不种地,种植和养殖相对独立,衔接不够紧密,造成资源浪费与地力不高同时并存。一方面,畜禽粪肥没有得到充分高效利用,造成资源浪费;另一方面,耕地有机质补充不足,地力下降影响粮食、果菜等作物种植。另外,土地碎片化也深度影响农牧结合,无法形成大循环。
3.2 市场主体培育能力不足 当前畜禽粪污第三方处理模式仍处于探索阶段,泉港区畜禽养殖量相对较少,养殖分布较为分散,收集集中处理难度较大,在第三方处理运行机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难以保障正常市场化运营。粪肥还田使用难度较大,加之群众对粪肥还田认知度不高,更多是选择施用化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有机肥的推广应用。
3.3 基层畜牧兽医人才不足 基层畜牧兽医工作主要承担畜牧生产、防疫检疫、兽药饲料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畜牧业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当前对养殖污染防治越来越重视,要求对养殖场(户)粪污处理技术要指导到位、监督到位,而当前基层畜牧兽医队伍人员少,年龄老龄化严重,专业化能力较弱,畜禽养殖量点多、面广,繁重的监管指导任务与现有业务人员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
4.1 优胜劣汰,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稳生产与保环境并重,扶大限小,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适度发展规模化养殖,推进养殖标准化、设施化,支持建设美丽畜牧场、生态养殖场,持续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同时,对拒不改造或改造不到位、存在养殖污染的养殖场(户),予以关停取缔。
4.2 转型升级,发展规模养殖 引导现有养殖场(户)相互合并、购并,鼓励相对集中小散户建立养殖小区,规范养殖和粪污处置行为,做到饲养统一管理、疫病统一防疫、粪污集中处理。积极引进技术先进、社会责任感强的养殖企业和粪污处理利用第三方企业,加快对零散、小规模养殖户的整合,推动畜禽养殖规模化、养殖技术科学化、粪污利用资源化。
4.3 强化服务,提供技术保障 指导科学养殖,大力推广节料、节水养殖技术,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的减量化。指导科学处置,统筹考虑养殖品种规模,粪污收集、处置、综合利用以及对周边环境影响等各因素,合理选择合适的综合治理方式和设备,树立示范标杆。指导科学利用,在推进养殖向规模化发展的同时,有计划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兴办家庭农场等方式,发展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通过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的规模种植,消纳更多的养殖粪肥。
4.4 严格执法,依法追究责任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法制宣传、普法教育、村规民约,进一步强化养殖户“谁受益谁投资、谁污染谁治理”的环保意识,培育生态健康养殖理念,落实养殖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应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属地镇(街)、村(居)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养殖场监督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对直排、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充分发挥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积极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