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文亚,潘晓巍,孙龙霞,倪 育
(盐城市妇幼保健院,江苏 盐城 224000)
随着科技的发展,电视、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在生活中随手可得,儿童青少年也不可避免地生活在充斥着电子产品的环境中。2016年,来自全球38个国家的研究显示,60%~93%的青少年每天的屏幕暴露时间超过2小时[1]。美国的调查结果表明,0~8岁儿童每天约有2小时19分的屏幕暴露时间,0~2岁婴幼儿每天的屏幕暴露时间约为43分钟[2]。中国的数据相对较少,对上海的研究显示,6、12、18、24、30和36月龄幼儿每日平均屏幕暴露时间分别为(1.22±0.58)小时、(1.32±0.63)小时、(1.70±0.83)小时、(2.09±0.91)小时、(2.34±0.92)小时和(2.61±1.04)小时[3],即3岁及以内婴幼儿每天接触电子产品的时长为1~3小时左右。
既往针对屏幕暴露的研究显示,电视屏幕暴露与儿童语言发育有关联,语言发育迟缓的儿童,最早接触电子产品的月龄及每天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长显著早于或高于正常儿童[4-5]。有研究表明,幼儿在6月龄时观看儿童益智类视频屏幕暴露时间长度与30月龄时的语言表达能力呈负相关[6]。队列研究证实,幼儿1岁及3岁时的屏幕暴露增多会引起其7岁时的注意力缺陷和多动[7]。另外,屏幕暴露还会引起幼儿体重增加,睡眠减少,以及情绪问题和自我控制问题[8]。因此基于文献认为,早期的屏幕暴露对儿童认知语言的发育可能存在不良影响,且这些影响可能持续到学龄期。本文旨在了解盐城地区幼儿屏幕暴露的现状,并探讨屏幕暴露与幼儿认知-社交发育的关系。
选取2020年5月至10月在盐城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门诊接受常规体检的18~24月龄的幼儿为研究对象。排除早产、双胎、出生缺陷等影响发育的因素。按照知情同意的原则,采用自制的家庭情况及屏幕使用情况调查表获取幼儿的资料,包括父母文化水平、家庭构成情况、家庭收入状况;带养者回顾最早屏幕暴露月龄,最近7天的屏幕使用时长。最终获得有效问卷111份。
本文采取问卷调查与发育评估结合的方式进行研究。
以格赛尔发育诊断量表(Gesell)评估获取幼儿发育商(DQ),DQ=Gesell(大动作+精细动作+适应性+语言+社交)/5,DQ>85分为正常;DQ75~85分为边缘状态;DQ<75分为发育缺陷,其中DQ55~<75分为轻度,DQ40~<55分为中度,DQ25~<40分为重度,DQ<25为极重度。
以改良婴幼儿孤独症量表(M-CHAT)评估幼儿是否具有孤独症风险,评价标准为6个核心条目中有2个阳性即为量表总分阳性,少于2条阳性即评价为阴性。
依据幼儿DQ评分将其分为发育正常组94人(84.68%)和发育缺陷组17人(15.32%);以M-CHAT评估阳性为自闭可疑组22人(19.82%),阴性为正常组89人(80.18%)。
本研究共纳入111名幼儿,男性占67.57%(75人);核心家庭占60.36%(67人);父亲文化程度和母亲文化程度均以本科/研究生为主,均为43.24%(48人);屏幕暴露时间≥30分钟/日者占25.23%(28人)。发育缺陷组的平均出生体重、最早接触屏幕月龄≥12月龄、母亲文化程度为本科/研究生的构成比均低于发育正常组,而屏幕暴露时间≥30分钟/日的构成比高于发育正常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发育缺陷组与发育正常组相关特征的比较
自闭可疑组的最早接触屏幕月龄<12月龄、屏幕暴露时间≥30分钟/日的构成比均高于正常组,母亲文化程度为本科/研究生的构成比低于正常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自闭可疑组与正常组相关特征的比较
2.3.1屏幕暴露时间对DQ的影响
与屏幕暴露时间<30分钟/日相比,屏幕暴露时间≥30分钟/日的幼儿边缘状态及发育缺陷发生的风险增加到3.289倍(OR=3.289,95%CI:1.125~9.616,P<0.05);调整出生体重、母亲文化程度和最早接触屏幕月龄后,与屏幕暴露时间<30分钟/日相比,屏幕暴露时间≥30分钟/日的幼儿边缘状态及发育缺陷发生的风险增加到3.745倍(OR=3.745,95%CI:1.064~13.177,P<0.05),见表3。
2.3.2屏幕暴露时间对自闭症风险的影响
与屏幕暴露时间<30分钟/日相比,屏幕暴露时间≥30分钟/日的幼儿自闭症发生的风险增加到3.287倍(OR=3.287,95%CI:1.227~8.809,P<0.05);调整母亲文化程度和最早接触屏幕月龄后,与屏幕暴露时间<30分钟/日相比,屏幕暴露时间≥30分钟/日的幼儿自闭症发生的风险增加到3.067倍(OR=3.067,95%CI:1.046~8.997,P<0.05),见表3。
表3 屏幕暴露时间与发育关系的Logistics回归分析
幼儿过早接触电子产品,暴露于电子屏幕时间过长,对发育可产生不良影响。幼儿难以把屏幕当中的内容与真实世界进行关联,导致其在电子屏幕中不能获取社会文化及日常生活知识。18月龄以内的婴幼儿尚难以将图片和实物进行配对,动态屏幕则更难分辨。同时,过多地使用电子屏幕,阻碍了亲子交流,减少了带养人对婴幼儿的语言输出,影响其语言发育。电子屏幕的过多使用也减少了幼儿探索世界的时间,减少了婴幼儿与外界接触的机会[9]。这些都是电子屏幕增加发育迟缓率的可能原因。因此,对幼儿应限制其使用电子屏幕的时间。美国儿科学会在其指南中明确建议,18月龄以下幼儿不鼓励其使用电子设备。我国尚未出台相应的指南或建议[10]。
本研究显示,幼儿过早及过多接触电子屏幕,可能增加其孤独症谱系障碍的风险。分析其原因,幼儿观看电子屏幕是一种被动接收,而非有效沟通,这可能阻碍了幼儿发起沟通的技能锻炼,并减少了幼儿的沟通意愿[11],降低了幼儿的交流能力[12]。另外,长时间的使用电子产品,减少了亲子交流,也是可能的原因之一[13-14]。本资料为横断面研究,未能对孤独症谱系可疑儿童跟踪研究,尚未明确这些可疑患儿最终的发育结局。
本研究显示,最早接触电子产品<12月龄,可增加18~24月龄时发生发育迟缓的风险;18~24月龄幼儿每天使用电子产品时长超过0.5小时,可增加发育迟缓的风险;屏幕暴露增加了幼儿患孤独症谱系障碍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