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 凯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东门林场,广西 崇左 532100)
桉树是我国的一种外来用材树种,原产地在澳大利亚,其在19世纪90年代左右被引进我国种植,至今已有将近130年的历史。当前,我国的桉树人工林面积已位居世界前列,主要分布在广西、广东、云南、福建和海南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桉树人工林种植面积最大、分布最广。虽然桉树的种植能够在短期内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改善当地人们的生活水平。但是,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总是相辅相成的,随着桉树种植规模的扩大,部分地区开始出现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导致人们对桉树的种植存在一些争议与误解,认为桉树是“抽水机”“抽肥机”“绿色沙漠”等,这些不正确、不和谐的言论及观点不利于桉树种植业健康发展[1]。因此,必须对桉树人工林经营措施造成的不良生态环境影响做出客观、准确、合理的分析与判断,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拿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实现桉树种植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稳定发展。下面对桉树人工林经营措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对策展开相关的探讨与分析。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处低纬度地区,北回归线横贯其中部,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常年气候温暖、光照充足、降雨丰沛,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发展林业的条件得天独厚。因此,区政府在2002年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区速生丰产林发展的意见》,鼓励人们种植速生桉树,使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桉树在短短的十多年时间内以每年13.3万hm2的增量迅速增长。截至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桉树人工林面积高达256万hm2,占全国桉树人工林面积的50%左右,平均每667 m2出材量约6.2 m3,远高于广东、云南、海南等地。无论是种植面积还是667 m2产量,桉树均位列全国之首,与松树、杉木形成了“三足鼎立”之势。同时,桉树产业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拥有完整产业链的唯一产业,年产值规模达到了4 000亿元,约占广西壮族自治区总产值的17.8%,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广西壮族自治区还建成了我国乃至整个亚洲最大的桉树基因库,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东门林场的桉树基因库就有174个树种和种源,为桉树良种的选育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2]。除此之外,广西壮族自治区还是目前我国最大、最好的桉树良种育苗基地,拥有桉树苗圃800多个,年产优质良种桉树苗7 000万株以上,每年都为区内外桉树的种植提供了大量优质的桉树苗木[3]。因此,便有了“中国桉树看广西”这一说法。但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桉树人工林大多数依然为纯林,不仅种植面积大,而且大部分都是短期轮伐的经营模式,这对日后造成桉树人工林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埋下伏笔。
通常来说,不管是植苗造林还是萌芽更新,这两种桉树造林更新方式在营林造林前都要进行清山和炼山处理,传统的做法是将林地里所有的杂草、野灌等砍伐清理干净并晒干,然后在开设防火带的前提下对全山直接用明火烧山炼山,最后进行垦地整地。这种清山炼山的方式不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而且破坏了当地原有的植被覆盖情况,使许多动植物、微生物等遭受到毁灭性的打击,破环了原有的生态平衡,减少了地表的有机物及腐殖质层,人为地阻断了土壤肥力的循环。与此同时,缺少植被覆盖的林地一旦遇到山洪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导致岩石裸露在外,对于土壤肥力的保持与培育十分不利。此外,全垦整地的方式在广西南部的许多地区依然存在。虽然这种方式短期内能够增加土壤的通透性,比较有利于桉树的生长,但从长远来看,其会破坏土壤的原生结构与微生物生存环境,造成的水土流失问题比清山炼山的方式更为突出。尤其是当造林面积、造林范围、林地坡度较大时,会导致生态环境极度恶化。由此可见,不合理的造林整地措施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尤为严重[4]。
当前,许多人为了节约造林成本,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通常会选择在同一片区域内实施大面积连片的桉树纯林造林工程。但是,桉树是一种外来树种,大面积营造桉树纯林存在较多弊端,对我国生态建设十分不利。
首先,桉树是一种速生、短轮伐期的树种,根系非常发达,因此,吸水、吸肥能力较强。如果在同一区域内种植的桉树过多、密度过大,则随着桉树的快速生长,容易造成该区域林地的土壤出现板结,大量消耗该区域的水分、养料、矿物质等,使土壤逐渐酸性化、地力衰退、水资源枯竭,甚至演变为土地荒漠化,影响周围其他树种的正常生长。其次,桉树是一种“单打独斗”的树种,不适合与其他树种共同生长。营造纯桉林会使得林地内桉树“一家独大”的情况变得更加突出,导致林地的林分过于单一,生物多样性下降,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减弱,从而造成林地土壤水分和营养状况进一步恶化。再次,桉树本身的含油量较高,属于易燃树种,但不耐燃烧,由于其吸水能力强,地表往往十分干燥,如果大面积纯桉林遭遇干燥天气,必将会增加森林发生火灾的风险[5]。最后,大面积纯桉林还容易遭受林业病虫害的感染和侵袭,不仅会对桉树人工林造成严重影响,而且还会对林地周边的植物、农作物等造成极大的危害,引发严重的生态危机。
定期对桉树幼林及成林进行抚育管理,提高桉树的产量与品质的同时,抚育管理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一般桉树人工林的抚育管理措施包括除草抚育、追肥抚育和防治病虫害等。第一,除草抚育主要包括人工除草和化学除草2种方式,部分地区的造林大户为了方便省事,且片面地追求林地的干净,通常会选择使用大量的化学除草剂进行林地除草。这不但会污染水源及土壤,而且还会使一些不受农药影响的刺类植物、恶性藤等失去制衡后开始大量生长,导致区域生态失衡。第二,在追肥抚育方面,部分地区为了追求速效、高产的桉树,可能存在过量施肥、施放非桉树专用肥等不科学的用肥行为,虽然短期内可能会有比较明显的促进作用,但是长期如此必将导致林地土壤的理化性质发生改变,土地养分不均衡、肥力下降,致使后期桉树生长不正常,抗性变弱,极易遭受病虫害的侵扰[6]。第三,桉树病虫害防治技术总体比较成熟,但仍存在某些地区常年使用单一化学药剂防治的情况。这不仅会使桉树病虫害的抗药性增强,提高后期防治的总体难度,而且会污染生态环境,严重时还可能导致生态失衡,生物多样性减少,不利于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
桉树具有生长周期短、成材速度快、经济价值高等特点,因此,用作用材林的桉树人工林在种植后4~5 a内需进行采伐。然而,由于人们盲目地追求经济效益,对桉树林进行大面积采伐,导致许多林地在同一时间内失去了植被的保护,许多动植物也因此失去了生存空间,很容易引起水土流失和生物多样性减少等问题,进而破坏林地生态系统的稳定结构与内在功能。同时,由于桉树的轮伐期较短,林地还未修养生息又要开始进行下一轮萌芽更新,林地养分被过度消耗利用,加之抚育管理措施对林地的扰动过多,使得生态没有得到很好的恢复,对整个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影响[7]。
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林地及周边的原始植被,确保林地生物多样性及土壤肥力循环链条的完整性,必须严令禁止采用炼山和机耕全垦等整地方式,多采用免炼山整地和人工带状或块状整地的方式。在实际的整地过程中,可以改挖明穴为打暗穴,把发生水土流失的概率降到最低。同时,还可以在造林区内保留一些天然植被,并进行镶嵌式造林,维护林地的生物多样性。如果林地坡度较为缓和,可以结合人工挖坎的方式适当采用机耕带垦的方法进行整地。对于恶性杂草较多的区域可以先用除草剂除草,控草后再进行块状整地,期间还要注意保留一些乔木,避免林地植被过少而造成水土流失。
首先,在实际的桉树营林造林过程中,要适当调整桉树林的种植模式,根据林地实际情况来合理增加桉树植株之间的株距与行距,避免植株过密而造成土地养分被大量消耗,同时降低桉树对其下层植物的化感作用,使一些乔灌木得以生长,提高林地的稳定性。其次,人为设置一些隔离带,主要是在林地的坡顶、中间、半坡或林缘位置保留一些原生植被,尽量避免桉树纯林大面积且连片种植。此外,还可以通过积极推广应用桉树混交林种植技术来改变桉树纯林面积大且连片的局面,不断丰富桉树林地的林分结构,增强整个生态系统抵抗外界不良因素影响的防御能力及自我调节能力,使桉树能够长期、稳定地种植和发展下去[8]。
在桉树人工林的抚育管理过程中,要做到科学合理,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
首先,对于林地的除草抚育,鼓励、支持采用人工除草的方式。特别是对于桉树幼林来说,不宜进行化学除草。可采用带铲的方式将桉树两侧各80 cm范围内的杂草铲除,并覆盖在桉树底部,起到保土、保湿的作用。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可以采用机械除草的方式,但要注意避免机械损伤桉树,并适当保留林地内部的一些天然植被,以维护生物多样性和减少水土流失。
其次,对于桉树的追肥抚育,应遵循精准追肥、均衡追肥和适量追肥等原则,做到专肥专用,避免肥料浪费。推荐使用桉树专用肥,或者使用测土配方施肥。值得注意的是,桉树施肥方法与其他树种不同,主要为挖沟施肥、坑内施肥,施肥过后要覆土,防止肥料暴露在地表而失去肥效,同时,防止肥料因被雨水冲刷而进入水体中污染水源。因此,在靠近水源区的地方施肥时要以有机肥为主,以免对水源造成污染。
最后,对于桉树病虫害的防治,要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为辅的原则。一是要加强桉树病虫害的农业防治,通过优选壮苗、科学整地、科学种植、合理施肥、及时除草、适度控水等营林措施,不断提高桉树自身的抵抗力,并及时移除病虫害幼树。二是要采取物理防治、化学防治和生物防治措施进行综合防治,不断降低化学药剂的使用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9]。如果使用化学防治手段,则要优先考虑使用生物药剂及一些低毒、高效、低残留的农药,禁止使用剧毒、残留时间长的农药,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鼓励林农培育大径材的桉树林,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延长桉树的采伐周期,削弱对土地资源的过度利用,从而使桉树林地能够得到充足的时间进行修复,减少桉树林采伐、抚育管理等对林地的扰动,不断恢复林地物种的多样性,最终实现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桉树大径材的培育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满足了桉树人工林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由此可见,重视桉树大径材的培育可以促进桉树人工林良性发展[10]。
为了规范和约束桉树造林,实现区域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必须制定及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在进行全面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调研与经济、环保预算后,根据实际情况来不断制定及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桉树种植方式、采伐方式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并对桉树种植过程中的整地、种植、抚育与后期采伐等行为进行约束及监督,及时发现并惩处有关违法行为,用法律的手段来实现林业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11]。
桉树人工林是我国林业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在桉树营林造林过程中采取不合理、不科学的经营措施,必将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些负面的影响,如水土流失、水源枯竭、地力衰退、生物多样性降低、病虫害蔓延等。进入21世纪以后,人们对林业建设有了更高的要求与标准,不但要满足社会及经济的发展需要,而且要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笔者认为,只有采取科学合理的经营措施,并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保证桉树经营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真正实现桉树产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