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艳萍
(江西省鄱阳县四十里街镇人民政府,江西 鄱阳 333102)
引言:农业是我国的基础性产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的经济发展,也是国人正常生活的有力后盾,所以要重视农业的发展,而农业技术的推广可以有效提升我国的农业生产水平,有利于攻克贫困这个难题,而政府有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所以要切实发挥好政府的带头作用。
农业技术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具有非排他性,所以农业技术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公共产品,农业产品向来都是公开种植和公开售卖,所以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农业技术具有非竞争性,这两点特性说明农业技术是一种公共产品,而政府的职能之一就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所以政府在农业技术推广中占据着主导的地位。
农业技术的推广不仅有利于推动农业的发展,还有利于贯彻精准扶贫这一理念,一方面,农业推广体系是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通过推广农业技术,可以将扶贫的思想融入到农业技术中;另一方面,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还是精准扶贫的引导者,在推广的过程中除了推广农业技术,还能传播先进的文化和政府的惠农政策。
政府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不仅体现政府具有主导的作用,面对这一客观主体,在政府内部会划分不同的等级,每一等级有各自的职能,不仅管理事前,还管理事后,对于农业技术推广也是如此,因此具有延续性。
政府在拥有权力的同时也拥有一定的职责,法律规定政府要按照法律行事,所以在农业技术推广中政府的作用还具有一致性[1]。
政府除了有监督职能以外,同样还拥有服务的职能,政府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政府主导农业技术推广也是为了人们生活得更加幸福,社会更加和谐。
精准扶贫理念下农业技术推广中政府还具有强制性的特点,政府的强硬态度也说明了政府对公共事务的负责态度,说明了我国政府是对人民负责任的政府。政府的所有行为都是按照相关的法律进行的,其行为也势必会得到相关法律及人民的支持,农业技术推广中政府强制性的特点也使得整个推广工作能够高效进行。
农业技术推广的整个过程共包含三个环节,即农业技术研究、农业技术宣传、农业技术使用。这三个环节缺一不可,其基本理念是通过推广使农民使用新型农业生产技术,使得传统的农业技术得到创新,进而不断提升我国农业的产量和质量。农业技术推广的接收者可以分为多个方面,基数较大的主体是农民,其次是农业生产合作社,此外还有农业生产企业等,这些主体都要不同程度地接纳、学习新型农业知识和技术。
农业技术推广模式在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即链式和辐射式。
在这里可以用到传播学中的知识,链式传播的过程中需要用到一定的媒介,比如说电视就是一个传播媒介,而智能手机则起到了载体的作用,通过链式进行传播,新型的农业技术将会被传播到农民及农业生产合作社中,此种传播方式会经历低效期、高峰期、停滞期三个阶段。
辐射式传播是将农业技术研究中心作为推广中心源,再由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源向四周进行扩散,此种传播方式刚开始收到的成效较为显著,随着时间的推移,推广成效也会有所削减。
首先,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法对于推广工作进行了明确,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法律表现出较强的滞后性,无法适应和指导当下的推广实践。
其次,我国现有的法律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执行主体还未进行明确,使得推广中的很多工作都无法进行确责,进而也无法指导相关推广制度的建立。
再次,我国现行的推广政策体系也存在缺陷,对于推广的详细程序并没有进行论述,也缺乏相应的奖惩措施,进而也无法调动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另外,我国现有的农业技术推广多为自上而下的推广,农民则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导致其学习积极性不高,学习效率低下。
最后,对于农业技术推广,缺乏相应的专利保护,使得研究主体的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农业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首先是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过于臃肿。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多为自上而下逐级进行传播,从中央到地方一般分为五级,其附属机构也比较多,这就使部分推广人员的素质有所降低,推广效率也大大削减。
其次是农业技术研究的方向出现偏差,表现出“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很多农业科研人员都比较重视新的科研成果,把重点都放在了理论、发表论文上,则缺乏相应的实践验证,使得相关农业技术缺乏科学性。此外很多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推广机构之间的联系也比较少,缺乏有效地沟通,使得新型的农业技术落实度不高。
最后是农业技术推广方式较为单一。政府支持下的农业技术推广多为自上而下进行传播,其主要是依靠政策、小册子进行宣传,信息传播的成效不明显,对推广过程也缺乏反馈机制,导致农业技术推广出现断层,进而也无法收到显著的推广成效。另外在推广的过程中部分推广体系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素养,人才建设存在严重问题,这些都会阻碍当前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农业技术推广需要有一定的资金作为支持,这样行才能保障基础性的物资齐全,充足的资金可以推动农业技术的顺利推广,在农业技术推广中会用到一定的设备和人力,这些都需要有资金做保障,我国向来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就显得异常困难,因此更需要有充足的资金做保障,农业技术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对其的推广需要由政府来承担,而政府的财政支持则有力地保障了农业技术推广的可行性。
针对于农业技术推广,政府会划分为不同的部门,每一个部门都有自己的权责,分工明确且效率极高,农业技术推广看似比较简单,实则相当复杂,而且农业技术推广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在推广的过程中,政府内部完善的组织和体系建构可以为农业技术推广提供更多便利,以此可以推动农业技术推广更高效地完成。
政府是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中坚力量,但不是全部力量,精准扶贫理念下,政府在农业技术推广中占据着主导的地位,所以政府可以积极鼓励和引导其组织和部门参与到农业技术推广中,政府要做好带头作用,不断鼓励教育部门、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农业技术推广者参与其中,切实发挥好自身的监督和协调功能,在农业技术推广中,如果出现问题政府还能及时指出并给予帮助,总之政府在农业技术推广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首先,应该对已有的法律进行调整,使其符合当下的农业技术推广,在法律中要明确相关的责任权限,还应该完善相关的惩罚内容,从而使法律不断适应当前的农业技术推广,进而也能为政府的行为提供法律保障[2]。
其次,要完善并建立新的法律法规,要基于精准扶贫的视域去完善,要符合新时代的发展,在法律中要明确政府部门与分政府部门以及其他机构的利益,权责还要划分明确。
最后,要建立并完善与农业技术推广相关的政策,政府除了行使自身的主导权以外,还应该多听从民众的声音,把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有效结合起来,进而不断提升农业技术推广的质量。
精准扶贫视角下的农业技术推广,政府部门还应该不断转变自身的推广理念,对于一些落后的农村地区可以派专门的技术人员对其进行宣传教育,而对于普通的农村则可以用互联网的思维去看待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政府部门可以积极利用当下的互联网平台对农民进行培训,以起到农业技术推广的效果,可以在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发布与农业技术相关的知识,发布内容的形式还可以多样化,考虑到农民的文化水平,推广的形式可以是图片及视频的形式,进而也能更好地吸引农民的注意力。
基层农业推广人员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要提升基层农业推广人员的准入门槛,在入岗前还要对其进行培训,在工作中还应该加强培训力度,对于农业技术推广结果还要进行评价,以不断提升基层农业推广人员的专业素养。
除此之外,政府部门还要积极搭建与农民互通的平台,不断加强与农民的技术交流,多接受农民的反馈,根据问题不断调整当下的推广实践,进而不断提升农业技术推广的质量和效率。
总结:精准扶贫视域下,政府要切实发挥好自身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主导作用,要正视自身的职责和影响力,切实加强自身的专业素养,要建立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加强与高校及社会组织的联系,做好财政资金的支持,积极利用当下的互联网技术搭建与农民交流的平台,以不断提升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的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