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怡玥
(西华师范大学,四川 南充 637000)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在各项工作中坚持底线思维,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这样才能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地把握主动权。在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补齐短板和政策兜底,体现和丰富了坚持底线思维的科学方法,反映了我们党对扶贫脱贫攻坚事业认识的深化。[1]坚持底线思维与精准扶贫联系起来,既是精准扶贫本身的内在要求,也是精准扶贫实施的基本遵循。
精准扶贫和是粗放扶贫的相对概念,是指针对不同的贫困地区和贫困户情况,运用科学合理的程序化措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扶贫对象的治贫方式。概括地说,精准扶贫主要是针对贫困居民,谁贫困就扶持谁。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精细化”,要做到对各类扶贫对象,扶贫资源等进行精细化管理和精确配置,建立健全精准扶贫长效机制,使我国的扶贫工作更加科学化,有针对性。如果简单以收入和贫困线的关系来判定是否贫困和是否进行帮扶的理解过于狭隘,不能全面反映精准扶贫丰富的内涵。
在精准扶贫政策中,政府设置了系列可测量、可操作的指标体系,包括贫困识别、脱贫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这些指标体系是对精准扶贫政策流程的关键参数进行设置与衡量,可以实现对贫困户和基层干部的“精准归类”和“标准操作”。这些指标体系有利于国家和政府通过系列指标把不规则的乡村社会格式化、标准化,其目的在于掌握总体性事实,实现集中地自上而下的监测和管理,从而提高精准扶贫政策的精准性。但是,这种格式化和标准化知识不能完全反映现实的乡村社会,它无法掌握乡村社会的不规则性和复杂性,由此会导致帮扶措施的“简单化”。
减贫既要有长远的战略规划,还要有短期的奋斗目标。自我发展能力的建设和提升要具有“长效性”,需要通过长期的努力,构建长效机制来保障。在基层实践中,两者之间常常遭遇张力。因此,暂时性的扶贫措施对于改善贫困状况只能起到短时间的效果,要想真正实现贫困户脱贫的目标,只有建立扶贫的长效机制,提升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内生动力,才是长远之计,才能实现稳脱贫,真脱贫。
格式化和标准化的指标体系容易造成帮扶方式的简单化和一刀切。在开展扶贫工作的过程中,如果仅仅根据指标体系来实施帮扶措施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我国的农村社会是千差万别的,贫困情况也截然不同。而这种格式化和标准化的指标体系并不能完全反映现实的乡村社会,它无法准确掌握乡村社会的不规则性和复杂性。由此导致精准扶贫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差异性,并没有根据贫困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因贫制宜,因人制宜来采取不同的帮扶举措。
一是参与条件受限。在参与信息获取上,贫困群体就面临许多障碍。如在精准扶贫的识别环节,由于信息不透明与不对称、政策宣传不到位、认识理解不准等原因会导致识别真实贫困人口面临许多困难。其次是社会组织力量薄弱。受各种条件所限,当前社会组织发育尚不成熟,自行运作能力较弱,在扶贫工作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等各个环节中的作用发挥十分有限,而且存在缺位和被动参与扶贫的情况,有时参与了也只是形式上的,很难有实质性地参与,在组织动员村民参与扶贫治理方面的发挥的作用不大。
一是扶贫项目落实追求“短平快”,缺乏长期发展规划。面对艰巨的扶贫任务,基层操作时更倾向于实施“周期短,见效快,易实施”的扶贫项目,追求短时间内实现增收,达到脱贫目标,但整体缺乏长远发展规划。二是缺乏对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的建设。脱贫任务的紧迫性迫使各驻村帮扶人员在帮扶工作中高度重视硬件建设和贫困户收入达标,没有将贫困户的观念改变、知识增长和技能提高等“软件建设”作为帮扶的主要目标,没有重视建设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
一是精准扶贫在实践过程中应逐步完善制度程序设计,推动扶贫治理制度化、规范化。避免随意性和各种形式主义,减少口号式、运动式、短期式扶贫行为,要加强对各种问题根源、影响因素和发展趋势研判分析,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工具手段,不断改进治理要素,完善治理流程,科学精准施策,推动扶贫治理有序健康发展。二是政府及基层人员应厘清自身在扶贫治理中的角色,充分发挥引领、协调、组织、监督、考核评估等作用。有所为,有所不为,推动市场主体与社会主体发挥相应作用,逐步完善扶贫治理体系和扶贫组织架构,使各方既能独立履行自身职能,又能够相互合作。三是处理好行政指导与村民自治的关系,政府要从外部加强引导与监管,乡村社会组织要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在促进乡村社会组织成长的同时,政府还要从外部加强引导与监管,乡村社会组织也要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要以法律规范乡村社会组织行为、以制度保证其良性发展、以社会监督其有序运作,使其不偏离国家倡导的原则、核心价值与成立初衷。过程中,既要发挥行政手段的组织动员能力和资源整合优势,也要发挥乡村社会主体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功能,使二者实现优势互补。
一是帮扶对象精准识别。搜集,汇总,整理全国范围内的贫困人口信息,建立一个动态系统数据库,数据库里的信息要准确有效且覆盖全面。通过这个贫困动态系统数据库的反馈情况来合理制定扶贫政策。综合考虑多方因素,针对不同的致贫原因而采取不同的量化标准。完善贫困户“进入—退出”机制,对贫困户实行跟踪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实时更新系统数据。二是帮扶措施精细操作。实行扶贫对象“帮扶全覆盖”,做到每位干部都参与到帮扶贫困户的工作中,每户贫困户都能享受到干部提供的帮扶服务,干部应加强和贫困户的联系,对于贫困户的需求和问题,要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实现干部和贫困户的双向互动。落实帮扶到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资金和项目的科学管理和有效运行。三是扶贫成效精确评估。建立健全扶贫成效考核评估体系,对各类扶贫资源到村到户情况、贫困村在经过扶贫政策扶持后的经济发展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准确反映扶贫成效。
一是注重激发农村贫困群体的脱贫主动性。坚持以享发展理念推动我国扶贫工作的开展,扶贫先扶志,扶贫工作应先从思想层面进行动员,使贫困地区的领导和贫困户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地区扶贫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强化贫困人口的科教兴农意识,避免他们形成“坐、等、靠、要”思想。[9]二是强化底线思维指导下的精准扶贫的顶层设计。打破制度壁垒,建立健全适应共享发展和精准扶贫的制度体系,破除影响共享发展和精准扶贫需要的体制障碍,促进政府、扶贫主体与贫困人口三者之间的互联互通和良性互动,保障各扶贫主体和贫闲人口等各方的权益,让多元扶贫主体具有平等参与机会以及和贫困人口享有公正的发展机会。三是要全面提升农村贫困治理水平。在农村贫困治理过程中,积极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的作用,畅通社会各阶层,各组织互相沟通和协助的渠道,创新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模式,如:“互联网+”扶贫新模式等,引导广大社会成员以多种形式积极参与扶贫。
面对常态化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战的双重任务交叠,科学思维的运用能够最大程度增强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脱贫攻坚的科学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武器。坚持底线思维与精准扶贫联系起来,既是精准扶贫本身的内在要求,也是精准扶贫实施的基本遵循。坚持底线思维对脱贫攻坚具有认识上、方向上和政策取向上的不同功能:坚持底线思维可以正确地认识这一问题,为脱贫攻坚明确路径,有效解决扶贫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在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补齐短板和政策兜底,体现和丰富了坚持底线思维的科学方法,反映了我们党对扶贫脱贫攻坚事业认识的深化。为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创新思路与方法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