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人均收入作为衡量人民生活水平指标之反思

2021-11-30 01:17齐心怡高青松
关键词:人均收入指标水平

齐心怡,高青松

(1.伦敦大学亚非学院 发展研究系,伦敦 WC1H0XG;2.湘潭大学 商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发展一直是所有国家关注的热点问题。从宏观角度而言,对外,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决定其国际地位;对内,国家的发展水平体现在人民的生活水平上,发展问题始终关乎国计民生。虽然世界各国对于发展问题的重视由来已久,但无可否认,各国选择的发展道路、发展侧重点或多或少存在差别。这个“差别”不仅体现在国家选择的发展方式上,也体现在国家选择的发展中心、发展内容及目标上。发展内容包括很多方面,如经济、文化、生态等,而由于对发展内容、发展目标选择的不同,各个国家采用的衡量发展水平的指标也会有所不同。

中国一直将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发展的重要目标,使用人均收入作为衡量人民生活水平的指标。20世纪七八十年代,邓小平同志所描绘的“小康社会”建设蓝图中,最初提到的就有人均收入方面的目标[1];2018年我国发布的改革开放40年系列成果中,人民生活水平的主要评价指标为收入水平[2];脱贫攻坚战略提出以来,我国确立了“一二三”脱贫标准,这其中的“一”就是指2020年人均收入需要达到4000元左右[3]。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宣布,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已经实现全面脱贫,根据国家脱贫标准,实现全面脱贫意味着中国已经全面解决温饱问题,所有居民的义务教育与基本医疗都得到保障。在这个全新的历史阶段,当人们的物质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人均收入数值达到一定高度后,反思使用人均收入作为衡量人民生活水平的指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早在1997年中共十五大上,我国党和政府就已意识到发展不能局限在经济方面,为此提出了经济、政治、文化“三位一体”协调发展的要求;在之后的实践中,“小康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内涵不断丰富,发展的目标从聚焦于经济增长,逐渐扩展至保障民主和人民权益、推动精神文明及生态文明建设等众多方面[1]。发展目标的转变,体现出对“人民生活水平”理解的深入,党和政府深刻认识到人们的生活需要不仅包括物质需求,还包括精神需求。与之相应的是,传统的量化指标是否能科学衡量人民生活水平、指导发展实践,这值得深入思考。这些年来,我们对于人民生活水平内涵的理解以及相应的实践在不断进步,但在量化指标的选择上却未有太大的改变,至今“收入”仍是我国衡量人民生活水平最主要的参考指标。近20年来,国际上对使用人均收入来衡量人民生活水平可信度、科学性的探讨逐渐增多,并取得了不小的理论成果。国内学界对小康社会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已有相当的研究[4-6],但对于人均收入这一衡量人民生活水平指标科学性的探讨较少。基于此,本文对使用人均收入作为衡量人民生活水平指标这一问题进行反思,以期为更科学、全面衡量人民生活水平提供一些参考。

一 GDP、人均收入和财富概念辨析

在对使用人均收入作为人民生活水平的衡量标准进行探讨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三个概念:GDP、人均收入和财富(wealth)。

GDP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被广泛使用,其最初用以量化大萧条造成的经济损失[7],现在一般被用作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增长状况指数。一般而言,一个国家的GDP 是由消费、投资、政府支出、净出口四部分数值相加得到[8]486-488,其结果除以人口,得到人均 GDP。人均GDP与人均收入这两个术语一般被视作同义词,主要是因为GDP被假定为等于同一经济体中的人们可能获得的总收入[9],但事实上这一假设值得怀疑。首先,虚假GDP在各国都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10],这种虚假存在于两个方面:第一是GDP作为国民生产总值指标对社会生产活动的统计并不完全,在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在不发达国家中,非正式经济(informal economy)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活动形式通常未被纳入GDP的计算中[11];第二是GDP数据统计存在一些造假行为,如企业财务报表通过造假用以美化企业经营状况,政府在相关数据上造假用以美化政绩等。基于以上原因,用可能存在虚假的GDP来估算国民收入就缺乏合理性与说服力。除了虚假GDP问题外,多国统计数据表明,一个国家的居民收入实际上只占到该国GDP的一部分。根据以上分析,人均GDP和人均收入两个术语并不能等同使用;但目前为止,这两个术语在学界基本上被默认为可以互换使用,因此,下文中在使用这两个术语时未作区分。

目前,国际上通用的收入类指标为国民总收入(gross national income,GNI),这个指标实际上是用GDP先减去非本国国民创造的产值,再加上本国国民在境外产生的收入得到;国内现行的收入指标是居民可支配收入,这个指标是在国家总收入的基础上将政府和企业收入去除,经过再分配后得到的居民可用于储蓄、消费的收入[12]。尽管学界对于收入这一数据的统计进行了细化,在理论上变得更加精确,但事实上不论是GNI还是居民可支配收入,都没有脱离需要通过宏观数据计算的范畴——GDP仍然是计算GNI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重要数据来源和基础。因此,GNI或居民可支配收入与GDP之间的关系跟人均收入与GDP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基本一致的。

同样,收入和财富的实际含义也并不相同。一个人的收入是否完全决定了这个人的经济能力?高收入是否意味着高财富?答案也是否定的。更高的收入并不一定意味着更富有。与收入相比,财富考虑的因素要更多,它不仅要计算物质资产,包括可支配收入、遗产等,也要计算非物质资产,如人力资源资本(human capital)、教育资源等。也就是说,财富可以转化为资本和未来利润[7],而收入并不一定具备这样的功能。另外,收入也不能转化为人力资源资本,而人力资源资本是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收入和财富这两个概念事实上存在很大区别,收入高的人并不一定是拥有很多财富的人。

GDP、人均收入、财富是量化人民生活水平非常重要且常用的三个概念,人均收入由GDP计算得来,收入是财富的组成部分,从前文分析中不难看出,三个概念存在联系。因此,在讨论与人均收入相关的问题时,其中的一个概念与其他两个概念产生交集不可避免,但三者间又确实存在区别。事实上,当我们意识到GDP、人均收入与财富之间的区别时,人均收入作为衡量人民生活水平指标的问题就隐约凸显出来了。人均收入的计算是有误差的,同时收入也不完全代表一个人的经济能力,由此,以人均收入衡量人民生活水平的可信度会大打折扣。但是,为什么人均收入仍然被广泛地用作衡量人民生活水平的指标呢?一方面,人均收入这一概念的应用与推广与国际主流的发展理论密不可分;另一方面,人均收入作为衡量人民生活水平的指标有其合理性和优势,因此,我们需要全面、辩证地认识使用人均收入作为衡量人民生活水平指标这一问题。

二 使用人均收入作为衡量人民生活水平指标的合理性

使用人均收入作为衡量人民生活水平的指标是有其合理性的,下文将简要阐述使用人均收入衡量人民生活水平背后的经济学逻辑与理论依据,以及其在实践上的优势。需要注意的是,人均收入能成为绝大多数国际组织和国家采纳的衡量人民生活水平的指标并不是完全因为其自身的科学性与优势,其之所以被如此广泛应用,与欧美国家对“发展”这一概念的有意塑造有很大关系。

“发展”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至今也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对于“发展”这一概念的解读不同、侧重点不同,自然会影响到量化对象的选择——大到各产业总产值、全国出生率,小到一个人的择校资格等。“发展”是一种社会多维现象[13],可以说,与社会交互的对象、行为几乎都可以纳入评判发展水平的范畴。在众多社会行为、现象、领域中,“收入”脱颖而出成为近一个世纪以来被最广泛应用的衡量人民生活水平的指标,与世界主流的发展概念、发展学理论有很大关系。

很长时间,发展学领域叙事的构建和话语权是完全西方化、欧洲中心化的,这种“垄断”使得人们对发展这一概念的理解趋向被有意识塑造成单一维度。自19世纪欧洲开始工业革命实现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后,“发展”被简单地理解为“现代化”[14]2-3,包括生产工业化、国家城市化等多方面,这些方面无一不与经济发展产生联系,现代化成果突出地表现为科技进步带来的生产力飞跃、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基于这些欧美国家通过工业革命实现国家经济发展的事实,以Walt Rostow为代表的部分经济学家认为发展主要是一个经济现象。Rostow认为,发展的最终目标与表现是经济的,是生产的高度工业化、消费的高度繁荣;发展是通过“经济增长”(economic growth)来实现的,并且“经济增长”应该是一个分步骤实现的、线性的过程。根据Rostow的理论,经济增长总会逐步经历从“传统社会”到“高水准大量消费时代”(age of high mass consumption)五个阶段,这个线性模式具有普适性,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都需遵循这样一个规律[14]44-45。Michael Todaro的观点与Rostow非常相似,Todaro认为,国家经济的发展都是沿着一个固定路径逐步实现的[14]45-46。这种完全由欧美国家构建的对“发展”本身和实现发展方式的阐释至今在世界上仍有很强的影响力,甚至可以说仍然是最主流的观点。

正是因为如今主流的发展学观点仍然将经济增长视为发展的重要内涵,目前国际组织、世界各国普遍采纳的量化发展水平的三种指标:GDP、人均收入和人类发展指数(human development index,HDI)均将国家/地区的经济表现作为量化对象。前两者分别计算国家生产总值(经济)、国家生产总值人头比,第三种指数计算方法更为复杂。HDI作为一个复合指数,其计算公式由出生时预期寿命、成人识字率和人均收入三部分构成,意在将人的健康水平、知识水平和生活水平同时纳入衡量发展水平的考虑范畴[15]。

人均收入是三种量化指标中应用最为广泛的。一方面,人均收入这一指标计算简便、表达直观,便于将数据进行横向对比以定位欠发达地区,进行纵向对比以评估政策有效性;另一方面,人均收入被认为能科学反映人民生活水平,即收入越高,生活水平越好,反之亦然。这种观点与前文所提到的将发展等同于经济现象以及自由主义经济思想影响有关。根据传统经济学观点,人幸福感的获得与消费行为有密切关系,在同一收入水平条件下,人总会理性地选择最佳消费组合,以实现自身利益和享受的最大化;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不能无限扩大,因为消费总是受到收入水平的限制[8]436-444。只要收入提高,人就能选择自身利益和享受更大化的消费组合,人的生活质量与享受就会进一步提高。这个经济学逻辑就是使用人均收入衡量人民生活水平背后的理论依据,无可否认,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对于世界大部分国家而言,人均收入是一个足够有效的指标。大量研究表明,特别是对于低收入国家,收入水平和卫生健康水平之间存在无可争议的关联[16]。

此外,人均收入作为近一个世纪以来应用最广泛的反映一个国家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的指标,与其他流行指标相比具有数据清晰和计算简单的优势[15]。尽管复合指数在量化社会现象方面已成趋势,但至少在短期内,在衡量发展水平方面,复合指数难以取代人均收入指标。一方面,这些综合指数虽然在对生活质量进行更全面的量化反馈方面作出了积极尝试,但这种尝试的意义却很有限,因为综合指数的计算结果与其组成部分有显著的相关性,在大多数情况下,人均收入是绝大多数综合指数中的一个基本要素[15]。另一方面,在选择哪些社会生活因素作为衡量发展水平的综合指数问题上,存在很强的主观性,构建综合指数的过程实际上是对社会生活价值的预判与权衡[17]。以构建HDI指数为例,HDI指数由识字率、预期寿命、人均收入三个指标加权计算得到,这种选择实际上是将文化、卫生健康、经济三个方面置于人们生活的优先位置,这其中就隐含了对社会生活价值的预判,而这种预判具有较强的主观性。与这类复合指数相比,人均收入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主观预判对指标的影响。

三 使用人均收入作为衡量人民生活水平指标的缺陷

尽管收入水平与生活质量之间确实存在正相关关系,使用人均收入来衡量人民生活水平也确实具有一定的理论依据与实践优势,但同时,其缺陷也是明显的,事实证明,人均收入并不能绝对地反映人的生活水平,将人均收入作为量化人民生活水平的工具存在一些固有的技术及实践缺陷。

首先,人均收入不能反映社会分配结构问题,即不能真实反映社会贫富差距状况。牛津大学2016年发布的一项针对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国家经济表现的报告显示,在研究的27个OECD国家中,有23个国家的人均收入增长率和家庭收入中位数的增长之间存在明显差异[18]。以美国为例,许多研究都表明,美国人均收入在过去几十年中经历了明显增长,而其家庭收入中位数几乎停滞不前[18-19]。人均收入和家庭收入中位数之间的发展趋势会出现明显差别是因为尽管国家生产总值不断提高,但收入分配不公导致社会贫富差距扩大。除此之外,在许多中、低等收入国家,居民收入均值和居民消费中值之间也存在较大差距,这种差距也是由严重的分配不均等因素造成的。例如,安哥拉2005年的人均收入约为4000美元[20],高于同期中国的人均收入(1753.4美元[21]),但其人均消费支出中位数仅为1.4美元/天[20],这一数字与当时世界银行界定的极度贫困线(1.25美元/天)相差无几。如果仅统计、观察人均收入这一指标,社会贫富差距的问题就会被掩盖。Carr-Hill在其论文中曾明确指出,人均收入这一指标的缺陷是明显的,它对最贫穷的人视而不见,因此无法表明人们的真实生活水平[22]。事实上,有研究表明,自20世纪90年代起,尽管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均实现了一定程度的GDP增长,但GDP增长的成果、收益几乎都集中在各国最富有的10%的人手中[23],社会贫富差距仍在不断扩大。从人均收入这一指标的变化上,我们无法得到这一应引起重视和警惕的信息,与之相反,我们看到的是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世界大多数国家的人均收入实现了很大增长这一“积极信号”。

其次,部分经济学家,尤其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认为GDP、人均收入与社会发展状况、人民生活水平密切相关,据此认为发展经济是推动社会发展、实现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最有效的途径。然而这一观点受到了不少学者的质疑。在探讨与人相关的发展问题时,相关学者通常从教育、健康等与人生活息息相关的方面着手,这其中,识字率(作为衡量人的文化发展水平的指标)、预期寿命(作为衡量健康、卫生水平的指标)被广泛使用。过去,诸多研究表明,人均收入可以有效地指示、推测同一地区人的识字率及预期寿命水平,人均收入愈高的国家(或地区)往往有更高的识字率与预期寿命,也就是说,有更高的教育与卫生健康水平;但近年来,人均收入与识字率、预期寿命之间的相关性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人均收入与识字率之间的正相关性掩盖了严重的性别不平等问题,性别研究学者在这一方面已经做了丰富的研究,本文不再赘述。至于人均收入与预期寿命之间的关联性,这一直以来是发展学界的研究热点。诸多研究表明,尽管人均收入与预期寿命之间存在很强的正相关性[16],但需要指出的是,人均收入并不是影响预期寿命的唯一因素,许多其他因素都可能对其产生重要影响,并且这种影响力在日趋增加。有研究表明,经济增长与公共健康水平(或称公共卫生水平,public health,通常以预期寿命作为衡量指标)之间的相关性已经减弱,公共健康水平越来越受到公共健康项目,即国家所提供的全民医疗保障、医疗基础设施投资等方面的影响[19]。从实际数据来看,一些国家的具体数据也反映出人均收入与公共健康水平的关联性在逐渐减弱。例如南非,其人均收入排名靠前,但预期寿命却非常短,2005 年,南非的人均收入达 53 844美元[24],达到中上收入国家水平,而其预期寿命仅为 54.223岁[25]。类似于南非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这些国家的国民在获得卫生服务的机会方面均存在严重不平等现象,或者面临严重的传染病问题而政府无力展开全民医疗并有效控制传染病。此外,尽管许多新自由主义者主张增加人均收入是提高公共卫生水平最有效的方法,然而,剑桥大学2013年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降低贫困率、提高识字率实际上对改善公共卫生的影响更大、更直接。换言之,经济实力增长与预期寿命之间具有强正相关性更可能是因为,经济增长降低了贫困率和文盲率,这有助于社会和个人增加对健康资源的投资,如对基础设施、服务、教育等的投资[26]。如果仅有收入的提高而无卫生健康意识的提高,那么收入的增长对预期寿命的影响将是有限的。综上所述,人均收入反映人民生活水平,至少反映人民文化发展水平及健康卫生水平的可信度与有效度是值得商榷的。

人均收入与GDP一样,是一个人为定义的数量指标,当这类指标被过度使用时,其反映信息的准确性可能会逐渐减弱。古德哈特定律指出,当一个指标本身成为一个目标时,这个指标将不再是一个好的指标[27]。人均收入这一指标就符合这种情况。很长时间以来,以世界银行为代表的一系列国际组织太过频繁地使用人均收入等指标作为衡量国家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的工具,并根据人均收入的高低给国家排序,将国家划分为高收入国家、中等收入国家、低收入国家,还根据人均收入情况界定贫困程度。在这种情形下,提高人均收入成为众多国际组织、国家的目标。提高人均收入对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当然是有益的,但考虑到人均收入这一数值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通过GDP计算得到的,提高人均收入这个目标很容易被转换为提高GDP。尽管按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观点来看,这个逻辑关系是成立的,即国家经济水平的总体提高会使得国家内每一个居民的收入增长,但从提高人均收入到提高GDP的这一转变也容易使国家的相关政策落在虚处,而导致人民收入实际上并无提高。世界各国GDP的计算主要由消费、投资、政府支出、净出口四个部分构成,这里计算的实际上是名义GDP(nominal GDP),意味着产品价格的变动也会对GDP产生影响[8]492。许多国家为了提高GDP或是保证GDP的增长率,不断加大政府开支,或是促使商品价格提高。这种情况下,尽管国家GDP数值增长了,由此使得人均收入的数值也得到提高,但很难说国家的经济实现了切实的增长或者人民收入得到了真正意义上的增加。

将宏观的数字指标直接定义为某项发展政策或计划目标很容易导致政策出现偏差,致使一些隐性的社会问题被长期忽略而得不到解决。在计算GDP时,非正式经济活动未被纳入统计范围,因此,当政府以提高GDP/人均收入作为目标时,相关政策很容易忽略这些经济活动中的目标对象,但其可能正是最需要政策帮扶以实现收入提高和生活水平提升的群体。非正式经济不仅广泛存在于发展中国家,在发达国家中也很普遍,据国际劳工组织相关数据,2018年北美地区非正式经济就业占到总就业的18%[28]。在任何国家,工作、生活在非正式经济活动中的人群是容易受到伤害、边缘化的群体,因为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或者监管不便,这部分务工人员极易受到剥削,无法得到最低薪资或最高劳动时限的政策保障。根据现行的GDP统计方式,这些在非正式经济内工作的人群的劳动成果、创造的价值不会被纳入计算范畴。因此,当政府仅仅将提高GDP作为目标时,尽管GDP实现了增长,那些在非正式经济活动中生活、工作的人群所遭受的困难将很容易被忽略,他们的生活质量也无法得到政府的重视与改善。以印度为例,国际劳工组织的相关调查发现,尽管在过去20年间印度的GDP实现了高速增长,但国家的灰色经济也在不断扩大,2005年,印度国内在二、三产业内工作的非正式劳工约有1.6亿人,2017年超过了2.1亿人[29],这些非正式劳工遭受着不同程度的剥削,这其中,提供家政服务的女性劳工受到的剥削是最为严重的[30]。实际上,如果政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非正式经济加以规范,使非正式经济内发生的经济活动得到有效监管,那么,非正式经济对劳务人员的剥削情况将会得到极大改善,这些人的收入也将得到保证;同时,随着原本“非正式”的经济逐渐正式化,原来“隐形的”非正式经济内创造的经济价值也将能被纳入GDP的计算范畴,由此国家的GDP也会得到提升。由此可知,找准社会问题、社会需求后再精准施策,才能切实提高边缘群体的收入,切实改善其生活水平。GDP的提升只是一种数字表现形式,如果本末倒置,将GDP/人均收入数值的提升作为发展的目标,而不是从社会经济中真正的问题和需求出发,如此,即便GDP/人均收入指标的数值提高了,也很难确定国家经济实际得到了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确实得到了提高。如今,对部分国际组织、国家而言,GDP和人均收入已经成为一个“目标”而非单纯的量化工具,GDP、人均收入被盲目地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联系起来,认为高GDP就表示经济发展状况良好,高人均收入就代表高水平的生活质量,人均收入的提高就意味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等等。如此,GDP、人均收入数值的变化就成为了制定相关政策、检验政策成果的标准;而事实上,当GDP、人均收入本身成为国际组织、国家的努力“目标”时,这些指标就容易被有意识地美化,不再真实、客观地反映相关信息。

此外,将人均收入作为衡量人民生活水平指标还存在一个问题,即人均收入只计算已获得的收入,而没有将未来收入保障或长期社会生活保障纳入其中,而后者对人们生活质量有着极大的影响。一方面,人们对未来收入的多少以及稳定与否的心理预期会影响其现在的支出,如果人们觉得未来收入无法得到保障,那么他们会从现在开始节衣缩食,其当下的生活质量就会受到影响。另一方面,收入、生活的不稳定性和不安全感可能会对人们的心理健康产生较大影响,继而可能导致身体健康受损[20]。仅以人均收入来衡量人民生活水平,这些隐性的、长期的心理压力与精神损伤就可能会被忽略。

人均收入这一指标只统计、考量数字层面的信息,这一缺陷在近年来受到较多学者诟病。许多无形因素是人均收入没有也无法纳入计算的,但这些无形因素却可能对人的生活水平产生很大影响,消费质量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种无法纳入统计的无形因素[7]。消费质量愈高,人们在消费时获得的幸福感就会越强,但人均收入的高低与消费质量的优劣并不完全、绝对相关,后者会受到如国家总体科技发展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高铁的发展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尽管中国人均收入在2020年仍处于世界中位水平(据世界银行数据,2020年世界人均GDP为10 925.476美元[31],同期中国人均GDP为10 500.396美元[21]),但中国发达的高铁交通网络极大地提高了人们的出行质量。反观部分人均收入位居中国之上的国家,这种高质量的出行是其国民无法享受到的,那么即便他们有更高的人均收入,在交通方面的消费质量、所获得的幸福感却会不及中国居民。

除了消费质量,影响人们生活水平的无形因素还包括人们自身意志的实现、情感的满足等精神层面的反馈与获得。将收入作为衡量人民生活水平的标准,会相对忽略许多其他方面的社会生活,例如平等、自由选择的权利以及安定的社会环境等。以沙特阿拉伯王国为例,2020年沙特阿拉伯人均收入超过20 000美元[32],约为同期中国人均收入的2倍。根据世界银行对国家的分类,沙特阿拉伯王国毫无疑问属于高收入国家;但某种意义上,很难认为沙特阿拉伯国民享受着高水平、高质量的生活,至少在生活享受的选择方面,沙特阿拉伯国民受到很多限制。更进一步来说,将人均收入这类纯粹的经济指标作为衡量人民生活水平的工具,事实上是对人们生活价值、生活质量评判的粗暴简化,它忽略了人的生活感受。

四 更加科学全面评估人民生活水平之建议

使用人均收入来衡量人民生活水平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人均收入反映的信息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二是人均收入不能反映非物质层面的信息。鉴于上述缺陷,笔者对如何更科学全面地评估人民生活水平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建立新的指标体系,使用多个量化指标或对多个指标进行交叉比对,以尽量修正误差。就客观反映社会贫富差距为例,可以考虑引入Gini系数、Palma比例系数等衡量不平等情况的指标,或同时计算人均收入和家庭收入中位数并将两者进行对比,由此得到政府、企业、居民三者在国家总收入上的分配情况、经济增长成果主要惠及主体等信息。事实上,我国在构建相关指标体系,使用多维度指标综合考量、定位社会发展方面不乏探索与实践。早在20世纪末,针对全面评价“小康生活”“小康社会”的需求,国家统计局就开始了构建指标体系的相关探索[4];中共十六大以后更是出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评价体系,该体系包括社会结构指数、经济与科教发展指数、人口素质、生活质量和环保、法制和治安五个方面的因素[4]。这些实践都是我国关于建立综合指标体系、运用多维度指标立体衡量社会发展的有益探索。本文所建议的多指标体系与上述指标体系构建实践存在一定的区别。我国现行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评价体系运用的是多维度、针对不同社会领域的量化指标,体系构建追求的是反馈信息的广度;本文所建议的指标体系是针对某个领域,运用多层级指标(如国家层面、地区层面、家庭层面等)所构建的指标体系,追求的是研究的细化和反馈信息的深度。笔者认为,科学评估人民生活水平对信息收集的广度有很高要求,对信息深度的要求也应该相应提高。如果仅一味追求信息收集的广度而忽略了深度,那么即便构建了庞大的指标体系,也很难实现对人民生活水平的科学评估。

第二,根据实际需要运用新指标,力求能考察物质层面以外的信息,从而更加全面地衡量人民生活水平。自 1990 年代末以来,“People’s feelings matter”[33]这一观点越来越受到关注。对于统计学家而言,人均收入或预期寿命一类的数量指标或许足够作为衡量人民生活水平的指标,因为它们足够客观、科学,但这种客观性也有其局限,因为人对其生活质量的感受是非常主观的,高生活水平不仅仅是物质需求的满足,更有精神层面追求的实现。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心理社会学流派的学者一直批评仅使用静态正确的指标来衡量人的生活水平。一些国家的学者曾提出过一些考虑主观因素的衡量人民生活水平的指标,如“生活满意度”(life satisfaction)[26]、“幸福预期寿命”(happy life expectancy)[34]等。因为世界各国发展水平的不同,对一些尚未解决贫困问题、温饱问题的国家而言,使用这类新指标来衡量人民生活水平不具备可行性,因此这类指标并未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推行。但根据中国现阶段的发展水平,考虑到现阶段中国人民的基础物质需求已经基本得到满足,将这类考量人的情感需求满足的指标运用到衡量人民生活水平的实践中,是具有实践意义的。

人的自由意志、情感、权利的实现应该是衡量国家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依据,这一认识与发展学理论的不断深入密切相关。1999年,Sen在其著作《发展即自由》(Development as freedom)一书中所提出的“能力方法”(capability approach),为人们理解发展这一概念提供了另一种思路,即发展的最终目的应当是使人有能力作出更多选择:有选择做某事的能力,也有选择不做某事的自由,但总之这种选择是人本身所希望的、所喜爱的[35]。经济发展一定程度上为人们提供了更多的选择自由,但其并不构成发展的全部[36]3。因此Sen提出,发展的实践应该是多方面的,不能仅依靠某一方面的政策或手段[36]126。尽管Sen的理论最终并未跳出传统的、欧洲中心主义的发展学观点[37],但不可否认的是,Sen的理论视角颇具启发意义,它给人们提供了一种反思“发展”与“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新视角。

总之,更高的收入并不一定意味着更富有,也并不等于更高的生活水平或更幸福的生活。人均收入是一个宏观经济概念,以其作为衡量人民生活水平的指标客观上存在着一些不足。即使从统计技术、科学合理性角度来看,人均收入也不能被认为是完美的,人均收入的统计、计算也存在错漏的可能,它很难反映如非正式经济等经济活动情况,也无法考量消费质量。同时,人均收入与教育、健康等社会生活发展状况的关联性在近年来常受到质疑。人均收入这一指标掩盖了贫富差距等社会问题,过分依赖人均收入来指示国家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状况,以及盲目追求人均收入数值的提高,容易使国家发展政策的重点出现偏移。对人民生活水平的衡量应该体现“个人”和“主观情感”这两种特质,尽管对于多数量化指标而言要做到这一点十分困难,但现在学界并不乏这类积极尝试与探索。

必须承认的是,尽管人均收入作为量化指标存在诸多弱点,但它仍具有其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作为数量指标简便、直观的突出优势。至少在短时期内,人均收入仍然将作为衡量人民生活水平最主要的指标。但随着“发展”理论的不断演进,衡量发展水平指标的选择也应不断创新。概言之,发展不仅仅是指经济的发展,衡量人民生活水平也不能仅从宏观的、经济的角度考虑,人的选择与感受也应该成为衡量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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