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虎
(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甘肃 白银 730900)
我国的矿业形势面临严峻挑战,除了大多数矿产品价格下跌,矿业产值下降,矿业开发利润空间严重缩水外,社会资金投入地质勘查的热情降低,矿产勘查投入下降。矿产资源的开发直接关系到自然生态环境资源,对于植被、生态以及空气等环境因素产生直接的影响。
矿山生产企业为了适应当前竞争逐渐激烈的市场环境,在竞争市场中得以生存,需要不断引入现代化的技术和自动化的管理模式作为支撑[1]。面对当前世界贸易组织带来的巨大挑战,矿业企业的经营风险不断增加,因此针对矿业企业在运行过程中的运营效益等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不断加强管理力度。同时,随着全球化的发展,矿业生产产品跨境、跨国集团不但产生,不断促使着非政府组织和机构更容易地对矿业企业的各类信息进行沟通。而利益相关者与矿业企业在发展时,也为其相应的社会责任提供了基本的理论基础[2]。当前,矿业在实现高强度发展时,对于生态环境的破坏十分严重,是当前制约国家整体经济发展的最主要因素。因此,为了实现矿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将开展社会管理与矿业发展研究。
当前社会管理根据矿业企业的发展需要,陆续提出了多项规范内容,例如自然矿产资源开采规范、矿产资源地质报告编制规范等。在各项规章制度中,明确要求矿业企业应当在编制矿山地质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等方面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审查和编制[3]。
为进一步深化自然矿产资源领域的改革,各地区逐步实行矿业地质报告与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从精简审批社会管理材料入手,实现提高行政部门的审批效率和减轻矿业企业负担的目的。
在上述基础上,针对传统矿业中露天开采砂石土类矿山需要进行分开完成对地质报告的编制问题,提出将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保以及土地复垦三项内容相结合的编制方案,从而对传统各方案当中存在的重复内容进行精简。在社会管理过程中,随着“四案合一”的正式施行,矿产资源储量未达到矿业中型规模的企业,对矿产资源进行开发的过程中应当出让采矿权,并且只需要编制审查一个报告即可,进一步降低了审批所需的材料,有效提高了审批的效率,从而提升社会管理工作的效率。
针对传统社会企业矿业权出让问题,采用净采矿权替代采矿权的方式,让矿业企业在前提相关工作中实现更加全方位的处理,并保证竞得人不会受到土地、林地以及地面等相关附属内容的权利限制,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规定实现完成对采矿许可申请手续的等级,更快的给出准确的采矿权[4]。矿业权是矿山企业的核心资产,可以获得优质矿产资源不同市场环境下的资产最优组合是矿山企业生存的关键它也是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基础。无论是获取资源还是优化资产组合它们都依赖于矿业权作为财产权的可移动性。我的矿山企业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对自己持有的采矿权进行决策不同的利益安排使矿业权获得产权价格自由流动以提高开发利用效率,最终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配置优化配置。与传统矿业权出让管理不同之处在于,社会管理能够确保矿业权出让管理更加规范。
矿业企业在对净采矿权出让前,有关部门已经完成对出让采矿权具体划分范围及影响范围的调节,免除了竞得人在后续实际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权利限制问题,并避免出现竞得人在获得开采权利后无法对矿产资源进行实际开发的问题。同时,这一项社会管理政策的实施也进一步激发了矿业市场的活力。为进一步加大矿业权管理改革和创新的力度,社会管理逐渐创造了更加公平、公正和公开的交易市场环境,激发矿业整体的市场活跃度[5]。
在此基础上,社会管理进一步推进了对全区净采矿权出让的试点,同时正式的运行明确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更加全面的解决措施,保障矿业发展的稳定。
同时,规范社会企业矿业权出让管理还对净采矿权的定义、具体约束条件、出让步骤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规定中要求,进行矿业净采矿权的出让,首先必须明确净采矿权出让范围的具体界限;其次保证矿产资源开发的过程中,土地、林地等相关内容的所属权清晰、明确,保证在开采过程中不会产生权益纠纷;再次,在开采过程中若涉及到林业领域中相关的用地指标时,需要具体指出审批权限的相关部门,并确保相关指标符合配置要求[6]。最后,开采过程中需要协调做好对采矿权出让的管辖范围以及影响范围,针对相关区域内各类附属物进行相应的补偿。在满足上述所有要求下,矿业企业才能够正式将净采矿权转让,以此可以有效调动各地区推进矿业领域对净采矿权出让的积极态度,为各地区矿业经济质量提升做出巨大贡献。
在社会管理的监督下,矿业企业在进行矿产资源开发时应当严格按照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和标准要求完成,并积极调动周围地区共同完成相应的治理工作。
按照传统的规章制定完成对具体工作内容的推进,通过社会管理,针对管理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建立相关的采矿权。通常情况下,传统出让模式下,从选择勘查地点,到制定勘查计划,再到竞得人取得采矿许可的整个阶段,陆续会花费1.5~2年的时间。而在社会管理的监督作用下,上述过程仅需要划分6个月左右的时间便可获取到采矿许可证,时间得到了大幅度缩减[7]。
传统出让模式与社会管理监督下的出让模式下相比,出现上述差异的原因主要在于:社会管理课根据不同地区的矿业矿产资源开发工作进行分解和细化,并针对每一项环节给出详细的时间节点和职责分配以某矿产资源开发区为例,在具体出让采矿权和净采矿权时,应当明确给出相应的指标要求。确保矿业“两权”联合出让过程的数据化和信息化。在社会管理积极主动的协调下,基本摸清了相关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具体分布情况,从而为后续矿业发展过程中对矿产资源的开发提供了有力的参考依据。
当前我国社会管理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而对于矿业领域当中的管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还会受到各类因素的影响。
因此,为保证矿业得到可持续发展,还需要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以制定标准规范要求为基本手段,对矿业实际运行过程中的各项活动提供监督作用,以此确保矿业企业在更加和谐的环境中实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