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秋凤,李宗赫,谢 俊
(武汉工程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古语云:“乌鸦有反哺之情,羔羊有跪乳之恩”,这是动物所具有的本能,而子女对父母尽孝同样也源自于这种自然本能,只不过相比较于动物更高级、更文明。孔子在其《孝经·圣治章第九》中揭示了孝文化的起源,他认为“父子之道,天性也”[1](P77),这就表明了子女对父母尽孝是他们的天性,而这天性正是子女向父母亲恩、报恩的起点。此后,孔子的这一观点在古代社会中逐渐演化为子女对父母的基本道德规范,并得到了人们的推崇。孝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其历史悠久,内容丰富。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2]新时代我们要深入挖掘传统孝文化中的有益因子,进行传承创新,对于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古代社会,子女行孝既要在物质上给父母提供必要的经济条件,又要在精神层面给父母提供更高层次的“敬”。孔子率先将子女对父母的“养”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曾云:“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3](P20)之后的许多儒家学者在此思想基础上对敬养做了很多详细的论述,产生了许多思想。其一,子女在父母患病时要先为其尝药。汉代学者戴圣在其《礼记·曲礼下》中要求:“亲有疾饮药,子先尝之。医不三世,不服其药。”[4](P37)意思是说为人子女者在父母生病需服药时要先为其尝药,如果医生不是祖孙三代相传或者没有熟读《针灸》《神农本草经》《素问》和《脉经》这三类医书,那么他开的药是不能给父母服用的。其二,子女在侍奉父母时要随时听从召唤。宋代司马光在其《温公家范》中规定:“子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漱,盛容饰,以适父母之所。……在父母之所,有命之,应唯敬对。”[5](P177)其三,子女在父母犯错时要及时劝谏。清代李毓秀在其《弟子规》认为:“亲有过,谏使更。怡吾色,柔吾声。”[6](P25)其四,子女在父母年老时告诉父母养老方法。春秋末期的曾子认为“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4](P243)通过养亲敬亲这些具体的尽孝行为,引导子女向爱向善向仁,能使其修身立德,因为一切的道德都是从孝开始的,孔子曾在《孝经·开宗明义章》中云:“夫孝,德之本也”[1](P3),如果子女知道、懂得、践行孝敬父母,那么他的道德修养也一定不会太差。
战国时期的孟子在其《孟子·离娄上》中曾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7](P167)在中国古代社会中人们很重视传宗接代,后继无人是家庭生活的大忌,也是为人子女者最大的不孝。因为古代封建社会主要是以小农经济为主,天灾人祸导致的食不果腹时有发生,人民生活很不稳定,父母为了保障自己老年时期的生活,养育子女并传授生存技能和一辈子的家业,与之达到双向平等互动的便是需要子女通过行孝来满足年老时期的生活保障和安全感。正如清代文学家李伯元在其《官场现形记》中写道:“他老人家做了这们大的一个官,又挣下了这们一分大家私,没有儿子,谁能承受?”[8](P587)可见,传宗接代的重要性。另外,从孝文化传承方面来讲,传宗接代是极其重要的。汉代许慎在其《说文解字》中云:“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9](P95)这就表明了子女行孝就是要善良地侍奉父母,以此为榜样,代代传递、代代效仿。而在传宗接代过程中,对子女的具体要求便是珍爱生命。孔子在《孝经·开宗明义章》中有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1](P3)表明了作为子女要好好保护自己的身体,这既是行孝的前提,又是孝子应具备的基本品质。我们的生命是父母赋予的,如果将其损坏,可能会在一代代的繁衍生息中影响后辈生长,对父母和先祖也是不孝的。因此,在古代作为子女者要珍爱父母赋予的生命,同时也要将家族血脉和孝文化延续并传承下去,这是对列祖列宗最大的孝。
春秋时期的孔子在其《孝经·开宗明义章》中强调为人子女者要:“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1](P3)这便是显姓扬名的由来。在我国古代社会中,人们认为子女要通过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人,以此建功立业来报效君主和国家,给父母和家族带来荣耀,并使其家庭与家族兴旺发达,这样才能光宗耀祖,同时也是对父母和先祖最终极的孝。明代王阳明也同样认为“夫人子之孝,莫大于显亲”,意思是说为人子女者,唯有显姓扬名才能给父母亲人带来荣耀,这是最大的孝。反之,在古代与扬名相对立的便是辱家门,即破坏家族名声,使家族荣誉受损,是最大的不孝。正如清代著名作家石成金所认为的“不堕家声,是即孝道矣”。其实,儒家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主流在子女显姓扬名与移孝作忠这两方面的紧密联系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使以往在家庭伦理道德观念中“孝”的内涵延伸到了君与臣和家与国之中,并扩充为“忠”,于是便有了古人常说的“在家能孝,于君则忠”。而由儒家孝文化催生出来的“忠”又有对功名利禄的包含。如果子女成为栋梁之材,不仅能报效国家,还能使宗族声名远扬,同时也能名利双收和社会地位上升,于是人民便有了忠君报国之志,这便是儒家伦理政治化的倾向。其最为典型的是在我国汉代,这一时期的选官制度察举制把“孝”与“忠”联系了起来,当官的首要条件就是孝敬父母。
《礼记·祭统》中记载:“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4](P409)祭拜父母是为人子女者报答养育之恩的一种行为方式。祭祀属于儒家文化“礼”的范畴,而“礼”则为儒家思想核心“仁”的外在表现形式,通过简办丧葬与虔诚祭祀的活动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内化为对已故亲人的真心思念。古人很重视对亡故亲人的薄葬诚祭,以此来表达追思之情,其具体通过以下四个方面来表现孝道美德。第一,使亡故父母入土为安。明代朱柏庐认为“死不能葬,大不孝于父母。”[10](P275)好好安葬亡故父母,使其入土为安,是子女对父母最大的孝。华夏民族自古以来就有逝者落叶归根、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这与古代以小农经济为主的社会是密不可分的,人们一辈子与土地打交道,生离不开土地,死也离不开土地,家人亡故,亲人要通过土葬的方式将其埋入乡土,这样死者在天和家人在世都觉得心安。第二,丧事简办。《论语·先进篇》记载了孔子的爱徒颜回不幸去世,其他弟子想要对其进行厚葬,而孔子却不同意,这是儒家关于薄葬思想的开始。《旧唐书》中记载了唐朝著名政治家姚崇关于简办丧葬的观点,他认为“死者无知,自同粪土,何烦厚葬,使伤素业。”[11](P1 921)第三,祭祀父母要虔诚。戴圣在《礼记·祭统》中曾云:“丧则观其哀也,祭则观其敬而时也。孝子之行也。”[4](P410)即祭祀父母要虔诚,以此来回敬父母之慈,这便是孝子的行为。而郑氏家族的家规《郑氏规范》对子女祭祀亲人时的行为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以表对亡故亲人之诚敬,认为“祭祀务在孝敬,以尽报本之诚。其或行礼不恭,离席自便,与夫跛倚、欠伸、哕噫、嚏咳,一切失容之事,督过议罚。督过不言,众则罚之。”[10](P233)第四,要追思亡故父母。魏晋时期的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指出:“四时祭祀,周、孔所教,欲人勿死其亲,不忘孝道也。”[12](P569)即一年四季也不要忘了对父母进行祭祀,要通过祭祀以表追思之情。
习近平总书记在选人用人方面多次强调,有才无德会坏事,有德无才会误事,有德有才方能干成事。品德和才能是辩证统一的,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如果一个人要想获得成就,那么二者缺一不可,而个人的成就又与国家的成就密不可分。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和造就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13](P2)可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既需要勇于担当的人才,又需要有良好品德修养的人。传统孝文化是涵养公民道德的重要源泉,古人不仅将其与个人的品德修养结合起来,还与个人的成才结合了起来。曾子在《大学》中认为:“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14](P27)意思是说一个人的道德修养提升了,学识渊博了,才能管理好自己的家庭,治理好自己的国家,并使自己的才德名扬于天下。子女对父母行孝不仅能提高自身的品德修养,还能使其成为有才能的人。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尊养,那么很难相信他会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对人民负责任、有担当和有贡献的人,又怎能相信他会有所成就呢?在新时代的今天,我们更要充分发挥传统孝文化的育人育德育才作用,以此来提高个人品德修养,助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2],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源源不断的勇担时代重任的新人。
习近平总书记认为:“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铭记在中国人的心灵中,融入中国人的血脉中,是支撑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重要精神力量,是家庭文明建设的宝贵精神财富。”[15]孝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是传统家庭美德的核心内容。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家庭中依然会出现子女不赡养父母、不尊敬父母、不主动联系父母、惹父母生气、啃老、反婚反育、甚至杀害父母等现象。这既影响了家庭关系的和谐,又不利于良好家风的形成,同时也影响着在社会生活中的其他家庭。因此,面对这一系列问题,我们更得需要挖掘、吸收、利用、弘扬传统孝文化蕴藏的有益因子。古语云:“百善孝为先”,“孝”作为儒家伦理道德的核心,位于世间一切“善”中之首,子女孝顺父母就是善的首要表现,每个家庭在“善”的影响之下,家风也会向相亲相爱和向上向善的方向发展。如果为人子女者对父母尽心尽力地尊养以示孝心,为家庭生儿育女以此延续血脉,做有益于人民、社会、国家的事以此誉家,按时祭祀先祖以表追思之情并传递孝道,那么这必将有利于“推动形成相亲相爱、向上向善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15]。
据相关机构统计和预测,2019年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已超过2.5亿人,占总人口的18.1%,2035年将达到4.18亿人,占总人口的29%[16],2050年将达到4.83亿人,占总人口的34.1%。显而易见,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两步走战略的时间节点下,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我国在养老方面都面临着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的重大问题,这将大大增加社会养老压力,影响国家发展。当前,虽然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早已居全球第二位,但是人均GDP仍未超过全球平均水平,依然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这未富先老的情况下我们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同时我国养老产业还处于发展初期,还未形成完整的养老产业链,完全满足不了增长着的庞大的老龄人口数量的市场需求。面对这一基本国情,我们更应充分利用传统孝文化,倡导家庭养老,使子女和父母住在一起。自古以来,养老、敬老、爱老一直都是中华民族传统的孝道美德,在家庭养老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父母含辛茹苦养育子女就是为了自己老有所养、所依、所乐、所安,“我们要在全社会提倡尊敬老人、关爱老人、赡养老人,让所有老年人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17]社会是由千千万万个家庭构成的,良好家风是社会幸福的晴雨表。在一个家庭中,子女孝顺,父母则享天伦之乐,那么家风也必定会好,同时这样的家风也会被其他家庭所效仿,这不仅能缓解社会养老压力,还有助于形成敬老爱老的社会风尚。
人口问题是一个国家时下和未来发展的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能否解决好人口问题关乎着我国经济社会是否能保持持续健康发展。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时指出:“我国人口发展出现了一些显著变化,既面临人口众多的压力,又面临人口结构转变带来的挑战。”[18]人口结构的转变是新生婴儿占比不断降低,老年人口占比不断增加。当前,我国面临着新出生人口和人口生育率逐年下降、适龄人口生育愿望偏低等问题,这不仅与当下适龄人群结婚或已经结婚人群面临的住房、教育、医疗、观念习俗等压力有关,还与反婚反育社会现象的影响有着直接的关系。社会是由千千万万个家庭组成的,家庭稳定则社会稳定,家庭发展则社会发展。如果适龄人群步入婚姻、组建家庭、生儿育女,那么一定会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反之,如果反婚反育思潮成为社会主流,人人受这种思想影响,无人结婚,无人生子,那么我们的社会和国家还会得到持续健康的发展吗?与此同时,我国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这种反婚反育的社会现象在当前以及今后都是不值得提倡的,应该坚决遏制其蔓延和发展。孟子曾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后继无人既是对列祖列宗最大的不孝,也是对国家和社会发展的不负责任。因此,面对当前出现的这种社会现象,我们要重视生命的延续,大力弘扬传统孝文化中的传宗接代思想,以此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增加劳动力的供给,保持并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强调要在新时代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以此来振奋民族精神,凝聚民族力量,实现伟大复兴。从古至今,传统孝文化既是爱国主义情感的重要源泉,又是凝聚中华民族的强大力量。《礼记·大传》:“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重社稷,重社稷故爱百姓。”[4](P297)“亲亲”意即亲近自己的亲人是人的天性。“收族”意即将族人团结在一起。“重社稷”意即对谷神和土神的崇拜,也就是爱国。一个人如果对自己的父母孝顺,那么他也一定会爱自己的家庭、民族和国家。爱家爱国情怀作为传统孝文化的延伸,对中华民族的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历史上朝代的分合交替都没能中断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历史,近代以来的屈辱使国人拧成了一股绳,奋发图强,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如今的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依然阻挡不了我们前进的步伐。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将爱国主义与传统孝文化进行了深度融合,并赋予其时代内涵,将其提升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大大增强了民族凝聚力,激发了国人的爱国主义热情。2018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春节团拜会上告诫我们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需把爱家和爱国统一起来。2019年2月在春节团拜会上指出在家尽孝、为国尽忠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2019年4月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认为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的本质就是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然而,当前国际国内局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一些全球性的热点问题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我国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如横行世界的单边主义、阻碍全球化进程的民族主义和保护主义、威胁世界和平发展的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破坏国际关系的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等。国内出现的一些骂国、辱国、卖国、叛国等事件也严重影响着公民的爱家爱国情怀。面对国内外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我们要继续充分利用传统孝文化涵养爱家爱国情怀,增强民族凝聚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告诫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指引着我国朝着绿色、生态、文明和美丽的方向发展。2016年2月民政部等九部门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中倡导并要求厚养薄葬、保护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相结合,厚植符合节地生态、绿色环保要求的安葬理念。祭祀是华夏儿女追思已故亲人的外在表现形式,是传统孝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通过祭祀不仅能表达对先祖和已故亲人的思念,同时也能传承和弘扬中华孝道文化。古人的祭祀不是片面地追求隆重、奢侈和繁琐,而是提倡薄葬诚祭,这对新时代的生态文明建设和孝道文化传承仍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时至今日,我们仍然践行对已故亲人和先祖的祭祀。然而,当前我国在丧事活动方面出现了讲排场、讲面子、比阔气、大操大办等现象,在丧葬祭祀方面面临着仪式繁琐、奢侈浪费、私埋乱葬、圈地占地、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焚烧冥纸、丧葬用品使用不降解材料等问题,这既导致了宝贵土地资源的浪费,又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同时也不利于健康地传承中华传统孝道文化。因此,我们要在新的历史时期结合生态环境发展需要,继续坚持古人的薄葬诚祭思想,推动祭祀朝着绿色文明方向发展。
家庭是孩子道德品质修养的起点,良好的家教家风可以培养孩子高尚的道德情操。传统孝道美德作为家庭教育和家风传承的基本内容,要让其在家庭教育中生根发芽,枝繁叶茂,硕果累累,促使形成子女孝、代代孝、辈辈传的美好局面。第一,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和谐的家庭环境是传统孝道美德实现的前提条件,营造和谐美满的家庭氛围既需要好家风、好家教,又需要父母与子女坚持平等、民主的原则,多沟通、多理解、多关心、多包容。第二,发挥父母的榜样作用。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分别对子女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的形成与养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父母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做好尊老、敬老、爱老的模范,同时也要定期虔诚、绿色、文明地祭祀已故亲人和先祖,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子女的孝道意识与孝道行为,使其效仿并代代传承。第三,加强子女的孝道教育。“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15]父母能否重视并加强对子女的孝道美德教育决定着其是否孝顺,父母要定期或利用闲暇时间给孩子讲一讲孝道故事与感人事迹,如借米孝敬父母的子路、卖身葬父的董永、以孝治家爱国的李建新、20年全心全意照顾公婆的杨素静等。一起学习有关孝文化的经典名著,如《论语》《孝经》《礼记》《弟子规》等,帮助孩子扣好人生中的第一粒“孝道美德”扣子。同时父母也要催促适龄子女结婚或已婚子女生儿育女,帮助子女结婚、成家,为家族血脉的延续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学校是孩子的第二个家,是传播知识和育人育德育才的主要场所,传承传统孝文化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教学,使其培育更加规范化。首先,教师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告诫教师要:“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既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又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这样才能成为学生的榜样。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要做好孝道表率,努力学习传统孝文化,提高自己的孝文化专业知识和孝道美德,将传统孝文化中蕴含的修身立德、养亲尊亲、传宗接代、薄葬诚祭、爱家爱国等思想渗透到课堂教学中。在课余时间,教师要带领学生一起阅读、学习、讨论与孝文化相关的孝道人物、孝道故事和孝道著作,以切身的实际行动来传承孝文化。其次,学校应开设孝道教育课程。课程教学可以使知识传播理论化、系统化、科学化,各级各类学校应开设与传统孝文化相关的课程,并要求教师以讲授孝文化专业知识、古今中外孝与不孝的案例、生态文明祭祀观念等为主,现代教学手段为辅,将优秀传统孝文化传承下去。同时也要将孝道课程纳入升学考试的重要科目之中,真正做到学校重视,教师负责,学生学习,孝文化传承的良好局面。最后,学校要开展孝文化主题活动。学校要将传统孝文化融入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中,围绕以“孝文化”为主题,定期开展孝道讲座、孝心学生评选、孝文化知识竞赛、孝道模范演讲、孝文化学术论坛等活动。同时也要定期组织带领学生去祭扫名人、先祖墓,以绿色环保的方式进行祭祀,使学生树立良好的生态文明祭祀观念。
社会是传统孝文化实现的重要基地,孝文化的实现不单是每个家庭的责任,也不只是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事情,更重要的是要联合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地参与进来,合力拓宽其实现道路。一是动员专家学者参与孝文化课题研究。专家学者既是文化知识的传承者,又是创新者,也是引领者。优秀传统孝文化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文化财富,要在全社会鼓励专家学者参与研究,并要求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结合新时代具体国情,理性挖掘传统孝文化,汲取精华,解决当前发生的孝道问题,尤其要针对反婚反育社会现象的研究,更好、更有效地遏制其蔓延。二是要求公众人物发挥好孝道示范作用。公众人物的一举一动都会产生强烈的社会反响,要发挥其名人效应,为传统孝文化代言,并要求其达到说做合一。在全社会动员知名政治家、外交家、军事家、金融家、企业家、艺术家、学者、明星、网红等践行传统孝文化,使其树立养亲敬亲、保护环境、爱家爱国的完美形象。三是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孝道相关项目。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社会资本日益壮大了起来。我们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本,积极吸引参与到“互联网+殡葬服务”的建设,鼓励投资建设以孝文化为主题的博物馆、旅游项目、娱乐项目等,增加传承载体的数量,以此来更好地实现孝文化。四是充分利用全媒体对孝文化进行宣传。全媒体是多网归一、多终端归一的立体化、全维度的信息传播形式,具有信息辐射面大、传播速度快等特点。[19](P138,139)我们要充分利用全媒体对传统孝文化的宣传,禁止不养亲、不敬亲、不爱国、不爱家、反婚反育等思想在线上的传播,鼓励人们网上祭祀,精确分析不同群体的特点,立体配置孝文化,打造多维的传统孝文化实现体系。
传统孝文化的实现与党和政府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党和政府要起到引领作用,既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又要发挥各级政府的政治和文化宣传职能,做实现孝文化的坚强后盾。第一,政府应组织专家编写孝道教材。政府要以《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为理论指导,加快组织孝文化研究方面的专家学者编写高质量高水平的孝道教材,使其融入学校课程体系之中。同时也需引导专家学者尊重少数民族丧葬礼仪与孝道文化,因地制宜地编写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孝道教材,使传统孝文化的实现具有区域性、民族性和环保性。第二,党员干部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示范,带头践行孝道美德,既要成为守孝道的先行者,又要做好实现孝文化的守护者,同时也要带头抵制反婚反育现象、反对叛国辱国,参与生态安葬、推广薄葬、践行绿色文明祭祀。第三,政府要大力开发利用孝文化资源。孝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血脉,其资源是十分丰富的,如古代孝道故事、现代孝道事迹、家族祠堂文化、尽孝名人故里等,政府要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地对其充分挖掘与利用。第四,政府应开展孝文化主题活动。各级政府要通过宣传、教育、政策引导等手段,灵活运用各种方式将传统孝文化融入到人民的生活中。如定期举行与孝文化主题相关的孝道讲堂、好媳妇评选活动、孝子评选活动、孝文化交流研讨会、孝文化读书会、孝文化艺术节等,用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广传统孝文化,激励人们践行孝道美德。第五,制定健全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党和政府要制定和完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强制性来约束子女不养、不敬等行为。同时也要制定和完善有关丧葬祭祀的法律法规,规范丧葬制度,简化丧葬仪式,倡导厚养薄葬,实现绿色文明的祭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