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懿
不同于侧重从较为具体和微观的层面研究生命哲学、生命观的做法,国外学界关于人之生命、人的思想等相关问题的研究往往偏向于较为宏观和整体的视野。国外从多学科、多范畴、多角度探讨生命伦理、生命异化、生命存在、生命价值、生命解放和自由等论题的成果不算少,而且关于人学思想的研究作品也较丰富和多见,通过对西方哲学史和主要学说流派及其观点的把握、对相关生命思想研究成果的总结,能够有利于我们明晰生命哲学领域研究的动向与进展,从而更好地深化和拓展生命哲学方面的研究。
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深刻反映了所在时代的问题并以理论的形式抽象出来。从古希腊时期理性道德的生命观,到中世纪上帝取向的生命价值观,到文艺复兴开启了近代西方人文主义的传统和启蒙思想的觉醒,再到西方现代出现了对于人的生命研究的百家争鸣的各派学说林立的繁荣景象,西方哲人们从不同的历史条件和时代背景出发,寻求生命自我实现和解放的因应之道,形成了一些较典型的研究范式。
以克尔凯戈尔、雅思贝尔斯、海德格尔、萨特等为代表的存在主义生命哲学将人学的问题从人的“本质”转向了人的“存在”,开创了现代哲学人本学的理论模式[1]107。克尔凯戈尔[2]从自己独特的生命体验出发,以“孤独个体”为核心概念,最早地引出存在主义生命哲学的思维之路。雅思贝尔斯[3]基于人们对自身、对生活的困惑来创建自己的生命哲学,其哲学出发点即为人是不可替代的自由的个人,主要任务是解决人在一个不可最终认识和把握的世界中如何生活的问题,帮助人们在无法达到任何对于自身的确定知识因而无法完成其完满性的困惑中确立自信、做出积极的选择以超越自身。被称为“存在主义哲学大师”的海德格尔[4],从分析“此在”的生命结构及其特征入手,通过“以人为中心的基本本体论”来追问存在的意义,倡导一种向死而生的本真的存在状态。萨特指出存在先于本质,其对存在主义的表达基础是他对生存的技术性分析,他认为有“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这两种不同的生存方式,如果“我”在一切行为中表达真实的人性,那么“我”将不会自欺或欺人,诚实也便是“我”的真正的存在[5]。
以狄尔泰、奥伊肯、西美尔等为代表的历史文化倾向的生命哲学流派,更加注重社会历史领域和精神生活哲学的研究,主张以一种历史—文化哲学的思维方式来解读生活、理解生命。狄尔泰拒绝任何先验论,生命相对于他只是一种现象、摹本或象形符号,他认为我们实际上所经验的生命是处于其丰富多彩的整体之中的生活[6],狄尔泰还强调生命的历史性、时间性与历史理性批判,他的生命哲学在一定意义上也可说是对时间性、历史性、意义等范畴的阐释,这些范畴并非先天形式,而是源于生命本身并展现了生命在时间延续中的结构形态[7]124-127。西美尔用“生命比生命更多”“生命超出生命”这两个特别的命题来说明生命,生命过程和生命形式都是有内容的,生命过程是不断保持生命本身、壮大发展自身的过程[7]128,他把认识确定为自由飘荡的流变,把生命不断建造形式与打破形式的冲突定义为生命的永恒悲剧,认为生命是“额外生命”和“超越生命”,生命的“超验”同时也是其“内在的”必要性[8]。奥伊肯[9]则指出,人之生命是自然与精神的会合点,以积极的态度不断追求精神生活、克服其非精神的本质是人的义务和特权。精神生活内在根植于人的心灵,人应以行动追求绝对的真善美和自由自主的人格,达到独立的精神生活。
以法国哲学家亨利·柏格森为典型代表的生物学倾向的生命哲学流派,以生命之绵延、创造之自由、人生之选择等核心概念勾勒了其主要的生命哲学思想,强调从有机变化和整体联系的观点来解释生命现象,可以说是生命哲学的典型。其生命哲学思想大致体现在《直觉意识的研究》《时间与自由意志》《物质与记忆:身心关系论》《笑的研究》《形而上学导论》《创造进化论》《生命与意识》《精神的力量》《绵延性和时间性》《道德和宗教的两种起源》《思想和运动》等著作中。柏格森生命哲学的主要观点包括:认为生命是一种生成、绵延、流动的存在,而不是精神或物质的实体,他把变化和进化的动力称之为“生命冲动”;根据生命冲动的自由创造本性,批判了达尔文进化论的消极之处,提出了“创造进化论”;由分析时间入手,区分了两种时间(纯粹时间、物理时间)及其两种认识方式(直觉、理智);把意识看作是生命对自身的认识,将记忆分为机械的记忆和纯粹的记忆;在道德与人生领域中引入科学与哲学、理智与直觉[10]540的对立,区分出了封闭的、开放的两种社会等[11]。可见,柏格森的哲学中充满着生成和实体、理智和直观、连续和连贯、绵延和广延、时间和空间、哲学和科学、纯粹和机械、开放和封闭等一系列辩证的对子关系[12],这也是他未能逃脱传统哲学二元对立思维方式的典型表现[13]。
以德国哲学家叔本华、尼采为代表的唯意志主义的生命哲学流派的产生,标志着哲学从逻辑中心论转向生命存在中心论。叔本华可以称作是唯意志论哲学的始祖,他将生命意志抬高到本体的地位,让生存意志成为宇宙世界的统领者,创立了生存意志本体论。他认为世界是意志的表象,世界仅仅作为理念而存在、仅仅与意识相关,对于我们任何人而言,身体是我们感知世界的起点,其他的对象则是因为其相互的影响而为人所知[14];他还探讨了美的理念和天才、人生的痛苦和拯救、寂灭与虚无主义等问题[15]。尼采则从叔本华的意志哲学出发,向科学理性挑战,重新估量一切价值[16],用“权力意志论”“酒神与日神”“超人与末人”“主人道德论”绘制了他的生命哲学的核心线索,变革了传统的人性观,他既关注生命,又张扬生命,既承认人生的悲剧性,又试图超越人生的悲剧性[1]65,被称为是给西方哲学带来颤栗的人。他严厉批评了欧洲文明的最大弊病——颓废,从四个方面展开了对传统伦理道德的批判:旧道德违反自然、否定生命;旧道德提倡柔弱;导致生命本能的衰退;旧道德提倡无私,抹杀个人;旧道德反对创新,阻碍人类的进步[17];他还指出人是价值的真正创造者,强调用“醉”与存在进行沟通等[18]。
人的问题和生命的问题一直是国外学术界不朽的争论话题和研讨内容,从古到今围绕人的问题形成了多个思想流派、多种学说观点,尽管相关理论极其纷杂,但是不妨碍从具体中提炼出一般,找到可以遵循的一定的规律。大体来说,主要集中在对人的生命本质、生命价值、生命意义和生命临终等问题的关注上。
人的本质和存在的问题是一种“永恒”的哲学问题,这个问题既是永恒的,又是常新的,因为生活条件、生活内容和人本身都是随着历史条件而变化着的[19]3。马克斯·舍勒[20]认为,“人”一词应该可以用来说明清楚人们与“动物”针锋相对的一切事物的总体概念。也就是应当从属于他为之冠的那个事物,这个概念即为人的本质概念,赋予作为人的人一个特殊地位,任何一种有生命的物种的任何的其他特殊地位都无法与之比拟[21]。弗洛姆[22]则指出,人就其身体及生理机能而言,属于动物王国,尽管其进化程度较高,但在他们身上仍保持着同它种动物一样的某些基本的存在因素。列斐伏尔[23]认为人的本质是一种总体性的存在,统合了社会性与个性、主体性与客体性、生物性与属人性、过程性与目的性等。马尔科维奇、彼得洛维奇两位学者[24]在《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和理论》中则指出人是一种实践性的生命存在。罗洛·梅[25]认为,人的存在于世意味着:人与世界是不可分的整体,人的存在始终是现实的、个别的和变化的,人通过自由选择、勇于承担责任而发展自己,同时人存在于周围世界、人际世界和自我世界之中。格里戈里扬[19]1-2所著的《关于人的本质的哲学》一书则从哲学史的角度梳理了希腊的人、基督教的人的观念,近代的人、现代资产阶级的人的哲学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中的人等不同观点,为我们提供了从哲学上认识和理解人的重要理论和方法论。
所有的生命都有需要被他人尊重的内在和客观的价值要求,这构成了人们基础性的人格尊严。Singer[26]指出生命的价值来自于我们自身的创造性的努力、奋斗和付出,它不是等着我们直接就能够发现的先天实在。英国当代著名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家、文学批评家伊格尔顿[27]也认为,生命的价值在于创造和生成,人生没有既定的意义,这为每个个体提供了自主创造生命价值和意义的可能;如果我们的人生有意义和价值,那么这个意义也是我们努力倾注进去的,而不是与生俱来的。阿德勒[28]指出,别人能够分享且被别人认定有效的东西,是所有真正生活意义和生命价值的标志;何以谋求一种可供我们生存的职业、如何与同类合作并分享合作的利益、怎样超越自卑以适应人类事实生活是人之生命的三种使命。正如胡塞尔的返回“生活世界”理论所阐发的那样,人的经验世界包含着许多方面和层面,它们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的[10]762。此外还应注意正确评估生命价值与金钱、道德、社会伦理、幸福之间的关系等。
对生命意义的追寻一直是亘古亘今的哲学家们所孜孜以求的问题,柏格森[29]47认为思想是人之生命存在的意义,人类拥有智能和意识,在进化过程中建立了一套自成体系的内在思想机制,这是人的生命意义的来源。Crumbaugh[30]从动机的维度界定了生命意义,认为生命意义能给人们带来认同感、目标感、方向感和价值感;Baumeister[31]和Bering[32]从认知的角度定义了生命意义,认为生命意义是理解生命意味着什么、是什么、将去创造什么的问题;Wong[33]和Reker[34]从情感的层面明确了生命意义,认为生命意义是给予人有价值的情感体验的认知系统,是一种成就的获得感。随着对生命意义的内涵研究的不断拓展和深入,与之相应的问题是如何对生命意义进行测量,出现了生命目的测验量表、生命观指数量表、生命态度剖面图量表、心灵目标追寻测验量表、生命意义问卷量表等[35],反映了生命意义测量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日益朝着增加测量维度[36]、提高测量效度、优化测量内容、跨文化测量及测量方法综合化的趋势发展[37]。
生存者的生命质量是国外哲学、生命科学、心理学和医学等领域高度关注的一个问题,是衡量生命存在对自身、他人和社会的意义价值维度,由生命质量的高低问题进而衍生出了身患绝症的“濒死者”或“在死者”是选择痛苦地“生”还是安乐地“死”的问题,引出了生命尊严和生命成全[38]、死亡与生命价值的关系问题[39]。Harris[40]指出,所有人都具有对于生命的自主和自由的选择权利,当活着对于当事人来说成为一种多余时,选择实施安乐死是可以被允许的。当然,他也可以选择通过医疗辅助治疗来维持微弱的生命意识[41]。Van Willigenburg[42]比较赞成用生命质量和生命价值的观点来评估生命存在的必要性,认为如果当“生”比“死”更让人受折磨和奴役时,宁要“好”死、不要赖“生”,用一种安乐、平和、宁静的方式离开不见得是坏事。此外,西方国家非常认同、重视和支持临终关怀的做法,临终关怀在国外几乎已成为全民参与的重要仪式,美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英国等都出台了相关法律或规范,为符合条件的临终人员提供全程关怀服务、心理慰藉和相关辅导,成为人们善终、善待生命的不可或缺的方式。
在西方文化传统中,除了从哲学视域来研究生命外,学术界和科学界对于生命问题的研究还涉及到生物学、环境学、医学、伦理学、教育学、死亡学、宗教学、心理学、神学等多个学科的交叉、多种语境的阐释、多种范式的争鸣,使得对生命问题的研究在较多元综合的视域中进行。
19世纪中期,唯物主义生命哲学的奠基人、生物学家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发表了《物种起源》,这部科学巨著提出了“进化论”的思想,淬炼和升华了生命发生、发展和演化的一系列的自然规律,被称为“理性而客观的哲学”,在生物学界和哲学界等多领域都引起了极大反响。达尔文认为生命意义在于“竞争”,“竞争”成为他哲学理论的核心思想,于是“自然选择”“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等成为他对生命现象所做出的最多描述,一切生命发生和发展的动力都可以归结为竞争,生命在自然选择中凭借竞争获得生存机会,其成长过程就是一个不断竞争的过程[29]245-246。
在有关人类关系的伦理学中,关于个体行为与权利的原理相当重要[43]169。生命之网的感觉、多样性价值以及人类与其他动物的内在生命关系、内在价值与工具价值的关系、安乐死的合法性探讨等都是生命伦理学所关注的问题,即要最大限度地提高人类生活的存量、生活质量和感性丰富性[43]171,使人们不再受制于生物技术的操纵,通过基因工程有效规制基因有机体、慎重使用克隆技术、合理配置稀缺的医疗资源、敬畏自然生命、关注人文生态、实行优生优育、重视生命存活状态、温暖临终关怀等,将生命价值与生命伦理有机交融,使自然生命与人类生命和谐相处,共同营造一个正义、美好、可持续发展的世界。
奥地利精神病学家维克托弗兰克尔[44]在《追寻生命的意义》一书中介绍了他发现意义疗法的过程,他在集中营的曲折经历可以看作是他意义疗法理论的存在证明,作为一种以意义为中心的心理疗法,意义疗法更着眼于将来,更关注患者在未来生活中实现生命的意义,使患者在真实世界之中,而不是在封闭系统的纯精神世界之中发现生命的真正意义。根据意义疗法,我们可以用三种不同的途径来发现生命的意义:通过创造一种工作或做一件实事;通过体验某件事或遇见某个人;通过我们对于不可避免的痛苦的态度。阿德勒[45]的个体心理学、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马斯洛的人本心理学、荣格[46]的人格分析心理学等都是基于这个学科范围内对生命心理问题的卓越探索。
国外学校高度重视生命教育,将人的生命看得至关重要。自1968年美国学者杰·唐纳·华特士最早提出生命教育学说并在美国加州阿南达村阿南达学校率先实施生命教育和1973年澳大利亚的悉尼成立“生命教育中心”以来,生命教育的理念和做法纷纷在西方国家推行开来,如今生命教育在国外已基本普及并在持续不断地优化中。生命教育即直面人的生命和生死问题的教育,包括生存观念教育、生活态度教育、死亡意识教育、多元智慧教育、两性知识教育、社会公益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多个方面,正如Mon[47]所指出的那样,教会人良好地沟通、有效地工作和科学地生活,包括关于社会生存、生产、生活的常识和知识,如何在日常中进行角色扮演、义务担当和责任践履,如何培养同理心和身临其境的生命体验等,既是通识教育领域的必然涵括内容,也是生命观教育的宗旨。
从国外生命哲学研究现状来看,基于研究范式、研究维度、研究视域等进行较深入、充分地探讨,这些探索成果为进一步深化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基础和有益的借鉴,但也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认真审视和反思现有研究中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和推进相关研究。
第一,进一步钻研生命哲学的研究范式。在对生命哲学论题的研究上,国外以往形成了存在主义生命哲学、历史文化生命哲学、生物倾向生命哲学、唯意志论生命哲学这四种较为典型的研究范式,但随时代发展与时俱进的研究成果较少,且对这四种研究范式之间的比较分析不足,有待进一步加强,即既要分别深入阐释各研究范式的内容,也要在回应时代问题中不断完善和推进各范式的研究,如结合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地球生命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进行研究等,使其服务于现实社会的发展。
第二,进一步挖掘生命哲学的研究内容。从生命本质、生命价值、生命意义、生命临终维度研究人之生命,是生命哲学研究的必要内容,但尚不充分。这是因为,人之生命本身是自然生命与自为生命、个体生命与社会生命、能动生命与受动生命、物质生命与精神生命等的复合体,是个体性、群体性和类性的统一,人的一生又涵括着生命前提、自我意识、对象性、活动、生产生活方式、关系、存在、本质、态度、过程、价值和意义、境界、归宿等内容,广泛地涉及了生与死、苦与乐、灵与肉、感性与理性、表现和体验、系统和过程等诸多生命问题[48],需要围绕这些内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相关研究,包括厘清需要、劳动与社会关系等作为人之生命本质的统一性,生命价值的基础观、主体结构观、评价观、创造观,如何现实地确证生命意义,怎样使人更好地善终等。
第三,进一步拓展生命问题的研究视域。国外学术界在物种起源、生命伦理、精神医学治疗和学校生命教育等视域中研究生命问题,为理解把握历史的和现实的人之生命提供了较为多维的视角,但这四种视域仍然是不够的、有待拓展。一方面,因为生命涉及身、心、灵各层面,吃穿住行、医疗教育、人性品质、道德智力等方方面面,每一个关涉到的方面都是值得深入研究的“大文章”;另一方面,研究生命问题就是要进行跨科际对话、努力拓宽研究论域,发挥各个学科的搅拌器的作用,充分地大搅拌、多碰撞,不断产生出新的思想、火花和灵感,要求应强化跨界合作、鼓励跨科教学、倡导科际整合,注重各视域之间的沟通,在交流中廓清治学及日常当中的疑惑、做到博采众长。
总之,要随着时代问题的显现和人类生命存在的现实需求不断推动相关研究,增强理论研究的问题意识及其实践运用效能,使生命哲学和生命问题的学术研究能够解答时代之问和生命之惑,服务于人类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