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需要每个公民的主动拥抱

2021-11-28 09:03
时代邮刊 2021年5期
关键词:抛物高空民法典

2020年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这是中国法治史上两个光辉的时间节点。经此一跃,中国人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民法典之梦得以实现,中国的社会治理、市场运行也有了更为牢固、健全的法律根基。

民法典之首要特征在一个“民”字,民法典的施行与亿万民众的生活、工作息息相关,其中的1260条法条包罗万象,关乎人之社会活动的方方面面,设定了一套社会运转的基本规则。可以说,它既是擎天柱又是压舱石,有着远超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的基础性地位,也因此能够被称为“典”。

新法兴,旧法废。民法典正式施行,也意味着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等九部法律同时废止。民法典不是简单意义上的诸法堆叠,而是查漏补缺,消除分歧与龃龉的整合优化之作。比如,民法典将禁止高空抛物从道德约束上升为法定义务,对高空抛物伤人者追究法律责任,这样一种调整,正体现了民法典更注重维护个体权益的宗旨。

民法典施行以来,各地已经有诸多“第一案”开庭。例如,今年1月4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案。被告家孩童从35楼掷下一矿泉水瓶,导致一位老年女性受到惊吓并摔倒,造成十级伤残。法院当庭判决被告赔偿共计9万多元。民法典施行以前,发生如上“熊孩子”高空抛物事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便难以找到适用的法条。

民法典的进步不仅仅在于法条的集结与补缺,还在于其与时代脉搏的同振。民法典对应的时代背景是互联网时代,立足的根基是市场经济,规约与保护的对象是现代社会的公民。它更注重对市场经济运行秩序与法则的维护,更关切信息化、数字化时代到来后公民财产和个人信息的安全。

民法典实施前,法律仅对个人信息作出了概括性的规定,民法典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则更为详尽。这一点也体现在了现实判例中,如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布的一起案例。孙某未经他人许可,在网上公然非法买卖公民的姓名、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造成4万余条个人信息被非法买卖、使用,严重侵害了公民权益,对此,检察院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民法典中第1034条对个人信息的概念,以内涵阐释和外延列举的方式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基于此,检察院才能提起具有示范性意义的民事公益诉讼。

民法典对于“民”的保护,还在于对公权力的制约,“法治的核心在于规范公权,保障私权”,民法典在此意义上,对权力是“牢笼”,对民众则是“护栏”。只有做到民法典的有效实施和公民权利的充分保障,才能有效制约权力之“猛虎”,护民于法治“襁褓”之内。

民法典施行对于个体的意义不言而喻。然而,“良法善治”一方面需要司法人员积极作为,在民法典的可裁量空间内,做出合理判决以及相关释法工作。另一方面,对每个人来说,民法典不是一个被动性的“网格”,唯有触碰到相关法条时,才意识到其存在。民法典与民最近,因此也需要每个公民的主动拥抱。

卢梭曾言:“法律的全部力量只是靠平平常常的人来维持。”民法典本身,抽象而言是吾国吾民集体意志的一种凝结,是群体心声的外现,因此,集体意志的践行也就需要每个个体参与其中。民法典的施行,每个公民都无法缺席。无论从上至下的普法、施法,抑或推己及人的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民法典的出现与施行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最广大群体的有效参与。这不仅能保障个人的尊严与安全,更能彰显这个时代的进步与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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