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京燕 卢忠萍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和目标,它既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期盼,更是中国共产党不懈的价值追求。新形势下推进共同富裕蕴含深厚的历史逻辑:共同富裕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追求,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归宿;具有坚实的现实基础:党的坚强领导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政治前提,社会主义公有制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制度优势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全体中国人民勠力同心与共同奋斗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动力,改革开放以来积累的物质基础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障;以系统论为指导,以机制建构为依托整体有效地推进共同富裕,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相互协调的分配体制,构成了新形势下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追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和目标,其所体现的是一种物质富裕与精神富裕达到高度统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共同富裕。”[1](P73)当前,我国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期。新形势下,如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实现共同富裕?我们必须深刻了解其深厚的历史逻辑,把握其现实基础,才能找到正确的实践路径。
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悠久历史文化中,在中国近代以来追求民族独立的探索中,在党带领全国人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都充满着对“天下为公”“大同世界”“共同富裕”的无限向往与渴求。
共同富裕是中国人民长期以来一直追求的理想社会,深植于中华传统文化之中。为了实现理想中的太平、大同社会,古往今来,无论是统治者或是黎民百姓,都对“天下大同”理想社会充满热诚向往和深沉追求。孔子讲“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礼记·礼运》中提到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陈胜讲的“苟富贵,无相忘”;《天朝田亩制度》中提出的“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康有为在《大同书》中言“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是谓大同”;孙中山先生也构想了“实行土地国有,大企业国营,生产力高度发展,人们生活普遍改善”的理想大同社会。
这些思想和理念,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是中华民族对于平等、大同社会的渴望和执着追求,都有着鲜明的民族特色展现了中华民族追求大同世界的深厚民族文化积淀和对共同富裕的精神追求。
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党的执政之基。这决定了必须从满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同时解决好收入分配问题,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在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首次出现“共同富裕”的概念,指出“是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在此基础上,邓小平同志创造性地作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2](P373)的科学论断,成为邓小平构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石,并提出了著名的“三步走”战略:第一步到20世纪80年代末,解决温饱,摆脱贫穷;第二步到20世纪末,实现小康;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人民的生活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三步走”战略既是强国目标,更是富民蓝图。江泽民同志强调:“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绝不能动摇。”[3](P466)胡锦涛同志明确要求,要“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更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4](P291)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有力的领导下,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显著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入快车道,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胜利实现。在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等民生问题成为我们党提高社会建设水平优先考虑和努力的方向,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让最广大的群众享受社会发展的“果实”,并且将“十四五”规划与2035年远景目标统筹考虑,在未来五年及更长远的时间里缩小发展差距。在注重效率的同时,也更加注重公平,使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同步发展。
新形势下推进共同富裕是我们党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做出的重大决定,是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的重要一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推进共同富裕作为一项长期和现实任务来抓,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奋斗目标,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带领人民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有利条件。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5](P2)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一个阶段的终点,同时又是更高的起点。在更高的起点上,亟待解决的时代课题就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了有利条件,使共同富裕具备了现实可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事实亦向世界揭示了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无法实现共同富裕的深刻道理。
新时代既要着力回答什么是共同富裕,又要重点回答怎样实现共同富裕。什么是共同富裕,即我们要实现的共同富裕水平高低、评价标准的问题;怎样实现共同富裕,即是要回答如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达到共同富裕,其中关键的一环就是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6](P125)这就从制度层面明确了党的领导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事实上,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亦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之一。列宁曾说过:“我们认为革命无产阶级的独立的、毫不妥协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是社会主义胜利的唯一保证,是一条通向胜利的康庄大道。”[7](P257)社会主义道路同样是一条康庄大道。社会主义必将代替资本主义是颠扑不破的真理,但是科学的理论还要和人民群众及其实践相结合才能发挥出其作用。正如马克思所言,“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8](P9)历史和现实业已表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真正用马克思主义真理“掌握群众”,才能带领人民走上共同富裕的康庄大道。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5](P11)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在总结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时指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扭转近代以后的历史命运、取得今天的伟大成就,最根本的是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1](P65)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够实现,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变质不转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不断迈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中国共产党通过理念创新引领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新发展理念回答了关于发展的目的、动力、方式、路径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我们党关于发展的政治立场、价值导向、发展模式、发展道路等重大政治问题。”[9](P479)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回答好的时代课题就是为了谁而奋斗、为了谁而推进共同富裕。不论是弱小还是强大,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是中国共产党根本的理念指引、价值旨归。从弱小到强大、从贫穷到实现小康,归根到底就是党带领人民向着共同富裕目标稳步前进的奋斗历程。从“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到“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进”,再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10](P7)共同富裕是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关键一环,是中国共产党践行初心、担当使命新的时代表达。建设现代化国家必须要依靠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而共同富裕既是高质量发展的方向性指引,又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结果。生产力发展水平高、质量好是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条件,也是共同富裕的基础和保障。生产关系是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可是这些关系总是同物结合着,并且作为物出现。”[11](P15)这就要求党要妥善处理好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这一对矛盾。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破除高质量发展的束缚,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和机制保障。马克思指出,“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8](P222)消灭私有制,破除封建剥削制度的束缚,全面小康后的中国社会就是一个向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进的社会主义社会。
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生产方式下,生产资料私有者不会考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只有广大人民在现实中共同占有生产资料,才能在现实中共同占有劳动产品,才能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最大优势是在经济制度上为共同富裕提供基础,为建立和完善新形势下推进共同富裕的政治制度提供了经济制度基础。因此,社会主义公有制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现实基础。
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一经济制度决定了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尽管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形式多种多样,只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就能保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变。人民的“民主”能形成广大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合力,能汇聚实现共同富裕的磅礴力量。新形势下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发挥全体人民的主动性。除人民民主专政这一制度之外,没有哪一种制度能从政治上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保障。
人民民主专政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政治之基。只有人民民主专政才能保障共同富裕的全体性和人民性,社会主义把共同富裕作为区别于资本主义的最根本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目标和过程的统一,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追求共同富裕历史进程中体现的,也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优势所在。第一,除人民民主专政这一制度之外,没有哪一种制度能实现共同富裕。作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形态的原始社会,生产力低下,实行简单协作的共同劳动方式,生产资料共同占有,人们在劳动中形成互助合作关系,共同占有劳动产品,实行平均分配。没有剥削、没有压迫,也没有国家。可见,原始社会是一种带有原始性质的共产主义社会,是一种片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在实现共同富裕中,只是片面实现了“共同”。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生产力得到发展,同时也产生了阶级和国家。民主成了奴隶主阶级和封建地主阶级的专属,总体而言,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生产力相比原始社会有了一定的发展,社会总财富增加了,但是由于剥削制度,奴隶和农民得到的物质财富极少,贫富差距急剧拉大。为了实现被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共同富裕,爆发了各种起义。在封建社会末期,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结束了封建帝制,民主共和理念深入人心,向实现共同富裕迈进了一步。后来代表着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国民政府也不能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第二,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能汇聚实现同富裕的磅礴力量。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在人民内部实现民主和对敌人实现专政相结合的制度,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同中国具体情况相结合创建的政权形式。在新时代表现为全过程民主,能最大限度汇聚实现共同富裕的磅礴力量。人民的“民主”能形成广大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合力。新中国成立后,广大人民翻身成了国家“主人”,并且认同了这一身份,这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身份条件。新时代的“全过程民主”能增加广大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活力。全过程民主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过程,它能够为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事件的落实提供前后一致的保障。共同富裕连接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和第二个百年目标的实现,并且其自身也是一个前后联系的统一体,只有发扬全过程民主,才能更好地保证共同富裕政策的前后一致,共同富裕实践的首尾相连。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是生产力。任何一个社会形态的诞生、演进与更迭都是以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变革为前提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12],为我们指出了实现共同富裕这一最终目标的基础前提。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从根本上改变了剥削人民群众和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旧生产关系,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促进社会公平与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聚焦经济建设中心大局,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最首要任务。“先富带动后富”的区域经济发展思想充分激发出国民经济发展动力与活力,东部率先、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战略的相继实施构筑起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格局。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创造了国民经济飞速增长的伟大奇迹,实现了“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完成了从发展落后的低收入国家迈入中等收入国家的历史性跨越,为实现人民共同富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实现共同富裕被摆到了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价值理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科学研判并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由“速”转“质”。同时,积极谋划“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布局,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助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全力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局面。当前,中国已成长为经济总量排名第二的经济大国和全球最具发展潜力的超大规模市场,并已建成世界上最为完整的产业体系,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科技创新成效显著。载人航天、载人深潜、生物制药、量子信息、铁基超导、5G通信、脑科学等前沿领域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和重大突破。共同富裕经济基础更加雄厚,共同富裕“创新驱动力”大大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还不断完善公平分配机制,着力推动惠民举措落地实施,提高福利水平,兜牢民生底线,强化民生保障。如今,我国已拥有全球最大规模的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体系,基本医疗保险稳定覆盖人数超13.5亿,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逾10亿,住房保障体系的构建得到稳步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得到不断优化。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摆脱贫困,区域性整体贫困历史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小康社会也已全面建成。2020年,我国经济总量胜利突破100万亿元大关,人均GDP更是接连两年超过1万美元,居民收入仍在持续增长,基础设施仍在持续优化,人民生活正在持续改善,城乡差距也在持续缩小。如今,实现共同富裕已具备更加有利的经济条件和更加充裕的物质前提,当下的中国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都更有信心、更有能力、更有底气实现共同富裕。
回顾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实现社会公平,追求更好的生活,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始终是人民的殷切期盼和利益诉求,但受制于时代背景和生产力水平等因素,“共同富裕”的目标从未真正实现。直至一百年前,中国共产党秉持“为民族谋复兴,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与使命,带领全体中国人民在实践中探索出了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这一目标才逐渐具备了现实基础。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根本力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提出“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先发展起来”,再让“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发展策略,这一发展策略很好地考虑到了现实基础、地区差异,兼顾了公平与效率的原则,极大地激发了全体中国人民,尤其是部分有条件的地区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迅猛发展,创造了震惊世界的“中国速度”,为世界其他国家的发展提供了“中国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入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逐渐成为社会主要矛盾,“美好生活”成为中国共产党带领全体中国人民发展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逐渐更加注重公平,着力解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指导下,全体中国人民团结奋斗、凝心聚力,打赢了举世瞩目的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共同富裕更加成为凝聚力量、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之源。在建党百年之际,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的“赶考之路”,更需要全体中国人民坚持公平正义、勠力同心,离开全体中国人民的团结奋斗,是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的。
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人民至上的发展道路。共同富裕的目标依赖于全体中国人民共同奋斗,共同富裕的成果也同样由全体中国人民共同分享。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成果喜人,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中国共产党始终秉持坚定的人民立场,饱含真挚的人民情怀,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社会保障和社会治理不断完善,“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奋斗目标正在扎实推进。要坚持将全体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重要参考,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共同富裕的根本标准,坚持共同富裕的成果由人民检验,不断提升和改善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向着共同富裕的目标不懈前进。
共同富裕不仅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是对美好生活的实践。共同富裕是全体、全面的富裕,涉及物质和精神、党和人民、社会和个人,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新形势下推进共同富裕需要以系统论为指导,以机制建构为依托,从宏观上整体推进;也需要抓重点,创新发展思路,建立相关机制,树立新发展理念,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相互协调的分配体制,同时吸收借鉴中外有益做法为我所用。
马克思把实现共同富裕看成一个系统工程,认为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是要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规律,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制度基础,发展生产力是根本路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两个阶段,“两个必然”也是共同富裕得以实现的必然。新形势下实现共同富裕更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我们以系统论为指导,整体推进新形势下共同富裕的实现。一是把握新形势下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性。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一个也不能掉队”是其目标,该目标直接针对实现全体人民共建共享的共同富裕。二是把握实现共同富裕关联性。共同富裕关联着“共同”与“富裕”,是“共同”与“富裕”的系统结合,也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三是把握实现共同富裕差异性。“差异是自然界人类社会的根本动力,是一切动力之源”,“系统是差异存在的根据,差异是系统存在的表征。”[13]由于地理环境、政府政策、历史条件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地区在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系统工程中发展的速度和程度有一定的差异。四是把握实现共同富裕阶段性。第一阶段指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阶段指从2035年到21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两个阶段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两个阶段。总之,在实现共同富裕系统中,要通过加强顶层设计来统筹推进,通过任务实施来协同推进,通过政策引导来稳步推进。
机制是事物的运行方式,机制建构是有效推进新形势下共同富裕实现的整体有效方式。一是建构实现共同富裕的总体机制。要建构“低收入群体向上流动,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扩大”的总体机制。当前我国居民收入呈“金字塔”形结构,其特点是高收入群体占比最小,处于“金字塔”顶端;中等收入群体占比较小,处于“金字塔”中端;低收入群体占比最大,处于“金字塔”低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例,就要建立低收入群体向上流动的渠道,包括通过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通过完善农村土地产权改革,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通过融合城乡发展,提高农民改革开放红利;通过抑制房价,促进低收入群体向上流动;通过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提升低收入群体子女的受教育获得感;通过完善社会竞争机制,增加低收入群体的公平就业创业机会。二是建构实现共同富裕的具体机制。在基本制度方面,继续巩固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建立公共民主与监督机制,使得公有制经济的成果得到共享,通过深化农村建设用地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地和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改革,提高农地与宅基地的流动性,增加土地增值收益。同时,还要加大国有资本的收益分配,促进全体人民的共享。在政府参与机制方面,政府要保证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机会均等,保证低收入群体转移支付的顺利进行,保证税收在收入调节中的作用。
推进实现共同富裕仍然要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发展仍然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既要做“大”蛋糕,又要做“优”蛋糕,走高质量发展之路,使全体人民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为此,要把握好社会经济发展与共同富裕的关系,把握好所有制结构、分配制度与共同富裕的关系,把握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共同富裕的关系,把握好社会财富占有与共同富裕的关系。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等中央相关文件精神,把握好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的政策着力点。以浙江省为例,农业农村部、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的《高质量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省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通过部署六大重点任务,力争到2025年形成一批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宁波市全面深化改革“十四五”规划》通过部署五大重点工程,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为全国提供宁波经验。
初次分配是在市场领域,坚持多劳多得的原则进行效率优先的分配制度;再分配主要是在政府领域,按照政府参与的原则进行兼顾公平的分配制度;三次分配是在民间场域,按照自觉自愿的原则进行的道义关注的分配制度。初次分配是基础,在提高效率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初次分配处理不当会带来垄断。再分配是政府参与市场经济的重要方式,是解决初次分配所带来问题的重要方式。在再分配领域,通过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率、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方式来促进公平。在税收方面要扩大直接税收收入比例,发挥财政兜底功能,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三次分配是自愿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养下的道义性的分配制度,在分配体制中起补充作用。国家要完善相关政策鼓励慈善主体和捐赠主体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并促进人们对收入和财富理念的变化,使得收入差距得以更好调节,社会公平正义得以有效促进,三次分配得以更好地贯彻落实。
马克思所指的共产主义社会具有世界性,共同富裕不仅是今日之中国所追求的,也是今日之世界所追求的。新形势下实现共同富裕应该吸收借鉴中外一切有益做法。一是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共同富裕蕴含着丰富的传统文化基因。先秦时期,人们认为“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人们追求富裕的机会应该平等,对于下层百姓,“下贫则上贫,下富则上富”,国君要施以仁政。二是在借鉴国外有益成果时,避免陷入福利国家陷阱。在缩小贫富差距时,日本保持基尼系数在0.3以下,德国保持在0.3左右。发达国家通过劳资谈判,免费义务教育,增加就业,相关立法等措施保护劳动者在初次收入分配中的收入水平;通过税收调节、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反贫困调节等措施调节二次分配控制收入差距扩大;通过立法及行政措施,明确区域政策目标,制定优惠政策,加大对落后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等措施缩小区域差距。福利国家通过一系列福利政策进行自我调节,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缩小贫富差距,缓和有产者和无产者之间的矛盾,“但是由于福利国家的这种系统调节的有限性,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资本主义内在的矛盾,反而会导致资本主义的危机。”[14]“福利国家政府二次分配的加强,既无力扭转贫富差距的持续扩大,也无法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福利需求,导致意识形态的改弦更张。”[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