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伦理视角下对反转新闻的研究

2021-11-27 13:33邢帅
魅力中国 2021年47期
关键词:伦理娱乐

邢帅

(河北经贸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00)

在传媒产业高度发达的时代,快速迭代的信息传播和多元化的传播方式让我们沉浸其中,但这也为新闻及舆论生态埋下隐患。自2013 年起,反转新闻事件频频发生,如“李心草溺水”事件、“周口男婴失踪”事件、“果小云被网友薅羊毛”事件,每一件都轰动全网,一系列“新闻剧”充斥着人们生活。反转新闻的产生,主要还是由于新闻工作者伦理道德的缺失造成的。因此研究反转新闻中出现的新闻伦理问题,这不仅将有助于新闻工作者摆脱伦理困境,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将从新闻伦理的角度来对近年发生的反转新闻进行分析,试图发现其中存在的伦理问题及成因。

一、动机与效果相背离

动机与效果既是道德评估中的一对重要范畴,也是道德行为过程的两个重要方面。在“18 年重庆大巴车坠江事件”中,从业人士均抱着维护社会安定、及时公布事实真相的良好动机,但是由于对事实情况调查不周出现了“好心办成坏事”的恶性结果,造成报道效果与报道动机的背道而驰。

在这一事件中,引发舆论热点的关键地方不仅仅在于事件本身的复杂程度即女轿车司机和大巴车司机究竟谁是肇事者,更多的是与媒体的推波助澜、跟风炒作,引发舆论导向的关系密切相关。一方面,从案发现场看,轿车与大巴车逆向行驶,大巴车为躲避轿车坠江;另一方面,媒体在对此事件的报道中带有明显倾向性,有失偏颇。在此事件中,新京报记者出于求善的动机首先发布了事故是由于女车主驾车逆行导致的新闻,随后多家媒体在不同平台跟风发布“重庆公交撞轿车坠江,轿车女司机逆行导致”①“事发前轿车女车主逆行”②“轿车逆行!女司机被控制”③等文章,构建起“逆行女司机是肇事者”的舆论导向。

对大巴车司机表示同情并对女司机进行批评指责。权威媒体没有经过严密调查就理所当然将女司机定为肇事者,各类媒体对此次“大巴车坠江”重大事件的高度关注和积极报道本身无可非议,而且基于积极求善的动机设置舆论导向也是履行媒体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但很多从事新闻业务的媒体人只是基于一种感性的主观判断,片面的报道客观的事实,背离了针对新闻行业工作人员的真实、客观和公正的基本职业道德素质要求。同时,对新闻当事人和轿车女司机进行负面新闻报道,客观上对其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对不明真相的受众产生了直接误导。直到事实真相真正浮出,是大巴车司机与一乘客打斗导致撞到小轿车后坠江,女司机才得以摆脱舆论的困境。

此次事件令人深思,虽然媒体是基于求善动机,但是盲目下定论给当事人的身心健康和社会关系都造成了巨大影响,这种最终效果明显背离了媒体所要揭示真相的动机。

细究此事件,表面是动机善与效果恶的背离,而实质则是新闻自由与公正报道之间的冲突。理论上,自由与公正本是相互促进与统一的关系,但具体情境中,由于不同价值观的主体做出的选择不同,冲突仍然是不可避免的。在这一事件中,媒体并没有把握好自由的分寸,在没有准确得知消息是否真实的情况下,直接给轿车司机扣上“逆行”的帽子,导致媒体陷入“媒介审判”的泥潭,引发舆论误导了权威官方和大众对此事件的判断。对于二者的冲突,实际上指新闻媒体在行使正常的采访报道权的同时造成了对权威官方和公众判断过程的不恰当干预,这种不恰当干预是媒体对新闻自由的误读。这种过度的自由也是当今时代新闻工作者新闻专业主义意识淡薄的表现。

因而,新闻自由并不是绝对的自由,新闻媒体要坚持真实性原则,对事实负责,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和尊重,在一定的约束内行使自由的权利。新闻记者在报道中不应夹杂个人情感和偏向,不刻意放大某种情绪,用专业态度进行专业化报道。

二、目的与手段相对立

目的与手段也是在人们实践中的一对重要范畴,是道德行为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的重要环节。在很多反转新闻事件中,新闻工作者都会为了维护社会公平,公布事实真相的善良目的采取一些手段。有些记者是通过暗访来达到目的而有些记者是通过炒作的手段。由于这两种手段都是不当的,所以反转新闻中就出现了求善目的与恶劣手段的对立。

2015年6月23日,新华网记者李丹刊发消息《新华调查:走私“僵尸肉”窜上餐桌,谁之过?》引爆大众对“僵尸肉”的关注与恐慌。文章中称记者通过走访了解到一些比年轻人年纪还大的“僵尸肉”通过走私入境,有些肉来自疫区,有的严重过期。7 月9 日洪广玉在个人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将新闻反转,认为走私肉现象存在但是“僵尸肉”无中生有。④虽然最终结果“僵尸肉”并不存在,但使仍让大众对此产生了恐惧。在《每周质量报告》关注猪蹄质量这一期中,媒体采用了《“僵尸肉”并非空穴来风,记者暗访被吓坏》的标题。节目中,展示的是记者通过非正常拍摄获得的画面资料。记者通过与一位自家经营肉铺的女老板交流,女老板主动说出采用沥青脱毛、火碱浸泡的方法使猪肉变白的事实真相。这再次让人们对美白猪肉提高了关注度。

在关乎人们的生命安全问题上,总是能够引起各界的关注。不可否认,正是记者们高度的敬业精神让那些光鲜亮丽的食品背后的黑暗事实暴露在大众视野之下,但是这种暗访手段也是造成反转新闻出现的一个因素。人民大学陈力丹教授在《暗访新闻要谨慎》一文中指出秘密调查不能作为一种普遍的做法,也不能仅是为了增添报道的戏剧性而使用⑤。那么暗访是否合乎道德规范呢?

从媒体的实际运作过程来看,尽管记者们采用隐性采访的手段只是出于求善的目的,但是这种本身存在欺骗的行为是否会因其良好的求善目的而应该被大众谅解,学者们对此仍有争议。一方面,公开的采访更容易遭到人们的拒绝,现实中实施起来屡受挫折。所以当记者用公开采访方式进行舆论监督受到很大阻力的时候,采用隐性采访的方式往往能更简单、真实、直接地揭露社会阴暗面,将事实展现在大众眼前,履行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这是符合社会伦理价值观的;另一方面,隐性采访这一欺骗性行为,同样违反了社会伦理价值观和新闻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在《每周质量报告中》记者采用偷拍是客观事实,自己本身已经犯了错误,这种目的善和手段恶的对立,是反转新闻中的又一伦理问题。

这一事件中体现的不仅是目的善与手段恶之间的对立,还体现出新闻真实与社会正义价值取向的冲突。一方面,记者采用隐性采访的手段揭露猪肉美白事实,彰显社会正义,这是出于求善的目的。这种目的也成为大众宽恕隐性采访的理由。另一方面,偷拍这种行为无法摆脱道德上的缺陷,它欺骗了被采访者,在道德层面上讲也是不正当的。所以当记者采用隐性采访手段来维持社会正义,就必然要面对新闻真实和社会正义价值之间的冲突。

三、道义与功利的二分

道义与功利也是常见的一种矛盾,它是在人们在不断寻求利益需求和利益分配的过程中产生。道义与功利是互相抗衡的两种价值观念,对道义优先或功利优先选择的前提,是特定情境下从业者遵循的价值原则。从业者在新闻活动中经常常会遇到道义还是功利价值取向上的两难问题,“刘强东明州案”就是这类困境的典型案例。

在“刘强东明州案”中,《南方都市报》4 月23 日在微博发布的来源不明、存在删减和剪辑的音频使舆情短时间内达到高峰,公众手持着这些“媒体事实”声讨真相。4 月26 日据财新传媒报道,原告女子回应之前的谈判录音遭过剪辑并否认“仙人跳”,完整音视频发布之后《南方都市报》悄然删帖。很明显,在求真还是求利的两善选择中,《南方都市报》选择了后者,就是功利大于道义的选择。作为负有盛名的专业媒体,《南方都市报》在收到匿名投稿的情况下,对音频的完整性、真实性未加核实就发布,一味地博取读者眼球,严重违背了道德原则,这种行为也使得传媒机构在公众心中的公信力和权威被大大侵蚀。

除了为首发抢占流量的《南方都市报》外,凤凰网科技更是奉行利益至上原则,以“二度创作”的形式篡改了财新网的一篇文章,并在微博进行发布。“刘强东案女事主回应:‘我一直在拒绝’”的原文标题被篡改成“刘强东案女主曾承认自愿发生关系”⑥,夺人眼球的标题很快引起了不明真相的网友们大量评论和转发。

在信息科技发达的时代,媒体为获得流量通过制造一些话题来获得关注度本无可非议,但是故意制造无中生有的信息、过度炒作、肆意恶搞就严重违反了新闻职业道德。事实上,在“刘强东明州案”中,媒体为了利益,将新闻适当娱乐化不但利于媒体的市场化转型,同时也有利于大众释放压力、发泄负面情绪。媒体这类做法很容易被大众所接受,但是过度看重市场上所谓的“卖点”,一味迎合受众口味,将新闻过度娱乐化以至于忽视了社会新闻本该具有的价值和作用,这不仅淡化了媒体应承担反思社会的责任意识,还背离了社会公众的期望,大大降低了媒体的权威性。这种道义与功利的二分就常令媒体从业者左右为难。

深度剖析刘强东明州案,表面是道义与功利的二分,而实质则是新闻责任与娱乐需求两个价值取向间的矛盾。在这一事件中,娱乐化新闻既能够满足受众的心理需要,同时又能够实现媒体自身生存发展的目的,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但一味地追求娱乐新闻带来的轰动效应,甚至不惜编造新闻获利,侵犯当事人隐私不但让新闻媒体失去了受众的信任,给当事人、社会带来深刻伤害,同时也失去了新闻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指出:“一切公众话语都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我们的政治、宗教、新闻、体育、教育和商业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毫无怨言,甚至无声无息,其结果是我们成为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⑦。因此,新闻的娱乐化必须要正视新闻责任与娱乐需要的冲突。这种冲突的产生,实际上是指新闻媒体以娱乐的方式处理新闻信息,采用娱乐形式对信息内容和形式进行处理,以满足观众的娱乐需要,获得更高的经济利益和轰动效果。但是媒体采用这种方式忽视了应承担的责任,抛弃了新闻真实性,导致了新闻的过度娱乐性,从而走入了误区。

总结

反转新闻自2013 年来不断出现,充斥着人们的生活,对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甚至影响到了人们的伦理认知。动机与效果相背离、目的与手段相对立、道义与功利相矛盾是反转新闻中的主要伦理问题。为了有效解决反转新闻中出现的伦理问题,我国应及时完善新闻职业道德规范,对可能冲突的因素加以规范解释。新闻业应当建立相同的价值共识,有了相同的价值共识,消解新闻活动中的内在价值冲突就会成为可能。新闻工作者也要加强自律,提升新闻专业主义,秉持“决不预设结论,态度先行”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的报道新闻事实。除此之外,我们更应该思考是什么在消解宝贵的新闻伦理,如果受众保持冷静和理性,媒体就不敢随意糊弄;如果媒体坚持新闻专业主义与新闻伦理,群众的情绪就不会被轻易煽动。规避反转新闻的发生,需要大众和媒体的一起努力。

注释:

①重庆卫视2018 年10 月28 日15 时19 分发布

②环球网2018 年10 月28 日15 时37 分发布

③现代快报2018 年10 月28 日18 时28 分发布

④苏靖,反转新闻的再定义:伦理学的视角,全球传媒学刊[J],2019.3

⑤陈力丹.暗访新闻要谨慎[J].新闻与写作,2006(12):40.

⑥张雪奇.新媒体时代下反转新闻的媒介伦理失范问题探究[J].传播与版权,2020(02):19-21.

⑦(美)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中信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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