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及四川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保障林草资源、生产安全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2月15日,四川省重大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就防止在松材线虫病疫木焚烧处理过程中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相关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我省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区森林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部分重叠,焚烧处置疫木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潜在风险高。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置中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安全意识,切实加强疫木处置中防灭火管理。二要严格落实责任。对疫木采取山场就地烧毁处理是国家《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要求的一种处置方式,也是一种有效彻底清除疫源的措施。各地要统筹兼顾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木焚烧处置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任务。要加强除治队伍管理,把疫木处置过程中的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写入合同中。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按照各自业务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加大巡查暗访力度,及时通报发现问题,共同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置过程中森林防灭火工作。三要强化工作举措。要加强野外用火审批,各地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因松材线虫病疫木焚烧处置等特殊情况确需用火的,按规定上报书面用火申请,未经审批不得焚烧。要规范疫木处置措施,在森林火灾高危区,严禁使用焚烧的方式处置疫木。对处于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和一般区,如确需采用焚烧方式处置疫木,要按要求做好相关防护工作。要落实扑火队伍建设,在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除治期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上报,在扑救中要科学组织扑救,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扑火人员人身安全,坚决杜绝发生扑火人员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