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婷婷
(中共阜阳市颍东区委党校 安徽阜阳 236000)
意识形态建设要具备引领思想、凝聚共识的作用,关系国家安全、政权巩固和人心凝聚。伴随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网络空间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前沿阵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据统计,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11亿,手机网民规模达10.07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1.6%。网络空间成为人们参与度极高的一个领域,基于网络平台,世界范围内的思想观念纷纷席卷而来,这些思想观念的输入和传播,裹挟着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它们一方面代表着不同国家、不同阶级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代表着网民参与网络世界形成的思想或价值观念。区别于传统的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离不开网络的参与,它是网络社会交往实践的产物。网民实现线上与线下的人机互动和人际交往,共享网络空间的价值观念。因此,网络意识形态作为一种崭新的形态,它不是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上的简单复制和再现,也不是网络社会中网民思想观念的简单拼凑和组合,它是网络空间多元主体自觉反映社会关系而形成的认知系统,通过使用信息传播工具得以展现在网络空间的观念,其运动发展依然受社会经济基础的制约,并在一定条件下反作用于现实世界。
纷繁多样的网络意识形态对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会有一定的影响,网络意识形态建设成为需要关注的时代命题,它是指一个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中,凭借其强大的解释力、影响力、凝聚力引导网络舆论的发展方向,抢占意识形态的话语制高点,引领各种社会思潮,掌控住网络主导权,主流网络意识形态就不会被消解并保持相对安全的状态,是国家安全的精神防线。
由于网络空间具有较强的开放性、虚拟性和随意性等特点,“意识形态领域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往往因网而生、因网而增”,给网络意识形态建设带来不少挑战。
西方社会争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权。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凭借其强大的文化霸权、经济霸权、信息霸权加紧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渗透、围堵。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敌对势力颠覆国家政权、改变社会制度的阴谋未能得逞。在信息时代,西方国家继续兴风作浪,利用网络的开放性、隐蔽性特点,凭借其在信息技术上的先发优势,以网络为载体进行扩张,争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权。一是将他们的政治制度、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渗透到文化产品中,大肆宣扬西方的“民主、自由、人权”等价值观和政治观,实际是利用网络的无边际效应向中国兜售包含着西方价值观念的各种社会思潮。新自由主义、民粹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西方社会思潮暗流涌动,其精神实质始终是宣扬西方发展模式、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的普世性、合理性、优越性,消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根基。二是我国改革开放进入攻坚期,存在社会结构的调整、利益格局的变化和转型时期的冲突,各种西方社会趁机涌入互联网,将我国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都归因于党和政府,通过网络媒体发表所谓的“中立”“客观”的态度和观点,做一些断章取义、颠倒是非的解读,实则为了扰乱民心、抹黑我们的党和政府,对我国意识形态进行攻击围剿,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颠覆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进而颠覆社会主义道路与社会主义制度。
新媒体传播给意识形态建设带来新考验。互联网资源储备丰富,包罗万象,涵盖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以及思想层面的方方面面,借助新媒体的传递运载,突破了时空限制。目之所及,“低头族”随处可见,碎片化传播强调传播主体的主体性、信息需求的个性化,每个人可以充分利用零碎的时间,通过微博、微信、微视和客户端等多种形式开展以自我为中心的信息摄取和传播,在上述环节中,给网络意识形态建设带来隐患:一是网络的交互性质易使内容片面化,纷繁复杂的价值观念信息就冲击着人们的思想,从而引起人们价值观的多样性,势必分散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弱化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导向功能,从而增加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的复杂性;二是网络的传播范围广,人民大众参与度和积极性很高,发表的信息量过大,再加上网络的传播速度快,不能及时的屏蔽与拦截错误的思想和反动的言论等等,给网络安全产生很大的压力和沉重的负担。
通过互联网传播出来的信息,渗透力和传播力成倍的增长,威力更是无人能及,所以在新媒体传播背景下,一些错误虚假有害的内容如果未能遏制蔓延,就会使得胡编乱造、博取眼球的行为见诸网络,这些对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主流意识形态的消解和侵蚀不容小觑,必须引起足够的警惕和重视。
网络舆情监管存在不足。网络舆情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通过网络围绕中介性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民众对公共问题和社会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信念和价值观。作为社情民意的晴雨表,曾为推动中国社会治理改革作出了贡献。但网络舆情是把“双刃剑”,可能引来舆情危机。
一是监管部门缺乏有效监管和规范,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处理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对其采取有效的监管,很有可能诱发民众的不良情绪,引发群众的违规和过激行为,进而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对党和委政府造成负面影响。二是网络舆情处于匿名性、虚拟性和多元性交织的状态,给意见领袖与网络推手以可乘之机,他们针对重大议题和重大事件做出歪曲事实真相、吸引网民眼球的言论,导致信息误导和舆情失控。更有甚者,部分国外媒体和网络“大 V”别有用心地利用网友不明真相,在一些与意识形态关系并不密切的社会问题上,对公众舆论进行诱导和炒作,左右网络舆论的发展方向,可能孕育出网络群体性事件,挑战主流意识形态的管理权。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互联网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在互联网这个战场上,我们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到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国家安全”,严峻的形势不容我们听之任之,强化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建设迫在眉睫,积极有效地应对严峻形势,需要多方努力,共同维护我国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坚持党政主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要发挥“以党领政”的主导效能,确保网络意识形态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牢牢掌握在党的手中。一是各级党委要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的价值取向,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使网络空间始终成为传播先进思想文化的坚强阵地,决不给错误思想观点提供滋生土壤。二是密切关注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动向,提高对网络思想动态的敏锐性与鉴别力,加大对网站发布单位和网络使用主体的管理力度,严格要求开设信息发布平台的网站加强后台审核管理。三是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各部门单位要对自己辖区内的敏感问题、突发事件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做好突发事件的预判,主动、及时发布突发事件的处理信息。
强化技术创新,搭建网络安全防御体系。技术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的主推力量,技术保障体系和安全保障机制的构建和完善有助于增强国家网络意识形态综合治理能力,进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一是需要研发新的传输技术、阻截技术、获取技术,守卫网络安全,防范境外敌对势力对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破坏性为;二是需要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互联网核心产品,尤其是我国网络建设所需要的硬件和软件产品,以提升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反制和反击的“先发性”技术水平,变被动防御为主动预防。以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网络意识形态高地的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主义国家网络环境。
加强平台管理,扩大主流意识形态阵地。互联网作为意识形态交流争锋的重要战场,谁掌握了宣传播报的主动权,谁就掌握了价值舆论的主导权,这是我们和敌对势力进行意识形态较量的重要方面。
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网络平台建设,逐步树立和扩大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网络阵地,努力抢占网络舆论宣传的制高点,打造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网络传播平台。一是积极抢占在互联网、移动终端上的主动权,加快建立一批对社会舆论产生积极影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宣传教育的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二是扩大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当代社会舆论场的吸引力。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一定要发挥理论的魅力,避免抽象枯燥、言之无物、内容单一的“官话”“套话”,利用抖音、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以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激发创作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容,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完善法律法规,构建网络监管治理法治网络。互联网是供网民自由表达意见的平台,但不允许任何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的言论表达。依据国家法律体系对网络舆论空间加以规范,是确保主流思想价值体系主导地位确立与巩固的条件依托,也是有效推进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有力保障。因此,需要着力完善网络空间领域和国家意识形态安全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并积极有效地加以实施,形成全面化、多维化、标准化、科学化与规范化法制规范系统,“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夯实人才支撑,培养造就高端人才队伍。网络意识形态建设需要人才支撑,要从国家网络强国发展战略全局出发,按照人才需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才教育实践和测评考核,打造具有良好专业知识和政治意识的高端人才队伍,为党的意识形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队伍支撑,不断推动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建设长期稳定发展。一是培养网络安全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网络信息技术及网络安全的理论知识、逻辑关系。面对问题,要具备完善网络和安全策略、优化和提升网络结构、规划网络安全结构和设备的全面能力。二是培养一支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理论功底,能够积极引导网络意识形态的构建与传播,善于管理网络意识形态的人才队伍,要求他们在各种网络意识形态论争中主动表态,勇于亮剑,紧握网络意识形态的话语权和引导权,引导网络舆论的正确方向。
互联网改变了人们的信息传播方式,但意识形态工作实质没有改变,始终是凝聚人心的思想工作,网络意识形态建设要与党和国家的现实工作相结合,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的人民主体立场,重视人民群众在互联网上反映的正当诉求,以此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国家治理能力建设,凝聚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