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视域下民族地区农民合作社可持续运作研究
——基于贵州省的实证分析

2021-11-30 06:25李明堂吴大华
贵州民族研究 2021年3期
关键词:运作贵州农民

李明堂 吴大华

(1.中共贵州省委党校 马克思主义与党的建设研究院,贵州·贵阳 550025;2.贵州省社会科学院,贵州·贵阳 550002)

近年来,贵州民族地区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产业革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两委”班子成员牵头发起,以集体资产、资金、资源入股,组织动员致富带头人和其他农户联合成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贵州农民合作社发展迅速,截至2019年注册农民合作社已达60000多家[1],覆盖了全省88个县(市、区),已成为推动贵州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贵州民族地区农民合作社也在大力发展农村产业、推动农民增收致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贵州民族地区多是偏远山区和贫困地区,相对而言,农民合作社在内生动力和外部环境等方面要滞后一些,民族地区农民合作社的持续发展必将影响全省农民合作社的持续运作。因此,笔者在考察贵州3个自治州、11个自治县农民合作社后,针对性地提出建议,以期提供实践启示和借鉴价值。

一、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和实践给贵州民族地区农民合作社运作的启示

虽然马克思、恩格斯没有明确提出“可持续发展”这一概念,但是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中蕴含着可持续发展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2],这一论述强调了人们与物质交换之间必须是合理的,而不是盲目地用力量来统治。后来恩格斯在《自然界与社会》一文中指出:“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决不是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而是“我们人类的肉体、血脉和头脑都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3]。这些论述表明了马克思、恩格斯在人类与自然环境相处关系上所坚持的可持续发展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人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结合历史方位和时代特征,对可持续发展进行了继承和创新。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两个非常重要的可持续发展思想,一是强调重工业是发展和投资的重点,但又要处理好与农业的关系;二是强调要处理好沿海与内地的关系,沿海的工业必须充分发展,为了工业布局的整体性平衡,内地的工业也必须大力发展[4]。邓小平强调:“各个方面需要综合平衡,不能单打一”[5]。江泽民指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必须把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始终作为一件大事来抓”[6]。党的十五大以后,可持续发展正式成为国家发展战略。胡锦涛指出:“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7],并将可持续发展纳入科学发展观,成为党的指导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新时代,习近平强调:“要实现我们确定的奋斗目标,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展必须是遵循经济规律的科学发展,必须是遵循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8]针对贵州的实际情况,2017年,习近平在参加党的十九大贵州省代表团讨论时,勉励贵州干部群众要“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创新发展思路,发挥后发优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续写新时代贵州发展新篇章,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9]。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上有过曲折,但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驶入发展的快车道,不断赶超,成为可持续发展的最大受益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在世界的经济地位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1978年的第15位、2000年的第6位,一路飞越到2010年的第2位,走到了世界政治经济舞台的前列。党的十八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创新可持续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推动建立亚投行、丝路基金等多边金融机制,加快人民币国际化等重大可持续发展举措,以更加开放、包容的胸怀和姿态拥抱世界,为人类可持续发展作出了更大的贡献。贵州更是可持续发展的受益者,70多年来,贵州人民坚持可持续发展,从一穷二白到后发赶超,综合经济实力大踏步前进,经济社会发展沧桑巨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贵州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实施三大战略行动,全省923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66个贫困县全部摘帽,9000个贫困村全部出列。贵州已彻底撕掉绝对贫困标签,贴上靓丽的名片。

聚焦世界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和实践,西方国家也对可持续发展进行探索和研究,西方学界对可持续发展理论关注较早的学者是美国女生物学家莱切尔·卡逊,1962年,她基于经济增长、人口城市化、生态环境的关系,发表了环境科普著作《寂静的春天》,惊呼人们将会失去“春光明媚的春天”,引起了世界轰动,引发了人类关于发展理念上的争论。时隔10年,美国的两位著名学者巴巴拉·沃德和雷内·杜博斯在他们的著作《只有一个地球》中,对人类生存与生态环境的认识进行了深刻地思考。1972年,一个非正式国际著名学术团体罗马俱乐部在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中,提出“持续增长”和“合理的持久的均衡发展”的概念。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颁布的《布伦特兰报告》中提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自身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这是最早关于可持续发展理论作出的定义。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颁布了《21世纪议程》,第一次确立了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框架,这一举措得到了世界各国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2015年,联合国召开可持续发展峰会,正式通过了《可持续发展2030议程》,议程以17项普通适用的指标对2015年至2030年间可持续发展作出了指导性规范。在实践方面,美国、西欧、日本等地区和国家应用、推广可持续发展理念方面起步较早,将可持续发展上升为国家发展纲领,制定可持续发展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在1970年,美国成立了国家环境保护局,先后颁布了《清洁空气法》《清洁水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有力地推进了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据统计,自颁布环境法案后,美国经济增长了一倍,创造了数千个就业机会,产生了数十亿美元的经济生产力。德国在上世纪80年代初,提出了“生态现代化”概念,并纳入执政党的基本政策。欧盟前身“欧共体”,从1973年开始,连续制定了6个环境行动计划,还提出了一系列应对环境问题的指南和规划,在推进区域性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功。日本在战后的发展过程中,起初一味追求单纯的经济利益,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并一度成为世界公认的“公害大国”。问题倒逼日本重新审视发展理念,经过不断努力,日本成为世界上环境污染防治最为先进的国家。

总结国内外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其中可借鉴的规律,对贵州民族地区农民合作社可持续运作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第一,以农为本是建立农民合作社的根本。从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和实践来看,我们会发现诸多的成功案例,无不是紧紧抓住一个根本,从而全面协调推动其他方面的发展。农民合作社作为一个农村经济组织,其建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实现这一目标上必须坚持农民合作社“姓农属农务农为农兴农”这个根本,以农业主导、农村优先、农民主体为原则,确保“三农”产品及加工、民宿、观光旅游、农家乐和服务业等业态的介入均服务于农村产业,要以做大做强农业、推动农村发展、带领农民增收为基本价值取向,坚决防止农民合作社异化。第二,自力更生是增强农民合作社的动力。可持续发展的最终动力还是自力更生。从我国的发展历程来看,不断坚持可持续发展并取得巨大的历史性成就,其依赖的动力因素有很多,其中最关键的动力就是自我革命、自力更生。把自力更生摆在增强农民合作社的关键位置,建立坚强的基层党组织,加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强化农民合作社成员培训,让自力更生贯穿农民合作社可持续运作全过程,向组织和人员要动力要效能。第三,共建共享是优化农民合作社的目的。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实践的经验表明,要实现可持续运作,不能搞单打独斗,必须共同推进,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农民合作社可持续运作,要在项目审批权限、创新经营、税费改革、资金融资、健全利益共享机制上下功夫,县、镇、村协同推进,使全体社员在合作社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增强农民合作社的整体发展。第四,绿色生态是使农民合作社兴旺的路径。国内外一些国家在发展的过程中,曾过度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深刻教训应当汲取。农民合作社要可持续运作,必须坚持绿色发展的路径,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发展循环农业,保护与节约利用农业资源,健全市场供需机制,推进绿色生态创建,强化品牌打造和推介,积极开展示范带动评选活动,走绿色生态可持续运作之路。第五,制度规范是治理农民合作社的保障。中外可持续发展的成功实践表明,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和完善制度。农民合作社的可持续运作离不开治理能力的提高,更离不开制度建设这个保障。因此,要抓紧修订农民合作社的相关法规配套,规范组建形式,健全监督机制,规范财务管理,加大政策扶持,强化风险防控,发挥制度保障作用。

二、贵州民族地区农民合作社可持续运作的相对优势

(一)数量增长之快,为农民合作社可持续运作增添了信心。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民合作社在全国各地蓬勃兴起,全国农民合作社从2007年的2.6万家发展到2020年8月的220多万家,大约是2007年的84倍[10]。相对全国而言,贵州农民合作社发展更为迅速,数量持续增高,截至2019年5月,贵州注册的农民合作社已达69532家,覆盖了全省88个县(市、区),与2017年贵州注册的仅有252家农民合作社相比,增加了275.9倍[1]。而民族地区增长数量不小,比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就达7060个[11]。贵州民族地区农民开展生产经营合作的意愿不断增强,农民合作社实践不断丰富,完全有基础和条件推动农民合作社可持续发展。

(二)产业分布之广,为农民合作社可持续运作提供了条件。贵州民族地区具有聚集产业资源、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的优越条件。从全省农业产业来看,6万多家农民合作社产业涵盖了茶叶、食用菌、蔬菜、生态畜牧、石斛、水果、竹、中药材、刺梨、生态渔业、油茶、辣椒、粮食等主要农业产品,并逐步由种养业向农业产品加工、民宿、观光旅游、农家乐和服务业等延伸。从民族区域产业布局来看,3个自治州、11个自治县农民合作社覆盖了各种产业,民族地区农民合作社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优势,其特色产业成为一村一品、一乡一特、一县一业的主要实施载体,为更多农民合作发展提供了条件。

(三)品牌效应之好,为农民合作社可持续运作营造了环境。当前,民族地区农民合作社覆盖了全省所有的特色优势产业,呈现出茶叶、食用菌、生态畜牧、水果、中药材等各具特色的产业布局,品牌效应逐渐显现。在茶叶方面,以茶型和茶类为基本标志,逐步形成以都匀毛尖为主要代表的贵州名茶品牌,带动了地方经济发展。在食用菌方面,黔西南州安龙县立足夏季低温的实际,依托贵州景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挥食用菌龙头企业生产、管理、销售方面的引领作用,带动6家合作社,解决3500余人就业,扶持贫困户200余户。在生态畜牧方面,松桃自治县通过引进2个国家级龙头企业,合理推动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带动87个合作社,年出栏生猪60.2万头,带动3万多贫困群众增收。在水果产业方面,麻江蓝莓在自身口感好、生态美等过硬特点的基础上,实施品牌化营销,2016年就获得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在中药材方面,黔东南州依托昌昊金煌(贵州)中药有限公司,利用贵州丰富的中药材资源,辐射带动丹寨、锦屏等县38个农民合作社、2256贫困户发展中药生产。公司成立5年来,积极实施品牌打造,畅通销售渠道,创新经营方式,强化利益联结,使农民收入逐年提高,户均年增收5000元以上。

(四)组织模式之活,为农民合作社可持续运作奠定了基础。经调研,贵州民族地区农民合作社组织模式主要有“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农民专业合社+农户”“村支两委+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和“村社合一”合作社等4种模式,这些模式灵活运行的成功实践为农民合作社可持续运作奠定了基础。一是“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这种模式主要是在地方党委政府的主导下,通过龙头企业带动、提升农民合作社的组织力,整合农民的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使农民脱贫增收可持续,农村产业得以加快发展。比如黔西南州泛亚集团公司,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把兴仁县从事薏仁米产业的40家企业、120家合作社、300多家种植大户和12000户农民联合起来,组建集团,建立商会,抱团发展,较好地破解了薏仁米产业“小、散、弱”问题,促进了产业做大做强。目前,兴仁薏仁米产量达16万吨,占世界薏仁米产量的70%以上,主导了薏仁米的定价权。二是“农民专业合社+农户”模式。这种模式在贵州民族地区是较为普遍的组织形式,以“农民专业合社+农户”的模式,由最初的带富能人入股经营,然后让农民入股,提供就业岗位,稳定脱贫,确保农民增收。比如威宁南方马铃薯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成员1013户,拥有固定资产8100万元,流转土地16000余亩,年销售种2万吨,创利1000余万元,直接带动薯农6000余户2.48万人,年人均增收1100元。三是“村支两委+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这种模式较少,其主要特点就是在“村支两委”的主导下,以农民为主体,整合“三农”资源,发展农村产业。比如瓮安县猴场镇金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联村党委+支部+合作社+产业+农户”的组织模式,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产业为平台,发动农户入股,优化重建村级经济实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四是“村社合一”农民合作社模式。这种模式主要以“村支两委”主导,以村集体资产确权为基础,整合全村资源,按照“村社一体、合股联营”的原则创建的农民合作社。比如龙里县深化“村社合一”,成立股份制合作社28个,入社股民达37870人,实现了村集体、合作社、农户三方共赢的局面,带动了农民脱贫致富。

三、贵州民族地区农民合作社可持续运作面临的挑战

(一)组织设置不够优化。从调研的实际情况看,3个自治州、11个自治县都组建了农民合作社,不规范的现象仍然存在。现有合作社农民收入主要是依靠土地流转费、劳务费和入股分红。虽然绝大多数村成立了农民合作社,但是一些地方由“村支两委”简单地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或某一方面的资源优势组织农民合作社,形成“合作社+农户”为主体的基本格局,没有很好地将村级资源、资产、资金纳入合作社经营管理,规模化程度低,农民合作社自身难以可持续运作,更无法带动更多农户。同时,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的农民合作社从设立之初就存在出资权属不清问题,职能职责不明晰,导致利益分配不明确,甚至有利则合,无利则散,结构松散;还有一些民族地区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意识差,章程照抄照搬,挂在墙头忘了心头,缺乏制度规范,管理混乱。

(二)自我驱动不够强大。调研发现,一些民族地区的农民合作社由于人才缺乏,功能定位不清,主动对接市场不够等原因,有些农民合作社还存在等、靠、要思想,自我驱动的动力不足。比如在产业选择方面,由于功能定位不清,别的地方发展什么我就发展什么,对本地实际上适合做什么产业和如何做好产业认识模糊不清,造成一哄而上,盲目发展的现象。又比如在利益联结方面存在不够紧密的现象,一些农民合作社主动与龙头企业对接意识不强,加上一些农户在未见到合作社产生实际的经济效益之前,对于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不高,难以产生内生动力。

(三)政策扶持不够全面。全省现有6万多家农民合作社,尽管将纳入整合范围的中央和省级涉农专项资金审批权限下放到县一级,但全省每年来自中央和省级财政用于农民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专项资金不足5000万元,如果平均到每个农民合作社还不足700元[1],绝大多数合作社几乎享受不到财政的扶持。而贵州民族地区农民合作社底子更薄、基础更差、起步更晚,如果在政策扶持方面力度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将制约农民合作社的可持续运作。

(四)资本融资不够快速。调研中发现,民族地区农民合作社的融资仍然是一个难题。很多农民合作社反映,目前农民合作社的资金来源渠道主要依靠社员股金,普遍资产规模较小,发展受限。如果扩大规模必然要进一步融资,可是在绿色产业扶贫基金投放过程中审批难、落地难、用款难的问题仍然突出。同时,由于一些民族地区农民合作社的经营主体存在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难以达到银行的准入条件,加之厂房、基地产权难以办理,其基地、厂房、设备、农产品等不能作为有效抵押物,农民合作社信用评级授信难,农民合作社主体的征信能力不足,缺乏信用基础,导致目前合作社融资主要依靠社员个人信用贷款或个人抵押担保贷款,难以在农民合作社急需资金周期内解决融资短缺问题。

(五)发挥作用不够完好。目前,全省农民合作社有国家级示范社143户,省级示范社共343户,市级示范社661户,县级示范社1278户,仅占全部农民合作社的3.5%[1],民族地区所占比例更小,显然难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比如,一些民族地区的农民合作社基本处于自由发展状态,缺乏具体地规划和指导,在资金、项目、人才、政策方面拿不出好招实招硬招,导致不少农民合作社示范带动效果不明显,其数量、质量与全省农村产业革命和脱贫攻坚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示范带动作用不理想,失去股民合作共赢共享的意义。

四、乡村振兴战略视域下贵州民族地区农民合作社可持续运作的对策

(一)压实责任,破解建社难的问题,走以农为本的可持续运作之路。农民合作社的建立是可持续运作的前提和基础。建立农民合作社的首要任务在于坚持以农为本,才能将农民组织起来建立农民合作社,也才能将各种生产要素、市场要素链接起来,发展农业,振兴农村。目前,贵州省委省政府已对如何建立民族地区农民合作社的问题出台了相关意见,关键在于压实工作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市级党委要细化具体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能职责。县级党委要承担主要责任,做好统筹谋划,明确专人专抓,定期研究调度,定期督促检查。镇级党委要承担第一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村级党组织要承担主体责任,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发动群众,实现党组织与产业发展同步、党员与领头人培养同步、党建与推进产业同步,整合力量建好农民合作社。各级业务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加强工作对接,精心指导业务,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力推进农民合作社建设。

(二)强化培育,破解强社难的问题,走自力更生的可持续运作之路。农民合作社的做大做强是可持续运作的出发点。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是要加强组织建设和人才培育,走自力更生之路。一是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农村的发展力量来自村级组织。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就是要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将群众动员起来、组织起来,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效能,使党组织成为引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心骨”,把发展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党组织手中,在推进农民合作社运作中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同时,对村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好、组织力不强的村一律纳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二是加强村级党组织书记队伍培育。按照农民合作社组织方式,村级党组织书记要依法担任村级农民合作社理事长,这为我们选优配强村级党组书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各地要抓好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优化提升工作,加大村级党组织书记人选的研判,该培训的要加大培训力度,该调整的要坚决进行调整,选优配强;村里没有适合人选的,要尽快探索从各级机关选派一批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三是加强农民合作社骨干队伍建设。农民合作社的作用发挥,关键还是要靠一支爱农村、懂经营、善管理的干部队伍。严格落实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级农民合作社管理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要求,加大村级农民合作社骨干队伍选拔培养力度,每年至少要开展1次轮训,并且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开展培训,强化履职能力提升,在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利益联结、产销对接等方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三)优质发展,破解优社难的问题,走共建共享的可持续运作之路。共建就是要求所有农民参与,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享就是全体农民分享成果,形成利益联结。共建共享是农民合作社优质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是下放项目审批权限推动共建。可以探索和设立农民合作社专项资金,把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实行县级审批管理制度。各镇级党委统筹安排好农民合作社承担的项目申报和跟踪监督,村级党组织负责具体实施,原则上优先以农民合作社为主渠道承接项目实施,让农民合作社真正运作起来,推动农村产业发展。二是开放经营搞活共建。以归属农村集体所有的资源、资产、资金“三资”作为入股,各级政府投入建设村属范围内所有项目设施,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外,均可交付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让农民合作社有事做而活起来。三是改革税费支持共建。对农民合作社经营的各类项目,探索并开通绿色通道,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减免各种税费,营造良好的农民合作社运作氛围。四是创新融资渠道鼓励共建。各种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健全融资准入机制,优化抵押标准,升级信用评级授信体系,切实加大对农民合作社信用贷款的投入力度,解决融资审批难、落地难、用款难的问题。五是健全利益共享机制。结合各地实际,积极探索和建立符合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股权保底分红、薪金分红、收益分红机制,使合作社与社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探索和完善村级干部参与农民合作社运作激励机制,允许和鼓励村干部兼职兼薪,激发参与农民合作社建设的积极性。

(四)市场引领,破解兴社难的问题,走绿色生态的可持续运作之路。市场决定农民合作社运作的兴衰。要使农民合作社运作实现兴旺发达,唯有坚定不移地走绿色生态之路。一是建立健全符合市场需求的运行机制。以保值增值为目标,牢牢把握供需关系,紧跟市场需求,明确集体资产权属与运营关系,建立健全经营灵活、管理有效、运行稳健的农民合作社运作新机制。二是加强绿色生态创建工作。加强农民合作社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原产地认证工作,指导注册商标,申请地理标志,探索相关优惠和奖励政策。三是打造绿色生态品牌。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提升品牌价值放在农民合作社可持续运作路径的重要位置,使绿色生态的理念贯穿源头、过程和终端全过程,统一品种、统一标志、统一包装、统一价格、统一品牌、统一销售,实现农民合作社标准化规范化运作。四是开展省级示范社的评选活动。将示范社建设与农民合作组织专项项目挂钩,开展典型示范社评选活动,对达到示范社建设标准的农民合作社,可优先获得有关涉农项目、财政资金、人才培养和信贷资金等支持;严把申报财政扶持项目关口,进一步明确申报条件,提高合作社主动规范的自觉性。

(五)政策保障,破解治社难的问题,走制度规范的可持续运作之路。制度规范是农民合作社可持续运作的重要保障。一是规范组织形式。结合各地实际,以村、组为基本单元,组建村、组两级农民合作社,按照层级分别行使集体经营管理权限。同时,要加强村级对组级农民合作社的指导,形成村、组农民合作社联动,共同推进农民合作社运作。二是健全监督机制。加强监管,形成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管理机制。合作社注册必须对社员名单、办公场地、注册资金、经营规模等要素进行实地调查,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登记;要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回访机制和退出机制,督促其规范升级;促进规范提升,坚持问题导向,出台相关规范和支持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意见,促使其健康发展,强化政策引导。三是抓好财务管理。各地要指导农民合作社按照章程规定运作,完善财务公开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权益、风险监管、审计审查等制度。定期公开财务收支、集体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保障股民权益,确保社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四是完善政策扶持制度。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特别是贫困村和带动贫困群众能力强、效果好的农民合作社在项目申报方面给予倾斜,积极鼓励他们参与扶贫、产业结构调整、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项目建设。五是加强风险防控。农民合作社代表全体农民的共同意愿,关系“三农”的发展大局,既要保障农民的收益,又要采取风险补偿、保险补贴、财政贴息等方式加强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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