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雅楠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2488)
20世纪80年代,余华用不动声色的冷漠笔调诠释人世善恶,以先锋姿态登上中国文坛,其血腥暴力、死亡叙事的笔法引人瞩目,由此被认为是中国当代先锋文学的标志性作家。随着小说创作手法的娴熟、叙事艺术的登峰造极,余华在90年代华丽转身,致力于对温情的张扬和传统叙事的回归,实现了创作上新的跨越。长篇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是转型后的经典之作,得到了学术界一致的认可,蕴含着咀嚼不尽的审美韵味。
重复,是余华写作永不枯竭的生命力源泉,不仅是小说结构的叙述手段、刻画人物形象的主要手法,更是一种对于国家命运的叩问方式,强化了小说创作的主题意蕴,渲染了民族悲剧的基调底色。重复的叙事手法简单却有力,极富乐感和旋律美,故有人称他的小说为“重复的诗学”[1]。
“重复”,最早是修辞术语,指依靠重复某个词或短语来达到特定效果的修辞手法,又可称为“反复叙事”,指的是“小说中的某一个事件、某一个细节在小说的各个不同章节中被一次次的重复叙述”[2]。正如热拉尔·热奈特所提出:“重复事实上是思想的构筑,它去除每次的特点,保留它与同类别其他次出现的共同点,一系列相类似的事件可以被称为‘相同事件’,或同一事件的复现”[3]73。重复理论的集大成者希利斯·米勒对此有独到的见解:“任何一部小说都是重复现象的复合组织,都是重复中的重复,或者是与其他重复形成链形联系的重复的复合组织”[4]3。米勒试图研究一整套方法,阐释文学语言的奇妙之处,他认为重复主要有两种形式:(1)细小处的重复(对词、修辞格、外形或者内在情态的描绘);(2)略大处的重复(再现事件或场景、复制情节或主题)。可见,它既可以是宏观层面的主题及结构重复,又可以是作品内部或不同作品间微观层面上的重复。“重复”是常见的叙事方法,也是西方文论中经常提及的文学理论之一。“它有两个源头:一个是《圣经》,另一个是荷马史诗、前苏格拉底的哲学和柏拉图”[4]5。经弗洛伊德、本雅明、德勒兹、米勒等人之手,与“互文”和“类象”等文学概念发生关联,逐步发展成为一种解构主义批评和文学研究的重要方法。
先锋小说中早有重复叙事的斑斑痕迹可寻,作者有意无意的设计,充满形而上的意味。例如北村的作品,经验中常出现歧义、错误和失败,还有生活中的绝望感和破灭感;格非的《褐色鸟群》是故事里嵌套故事,重复中凸显差异;余华的小说是在可把握的结构当中,运用重复技巧,话语、情节、段落的重复数不胜数:《现实一种》里母亲一次次说自己的骨头要断裂;《一九八六年》中疯子老师自残前都要重复去喊古代刑罚的名字。余华在前期醉心于书写血腥和暴力,常以一种冷漠的“零度叙述”姿态,探寻人性的善恶。转型后的创作更接近“人物的声音”,是贴着生活走,在苦难中找寻希望,体现余华对生存本相的探索。贯穿始终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是对人类命运的终极关怀,可称之为“生存小说”。
1993年,余华发表了第二部长篇小说《活着》,成为文学界的“宠儿”。三十二岁的余华想用“民族寓言”形式,嫁接传统小说写实笔法,提炼中国人“活着”的深刻悲剧命题[5]。《活着》叙述了一个名为福贵的纨绔子弟,生活却没有像他名字的寓意那样福星高照和荣华富贵。命运给福贵极其严峻的考验,要他生硬面对众亲的生离死别,让身边挚爱的人接二连三地离世,孑然一身,却不得不接受命运的洗礼,忍痛笑着活下去。《许三观卖血记》讲述了小市民许三观卖血为生的故事,这部“卖血传奇”奠定了余华在中国当代文坛的重要地位。“它相比于《活着》,不但消减了暴力成分而且还添加了一些辛酸的幽默感。”[6]余华以他柔软且丰富的心灵感知底层生活的疾苦,现实主义的笔法完美呈现了苦难面前生命本质的熠熠生辉,加以重复叙事来展现小人物面对坎坷时的乐观与坚韧,苦痛中不失温情。
重复叙事是余华屡试不爽的手法。音乐带给他无限的感慨和触动,文字如音符般跃动,被巧妙地融进《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中,致使叙事呈现出鲜活有力的节奏和韵律。整体去看,余华的创作实践完美印证了米勒的观点,在先锋与传统的结合上达到水乳交融、炉火纯青的状态。从《十八岁出门远行》到《许三观卖血记》,始终保持着小说主题基调的一致,都是对暴力和死亡的反复演绎。“生存中的磨难和艰辛困苦,不就是一种更为严重、更为持久的暴力吗?”[7]《活着》用接二连三的死亡去叙述苦难,《许三观卖血记》以三番五次的卖血来维持生计,二者堪称极致的死亡循环悲剧和惨烈的苦苦求生之道。但余华小说文本的重复叙事远不止此,我们还应该注意话语重复、情节重复、场景重复、事件序列重复、意象重复等其他表征。
余华在创作《活着》时,从一贯的先锋叙事中悄然退场,转身向19世纪现实主义小说表达敬意,用最朴素的语言叙述了福贵颠沛的一生。起初,他坐拥妻儿和家产,家庭美满,衣食无忧。由于嗜赌如命,输光家产而一贫如洗,老父亲因为受不住这样的打击而一命呜呼。随着一切尽失,奏响了福贵苦难命运的序曲。福贵后来被国民党抓去做壮丁,逃回家时母亲已亡故。他见证了人民公社的成立,经历了大跃进时期的饥荒,目睹了“文革”动荡,整日为儿女的温饱而发愁。余华没有因为同情主人公而让笔下的福贵日子好受些,反而雪上加霜,不断加重凄惨和死亡的色彩,安排有庆、家珍等亲人逐个离场。这不仅仅是一个乡间农民的悲惨遭遇,小说《活着》无疑是现实生活中无数人家的缩影。人们始终逃不过生死的话题,却又不能丧失生存的动力。那份忍受,是命运和生活对人生的拷问,是面对生死和悲欢时仅存的波澜不惊。
再看《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给小说主人公的命名绝非随意而为,而是暗藏玄机,给读者传达的价值观是其主题思想,那便是艰难困苦中仍然要保持着乐观的心态,永远不放弃生活。小说即便没有明示许三观两个哥哥的名字,但结合“我叫许三观,我两个伯伯的儿子比我大,我在许家排行老三,所以我叫许三观”[8]25以及三个儿子(许一乐、许二乐、许三乐)的命名逻辑,可以大胆推测:其兄长名字就是许一观、许二观。余华借许三乐和许三观,为小说埋下苦难史与奋斗史结合的伏笔,讴歌小人物挣扎于水深火热的生活中乐观向上的精神。
《活着》囊括了种种自然和非自然的死亡,可谓一张丰富多彩的“百死图”。福贵的父亲被气死、母亲和妻子积劳成疾而离开人世、儿子有庆被过度抽血而死、女儿凤霞难产身亡、女婿二喜意外出事、心爱的外孙苦根因饱食豆子被撑死。死亡的魔爪操纵如意,旗开得胜,奏响大起大落、大悲大喜的受难乐章,是福贵命运的掌舵者。七次死亡,七条人命,教会了福贵七次重生。死亡情节的不断重复,将小说的悲剧意味体现得淋漓尽致,织成一张布满哀恸、离别和无力的大网。亲人相继离去的结果,使得福贵饱经风雨,练就强大的内心和坚韧的意志力,默默扛起难以承受的生命之重。此外,余华找到了一条温和的途径来表述苦难:以客观听众的“采风人”角度,让福贵叙述自己的故事。面对让人难以接受的生离死别和悲痛情绪,作者选用“串场”以及重复叙事的笔法,给读者以喘息的空间来平复心情。重复叙事削弱了死亡带来的沉重体验,让读者随着阅读进度的深入,放缓情绪步调,同福贵一样,遵循了“平静-起伏-平静”的情感节奏,一次比一次更为平和地面对死亡。福贵最终接受了命运的安排:“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9]181。德国《日报》评价这部小说:“在万年落寞的生活图景下孤独的,但并不寂寞的主人公:这就是‘活着’”
“卖血”无疑是《许三观卖血记》中最典型的情节重复。许三观在七个时期,出于七次不同的目的,进行十二次卖血。首次卖血是为了证明自己身体健壮,并用卖血的钱为自己娶了媳妇;时隔十年,为了收拾一乐打架的残局,支付方铁匠孩子的医药费而被迫第二次卖血;第三次是为了同林芬芳的短暂欢愉而卖血;第四次卖血是在闹饥荒年代,让全家人在饭店享受面条的美味;第五次是出于考虑上山下乡时期儿子的前途,卖血筹钱讨好生产队长,让一乐争取早日调回城;第六次卖血为了招待二乐的队长;第七次至十一次,是因为筹集一乐的医药费而奔波卖血;最后一次为了实现自我认同,但卖血未遂。此外,卖血前大量喝水,卖血后要改善伙食,吃炒猪肝,喝二两温黄酒,这雷打不动的卖血流程,也给小说增添了一些黑色幽默,使得整个沉闷的卖血氛围,出现滑稽与戏剧性的效果,令人发笑又引人深思。在灾荒之年,许三观凭借着超然达观的人生态度和丰富的想象力,为妻儿表演精妙绝伦的“嘴巴炒菜”的大戏:先给孩子们“炒”了三盘红烧肉,然后为许玉兰“炖”鲫鱼,最后给自己“做”爆炒猪肝。许三观反复烹饪的绝佳“口技”仿佛真的让全家享受到美味佳肴,让原本枯燥压抑的生活有了姿色。许三观重复卖血赚钱的日子看似辛酸乏味,实际上,反反复复的卖血,也是来来回回与生活作斗争。“他仿佛是一个生活在现实世界之外的人,他以自己的朴素和单纯对抗苦难,保护着自己。他的十二次卖血既是小说的主要情节线,也是他人生的全部价值和意义所在。对许三观来说,他对付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卖血’,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风貌、不同的人生内涵和不同的文本意义”[10]。我们可以通过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来分析卖血的动机。许三观卖血主要是出于维持家庭的温饱、保障儿子的安危,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满足了基本的“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默默卖血的行为是大爱无言,充满了牺牲的味道,这些重复叙事彰显了许三观乐观坚毅的品格和大无畏精神。
牙医出身的余华,没有忘记书写他熟悉的医院场景。“医院”以生命降临和逝去的载体出现,其意义指向具有多义性。小说《活着》里出现的医院,多数是死亡的见证场所,与小说的人物命运息息相关。福贵的儿子有庆为了救县长夫人的性命,跑去献血。医生不顾孩童的安危,无止境地抽血,最终导致了悲剧上演。本是一桩值得表扬的好人好事,却酿成了无法挽回的惨痛事件。这或许是余华刻意为之的荒唐闹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明确规定健康成年人才可以献血,献血量200~300毫升为宜。余华不惜让有庆惨死,也要揭露当时社会的愚昧与恶劣,批判医护人员对底层人民生命的轻贱态度。事实上,这已然不是个人的悲剧,而是整个时代的悲剧。“凤霞生下了孩子后大出血,天黑前断了气”[9]162短短的十七个字,一笔带过女儿的一生。后来女婿也死于这家医院。福贵三个家人命丧于此,仿佛与那家医院牵扯上关系,便注定难逃死劫。“医院”毫不留情地带走了活着的温度,却留下数不尽的遗憾。余华于此刻有意消解了群体生命的主体性,强调了个体命运的被动性,暗含了对底层小人物和关怀和怜悯,对社会、人性的探究与追问。
“他们来到了那家名叫胜利的饭店,饭店是在一座石桥的桥堍,它的屋顶还没有桥高,屋顶上长满了杂草,在屋檐前伸出来像是脸上的眉毛。饭店看上去没有门,门和窗连成一片,中间只是隔了两条木条……”[8]13-14正是这样不太起眼的“胜利饭店”,成为了《许三观卖血记》中频繁再现的重要场景。阿方和根龙教会了许三观卖血赚钱,顺便教会了他手拍桌子吆喝点菜的生活方式。“胜利饭店”贯穿始终,不仅代表着卖血后要补充体力的仪式感。正如饭店的名字“胜利”,来到饭店,便意味着卖血成功,拍着桌子叫菜叫酒,是拥有财富与幸福的象征。在“胜利饭店”就餐也意味着,那一刻他们与富人之间的鸿沟消失了。不论是哪个阶层的人,只要在饭店消费,都是平起平坐平等的客人。对于像许三观、跟龙这样的小人物来说,到“胜利饭店”吃饭,是人生中极为美妙的时刻,于是“两张脸上的肌肉像是伸懒腰似的舒展开来”[8]14,因为其中还承载了精神和自尊的荣归与满足。
《活着》中福贵多达24次哭泣,所有人物的哭泣共计51处。尤其是儿子有庆去世时,福贵背着尸体回家,却又不忍心告诉家珍实情,自己万般挣扎后,选择偷偷埋葬儿子。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哀恸,余华在处理这一情节时,刻意放慢了镜头,对福贵的哭泣以特写的方式呈现,刻画他难以言喻的丧子之痛。泪水和哭声汇成了绝望的深渊,一下子将读者的情绪带入谷底。
再来看《活着》当中典型的话语重复。福贵在吃尽当光后,又遇上父亲身亡,母亲经常宽慰儿子:“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9]31福贵被拉去做壮丁,饥寒交迫,生死未卜。唯独老全一遍遍对自己也是对他说:“老子死也要活着……只要想着自己不死,就死不了。”[9]57后来福贵幸运逃回家,回想起龙二死亡的情景,深知自己是从战场上捡了条命,便安慰道:“这下可要好好活了。”[9]67当春生决定告别人世时,福贵和家珍多次相劝:“春生,你要活着。”“春生,你答应我活着”[9]156-157。福贵的母亲、老全、家珍、福贵都强调了“好死不如赖活着”。“好好活着”四个字看似简单,实则蕴含睿智的生存之道。反复的求生话语,体现了余华含而不露的温情。
《许三观卖血记》里许玉兰血肉饱满的形象令人难以忘怀。她多次坐在门槛前挥动着手绢,虚张声势的哭诉:“我前世造了什么孽啊?”[8]65在产房生产时的痛苦呻吟与重复骂声:“许三观!你个狗娘养的……你跑哪儿去…”“许三观……全是你害的……你们男人都不是好东西…”“许三观!你个骗子!你这个王八蛋!”[8]31三个儿子是伴着许玉兰的哭喊,在骂声中出生的。一次次的重复,推动着情节发展,渲染了气氛,烘托了人物形象。玉兰直爽泼辣的性格活灵活现,跃然纸上。此外,文本中极为经典的话语重复是许三观每次卖血后,到胜利饭店喊的那句:“来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8]14。不仅如此,《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对话体”小说,文本中人物之间的精彩对话,是其话语重复艺术的魅力所在。
《活着》的故事是按照“父亲气死—福贵活着—母亲病死—福贵活着—有庆抽血去世—福贵活着—凤霞难产死去—福贵活着—家珍患病离世—福贵活着—二喜意外身亡—福贵活着—苦根吃豆撑死—福贵活着”的顺序发展,大体可归纳为“死—生—死—生”,呈现出一种生死之间的平衡状态。文本中所呈现的情感节奏,也展现了托多罗夫的平衡模式[11]。
再看《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在与四叔的交谈中得知身上的血如同摇钱树的财富,甚至可以娶到媳妇。于是,随后和阿方、根龙相遇在卖血途中的缘分,是可想而知的。十九岁的根龙、三十多岁的阿方教给许三观一套活下去的生活方式:卖血赚钱,顺利娶上媳妇,成功帮孩子调动工作,甚至力争医治一乐的肝炎。他在奔赴上海的船上,结识了前往同一目的地的来喜、来顺。许三观将最初阿方和根龙的卖血生存法,毫无保留地告诉了两兄弟。不出所料,再次上演小人物卖血求生的悲惨命运。《许三观卖血记》中卖血事件是依照“阿方、根龙-许三观-来喜、来顺”的卖血序列来展开情节的叙述。“生活-卖血-生活”悲剧的循环往复,是无数底层人物无奈的生活准则,凝聚着令人百感交集的生存智慧。
《活着》是一部充斥各种人生悲剧的“死亡之书”,死亡是生命体征结束的象征,暗含恐怖与静寂的意味。古代“死亡”是两个意思,“亡”指逃跑。现代人的死亡一般以心跳和呼吸停止及脑死亡为标志。“死亡”当中包含了动作、过程、生存状态、结果和命运。在多舛的命运和多重的死亡的打击下,福贵的生存变得那么不足轻重,似乎是一种带有呼吸的“死亡”。余华曾这样评价自己的作品《活着》:“以笑的方式哭”。其写作过程让他彻底顿悟“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9]中文自序4。
“血”代表旺盛的生命力,是健康体魄的象征。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血液”同“灵魂”一样,有着无可比拟的地位。“血”作为一种典型意象,早期便频繁出现在文学作品中。《狂人日记》里鲁迅用“吃人”来比喻封建礼教对人性的残害;《药》出现的“人血馒头”,含有宗教“血祭”的巫术气息,上演着荒诞剧;80年代中后期,莫言创作了《红高粱》,“血”仍然残存着祭祀仪式的神秘色彩。刽子手活剥罗汉大爷这一令人触目惊心的情节,几近于祭祀场面。“血”与“祭祀”一旦挂钩,便等同于和“杀戮”“死亡”息息相关。反观余华的“嗜血”写作,不同于鲁迅作品的宏伟悲剧精神,其震撼之处是早期擅长“残酷美学”,转型后,却在叙事风格上自觉弱化了残忍性。将“血”与资本相关联是作家余华的巧思,“血”因其有用性而具有价值,成为一种资本。许三观以商品交换的形式卖的“血”,对他的一生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血”是组建家庭的成本、维持生活所需的物质条件,也是救人于危难之际的良药。“血”可以是男人身强力壮、使人骄傲的凭据,也可以是养家糊口的工具。小说尽管没有太多“血”场面的描述,但“血”是贯穿故事情节发展的主线:许三观卖血、李血头“吸”血、何小勇输血、来喜给血……对“血”这一重复意象的诠释,达到了强化和升华主题的艺术效果。
综上所述,从略大处的重复来讲,《活着》所体现的主要是“苦难与死亡”的主题强化、“亲人不断逝去”的情节重复、“医院”的场景复现;从细小处的重复来看,包含了福贵的哭声和话语的反复、“亲人离世-福贵活着-亲人离世”事件序列的更迭、“生死”意象的复现。《许三观卖血记》略大处的重复则展现了“生存与乐观”的意蕴、“许三观多次卖血”的情节、“胜利饭店”场景的频现;从细小处的重复而言,包含了许玉兰的哭声和骂声重复、“生活-卖血-生活”事件序列的更迭、“血”意象的反复诠释。重复叙事从宏大处讲,建构起小说的总体框架;从细节来看,勾勒出文本肌理,“构成了简单明净却寓意深邃的叙述风格”[12]。
我们在感叹余华叙事技巧精妙的同时,不禁要追问,他娴熟的重复笔法到底有何魅力?为何他对“重复”如此迷恋?
艺术的最高境界,就是通过最浅易的形式去展现繁杂的内容。“绚烂之极,归于平淡”。余华用极为简单的重复叙事,去展现文本中复杂又深刻的内涵,这是对文学艺术的返璞归真。在《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当中,主题不难理解,故事情节简单,人物之间的对话也都是直抒胸臆,事件顺序都按简单的“线性序列”展开。《活着》通过讲述福贵身边亲人的不断逝去,为我们书写了一部垂暮老人心灵磨难史,《许三观卖血记》则是底层人物许三观卖血求生的故事。“《活着》是写了一个成人在漫长的岁月中如何忍受生存的苦难,那么,《许三观卖血记》则写出了一个成人如何来消解生存的苦难”[13]。小说中人物的生存观简单明了,但外部生存条件又是那样复杂艰险。无论是福贵、家珍,还是凤霞和许三观,始终强调要活下去。为了活着而饱受磨难,并没有选择一了百了。生命离不开对死亡的拷问,苦难如影随形。活着便意味着一切,这是民间生活最真实的生存观。余华用简明的重复形式来展现小说内核,在简单与复杂的世界中游刃有余,这是艺术臻于成熟的极致表现。“艺术回到它的单纯和朴素状态,不是艺术的退化或撤退,而正是作家走向自由境界的一种标志”[10]。
《许三观卖血记》开篇写许三观回村里看望爷爷,儿孙简短却奇特的话语重复,令人印象深刻。许三观的善良孝顺从与爷爷真挚的对话中流露出来。
“我儿,你的脸在哪里?”
“爷爷,我不是你儿,我是你孙子,我的脸在这里……”
“我儿,你身子骨结实吗?”
“结实。”许三观说,“爷爷我不是你儿……”
“我儿,你也常去卖血?”
“没有,我从来不卖血。”
简单的对话,道出了爷爷的糊涂啰嗦、孙子的耐心与孝顺,写尽了农民的质朴性格。小说极为贴近生活实际,就是因为余华将民间背景下的疾苦生活与人物性格写得浑然一体。
《活着》当中春生想不开时来找福贵告别,一向由于丧明之痛而无法原谅春生的家珍松了口。病重卧床的家珍想一声声唤醒他:
“春生”。
“春生,你要活着。”
“春生,你答应我活着。”[9]156
反反复复的这几句劝生,足以见得家珍善良、体贴的性格特征十分鲜明。家珍听闻春生离世的消息后,情凄意切地说,有庆的死不怪他。后来即便生病还硬撑着干活,不想给家里增添负担。始终做到不离不弃,和福贵相伴与命运作斗争,照顾老人、抚养子女。家珍身上有着中国女性特有的勤劳持家、忍辱负重、善良坚毅的特点。
余华直言他迷恋重复的叙事手法,是受音乐的启发。巴赫的《马太受难曲》对《许三观卖血记》的叙事方式影响深远。“它是一部清唱剧,两个多小时的长度却只有一首歌的旋律,而它的叙述是如此丰富和宽广,所以我越来越喜欢古老的艺术,因为它们有着一种非常伟大的单纯力量”[14]37-42。“某种意义上,《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首诗,一段音乐”[15]。出于对巴赫音乐的着迷,意识到单纯也可以达到极致,并且拥有意想不到的艺术冲击力,他逐渐产生了将重复运用到创作当中的冲动。聆听音乐节奏的停顿和起伏的过程中,感受人们的情绪随之跌宕和变化。余华发现,有时舒缓的“轻”节奏更能给人深刻的审美体验,“文字的叙述也同样如此,在跌宕恢宏的篇章后面,短暂而安详的叙述将会出现更加有力的震撼”[16]9。于是,他果断将灵感付诸行动,用音乐赋予创作温度,从而实现文学观念和探求人生方式的转变。其小说富有韵律和节奏的语言,给人带来的艺术感染力,不亚于音乐盛宴的曼妙。重复的语言像核能一样,体积小但能量无穷。由音乐联想到创作,以文学去诠释音乐,音乐与文学的交融,营造出回环婉转、轻盈舒缓的重复叙事之美。
在不断的重复中,余华察觉到用民间温情与世间残酷作抗衡,可以调和暴力与死亡的冰冷。他乐此不疲地用重复叙事的手法,来削弱悲剧效果,凸显生活中的希望。余华的创作历经了困顿中寻求生存本真的过程。小说《活着》里年少的有庆意外去世令人遗憾和惋惜。“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9]26。余华有意选用“慢镜头”,安排读者聚焦于有庆曾跑过的路,回望他短暂的一生。星月交辉,就连众人赏过的月色都饱含着对有庆的不舍。蜿蜒流淌,静默苦涩。余华用一种较为浪漫化的叙事方式去讲述死亡主旋律,将死亡升华到诗意般的美学高度。以感伤而温情的个人记忆为主线,借以一种柔性和诗意的观感描写离世,赋予静谧、安详的美学品格,不再像早期那样血腥暴力。余华借众亲的重复死亡,还原了生命的本质形态。苦在面对生活无能为力,却还得糊涂的活着。“‘生存’主题,这在部长篇小说里被重新审视,并由此焕发出了更加温暖耀眼的历史和人性的光芒”[5]。
不难发现,20世纪90年代,余华仍然延续了“苦难”和“死亡”的叙事母题。只是在转型后抽离了先锋形式的束缚,回归本真,对生命历程与现实进行探索,与现实达成和解。语言的基调变得缓慢而平和,血腥暴力的重口味几近隐没。笔者着眼于其后期小说《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力图通过分析其中“重复叙事”的表述、特征、艺术魅力与价值,推动余华小说的重复叙事研究向更深层次发展。无论是福贵还是许三观,都被赋予了“向死而生”的勇气和魄力,主人公自我救赎的过程,无不展现了生命的张力。余华真切地写出了底层生活的“疼痛”,在生死存亡中建构起深厚的人文关怀与悲悯意识。独特的重复叙事方式,肯定了小人物奋力生活的姿态,彰显了爱的光辉不曾褪色,极具力透纸背的文学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