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坤岩
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其中,碳中和目标是一项更为艰巨的任务,是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巨大挑战。今年9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的阶段性目标。全面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的关键是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实现以生产环节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为基础的社会活动链条和经济发展系统的全面绿色转型。
碳中和是指一个经济体(国家、企业、社会组织等)在一定时间内(通常是一年)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被全部吸收,从而实现温室气体的“净零排放”。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基础上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意味着更大幅度的减排,是对当前产业体系和发展路径的巨大挑战,必须高标准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全面绿色转型。
碳中和意味着碳排放在达到峰值以后更大幅度的削减,因此对于社会生产生活过程中的碳排放控制将更加严格。经过40多年快速工业化进程,我国已经形成高增长、高消耗、高排放的路径依赖。在现有发展模式和技术水平下,实现碳中和目标需要处理好减排与发展的关系。确保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同时持续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必须从生产环节入手,彻底脱离传统工业发展方式的路径依赖,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重塑经济增长新动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今年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三次产业结构持续优化,2020年第三产业比重比2012年提高9个百分点,但第三产业贡献率仅提高2.3个百分点,说明第二产业在经济增长中仍然发挥着重要的支柱作用,同时,煤炭、钢铁、石油化工等高消耗高排放产业占第二产业的比重仍超过70%。因此,在实现碳中和目标的严峻形势下,必须依靠全面重构以绿色低碳循环为特征的新型产业体系,形成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系统动力,才能有效推动经济发展方式产生变革。
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是减排与增吸共同作用的结果,必须坚持两手抓,同时做好碳中和的“加减法”,其中,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是关键抓手。受传统产业模式、生态环境、技术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当前我国处于排放多、吸收少,缺口大状态。从减排的角度来看,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计算,我国80%以上的能源消耗和排放均来自于生产领域,因此减排降碳的关键是通过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改变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交通运输结构偏公路的高排放型生产模式,从生产环节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环节低碳化。从增吸的角度看,由自然环境改善的缓慢性和生态系统吸收的有限性决定,依靠生态系统吸收短时间迅速提高碳汇水平的难度较大,必须通过大力发展以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为支撑的碳汇产业,实现碳汇能力的快速提升,而碳汇产业也是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革命性变革,是对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颠覆性革命。但是,在传统工业化路径依赖的影响下,我国固化的老旧产业体系的全面转型和以绿色低碳循环为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的构建仍然面临多重障碍。
从平均水平看,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后期。但区域发展不平衡现象依然突出,东南沿海地区已经逐渐建立现代化产业体系,而西北大部分地区对重工业依赖较重,一些落后地区仍然处于工业化中后期水平,在工业、燃煤、交通三重因素叠加下,成为碳减排难点区域,也是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的洼地。这种工业化水平的区域不平衡现象极大地影响了国内产业系统的内循环效率,区域间产业不衔接、不顺畅也极大地影响了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的全面构建。
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必须对老旧工业体系进行全面优化升级和系统变革,在产出不变乃至提高的情况下实现生产方式的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转型。但一些地区老旧工业体系根深蒂固,关系国民经济稳定,升级成本高,金融风险、技术风险大,企业积极性不高,政府支撑难度较大,产业升级和改造缓慢,实现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难度较大。
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在中国的发展方兴未艾,受技术水平、产业环境、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个别产业环节薄弱,产业链条还不完整,系统化发展能力弱,尚未形成专业化、规模化产业体系。同时,受原有产业体系影响,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多样化、低端化、分散化现象普遍,但专业化、集聚化发展趋势不明显,尚未形成规模化产业集聚区,阻碍了产业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低碳循环技术创新是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的基础,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根本驱动力。近年来,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创新能力跻身世界先进行列。但一方面,整个产业体系对技术创新的依赖仍然偏低,尚未完全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动力格局。另一方面,受产业低端化、分散化、规模小等因素影响,绿色低碳循环技术创新缺乏必要的产业基础和应用场景,且存在一定程度外向依赖,尚未形成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与技术创新互促发展的良性运行系统。
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不仅要实现对原有产业体系的全面改造,还要不断发展绿色低碳循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动能,全面打造减排降碳新动力格局。
经济发展新动能是有别于传统经济发展高能源投入和消耗依赖,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为主体,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特征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全新动力。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必须大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打破老旧工业体系原有平衡,加速产业“腾笼换鸟”。一是加快传统工业生产体系的全面生态化转型,构建以碳循环、碳转化、碳利用为核心的全新工业生态链,促进二氧化碳工业体系内部吸收转化、高效利用,实现工业体系内部碳中和。二是大力发展绿色制造产业,在不影响制造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前提下,有序实现制造业“退”“补”平衡,高效降碳。三是持续提升以绿色低碳循环为特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在工业体系中的比重,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引擎。
加快绿色低碳循环技术创新与应用,提升绿色低碳循环产业支柱作用,全面构建以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为基础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一是系统推进绿色低碳循环技术渗透到产业发展各环节、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加快农业减排增吸技术创新和利用。减少农业生产环节碳排放,提升农作物碳汇能力,加快实现农业固碳增效;提高工业体系绿色低碳循环技术应用水平,着力打造绿色工业链、工业循环链;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形成产业发展与技术创新协同系统。二是打破能源结构惯性,大力发展以绿色低碳循环技术为支撑的新能源及其关联产业,打造以新能源技术创新、能源生产、装备制造、产品应用、再生利用等为关键环节的新能源产业链与新能源产业生态系统。三是加快以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为核心的产业空间重构。打破传统资源依赖、资金依赖型产业空间布局,推动构建以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为核心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产业空间与生态空间协调发展的产业空间布局。四是以绿色低碳循环技术创新和应用为支撑,加快补齐绿色低碳循环产业短板,推动绿色低碳循环产业链“串并联”,形成专业化产业体系。
基于全球碳循环的需要,碳排放不可避免,因此,碳吸收及其产业化仍是实现碳中和的关键环节。同时,以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为核心的碳汇产业是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完善生态资源价值转化机制,推动生态资源碳汇功能产业化发展。二是大力发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产业,利用市场机制形成碳吸收的根本动力。三是大力发展碳汇金融产业,活跃碳汇交易,全面推进碳汇产业繁荣发展。
推动现代信息技术深入广泛融入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融入生产、消费、分配、流通各环节,构建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智能化、数字化相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一是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工业体系碳治理中的应用,建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碳排放智能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以智能化监测、核算、预测、评价、反馈为核心的碳吸收控制系统。二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趋势,推动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实现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目标。三是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发展,着力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所必须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实现绿色低碳和节能减排目标。
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是我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履行国际减排责任的客观要求,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战略任务。推动落实碳中和目标,必须将“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原则贯穿于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的全过程,推动全面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目标落到实处。
■绿荫漫谈|韩凤平/摄
在碳中和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双重目标下,必须加强对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发展的前瞻性布局和顶层设计,在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的总体布局下,加快制定和实施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发展规划,明确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发展的阶段性目标、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在引导产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形成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推动力。
有效发挥政府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中的作用,关键是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制度环境。一是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绿色低碳循环产业相关领域立法,加大对碳排放负外部性行为的依法治理。二是完善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发展的政策引导体系,完善鼓励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发展的碳税、碳补贴、碳补偿等金融财政政策和行业准入政策。三是不断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机制,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拓展交易产品和标的内容,形成碳排放权交易倒逼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发展的良性机制。
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必须坚持创新驱动原则,加快绿色低碳循环技术创新,形成碳中和长效动力。一是加快重点领域技术创新攻关,推动煤化工业碳高效利用技术创新、工业碳吸收和碳转化技术创新、绿色建筑节能技术创新,强化重点行业高效降碳的科技支撑。二是着力提升绿色低碳循环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绿色低碳循环技术自主可控,占领全球技术创新高地,避免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低端锁定。三是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高校、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广泛参与的产业协同创新体系,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创新资源,提高产业创新绩效。
引导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绿色生活新时尚,推广绿色低碳循环产品的普及性应用,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渗透到社会生活各方面,形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提高全社会对绿色低碳循环产品的广泛需求,形成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发展的需求端引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