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照珍, 赵兴建, 陈 晨, 赵丽娜, 余昌培, 秦家秀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农业农村局, 贵州 六盘水 553537)
盘州市位于贵州省西部、六盘水西南部,地处滇、黔、桂三省结合部,处于云贵高原向黔中高原、广西丘陵与黔西北高原的过渡地带[1,2],国土面积4 056 km2。境内地形起伏大,地质构造复杂,喀斯特地貌发育,地形地貌主要以高原山地为主。2015年,全市喀斯特面积占区域总面积的55.49%,石漠化面积占区域总面积的29.35%[3],为典型的喀斯特山区,耕地质量不高、耕地资源缺乏、石漠化严重等问题突出,严重制约区域粮食安全生产以及土地资源永续利用。
2016年,我国农业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指出重点在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开展休耕制度试点,旨在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耕地资源永续利用[4]。鉴于盘州市特殊的喀斯特地质背景,开展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休耕是指土地在一定时间段内不进行耕作,暂时“休养生息”的一种方式,一定程度上可减少区域土地利用强度,有利于促进生态环境改善、耕地质量提升以及农业可持续发展。2017—2019年,盘州市作为贵州省13个休耕试点区域之一,连续休耕3 a,休耕面积为667 hm2。为盘州市及其他休耕制度试点区域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参考,介绍盘州市开展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如下。
为尽可能减少农户休耕地块的调整与更换,以持续稳定、相对集中连片的方式推进休耕制度试点工作,保证休耕成效。根据2016—2019年贵州省耕地休耕实施方案要求,以坡度15°以上、25°以下相对集中连片的坡耕地和瘠薄地的两季作物种植区为布局重点,盘州市休耕试点区域集中布局在大山镇高祥村、高兴村、高山村和松山村4个村,确定休耕地块并一定三年不变,连续休耕3 a[4]。
为保障耕地休耕制度试点任务顺利完成,盘州市成立了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督导、检查落实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由镇政府组织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工作实施,市、镇两级政府签订耕地休耕试点责任书;在充分尊重农户休耕意愿前提下,镇政府与参与休耕制度试点的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签订为期3 a的休耕协议,并对休耕地块位置和面积进行核准;以多方参与、相互配合方式推进该项工作。
为实现“调节土壤环境,改善土壤质地,提高土壤肥力”三大目标,积极探索适宜于本区域的休耕技术模式。盘州市采用光叶紫花苕净作、红饭豆净作的休耕技术模式,采取绿肥翻压还田或堆沤腐熟还田,以及秸秆粉碎腐熟还田等技术措施,有效增强了土壤保水、保肥能力,逐步改良土壤质地,改善土壤理化性状,不断稳定和提高土壤肥力。
为实现精准管理,建立了县统筹、乡监管、村落实、户实施的休耕政策框架。以精准下达休耕任务指标、及时开展督促检查、重点落实休耕补助资金等方式,将任务、资金精准落实到户。根据国家现有休耕政策要求,以不低于原有种植收益的休耕补助标准,按照实施休耕、验收合格、张榜公示、发放补助等流程实施休耕工作。
为掌握休耕试点区域耕地质量变化,根据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和种植业管理司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休耕试点区域按照每66.67 hm2耕地布设1个监测点、对照监测点设置不少于10%的要求,盘州市根据大山镇4个行政村的耕地休耕面积、土壤类型,于2017年开始分别在高兴村(面积223 hm2)布设3个监测点、1个对照监测点,松山村(面积177 hm2)布设3个监测点、1个对照监测点;高山村(面积143 hm2)布设2个监测点、1个对照监测点;高祥村(休耕面积124 hm2)布设2个监测点,其中试点区监测点和对照区监测点耕地地力条件基本一致。
根据2017—2019年度《盘州市休耕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报告》,2019年与2017年相比,盘州市13个耕地质量监测点pH平均增加0.1个单位,有机质平均含量增加5.9 g/kg,全氮平均含量增加0.02 g/kg,有效磷平均含量增加0.7 mg/kg,整体耕地地力水平有所提升。
盘州市大山镇休耕试点区域未实施休耕前,种植作物以小麦、烤烟、蔬菜等为主;休耕期间,休耕地块主要种植光叶紫花苕、红饭豆等保护耕作层作物。由收获性作物到非收获性作物的结构调整,有利于土地休养生息以及耕地质量提升,同时休耕期间禁用化肥和农药,有利于区域今后发展绿色有机农业特色产业,提升农产品产量与品质。
喀斯特山区土壤贫瘠,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差。通过在休耕试点区域种植保护性耕作层作物、减少人为对土壤耕作层破坏,以及采取绿肥翻压还田、豆科作物秸秆还田等措施,改善了土壤理化性状以及土壤结构,有效增强了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局部水土流失有所减轻,石漠化程度得到缓解,生态环境稳步向好。
经过2017—2019年3年持续休耕,盘州市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喀斯特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压力较大,石漠化生态治理与修复、生态文明建设非一朝一夕之力。今后可汲取和借鉴休耕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及技术模式进行推广应用,尝试在其他非试点区大季作物种植间隙期种植绿肥作物,以实现耕地的用养结合,保证耕地的长期可耕性及耕地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