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据了解,国家药监局《牙膏产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内容和附件还在制定之中,具体颁布实施日期暂未确定。为保证行业顺利发展和企业正常运行,特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鉴于办法主要原则内容已基本确定,企业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办法的最新征求意见稿加强学习,并结合已颁布实施的化妆品相关文件予以贯通了解。在此基础上,做好有关组织准备和人员分工负责工作,奠定办法实施的组织基础。
二、对已开发的新产品,在做好功效验证等相关准备条件的前提下,可按原规定要求适时上市销售,待新规出台后根据需要在过渡期内作相应修正,避免耽误市场机遇,造成库存积压。
三、适时关注国家药监局和协会网站以及相关媒体信息,及时掌握有关法规修订进展和颁布实施时间与要求,按要求和需要提出修订建议和贯彻实施。
专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