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法治宁波建设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2021-11-29 01:35宁波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宁波通讯 2021年19期
关键词:宁波市行政法治

文|宁波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励 健

余姚市梁弄镇横坎头村宪法主题园。 宁波市委依法治市办供图

宁波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2020年成功创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并在法治浙江(法治政府)考核中居全省第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突出立法先行完善社会治理法规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加强惠民、环保、弘德等重点领域立法,在全国率先出台调处医患纠纷的地方性法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在全省率先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出台垃圾分类、养犬管理、非机动车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在服务保障民生领域,完成《宁波市全民健身条例》《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宁波市电梯安全条例》《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宁波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条例(修订)》等法规议案。注重法治政府建设立法,制定《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为政府行政决策立规立矩。

二是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不断推进科学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深化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政府部门共同参与立法调研制度,全面推行重要法规草案起草“双组长”制度,探索建立法工委和专(工)委“双员制”立法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的地方性法规动态维护机制,已经对《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9个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完善,对11件与民法典等上位法不一致的法规规章提出修改或废止建议,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完善立法审查内部工作机制,出台《行政立法项目审查办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立法项目审查办理程序。建立地方性法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率先启动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志愿者制度。

三是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颁布全国首个文件审核指引地方标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主动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020年共接收、登记、分送、审查、报送备案的市政府规章2件,其他规范性文件22件。根据全国人大和省人大要求,将宁波市中级法院和宁波市检察院的文件纳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范围,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院、检察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深化依法行政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水平

一是健全决策机制。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率先探索实施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全面开展街道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选工作,市、县、乡三级实现民生实事项目票决(票选)全覆盖。2020年全市票决(票选)通过1047个项目,累计投资金额达690多亿元。落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每年公开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全国率先发布《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规范》地方标准,为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提供重要支撑。率先出台行政机关合同审查的地方标准规范,荣获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

二是优化执法效能。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监管事项、处罚事项、职责边界“三张清单”,编制《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扩展目录》,内容涉及12个方面、182项执法事项。通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运行行政执法系统(掌上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等7项举措,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创新开展非现场执法,利用信息技术减少执法冲突,相关经验做法得到国家部委的肯定。实施“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开展行政争议发案量、败诉率“双下降”专项行动,2020年实现全市行政争议发案量同比下降23.11%、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同比下降49.5%。出台实施《宁波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91.89%,同比提高11.38%。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4万条,受理依申请公开答复2844件,2020年透明度指数在全国49个较大的市政府中排名第四位。

三是擦亮改革“金名片”。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努力打造“掌上办事之市”“掌上办公之市”,网上政务服务满意度居全国第三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全国率先实施“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改革,有关经验做法在国务院简报刊载。出台《宁波市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推进实施六大领域100条重点改革任务,形成全市优化营商环境3.0版政策体系。加快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出台实施《宁波市加快推进信用“531X”工程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意见》,推进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2020年中国城市营商环境评估中,宁波市法治维度排名大幅提升18个位次,成为宁波营商环境上榜全国十强的重要因素。在全国率先研发行政复议信息管理系统,创建复议案件“速审速裁”工作机制。

维护公平正义加强社会治理司法保障

一是深化诉讼制度改革。规范化、精准化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创新推出认罪认罚案件捕诉审全流程检律协作、控辩协商机制,2020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7.41%,检察机关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1.21%、被采纳率98.68%。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高标准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2020年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收案100771件,同比下降6.94%,诉前纠纷化解率40.25%,同比上升21.74个百分点。该项改革入选《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深化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两项机制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创新自动履行机制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定》,2020年全市法院一审民事判决、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50.79%,同比上升5.54%,两项机制建设工作均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二是加强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市中级法院出台《院庭长监督案件清单》《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关于对执行工作实行“一案双查”的实施细则》,促进案件质效稳步提升;市检察院出台《宁波市检察机关类案检索规定(试行)》,统一法律适用,规范自由裁量权;市公安局出台《宁波市县级公安机关中层领导执法履职规定(试行)》《全市公安机关值班所长履职“六个必须”》《执法办案“零容忍”八条红线》等一批规定,强化监管问责。构建规范高效的监督管理体系,公检法密集出台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监督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干预,完善案件监管全程留痕机制。持续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制,民事虚假诉讼整治、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密切接触未成年人从业人员性侵害记录入职查询机制被写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创新推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和控辩协商机制,司法透明度连续多年居全国前列。

三是加快智慧政法建设。打造具有新时代人民法庭特色的“线上法庭”,建立以中心法庭为主,巡回法庭和巡回审判点为辅的立体化司法服务网络,已覆盖宁波市83%的面积和人口。推进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办案应用,在全省率先搭建大容量文件共享平台。市中级法院在全省率先研发“诚信诉讼码”,移动微法院建设、法律文书线上一键送达机制等在全国全省领先,与市市场监管局“市监联连”微信公众号实现数据互通。市检察院“啄木鸟”案卡数据核查系统、鄞州区检察院“智鹅”业绩考评系统入围全省智慧检察创新应用设计十佳方案。市公安局深化情指行一体化改革,宁波成为全省首个拥有应急救援航空队和公安警务航空队的城市。互联网仲裁品牌影响力显现,自互联网平台正式启用以来,多家科技单位与宁波仲裁委建立框架合作关系,宁波仲裁委电子证据平台被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列入第三批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编号公告。

5月13日,宁波市检察院案管办工作人员正对“啄木鸟”案卡数据核查系统发出的预警信息进行核查。 宁波市检察院供图

强化源头施力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

一是全民普法营造氛围。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为重点,积极拓展法治宣传教育领域,将普法与法治实践宣传深度融合,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建成特色法治文化场馆42家,在全省率先实现民法典主题公园广场在区县(市)全覆盖。2020年,全市各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2538场次,开展法治讲座3951场次,在各大媒体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26个,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95.21万份,编制印发法治建设主题倡议书176.14万份,群众对法治宁波建设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提高。

二是深化基层治理创新。实施全科网格提升工程、“基层治理四平台”提升工程,全省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现场推进会在宁波召开。充分发挥在全国首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工作优势,率先建立指标体系进行法治乡镇(街道)示范创建,出台《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为宁波法治乡村建设重大改革与创新提供地方性法律支撑。积极培育一批法治乡村建设先进典型,宁海县法治乡村建设的探索与实践获评司法部首批“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宁海乡村治理培训中心和余姚市梁弄镇横坎头村获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019年,全国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均在宁波召开,乡村治理和法治乡村建设经验在全国推广,“村民说事”“小微权力清单”入选首批20个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培育了30个国家级、376个省级、1118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象山县丹西街道仇家山村村干部在“村民说事室”听取村民意见建议。 宁波市委依法治市办供图

三是优化法治便民服务。实施多元矛盾化解平台提升工程,用好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在全省率先建成市级诉讼(调解)服务中心。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县级平台建设实现全覆盖,矛盾纠纷流转办理调处化解机制持续完善,建立逐级递进的调处化解模式和调解组织网络。持续推进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全市已累计建成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3396个,其中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75个,共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3766名。2020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3601件,调解成功62562件,成功率98.36%。加快建成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证E通”经验做法被中央改革办《改革信息交流》、省委改革办《领跑者》刊载,入选2020年浙江省改革创新最佳实践案例,覆盖全市156个乡镇(街道),入选省政府数字化转型多部门业务协同应用“观星台”项目优秀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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