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污名化的影响、产生与应对机制研究*

2021-12-02 08:04:55姚尚满王志中
医学与哲学 2021年8期
关键词:污名防控社区

齐 建 姚尚满 王志中

污名化一直与疾病缠夹不清,在医疗话语中针对疾病的污名以流行病、传染病、精神类疾病最为常见,其产生的机制源于疾病的致病性、传染性和社会文化的建构[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的暴发被定义为国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国各省(市、自治区)相继启动了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1级响应,疫情防控成为整个社会的核心任务。流行病蔓延的过程中,其污名化现象伴随始终,从相关表现来看,COVID-19引发的污名化主要体现在地域歧视、个体歧视、病耻感内化等方面。流行病引发的污名化并非单一的生物医学问题,还涉及社会、心理等学科的交叉,尤其容易引发突发事件中社会排斥和群体性抗议[2],复杂多元的污名化型态给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防控带来了挑战。关注和干预COVID-19中的污名型态,避免针对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等相关人员的歧视和不公平待遇,纠正疫情中的偏见、误解和刻板化印象,创造环境友好型的防控机制,利于基层风险预警与社区防控、精准施策。

本文通过收集和阅读COVID-19暴发以来的相关专业文献、政府文件、权威新闻报道、案例、工作论文等,确定主题列表,经过内容分析得出结论。从疾病与污名化之间的关系出发,总结、分析COVID-19背景下污名化的影响及产生机制,对疫情防控中的污名化应对机制提出理论和实践的依据。

1 疾病与污名化

戈夫曼在阐释污名化概念时将其定义为“个体受到贬损的一种属性”,污名是社会规则或秩序建构出来的越轨标签。在这样的框架下,林克(Link)与费兰(Phelan)从制度和文化视角进一步对污名化进行了解释,认为污名是被贴标签或刻板化印象的过程,是一种身份歧视或在社会生活中消权失能的过程[3]。所以,污名化是一种偏离主流社会规范后身份的负面标签或贬损,并使其社会地位、能力丧失的过程,污名有社会泛化和自身内化的特征。生物医学、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学科一致认同:疾病与污名如影相随,污名不仅使个体承受了更多的身心痛苦,还严重影响对患者的诊疗,甚至改变或封闭救助的路径和渠道,进一步阻碍患者的生存和发展[4]。与疾病相关的污名化也称病耻感,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艾滋病、精神疾病、肺结核、肝炎、女性不孕症、阿尔茨海默症等领域。首先,杨生勇等[5]通过研究呈现了艾滋病患儿在环境中的污名化现状,指出这种病耻感使患儿从疾病污名、社会污名再到自我污名的过程,并影响患儿的社会化;姚星亮等[1]从政治移情视角剖析了艾滋病演变成“社会病”的原理,认为艾滋病污名化是群体道德意识形态及社会政治移情的共同策略,阐释了疾病污名化的多元逻辑;彭子荷等[6]调研了艾滋病患者承受更多的社会心理压力,包括歧视、社会孤立和支持缺乏等,研究结果表明艾滋病患者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感染者的自杀率显著高于一般群体。其次,针对精神障碍污名化或病耻感的研究也较多。李强等[7]在研究中指出,心理疾病容易遭遇污名化等负面标签,并成为影响患者康复的主要障碍;徐岩[8]通过对医院的田野调查,揭示了精神障碍人士在医疗机构的身份认同及污名内化的过程,结论发现这种负面标签影响患者的诊疗和社会融合;郭金华[4]从社会学和心理学的角度解释精神障碍人士和艾滋病患者污名化的形成路径,指出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是疾病污名化形成中的重要因素。最后,还有针对糖尿病、不孕症、双向障碍、结核病等病耻感的研究,从循证视角验证了疾病与污名并存,尤其认为污名化或病耻感需要各方介入及干预,以利于疾病的康复和缓解。

疾病污名与社会污名的并存是研究者的共识,疾病的污名化是生理、心理、社会多元框架下的传递和交互,在支持体系上需要全人照顾视野,从社会文化、道德意识、制度建设等多维度入手。同时,针对流行病污名化或病耻感的研究较少,尤其是流行病重大疫情背景下的污名化研究更是凤毛麟角,本文在借鉴已有疾病污名化研究的基础上,结合COVID-19疫情中的污名化现象,阐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污名化现象的内在逻辑,反思流行病与社会环境的断裂,重构二者的多元关系。

2 COVID-19疫情背景下污名化的影响

当前,随着COVID-19疫情的扩散,疾病污名的影响已经扩展到国际污名、种族主义等。为了了解COVID-19疫情背景下污名化的表现和影响,本文通过总结疫情蔓延过程中的相关文献、事迹、案例记录、新闻报道等,经过仔细阅读并归纳污名化的相关主题,厘清流行病学情境下污名化的核心特征。COVID-19引发的污名化现象主要体现在:针对来自疫区群体的标签、歧视;对疑似和密切接触者的诋毁和排斥;确诊患者病耻感的内化等。在重大突发流行病背景下,这种污名化被高度泛化,使个体规避与失能,进而造成疫情信息失真和社会排斥与隔离,对疫情的社区防控、医疗卫生服务产生了消极影响。

2.1 社会规避与失能

污名化是一种文化歧视,在文化评判的过程中使相关人员蒙受贬损,进而出现社会规避行为,以逃离被歧视的状态。尽管民众对COVID-19有了一定的科学认识,但是对于来自疫区的个体、密切接触者、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等仍有刻板化印象,将其与病毒联系起来,认为是其过错行为和习惯造成了健康危险,常对其进行语言侮辱、行为攻击,“拒绝、围堵、骚扰、谩骂、讽刺、挖苦”等事件高频率发生,使相关人员蒙受歧视和贬损。从文献和案例总结中发现,相关个体或群体受到公众污名的困扰,并对其社会身份、自我概念产生负面影响,产生社会规避行为,如情绪上抑郁、焦虑,加深公共污名的自我感觉和体验,引起污名的内化,即自我污名或病耻感;行为上为了逃离歧视性环境而隐瞒病情、接触史,甚至拒绝隔离、不愿意承认病症从而放弃科学治疗。

社会规避的后果是失能。能力表现为一种主观感受,“权力感”“自尊感”“重要感”等,其中包含阻止被打上耻辱烙印群体机会的能力,更多情况下指的是个人适应能力、主观能动性,以便控制和整合自我和资源。失能是对生活空间、过程、资源、公共决策机制等缺乏影响力,或因经历、环境、制度等因素丧失了对社会系统的控制力[9]。疫情背景下,个体被贴上污名标签,标签化的过程使其自我控制感、生活空间和资源控制感等下降,进而产生社会疏离和结构性依赖。本文在对文献资料进行内容分析的过程中发现,COVID-19蔓延以来,因为对疫情的错误、刻板认识,引发对来自疫区的民众的驱逐和追赶、密切接触者和发热疑似患者过度隔离和排斥等事件,使相关人员无家可归、无法正常就医,这些均表现为污名引发自我效能受损或社会适应能力下降。

2.2 风险信息失真与社会性恐慌

疫情背景下,污名化会成为风险信息失真的助推器,并加剧社会恐慌与焦虑。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风险信息预警管理、事前预测预警是疫情治理的重要机制[10]。COVID-19的流行中,信息的准确、及时评估是防控工作的决策基础、联防联控效率提升的有效策略。面对歧视性环境,受污名者采取隐瞒旅居史、接触史,甚至隐瞒病症的策略,使风险信息失真。在调查中发现,“隐瞒旅居史致千人医学观察”“否认接触史致数十医护人员隔离”“不报病情致整栋楼封闭”等案例报道屡见不鲜,相关人员为避免标签化,采用隐瞒策略致使风险预警和信息沟通受阻,进而加大流行病防控难度。

突发危机事件本身容易引发心理或情绪的异常,污名化导致疫情风险信息失真后加剧了这种社会性恐慌。COVID-19疫情背景下,将疫区的人等同于病毒,草木皆兵、人人自危,谣言满天飞等不理性行为容易诱发社会性的焦虑情绪。景军[11]指出,社会恐慌的驱动之一是道德恐慌,指公众在错误的或被夸张的信息支配下所产生的风险认知和恐惧心理的集体反应,是个体在危机事件中失控而未能适应社会变迁事件的反应。COVID-19疫情背景下,公众的社会恐慌引发了信任危机,污名的背后是一种集体性失望,加剧了对流行病、传染病等防控安全的怀疑和恐惧。所以,避免污名化引发的隐瞒行为,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疫情信息是遏制谣言、降低社会恐慌的必要措施。

2.3 考验基层防控脆弱性

疫情风险与基层治理是一种交互耦合的关系,基层资源、文化、社会心理与防控效果成正相关。COVID-19疫情的联防联控机制,使防控职责下沉,基层社区等作为防疫的底端,机制掣肘的弊端和脆弱性暴露出来,污名导致的社会规避、失能、信息失真与信任危机无疑是对基层防控的考验。脆弱性理论常被用于灾害研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是指基层社区暴露于疫情危险因子之后的资源、能力脆弱表现,尤其表现出基层防控工作中的危险性、易损性、复杂性和扩散性特征[12],而污名化作为风险的来源,成为疫情后的次生文化灾害,是对人力、物力资源的内耗。例如,某地一对夫妻瞒报疫情地返社区事实,致小区330人被隔离,社区工作人员需要多次上门走访、宣传“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倡导“防病不防人”理念预防社区冲突,为疏导谣言引发的社会恐慌提供支持。患者因畏惧污名而隐瞒旅居史,引发医护人员感染、更多人医学观察,可见,污名与医疗防控表现出联结效应。这也导致整个社区、医疗机构的工作量在原有的基础上激增,人力、物力资源不足,基层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脆弱性凸显。

污名还会影响确诊患者康复后的社区回归,康复患者要面对自身病耻感和社会排斥的双重压力,社区防控中应保持这一工作的敏感度,避免常态污名、改善歧视性环境,达到疫情治理的目的。在学术研究中,学者已提出在基层脆弱性的基础上注重提升其韧性,强调风险与敏感共存、失能与抗逆力对应的格局。

3 COVID-19疫情中污名化的产生机制

3.1 生理病理特性与个体医学知识的匮乏

流行病的病理特性是污名化的直接原因,正确掌握事实对于风险感知的科学性有决定性作用,专业的医学知识是避免COVID-19等流行病污名化的基础。医学知识具有较强的闭锁性,在专业人士和普通民众之间形成了知识壁垒的隐形障碍[13],使个体对COVID-19等流行性传染性疾病一知半解,这种知识的专业权威性导致了自我感知和科学事实之间的分裂与脱钩。同时,网络信息的爆炸式呈现,使公众难以辨别真伪和权威,尤其是更多健康风险资讯被个体感知时,就会衍生推断和偏差,过分解读或误解得不到专业引导和修正,污名的产生便开始了。

COVID-19具有以下特征:(1)传染性强。从相关学术文章和报道来看,暴发初期平均1位患者会感染2人~3人,还曾有1位患者感染14名医护工作者的事件。(2)致死率高。国家披露的疫情报告中,COVID-19的致死率约为2.3%,重症患者致死率10%。(3)潜伏期长。潜伏期约为7天~14天,并具有多变和复杂性,多起案例报道指出,存在20天以上潜伏期患者,甚至存在无症状感染者。(4)治愈难、后遗症未知。目前,针对COVID-19还没有特效药,疫苗处在研发试验阶段。上述病理性特征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复杂性和危险性,普通民众在获得上述内容时,并未理解其背后的生物原理和机制,容易将病毒、疾病等同于发源地或人,于是地域歧视、个人标签歧视等偏见便产生了。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识别或感知到健康会严重受损,甚至死亡时,则会引起社会更多关注和复杂想象,COVID-19严重影响健康和生命,这种风险程度较高的情境更容易产生污名。

3.2 流行病风险在心理情感上的道德化

污名化的过程表现出认知、情绪、行为交互作用的特点,具体包括刻板化印象、歧视性情绪和回避互动的关联建构,其中歧视性的负向情感反应起到了关键性支配作用。首先,刻板化印象是一种对事件或群体知觉和评价的过程,将负向固着的观念强加到某一群体身上[14]。在认知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标签化,这种负向的自我防御激发了对感染者、疑似患者等群体的偏见,认为是其自身错误、不负责任行为造成的。其次,认知模式中,对污名的情感性表达是个体对风险性事件规避的惯性反应,面对流行病感染事件时,容易对相关群体产生厌恶、反感和焦虑等歧视性的情绪。COVID-19的暴发和蔓延,促使人们对危险、责任归因和威胁因素的情感性表达,并加剧了污名的进程。最后,歧视性情绪成为个体行为回避的驱动,个体有意识地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人员隔离开来,将其类型化。回避行为的极端便是言语上的侮辱和互动中的攻击,便产生了对污名者的污名行为。认知、情绪和行为对污名形成的影响顺序并不是固定的,三大因素独立、交互的状态形成了心理情感复杂的污名系统。

上述对COVID-19的污名进程是一种针对流行病的道德评判,得出相关地域、群体的负向否认的价值取向。来自疫区的民众成了“潜在病毒携带者”“自私”“嫌疑人”“素质低”等标签,成为病毒扩散的原罪,遭受到“病原体”异样的对待和眼光。当“我不是病毒”的心结无法证明时,面对道德上的职责和谩骂,便产生了自我概念上的病耻感。这种道德评判的泛化与内化也反应了公众对疫情恐惧、失望的情绪,成为负向情感的发泄口,这是防控机制中不能忽略的一点。

3.3 社会建构中的区隔和排斥

污名是社会建构的产物,并产生社会隔离和排斥[15]。 社会学重视从历史和政策制度的角度解释污名化。 首先,将污名化置身于社会历史的角度考量,关注污名的历史结构维度。对疾病的歧视和污名古来有之,疾病的污名化与历史上的文化固着有关,民众对于疾病群体的污名的标签会固化到人类社会发展的秩序中,其“异类”“危险”的刻板化印象难以改变,这也是预防被传染疾病的风险规避的历史经验。以20世纪20年代的麻风病为例,《圣经·利未记》中记载,将麻风病患者送往“营外”独居、“迁疠所处之”,与外界隔绝[16],这本是一种自我牺牲,理应受到社会的尊重,但事实却是“弃民”“囚犯”“活埋”等污名,这种文化建构植根于人类风险规避的固定秩序中,延续下来。其次,污名与社会政策和制度有关,是一种社会形塑。从社会背景出发,理解污名化问题,强调蒙受污名的过程不仅仅是个体之间,还包含着社会文化、制度政策等施以的污名,个体仅仅是依照这一社会形塑的自我行动和反应。同时,污名化的发展进程不是静止的,还存在利用制度政策、权力结构等对污名进行再生产[17]。国内外对于传染性疾病的制度偏向于封闭式治疗和管理,是一种被边缘化、脱离主体环境的排斥性设计。这种隔离式的政策会产生连锁反应,从隔离疾病到隔离个体,再到隔离环境、文化和情感,夸大化了的排斥情境加速了污名的进程。对于COVID-19全国范围内的暴发,我国采取了封城、隔离、居家观察等政策和行动,这种强制性措施在发挥防控作用的同时,强化了民众对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疑似患者等的有罪推论。调研中发现,基层实施工作中还发生了对政策的曲解,出现了过度防控和非法防控,如“酒店拒绝疫区人入住、围堵疫区私家车、禁止疫区牌照车辆下高速、扔鸡蛋抗议”等,使得相关群体受到歧视、被边缘化和失能,污名在社会制度设计的曲解中得到了强化。面对隔离式制度和非友好的环境,感染者、疑似患者等的社会关系逐渐弱化,获得的正式和非正式支持减少,触发了消极的自我概念,自我逃避、自我贬低等意识使得病耻感加强。

4 COVID-19疫情中污名化的应对策略

4.1 生物心理社会的全人支持

美国医学专家乔治·恩格尔在评量人口疾病谱变化和疾病社会性的基础上,提出了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认为应将心理和社会维度整合到病因谱和康复环节中,把人看作一个整体,从全生命周期和家庭、社区、社会多元角度介入[18]。COVID-19等流行性传染病污名的影响和原因表现出了生物、心理、社会的三元维度特征,在应对机制上应从全人支持照顾模式出发。

首先,通过合法渠道普及流行病、传染病的医学知识,及时公布疾病的传染途径、预防方式、隔离措施和注意事项等,保证医学常识科学性;在传播病理知识的同时,强调传染性来源于病毒,而不是“人”,避免将病毒等同于“人”的标签化;建立官方辟谣平台,避免民众因为知识隔离而揣测和歪曲信息,对网络平台传播的夸大、歪曲事实的伪科学及时辟谣。 其次,在心理上,避免将疾病在认知情感上道德化。评估并关注民众在突发重大危机事件中的恐慌、焦虑情绪,对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疑似患者及相关地理区域的人员进行有效的心理监测;建设线上线下心理支持平台,提供心理应激介入辅导和焦虑舒缓咨询,预防将恐慌情绪转向特定群体进而道德化。最后,在社会层面要及时为受污名群体提供资源和能力提升支持,通过资源环境、抗逆力、自我效能等优势要素的整合提供专业协助,争取权益、提升个人行动力;社区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士协助受污名者将疾病歧视问题外化,指出其社会性、历史性和政治性因素,在问题解构的同时达到污名的疗愈性。

4.2 从基层社区的介入到宏观政策的污名治理

疾病污名的干预应从整体性视角出发,关注基层社区到宏观社会政策的污名治理,改变污名失能和边缘化格局。(1)构建污名管理的专业合作模式。疾病污名的治理应注重各学科、各专业团队的联结,从多元协同合作的角度关注污名,以正式和非正式支持结合的方式提供协助。在专业团队上,整合医护人员、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角色,从各专业视角提供服务,构建专业性污名关注模式。(2)提升污名社区治理的韧性。提升基层社区的安全韧性是防控机制和避免疾病污名的核心保障,所谓社区韧性是指社区应对灾害的一系列能力的集合,包括稳定能力、恢复能力和适应能力[19],弥补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中的系统脆弱性。这次疫情中,疾病污名化明显对社区防控有干扰影响,社区应通过整合韧性能力预判疾病的社会恐慌和歧视,构建安全社区的反污名路径。认识到污名的有效管理对社区稳定、恢复和适应等韧性能力有正强化作用,可以避免因为污名化而产生的社会排斥,利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具体方式包括风险动态评估与预警、认知观念的宣传、隐私保护等。(3)政策驱动下疾病文化认知的更迭。在有关部门的倡导下,专门制定“疾病反歧视法”“隐私权益保障法”“传染性疾病相关人员隔离政策”等,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法律制度通道的畅通,避免感染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疫区民众的医疗、社区生活等权益受损。在政策引导的基础上,重视受污名群体的社会保护,改变“疾病污名”的刻板文化认知,从制度文化角度向疾病歧视提出挑战,提升疾病受污名者的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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