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工程中的垃圾处理利用的探究

2021-12-01 07:00徐俊杰
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 2021年20期
关键词:垃圾处理垃圾污染

徐俊杰

(萍乡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江西 萍乡 337000)

1 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现状分析

在现代城市发展过程中,垃圾处理的方式主要以污染物转移、集中处理为主,但随着现代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人口数量的剧增,城市生活垃圾的日产量不断增加,如果还是采取以上方式,就难以保障城市内部的生态环境质量,还以会引发一系列环境污染问题。

1.1 污染大气及水体

在物质生活条件改善的背景下,城市居民生活产生的垃圾种类繁多,且诸多垃圾容易腐败变质,会挥发出腐蚀以及刺鼻的恶臭味,这不仅会影响人体的呼吸健康,还会扩散在城市大气中,从而严重污染城市的大气环境[1]。此外,城市生活垃圾中的腐蚀物在降解过程中,往往会产生一定的水分,不仅如此,径流水和自然降水也会进入到垃圾中,而垃圾中的水分在超出其最大吸收能力后,则会出现水分渗流并进入到地表水或者土壤中,使地下水和地表水都遭到严重的污染[1]。

1.2 侵占土地并污染土壤

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主要采取的是转移出城市内部,集中堆放在空旷处的方式进行处理。而当前城市生活垃圾的总量不断增多,在垃圾处理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则会出现垃圾大量堆积的现象。在城市已无法堆放生活垃圾的情况下,则会直接堆积到郊外的土地中,甚至是农田中,而这些没有处理的生活垃圾会严重影响农田等土地资源的保水保肥能力,使良性农田数量不断减少,由此引发了垃圾侵占土地以及污染土壤的现象,使城市建设陷入困境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1.3 未能落实有效治理措施

在现代城市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随着城市生活垃圾量的快速增加,给城市垃圾处理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相关部门对于城市生活垃圾问题未能落实有效治理措施,不仅会影响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还会影响城市的人居环境。因此,为了城市建设和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相关部门应结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利用的现状,探寻合理有效的垃圾处理利用方法,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和城市建设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 环境工程中垃圾处理利用方法的分析

2.1 城市垃圾量的控制方法

在城市建设中,为实现城市生态环境工程目标,关键在于控制城市的垃圾总量。城市垃圾量控制是指从城市垃圾产生到处理的整个过程中,应采取科学有效的多元化措施,降低城市垃圾数量,促使城市垃圾总量尽可能地减少。在实践中,可采用以下措施:第一,为降低灰渣等无机垃圾的产生量,有效改善城市大气质量,应在城市内部推广使用燃气,降低煤炭的使用量,并注重燃气化、电气化的发展。第二,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一次性用品虽然能够为人类提供极大的便捷,但其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十分巨大,给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第三,根据区域实行地方立法,对垃圾处理进行征税,以大幅度减少垃圾的产生量。

2.2 垃圾无害化的处理方法

在城市垃圾处理利用中,无害化处理既可以降低垃圾对城市环境的危害,又可以降低对人类的危害,从而有利于城市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在城市垃圾处理过程中,应对垃圾的流向进行控制,并推广垃圾分类的处理方法,针对电池、灯管等危害性偏大的垃圾,采用单独处理的方法,避免这类有害物质危害城市环境。同时,针对医院、门诊产生的特殊垃圾,则要采取专门的特殊处理方式,避免引发其他污染问题。此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大力推广垃圾清运设备,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城市垃圾,在保障城市环境质量的同时,也避免垃圾集中堆放的污染问题。

2.3 垃圾资源化及产业化处理方法

现阶段,可通过科技力量来提升垃圾处理的利用效率和质量,以此推动城市垃圾的资源化和产业建设。城市垃圾处理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程,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及广大市民的支持和积极参与,才能不断提高城市垃圾的处理效率和质量,继而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和持续发展。所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注重垃圾资源化和产业化处理,这样才能有效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

2.4 垃圾系统化处理方法

在城市垃圾处理利用中,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区域的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城市垃圾的生命周期,为此编制完善且有效的垃圾处理利用方案。在此基础上,为保障城市垃圾处理利用方案的执行效果,切实提高城市垃圾处理的利用效果,应建立专业的监督管理部门和监督管理队伍,通过有效地监督管理工作,在城市垃圾处理利用中落实各项举措,以切实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

2.5 其他优化处理建议

(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落实以下工作:第一,完善垃圾处理监督制度,设置专业垃圾处理利用监督机构,明确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确保垃圾处理工作落实到位,以此提升垃圾处理利用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第二,可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组合方式进行垃圾处理利用工作,针对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形成原因,并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为垃圾处理工作提供一定支持。

(2)可由政府主导,建立线上、线下废旧物品交流交换中心,建立废旧物品评估机制,对废旧物品进行收存、评估、交换、处理,对评估无使用价值的按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

(3)对城区内现有的小规模回收利用企业实行“减存量、控增量”,市场、环保、卫生、城管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现存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研究以及出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省级地方标准,鼓励探索网联化和智能化回收模式;各地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依托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引进大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加工企业,加大政策扶持,产生规模效应,形成产业链,改善资源收集设施装备,提高产业化水平,使之成为各地新的经济增长点。

(4)增强民众的环保意识。环境管理部门可通过网络、公交车、电视等方式传播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使人们可以准确了解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的本质区别,不断增强其环保意识,自觉做好城市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不仅如此,为了在全社会中营造垃圾分类处理的氛围,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印发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并将资料发放到居民手中。此外,为在城市范围内支持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区域不断增加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的投放力度,针对不可回收垃圾应采取多元化方式进行处理,如堆肥、填埋等,而可回收垃圾应运到专业的回收处理厂。这样既可以保障城市垃圾处理利用的效果,又可以切实提高城市垃圾处理利用的经济效益。

3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垃圾围城、垃圾围村”等问题日益严重,已严重影响城市建设和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在城市发展中,应注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并要有机整合城市垃圾处理和利用措施,以此提升城市垃圾处理利用效益,为城市的绿色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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