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浩
(湖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湖北 黄石 435002)
张宪的出身目前只在部分碑文中有所提及,如黎学锦于《张烈文侯碑祠记》言“侯蜀之阆中人”[1],但该信息来源并不明确,未敢深信。故关于张宪的出身问题仍然有待进一步的考究。
现存史料中有关张宪的记载最早出现在建炎四年,该年岳飞受命率军救援楚州,留张宪“权行守城”[2],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在建炎四年,张宪已是岳飞部下的主要将领。此外,《要录》载“后护军者,本岳飞所将河北部曲”[3],据此可以推断张宪应为岳飞的河北旧部,其投军时间应在靖康元年至建炎元年之间。
南宋建立之初正值内忧外患。为应对此局面,高宗不得不放宽传统抑武国策,陆续吸收地方义军、溃军、盗贼等进入军事体系并设立藩镇性质的镇抚使,建炎四年,岳飞被封为通泰镇抚使,张宪也于此时正式成为南宋将领。张宪作为军事将领主要活跃于建炎四年至绍兴十一年,期间多次参与平内乱、抗金齐的军事行动并代岳飞掌军,展现出卓越的军事能力。
南宋初年由于流民、贼寇的大量存在,时常发生叛军、民变等乱象,岳飞部因为战斗力较强曾参与过多次平定内乱的军事行动。作为岳飞部下重要将领,张宪在这些军事行动中有着较为重要的表现。
绍兴元年,岳飞受命从张俊调派征讨李成,留张宪守卫驻地徽州并护卫全军家眷,不过在此次留守中,由于来犯的张琪军力过盛,张宪率部撤离,放弃了徽州城。
绍兴二年,岳飞部受命征讨曹成,作为前军统制的张宪担任先锋进军桂州[4]。莫邪关一战,张宪指挥其部众率先登城破关,又在曹成兵败撤退后进行追击,于连州又破曹成,迫使曹成撤往江西,接受了韩世忠的招安。
绍兴三年,宋廷令岳飞率部讨平吉、虔两州的民叛。张宪与岳飞、王贵分兵共进,获得大胜,又在随后的固石洞之战中再次获得先登之功[5]。吉虔民叛平定后,岳飞上奏为将士请功,张宪得到了高宗的推恩旨意,得以转三官,其中一官用以升遥郡[6],由于张宪此次是因军功受赏,可以双转[7],所以张宪最终“迁武略大夫”,并授吉州刺史[8],获封遥郡官职是南宋中下级武官升为高级正任武官的重要阶段,故在此次获赏之后,张宪已登上了通向高级武官的阶梯。
总的看来,自建炎四年到绍兴三年,张宪就活跃于平定内乱的军事行动中,除驻守徽州时曾弃城以外,在征讨曹成和平吉虔州民变的行动中,皆取得了优秀的战果。再从官阶方面来看,讨吉、虔州受赏之后,张宪更是进遥郡,升武略大夫,开启了通往高级武将的道路。
南宋高宗朝前中期所面对的外部压力主要源自北方的金政权以及中原地区的伪齐政权。岳飞部参与抗金与伐齐的大型军事行动主要有四次,也即四次北伐,其中张宪主要参与了第一、第三和第四次北伐。
绍兴四年三月,岳飞受命进取襄汉六郡,开始了岳家军的第一次北伐。岳飞在攻克郢州之后,派遣张宪率军进攻随州,但由于伪齐龟缩避战,张宪强攻月余未能下城,直到得到牛皋的支援,才攻下了随州。尽管在进攻随州时遭遇挫折,但张宪在此次北伐最关键的邓州一战中却取得了巨大的战果,与王贵配合击败了金齐数万联军。邓州之战结束后,张宪又领军于唐州再破敌军,收复唐州和信阳军,自此“襄、汉皆平”[9]。
绍兴六年,张宪没有参与第二次北伐的前线事宜。但第二次北伐后,金齐联军再次进攻襄汉,岳飞很快又开始了第三次北伐,张宪在面对进犯邓州的敌人时,定下了诱敌伏兵之策,擒获了敌军首脑郭德、施富。此次战役展现出了张宪的行军谋略,证明张宪不仅仅是一个作战勇猛的将军,更是一个足智多谋的优秀统帅。
绍兴十年,由于金人背盟,岳家军开始了最后一次北伐。此次北伐以张宪援救顺昌为先声。然而,在张宪赶到顺昌时,刘锜已经击败了金军,于是张宪转而北上破敌,攻下了蔡州,不久又击破韩常的大军,收复颍昌府。短暂修整之后,张宪“带诸统制将官”进取陈州,先在陈州十五里外击溃了敌军分布于城外的三千余骑兵,又击溃了守将翟将军以及敌方东京援军,成功收复陈州[10],这也是第四次北伐岳家军第一次与金军大部队的交锋。张宪在不足半月的时间里连克蔡州、颍昌、陈州,扫平开封以南地区,其克敌攻城的速度之快可见一斑。此外,根据陈州之战时张宪“带诸统制将官”可以看出,在岳飞未临的场合下张宪具有统帅本军其余诸军统制官作战的权力。郾城一战,战败的兀术率军前往临颍,企图攻打颍昌府,此时刚赶到郾城的张宪率军前去与兀术决战,在临颍县击败了兀术留下来的部分金军。十八日,张宪在临颍县东北指挥了他本次北伐的最后一场战役,击败了金军的五千骑兵。虽然此次北伐过程中张宪并未能真正与兀术主力进行决战,但仍旧获得了多次大捷,取得了丰厚的战果。
在第四次北伐中,岳飞本人除郾城一战之外,并未亲自指挥军马作战,张宪承担起了岳飞左右手的责任,率领其余统制官独立作战,部署和指挥了陈州、临颍等多次战役,皆取得大胜。第四次北伐结束后不久,宋廷开始收缴边防大将的兵权。绍兴十一年,岳飞兵权被罢,其行营后护军被改为鄂州御前诸军,由于原后护军的两位提举一行事务张宪、王贵能力卓越、战功显赫,故罢免岳飞兵权后,宋廷直接诏命二将暂代鄂州诸军的正副都统制,鄂州御前诸军是南宋前期最为重要的屯驻大兵之一,受任为该军的副都统制,代表张宪已短暂成为宋廷最高级别的边防统兵官之一。按《要录》记载,当年张宪已被擢升为“阆州观察使”[11],由于此官职前不再带武阶,故可以肯定张宪此时已经落阶官,获封正任,成为宋廷的高级武官。
从官阶职务上来看,在这一阶段张宪落阶官受封为正任观察使,成为宋廷的高级武官,更在岳飞被免除兵权以后,被朝廷任命暂代鄂州御前诸军的副都统制,短暂成为宋廷最高级别的边防统兵官之一。
除在平定内乱及对外征战中多有战功以外,张宪还曾两次代替岳飞暂掌全军事务。
绍兴六年,在第二次北伐结束后,回到驻地的岳飞由于眼疾发作,上书请求以张宪代掌军务。
绍兴七年,岳飞因与张浚不和离军而去,由于张浚任命张宗元任京西判官,军中将士一时流言四起,甚至有兵变的危险。在这种危急的情况下,张宪赶快扶病主持军务,“勒诸军各安营部,偶语者斩”,使得“军中遂安”[12],在岳飞回军前避免了一场大乱。
岳飞两次离军都委任张宪暂代自己统领军务,张宪也不负所望,未出纰漏,尤其是在绍兴七年军中流言四起的情况下,其运用自己的威望和手腕安抚全军,避免了兵变的发生,展现出了自己的治军能力。
绍兴十一年,张宪被部下王俊状告谋反,以谋反的罪名被诛于都市,关于张宪谋逆案的真伪,现今虽无专稿论述,但部分学者在论及岳飞冤狱时皆表达了一些看法。如黄宽重教授认为张宪案是高宗、秦桧为完成第二次收兵权部署,牵连和打击其主将岳飞以及边军主战派将领而编织出的冤狱,应属不实。
此项冤狱直至孝宗时才得以平反。宋孝宗早年志在抗金,于乾道元年“诏故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阆州观察使、京西湖北路马步军都统制、鄂州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张宪特追复原官”[13],在蒙冤二十余年后,张宪终于沉冤得雪。
张宪出身岳飞河北旧部兵卒,为人英勇善战、治军严谨,在南宋建立之初平定内乱及抗金、伐齐的军事行动中多立战功,其在两宋交替之际下层军官群体中具有代表性,从其一生经历中,可以折射出当时大量下层军官的人生轨迹。靖康之变后,康王在山河破碎之际重立南宋政权,时内有盗寇叛民、外有金人入侵,在这种特殊历史条件下,为巩固政权,高宗不得不放松抑武国策,鼓励战功、恢宏士气。在此机遇之下,两宋交替时期的大批下层军官于内外战争中崭露头角,通过自身战功逐渐身居高位。如张宪在短短十一二年里能以一介军卒之身升为正任观察使,成为宋廷的高级武官,甚至一度成为宋廷最高级别的边防统兵官之一,这在北宋下层武人群体中是几乎不可能出现的情况,不得不说是南宋初期的特殊历史环境所成就的独特现象。然而,随着南宋政权的稳固和抗金形势的缓和,高宗与秦桧重订主和国是,朝廷开始重申右文抑武之策,收回边将兵权。张宪冤案正是这一转变的重要标志。随着右文抑武之策的重申以及主和派政治清洗的进行,这些在南宋早期内外战争中功勋卓著的优秀将领或死或退,以张宪为代表的下层武人军功群体逐渐退出高宗朝的历史舞台,南宋军势也开始走向衰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