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娜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陕西 西安 710077)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特别是2007 年《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使无数贫困学子顺利完成了学业。但是,部分大学生在经济利益的诱惑下,缺失了诚信,导致诚信问题逐渐凸显。
1.助学贷款申请弄虚作假,到期不及时还款。
在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保障下,借贷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而助学贷款申请能否顺利通过审核的条件是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为了获得国家贷款,部分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学生弄虚作假,提供与事实不符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骗取助学贷款资金,使国家财政承担了不应支付的利息,严重影响了助学贷款的实效。此外,一些借贷学生毕业后,不履行按期还款的协议,造成助学贷款违约率较高,严重破坏了当代大学生的整体信用形象。
2.申请贫困生资格材料失真,班级评审助学金环节不公。
高职院校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中,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表》为主要依据,由学生个人陈述申请认定理由和声明,家庭经济信息情况等材料内容的真实性不能得到有效的核实,部分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学生为获取贫困生资格,故意隐瞒家庭经济状况,开具虚假证明。同时,部分班级在评审助学金环节,民主评议小组成员碍于同学情面不发表真实看法,或私下拉票相互平分助学金,造成评审环节严重不公平,甚至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某些学生被忽略。
3.对资助资金的不合理使用。
国家向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各项助学金,其主要目的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最基本的生活和学习费用。但有少数获得资助的学生却将助学金用于购买高档电子产品、高档化妆品等消费品,消费水平甚至高于普通同学,平时生活中铺张浪费,违反了当初自愿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个人承诺,这种不诚信的表现,严重破坏了高职院校资助工作的育人效果,且对和谐校园的构建产生了不良后果。
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部分大学生对诚信的遵守情况不容乐观,尤其是在涉及自身利益时,大学生的诚信状况备受考验。高职院校资助工作中学生不诚信现象产生的根源主要在于教育的缺位和制度的漏洞。由于家庭和学校层面教育的缺位,造成部分高职院校大学生丧失了最基本的诚信意识。加强高职院校大学生诚信意识的养成,就需要通过教师的正确引导,培养健全大学生的人格,培养高尚情操。但要从根本上杜绝高职院校资助工作中学生诚信缺失现象,还是需要不断完善资助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以此解决不诚信学生利用制度的漏洞谋取经济利益。
高职院校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过程中,由于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了贫困生的认定和助学金的评审等日常管理工作中,忽视了资助育人工作的开展。高职院校要调整资助工作重心,加大对资助育人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以诚信教育为主题的班会、征文、微视频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同时探索在思政课堂中加入诚信教育的相关内容,推荐诚信类书籍,社团可定期组织诚信电影观影活动,课上与课下相结合,让诚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高职院校学生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高职院校还可通过发掘身边的典型案例,用诚信宣传栏、诚信海报等方式,营造良好的校园诚信氛围。
由于政策原因,高职院校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成立时间相对较短,制度不健全。因此,必须逐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监督机制和惩处机制。针对受资助学生违反资助政策的不诚信行为,必须追回受助资金;加强贫困生认定和助学金评审环节的监督,随机抽取受助学生,采取电话、走访等方式核查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将受助学生不诚信的行为记录到本人的诚信档案中,并取消在校期间的各类评先评优及奖励资格。通过制度的健全来实现精准资助的顺利开展,使国家助学资金发放给真正需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高职院校要想顺利开展资助育人和完成资助管理工作,就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拥有高素质的资助工作专职人员和资助教师,能够在工作中成为学生成长的榜样,能够在育人过程中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大学生提高自律意识并自觉抵制失信行为,提升受助学生的诚信度,能够在资助管理过程中善于总结经验,解决制度漏洞,实现各项认定和评审工作的真实性。
为实现高等教育的公平发展,保证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确保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阳光雨露,践行精准资助的帮扶理念,只有积极开展资助育人的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健全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资助工作教师队伍,才能彻底解决高职院校资助工作中学生诚信缺失问题,同时引导大学生成才成人,为实现中国梦凝聚精神力量,提供道德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