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炜(天津农学院)
农户融资就是具有农村户口的农户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在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离不开农民现代化,农业农村发展也离不开农民这个主体作用的发挥。我国农村金融的主要融资需求主体就是农户,农户对于推动农业发展实现粮食增产并带动农户增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农业现代化发展,农户因其自身物质资本薄弱,知识、技能等人力资本相对较低[1],农户现有的可支配收入有限,资产价值较低等特点,融资缺口成为农业发展的桎梏。因此应从多方面多渠道破解农户融资难的问题,以推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并有效增加农户收入。
自从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出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成为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以家庭为单位独立经营的小规模农业,这就决定了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主体由集体户变成单个的农户,农户开展生产经营的积极性被极大地调动起来,但融资不足、外部融资难融资贵等原因制约农户规模化生产和农业经济的发展。因而农户作为农业经营主体处于弱势地位。
农户融资大部分来源于民间融资,主要包括“内源性融资”和“外源性融资”。内源性融资是农户通过非农业租金收入、工资收入、利息和股息费用等手段获得资金,来满足自身对资金的需求,主要来源于农户自身的储蓄存款。而外源性融资通常是家庭收入不能满足家庭生产、生活需要外借的一种融资行为。比如向金融机构、邻居朋友、非正规融资渠道融入资金来寻求发展。农户融资基本上首选内源性融资,其次是外源性融资[2]。农户除基本的家庭储蓄以外,主要依靠民间借贷、亲朋好友借款,而正规金融机构由于贷款手续繁杂、贷款额度有限限制了农户的借贷需求。农户面临融资少甚至融不到资的问题,致使外出打工成为农户满足流动性需要和基本生活来源的主要选择,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农业发展面临边缘化、国家粮食安全问题越发严峻,导致农业现代化发展严重受阻。
农村金融的出现主要服务于农村地区,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都不愿对农民进行投资,主要原因有:第一,农业自身的弱质性导致以农业为主要经营对象的农户收入不确定、收益低、投资回报周期比较长,这种情况下农户不可能成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主要投资对象。第二,农户自身除了基本的宅基地、土地,没有其他抵押物,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认为农户贷款存在还不起的风险,这就限制了农户的融资行为。第三,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包括农村信用社将投资视角都转向了第二、第三产业,而非农业这个第一产业。农户融资困难成为制约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主要因素。
(1)农户自身特点。农户自身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和综合素质都会影响融资。年龄较大的农户由于思想保守,对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适应能力不强,农机设备、数字云端等有技术含量的劳动工具和智能信息系统掌握程度较差,因而使农户受到融资约束。受文化水平的影响,受教育程度低、认知能力较差的农户生产经营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差,视野也比较狭窄。相比接受过良好教育的农户而言,对融资基本知识的理解、接受贷款程度都较慢,农户害怕在融资过程中带来更多难以承担的风险,因此农户融资渠道受到其自身特点的限制。农户的综合素质也会影响农户的融资,农户的认知能力越强,越有利于借贷双方间的信息对称,金融机构也更愿意参与到融资中来,农户的融资能力和获得性越来越高。同时,综合素质越高的农户,其生产经营与创业创新能力越强,赚取的收入越多、偿债能力越强,农村金融机构也会认为向农户提供融资风险变小,从而对农户进行发放贷款的意愿也会相应增加[2-3]。
(2)家庭收入状况。家庭收入状况也会影响农户融资。家庭收入情况主要包括家庭收入来源和存款情况。第一,农户的收入来源有的来自农业收入,有的来自非农业收入,稳定的收入反映了农户的资产投资和消费支出能力,是农户资信水平和偿债能力的重要表现。收入来源越稳定的农户越容易获得金融机构较高的信用,贷款难度也会大大降低。而以农业收入为主的农户由于收入来源不稳定,更容易受到融资约束影响。第二,存款余额影响农户融资,因此农户的存款余额占比成为农户偿还债务能力的重要体现。存款余额占收入的比例越低,说明农户大部分资金都用于家庭开销,剩余的存款相对较少,因此受到的融资约束概率越大。低收入家庭的抵押担保品也会影响农户的融资约束,农户抵押担保品的缺乏使其进入金融机构的门槛越来越窄,因而农户向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机会变小。
(3)农村信用社发展状况。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争夺大中城市的市场占有率以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因此不愿深入农村地区开展融资。农村资金融通的重任压在了农村信用社身上,农村信用社几乎成为农村唯一的金融机构并对农村进行垄断。而农村信用社由于缺乏外部竞争压力,对农民进行有选择的贷款甚至对贷款利率自行设定,使农户融资受到约束。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信用社的员工大多没受过高等教育且多为关系户,并未真正了解农户融资相关知识,更不用说解决农户融资问题,在其位并不脚踏实地办实事。农户真正想深入了解的融资情况也解释不明晰,他们甚至认为信用社只是挂牌为农民服务的基本存款处,导致农户现在提起信用社就没有太多的好感,也解决不了其贷款的问题。第二,经营管理水平低。对农户融资需求的基本信息不能及时准确把握,并没有更好地深入农村基层了解农户真正的融资需求。金融服务的质量难以保证,不能积极主动地对农户贷款问题进行答疑或贷款要求解释不清,阻隔了农户基本的融资渠道,导致“融资难、融资贵”等现象的出现,严重阻碍了金融市场在农户心中的地位和农村发展活力。
(1)融资风险高。农户自身收入不稳定,农业也受自然环境影响。农村发展与城市有较大差别,同样地,与工业、服务业等经济发展较快的产业不同,农业具有高风险和很大的不稳定性。由于信息不对称,农户信贷融资存在着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问题[4]。加之农业自身发展具有不稳定性,农户尚未形成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因农户的信用、基本收入等风险具有不稳定性,对农户投资的意愿也不强。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不利于农户获取生产生活所需要的资金,也不利于农户扩大农业生产、引进农业现代化机械设备,更不利于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2)融资渠道单一。农户融资渠道存在单一化现象。农户借款主要来源于熟人社会和民间借贷。正规的金融机构由于贷款门槛高、贷款手续繁杂、期限长等特征,导致农户从金融机构贷款的机会少,甚至产生“惜贷”现象。由于受传统因素的影响,大部分农户认为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大,承受风险能力也较差、对金融机构也没有理性的认知,再加上自身对资金的需求量也不是很大,亲朋好友或民间借款就可解决自身的资金短缺问题。而金融机构认为农户借款抵押担保品较少,对农户偿债和还款能力存在不信任的危机,且机构未与农户之间建立信用联结机制。因此,农户融资只能来源于熟人社会和民间借贷。
(3)融资门槛较高。农户融资受金融机构融资门槛的限制。我国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商业银行,为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且不愿承担更多风险,将吸收的大量农户存款放贷于发展迅速的城市或者工业等利益较高的产业中,资金外流致使村镇中的银行现有资金数量非常有限,因此银行设置较高的门槛且贷款程序繁琐,仅贷款给家庭农场主或者有充足抵押品、家庭收入较高的高质量农户。而农村中大量需要贷款的普通农民尤其是贫困人群根本无门槛进入,这严重破坏了农户获得基本收入正规的资金支持渠道,大量农户转向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由于这些机构融资利息高农户产生能不贷款就不贷款的想法,打击农户扩大生产规模的积极性,严重制约农户增收。
(4)抵押担保品较少。农户自身的抵押担保物较少。在农村地区农户的抵押担保物单一,主要是宅基地和自有耕地,农户缺乏有效的抵押物,无法向银行提供所要求的抵押物。由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本身是逐利的,农户本身无法直接让其看到获利的广阔前景,在研究农户融资解困问题时,更是直接将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不愿向农户借贷资金的核心原因认定为缺乏符合规范的抵押物,无法满足农户基本的小额贷款需求[4]。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在对农户进行贷款时会考虑面临的道德等风险,若不能满足商业银行要求的抵押物作为担保时,银行将不会对农户发放贷款。
(1)健全农业保险制度。在农户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投融资关系中,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就是农业生产和发展中的风险问题,农业保险制度正好有效分散农业生产的高风险[4]。因此,需要国家政策的相关推动和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国家应结合各省各地区的农业发展情况和农村基本现状制定农业差异化的保险政策和制度。一方面,通过制定政策性农业保险降低农户的投保支出,农业保险的便捷化为农户提供更好的农业生产保障。另一方面,农业生产发展应充分发挥政府“有形手”和市场“无形手”的作用。通过政府推动农户融资、为农户提供政策性扶持,政府的作用不是万能的。其既要发挥政府对农业保险的引导作用,同时也要发挥市场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共同帮助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等风险带来的损失,解决农户在农业生产中的融资风险问题。
(2)拓宽融资主体和渠道。拓宽农户融资的渠道以保障农业现代化发展有序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离不开农业生产水平的不断提升,因此对农户农业生产进行资金支持成为必然。一方面,鼓励引导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贷款向农村倾斜,利用现代农村数字化和智慧化平台,将村民基本情况和信用水平等信息提供给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贷款机构,机构可从农户信息系统中筛选优质的农户名单,有针对性地开展信用评定。也可通过与当地信用社和合作社合作共同保障农民基本的信用,降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担忧,共同推进信用贷款在农村的普及。另一方面,国家应加强对民间金融等非正规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对在正规金融机构融资困难的农户提供多种融资渠道,保证农业生产的尽快运行。因此国家应加强民间融资的管控力度,严格管理贷款利率。同时加强对农业贷款类公司的支持力度,为农户融资开辟道路。此外,政府应对农户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购买的农业机械设备进行相应补贴,或者以租赁方式对农业现代化发展进行支持。既可提升农户对农业发展的生产积极性,也可保证农业的稳步发展。
(3)降低融资准入门槛。降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门槛。通过减少农户融资流程和审批程序、融资手续、交易成本等提升贷款基本效率。对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而言,结合农业生产周期长、具有不稳定性的特点,简化审核贷款的流程,降低基本贷款利率和农户融资成本,降低农户融资门槛[6]。充分挖掘农户的融资需求,契合实际地对不同需求的农户提供不同的融资渠道和路径,为满足家庭农场主、农业合作社等不同类型农户的融资需求,按照融资风险大小实行差别化的贷款利率定价[7]。同时,可进一步扩大农户抵押担保品的种类和范围,将农户种植的农产品、年种子投入金额、土地产权、农业机械设备和技术、建立的种植大棚等进行抵押贷款。因地制宜地解决不同类型农户因资金缺乏导致农业生产发展和增收受阻的问题,有效解决农户融资难问题,带动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并促进农户增收。
(4)健全农业担保体系。健全农业担保体系推动农户有效融资和农业现代化发展。2020 年4 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推出了农业信贷担保业务。通过健全农业担保体系、探索有效的金融服务模式,直接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服务。2020 年,我国33 家省级农业担保公司下设533家分支机构、3000 多人的农业担保队伍为农户融资提供重要推动力[8]。庞大的农业担保队伍促使农户在新冠疫情和自然灾害等不确定性风险面前也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有效缓解农户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在政府有效作用的发挥下,既保证了农业担保机构贷款工作的稳定开展、帮助农业担保公司承担农户融资过程中的一些风险,政府优惠政策的出台也使农户在农业生产中融资更有保障,分散农户融资的风险。
农户对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农业现代化发展离不开农户这个主体作用的发挥,加大农户融资的政策支持力度,实现农户与农业现代化的有效衔接。农户融资的实现有助于实现农户和农业现代化的融合。因此,政府发挥好自身职能的同时为农户融资提供更大力度支持,正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必须创新金融服务、降低贷款准入门槛、拓宽融资路径和渠道,实现农户融资渠道多元化,更好地破解农户融资难、融资贵的瓶颈。降低农户融资中的风险问题,推动农业现代化的稳步发展并带动农户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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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现代化是指由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农业,把农业建立在现代科学的基础上,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工业来装备农业,用现代经济科学来管理农业,创造一个高产、优质、低耗的农业生产体系和一个合理利用资源、又保护环境的、有较高转化效率的农业生态系统。是一个牵涉面很广,综合性很强的技术改造和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既是一个历史性概念,也是一个世界性概念。农业现代化的目标是建立发达的农业、建设富庶的农村和创造良好的环境。农业现代化是指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过程和手段。在这个过程中,农业日益用现代工业、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经济管理方法武装起来,使农业生产力的由落后的传统农业日益转化为当代世界先进水平的农业。实现了这个转化过程的农业就叫做农业现代化的农业。农业现代化是一种过程,同时,农业现代化又是一种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