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理性弥漫与价值理性回归
——基于我国创新创业教育政策的分析

2021-11-29 00:44
关键词:政策大学生教育

叶 刘 雨

(南京大学,江苏 南京 210093)

一、引言

我国高等教育即将迈入普及化阶段,教育规模持续扩大,伴随而来的就业形势越发严峻复杂。据统计,2010-2020年间,大学生毕业人数由631万增长至874万人,“就业难”成为当下许多高校毕业生的共同心声,减轻就业压力已成为国家和高校急需解决的难题。在此形势下,政府对于大学生的创业选择越来越关注,近年来也出台了各种类型的扶持大学生创业的制度文件,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了多维度的支持。2019年在《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创新创业”一词共出现了32次,足以看出国家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视。在此情形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大学创业人才培养浪潮持续高涨。

尽管如此,当前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一些现象也值得关注,如:一方面,大学生创业行为蔚然成风,创业被普遍定义为一种追求经济利益、为达某种目的的行为,大学生为了解决个人就业问题不顾自身现实情况而盲目地自主创业;另一方面,高校大学生创业率始终保持在很低的水平,创业成功率也不尽如人意,据不完全统计这一数值在3%以下。[1]对此我们需要反思:国家和高校努力开展创业教育意义何在?国家出台的创新创业教育政策的执行成效如何?创业的价值基础究竟在何处?

二、我国创新创业教育政策的演进

创业教育最早可以追溯到迈尔斯·梅斯于1947年在哈佛商学院开设的关于创业的课程,该课程被许多研究者视为创业教育的起点。在70余年的发展过程中,西方一些发达国家成立了相关的创业研究中心,创业教育课程和相关体系也日渐成熟。相比而言,我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开展得较晚。以1998年清华大学举办的创业计划大赛作为起点,该活动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同时也掀起了全国高校创新创业的热潮,自此国家有关创新创业教育的政策才开始兴起。政策规定自主创业也可以成为毕业生的一种选择,2002年教育部启动创业教育试点工作,提出要在政策上给予9所创业教育试点院校支持。以此为分水岭,各大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随后,国家为了解决毕业生的就业难题也积极颁布了一系列支持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创新创业教育政策随之进入探索阶段。一方面,创业教育政策的制定者呈现出多元化态势,教育部等多个部门直接参与到政策制定中,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创业教育政策;另一方面,政策覆盖的领域逐步扩大,政府对大学生创业环境、创业融资和创业服务等多个领域都给予了相关政策支持。[2]

此后创业教育政策得到进一步发展,2008年伴随着《就业促进法》的正式出台,创业相关问题上升到法律层面,自此大学生创业教育方面的活动也更为规范。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政策,以及涵盖广泛的创业政策主题的制度文本。[3]当前,“创新创业”“双创”等词也频繁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中,可见各方面对大学生自主创业问题越来越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政策体系日臻完善。总体上来说,我国创新创业教育政策在20余年的进程中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政策具体执行过程中,各种现实问题凸显,当前种种迹象表明我国高校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始终被工具理性主导,呈现出明显的功利化色彩。

三、当前政策执行存在的问题

西方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曾提出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二元范畴,他认为工具理性是指借助外部环境和他人期望作为手段,从而来实现个人的目的;价值理性则是对于某种特定行为(伦理行为、宗教行为等)的内在价值的纯粹信仰。[4]也就是说,工具理性是可以精确计算和提前算计的,人们是为了达成某种特定的目的而尽力采取各种手段,它与个人看得见的“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那些信奉工具理性的人极其关注他们自身目标的实现,而选择性忽略这种行为的内在价值。反之,价值理性则建基于某些价值信条之上,认为行为的价值比行为的结果更加重要,个体为了追求纯粹的信仰采取行动,不管最终的结果成功与否,甚至可以牺牲眼前的利益。因此,两者的价值追求存在本质的区别。

我国创新创业教育政策在20余年的发展进程中,所凸显的各种现实问题充分展现了工具理性的崛起和价值理性的衰落。这种理性的偏移首先表现在人的观念和思想层面的扭曲,并最终影响到行为的变异。创新创业教育政策在价值取向上追求短期利益,创业教育成为国家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的重要手段,并沦为高校试图培养速成“企业家”的工具。创业教育的内容只局限于特定的职业技能培训或纯理论知识的灌输,且只关注经济获利的评价指标(表1)。

1. 理性的偏移

(1) 创业教育的功能异化。伴随着我国日趋严峻的大学生就业形势,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兴起,“以创业促就业”似乎成为当前创业教育政策的基本思路。[5]政策提出的首要目的不在于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而是着眼于当前大学生的就业难题。从国家层面,呼吁大学生自主创业一方面可以解决学生个人的就业需求,另一方面能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由此凸显出创业教育的工具化和创业政策的功利性。对于各高校来说,就业率的统计一直是每所高校追求的重要指标,而当前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基本上由就业指导相关部门推动,创业教育自然成了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相关调查显示,很多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授课教师都来自就业指导中心或相关行政部门[6]。学校一旦过于关注就业率或自主创业率的指标统计,不顾学生的实际情况和个体差异,盲目鼓动在校生创业,则容易忽视创业教育的本质意义。

基于价值理性而言,创业教育应被视为国家培育创新创业型人才的重要渠道。创业教育的价值基础在于通过教授学生创业的知识和本领,激发出学生创新的意识和本能,进一步引发创业的想法。[7]创业不该是学生面临就业压力时的被动选择。大学生的创业意向绝不是一时兴起的,创业行动也必然不能一蹴而就,而应在长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培养过程中逐步萌发、循序渐进。因此创业教育应被纳入国民素质教育的全过程,从小注重对学生创新素养的培养,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自发养成创新的思维和意识。从学校层面来说,鼓励学生创业不应该是提高学校就业率的权宜之计。学校应该通过创业教育的开展,塑造学生的创造力、批判精神以及工匠精神等素养,并且这种创新的素养具有良好的可迁移性和转化力,将始终伴随他们今后的职业道路,成为他们未来职业发展的重要助力器。

(2)创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理念异化。在工具理性的引导下,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容易陷入某种极端情形,即简单地认为创业教育就是教会学生如何开创企业,意图通过短期的就业培训,使学生摇身一变成为“速成式的企业家”[8]。为此,某些高校还专门设立创业园或创业基地,用于学生的实地训练,殊不知大学生在功利化观念的影响下,盲目创办各种类型的小企业或商业公司,于是乎各式各样的“学生创业公司”一拥而起。学生由于缺乏理性的思考以及长期系统化的创业管理训练,承受风险的能力较低,这些大大小小的公司往往经受不住时间的检验,存活时间很短,最终伴随他们毕业一哄而散。

创业教育是当前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新理念。很多人对于创业教育的理解非常狭隘,认为简单地靠技能培训就能培养出“企业家”。创业教育的受众也不是针对少数有创业意向、准备采取创业行动的学生。创业教育的实质应是面向所有学生的、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的、能受益终身的素质教育。正如美国百森商学院教授Timmons所提倡的,学校的创业教育与社会上普遍的就业培训存在本质的区别,职业的培训旨在解决当前的就业问题,真正的创业教育应以长远的眼光来看,是面向未来一代又一代人的创新精神的教育。[9]Timmons揭示了创业教育人才培养理念的本质,即通过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使这种创新创业意识不断得到迁移、转化和传承,从而塑造出一代代的创新型和开拓性人才。因此,创业教育不是短期的急功近利的行为,应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累积的和实现质变的过程。

(3)创业教育的课程内容异化。当前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普遍存在的思想误区是高校认为开设了创业教育课程就是贯彻了上级文件,进而将这些狭隘、错误的思想付诸具体行动,具体表现为以下两种极端情形:木志荣探讨我国当前创业教育的模式,发现高校开设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大多以选修课、讲座、商业计划比赛等业余性的教育活动形式展开,其课程设置和内容多是侧重操作和技能层面。[10]甚至有些学校只针对那些有创业想法的学生开办一个短期的“培训班”,旨在为受教育者传授职业性和实践性的操作技巧,简单地满足学生对于创业技能的需要,凸显其实用性,却忽视创业精神层面和价值层面的引导,未上升到创业理念教育层面。另一种普遍存在的情况则是,一些高校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时,更多的是注重理论教学。在传统的以教师讲授为主、纯输出型的课堂上,学生被动接受一系列的创业理论知识,却无法将其运用到实践中,久而久之,他们对创业的兴趣不断消减甚至会产生抵触情绪,其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也会随之衰竭。

创新创业教育不是单纯的理论教育,也并非功利性的旨在创业的短期培训。首先,创业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应是多层次的。王占仁倡导“广谱式”创新创业教育,他认为创业教育的受众应是全体大学生,并且教学的内容应是多样化的,不仅要传授学生创业管理的专业知识,还要在课程中讲授风险管理、财务管理、公共关系管理等相关内容[11]。黄兆信和王志强认为创业既然是创新,那么创业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应不拘一格[12]。各高校不应满足于固有的理论教学内容和传统的教学方法,而要根据自身的定位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开展相应的课程教学与各种类型的创业课外活动,在创业实践的具体操作层面,也要给予学生详细的步骤指导。其次,创新创业教育可以借鉴职业教育和素质教育的方法,通过与专业学科教育的融合,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的思维,帮助学生将其专业基础知识应用到具体的创业项目和实践中。最后,高校应明确“创业培训”和“创业教育”的差异,创业教育不能被简单理解为培训学生去创办企业,而应该以创新精神和能力为核心,揭示出创业活动的基本规律。

(4)创业教育的评价指标异化。赵金华和孙迎光曾提出在教育活动中,教育评价的导向作用明显,教育活动的实施者往往根据评估细则开展教学工作[13]。我国创业教育亦是如此,目前许多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都从结果出发,本末倒置,一切依照评价指标展开相应的操作。一方面,相关部门过于关注社会经济效益层面,只局限于将学生的创业意向和应届毕业生的创业率高低作为创业教育成功与否的评价指标;另一方面,高校的创业教育工作仅通过学校设置的创业课程门数、举办的各类创业活动数目多少、创新创业类课程授课教师的人数、学校参与的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数目等可量化、可被精确计算的指标来体现。在创业教育的评价指标完全被量化和表面化的情形下,学校过于追求各类创业大赛的全国排名和获奖情况,功利性地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也就不难理解。

首先,创业率只是一个客观的数据指标,往往受到外部诸如社会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创业教育的成效并不能简单地靠这一数值就能衡量。其次,创业教育不可避免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效应,接受创业教育的学生往往在毕业一段时间的历练后才会产生创业想法并最终引发创业行为,因此将应届毕业生即时的创业率作为评价指标是不科学的,应对学生毕业后的创业行为动态进行长期的追踪。此外,对于创业教育效果的评估不能只看纯粹的数字化结果,应注重创业教育的全过程评价,及时开展创业教育的价值评价,关注学生的自我效能感、创业能力或创业心智等微观层面上的积极转变,综合考量学生的创业素养或职业素养,关注学生主体的创业态度和创业精神等。

2.理性错位的后果

工具理性使得万物都被量化,人们在这种固化的思维意识下,始终为了达成某种既定的目的而采取行动。一方面大学生在功利主义和实效主义心态主导下,容易陷入“唯利是图、唯商是举”的片面思想,他们普遍认为创业就是为了挣钱,将利润多少作为创业成功与否的评价标准。长此以往,大学生在利益的驱使下,在错误价值观的指导下,只会在创业途中渐渐失去理性,自动忽略创业行为的内在价值,为了达成某种特定的目的不惜采取各种手段,甚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另一方面,创业对于学生个人来说应该是创新型的、充满风险和未知数的、富有挑战性的长期奋斗过程,在此过程中创业者自身各方面的素养得以磨练和提高。然而在程式化思维的引导下,学生的创业项目也变得大同小异,趋于简单化和同质化,学生的创新意识和主观能动性无法得以体现。此外,当创业教育成效的评价指标统统被量化,当评价的过程本末倒置,高校完全依照评价体系去开展相应教学工作,过度计较结果;教师依据评价指标而教;学生纯粹为了获奖、学分等功利性目的而非个人兴趣去参加各类创业竞赛,那么整个创业教育工作将陷入恶性循环,学生逐渐丧失主观创新创业意识,国家也培养不出真正的创新型人才。总之,当人们的思维受工具理性牵制、被眼前利益迷惑时,这种程式化的思维使得创业被视为减轻社会就业压力的手段,成为大学生追名逐利的工具。

四、呼吁价值理性的回归

1. 观念上:坚守创业教育的价值属性

当前政府要在教育领域重新构建起科学的创业教育理念,及时扭转“创业为就业服务”的不当观念,树立起“创业遗传代码”的人才培养理念,将创新精神的培育纳入学生接受素质教育的全过程,从而塑造出一代又一代的创新创业型人才。[14]对学校来说,要准确理解创业教育的真正内涵,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改变以往为了提升就业率指标、塑造“速成式企业家”而鼓动学生创业的错误想法,将培育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内化为学校的核心使命。高校要注重在课堂上和日常实践活动中逐步渗透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思维,帮助学生从传统思维和理念中跳脱出来,纠正大学生的创业心态和不良的创业动机。此外,还应将创新创业教育看作是专业教育和通识教育的结合,通过因材施教和差异化教学,不断挖掘和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热情。

从大学生个人来说,他们往往容易陷入或“从不考虑创业、安于现状”,或“盲目创业、人人争做老板”这两种极端情形。为此,大学生一方面要适时改变传统的“求安稳”“官本位”“学而优则仕”“找不到工作才去创业”等过于陈旧、保守的择业思想,形成勇于创业和开拓创新的新观念;另一方面切勿带着功利化的色彩盲目创业,要在长期的创业教育中养成良好的创新创业素养、树立科学的创业观。

2. 制度上:强化创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理念

首先,注重完善多样化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制度。在组织方式上,要根据不同类型高校的特点,有效整合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根据人才培养需求提供高质量的创业教育,比如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在校生开展不同类型的创业培训,尤其要关注那些入学初就有潜在创业想法的学生。

其次,建立基于创业精神培养的教学效果评价制度。目前我国仍然缺乏良好的创业教育成效评价机制,创新创业政策往往停留在政策文本层面,高校的创业教育工作也多流于形式。要在评价制度的制定中牢牢把握创业精神的基本内涵,设计科学的评价指标。需要强调的是,任何评价指标都须将培养创新型人才、知识型人才作为基本的价值导向,并以塑造个人的创新精神作为终极目标。

最后,要完善创新创业政策的监管机制。当前创新创业教育政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易发生的情形是上级部门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文件,而下级部门往往进行相应的“变通”,要么象征性做出形式上的顺从,要么选择性执行将政策为自己所用,从而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因此要建立相关的监管机制,对政策的执行过程进行管制,保证政策的有效落实。

3. 行动上:建立理性的沟通机制

基于对工具理性的制约与调节,尤尔根·哈贝马斯曾提出了沟通理性,他坚持认为广大的社会群体要基于理性的沟通,各方在尊重和理解的基础上形成良好的真理性共识,达成一致的见解,从而推动事务的进一步发展。[15]沟通行动的前提要求在一定的规范性条件下,言说者处于生活世界的不同面向充分互动与交流,在这种理性的言说情境中所有人都要各抒己见,真诚表达自己的主张和内心的想法,既不存在欺诈也不受他人言语的牵制。为此,实施创业教育的各方主体,即政府、高校和市场要理性沟通,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

政府与高校应加强交流,给予高校充分的资金和政策上的扶持,加大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支持力度,注重培育社会所需的知识型和创业型人才;高校要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根据自身的发展需求合理配置教学资源。高校和企业之间要加强合作,企业可以投入创业资金,为学生提供科技园、创业基地等实践场所,积极推动创新创业成果的转化。[16]在此过程中建立起政府、高校和社会等主体的对话机制,政府从政策上把握全局方向,市场搭建学生创业实践的平台,高校负责创新创业人才的培育,构建三位一体的创业教育体系。

4. 策略上:厚植创新创业的文化土壤

相关研究已表明,创新创业环境对于学生的创业意识和行为有积极的影响,并且能有效刺激人的创业潜能[17]。为此,政府要营造崇尚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加大大学生创新创业相关激励政策的宣传工作,构建鼓励创新创业的舆论导向。要善用一些“文化符号”类隐形媒介,比如精心设计的创新创业宣传标语、宣传海报、优秀企业家一类的人物雕塑,引起大众对创新创业人物的更多关注,从而产生榜样的力量,在不动声色中改变大众对创新创业行为和创新创业教育的偏见,引导大学生群体理性、科学的开展创新创业。此外,学校要注重创新创业环境建设,举办多样新颖的创业实践活动,比如借助名人讲座论坛、企业实地参观等形式,去吸引学生,让他们在体验中学习,产生对创业的兴趣。同时还可以开展相关的创业模拟大赛,鼓励学生将其所学创业知识运用到实践中,从而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最后,家庭要转变传统的观念,父母、亲戚对于创业的态度影响孩子对于创业的认知,此外有研究表明身边的创业榜样往往会激发人的创业意识。[18]因此,要通过亲情的感染力帮助有创业想法的孩子树立信心,赋予其精神上的动力,鼓励他们将创业的意愿落实于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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