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促进养殖环节科学安全合理用药,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兽药残留监控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的通知》(农办牧〔2021〕7号)要求,保山市相关部门开展行动。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云农办牧〔2021〕19号)文件要求,2021年9月14日至17日,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与龙陵县、腾冲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8人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开展工作。
联合抽样工作组深入到辖区5个蛋鸡养殖场、5个肉鸡养殖场(肉鸡养殖大户)开展抽样工作。
联合抽样工作组抽取鸡肉样品15批/次(5批/次检测四环素类、5批/次检测氟喹诺酮类、5批/次检测氯霉素),鸡蛋样品5批/次。
联合抽样工作组于2021年9月23日将所抽样品送至云南省兽药饲料检测所进行检测化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