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农村消防安全隐患和应对措施

2021-11-27 23:02程婧园
绿色科技 2021年8期
关键词:消防农村建设

程婧园

(渭南市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陕西 渭南 714018)

1 引言

渭南市总体地势南高北低,总面积1.3万km2,总人口560万人,耕地740多万亩,农业生产常年在陕西省占比领先,渭南辖134乡镇(办事处),2168个行政村,常住人口537万人,乡村从业人员223万人,有现代农业园区70个,涉农企业291家,是全国最大的绿色果品生产基地、亚洲最大的浓缩果汁生产基地。人口基数大,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当前,渭南正处于改革突破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农民收入不断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提升,而伴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的同时,农村的消防安全形势日益凸显,各种致灾因素和火灾风险相互叠加,火灾发生率呈逐年递增趋势。

2 渭南农村消防的基本情况

渭南市很多乡村处于山区、塬区,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灭火救援的处置、消防车道的敷设,都有一定的困难;农村村民自建房相对自主,只有部分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有规划建设,大部分没有统一规划,老旧建筑缺乏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和防火间距不足,消防水池等供水设施建设不足[1];部分农村道路交通不便,道路受地域条件影响比较狭窄,承载力不足,消防车无法通行;有些建筑生产、居住、储藏、经营于一体,大多数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建筑耐火极限低,有的未划分防火分区,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置器材的配置不足。这些因素给农村防火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对农村消防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

3 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

3.1 缺少明确法律定位

国家通过乡村振兴和现代化建设等富农扶贫政策,加大农村产业化推进。但农村由于其用地性质、产权制度、建筑结构、建设主体、小作坊经营方式等具有一定特殊性。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新建建筑难以符合现行法规标准的规定。同时,在搬迁集中安置和产业配套等过程中,对于政府主导的绿色工程,存在设计、施工、审批、入住、投产同时进行现象,相关土地法、建筑法、规划法、消防法等法律定位模糊[2],存在建筑产权不明,安全管理责任不清,无建设主管单位的现象。

3.2 缺少统一标准规范和审批手续

国家层面仅从宏观上针对农村消防管理体系建设提出要求,没有具体的消防安全治理防灾法规标准,部分省、市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地方标准或管理办法等规定,但由于经济发展不均衡,农村经济建设水平差异较大,管理规定不具备普适性,借鉴意义不大。很多农村产业基地兼有餐饮、住宿、表演、娱乐、生产等特点,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不统一,规范对于旅馆、餐饮、公共聚集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剧院、生产车间、出租公寓等场所火灾危险性、耐火等级、疏散标准均不一致,出现自由适用,擦边合规的情形,给执法实践带来困难。

随着小微企业、扶贫车间、乡镇工业园、特色乡村旅游小镇等乡村新兴产业兴起,很多地方农户私自将农村住宅基地变更商业用途[3],由于农村土地所有权性质,地面建筑无法办理国土、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房管等手续,建筑不具备消防设计审核前置安全条件,出现大量违规建筑,为后续消防安全管理带来先天性隐患,整改难度较大。

3.3 缺少明确的监管主体

随着消防队伍的改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消防机构和派出所分属于两个行政机关,执法职责由原来内部分工变更为相对独立和移交移送关系。修订后的《消防法》规定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但对检查的权限、检查中发现隐患后续的处理、与消防机构的移交衔接等职责没有明确的规定。农村经营生产性用房多属于原公安派出所列管的“九小场所”。消防机构疏于管理,派出所没有明确的管辖权限和执法依据,造成该类场所失控漏管和监管责任不清的问题。

3.4 缺少消防应急力量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前几年实施“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些乡村建设了微型消防站,初步制定联防联控机制,配备了简易消防装备,利用农村饮水工程改造了很多临时消火栓、消防水池、消防摩托车、手抬泵,但由于消防义务、专职队受生活、劳作、待遇、编制等因素的制约,一些乡村的消防志愿组织和义务消防队虽然建成,却难以实体化运行,存在人员不齐、业务培训演练不足、日常业务学习少、整体战斗力较差等困难和实际性问题。

3.5 消防基础建设不足

农村消防基础条件薄弱。房屋建筑耐火等级低,存在堆放柴草、晾晒谷物等现象,火灾荷载大;市政供水管网距离乡村较远,消防水源缺乏,致灾因素多,造成火灾时无水可用困境;自建房在施工过程中缺乏规划和设计审核,没有考虑建筑防灭火要求,缺少防火分隔措施,火灾易蔓延扩大,容易“火烧连营”,乡村道路多为较狭窄的土路,承重和转弯半径无法满足消防车通行条件,灭火救援行动难度大。

3.6 消防经费投入不足

我国正处于农村改革纵深推进阶段,集中资源保障生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业发展。重点集中解决安全饮水、道路硬化、供电保障、燃气下乡、通信、教育、医疗卫生等基础生活设施建设问题,在推进乡村振兴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消防安全主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处于保障和维稳地位。对消防队站建设、消防装备更新、人员招录经费等投入比例相对有限,造成消防营区陈旧无训练场地、消防车辆破旧、消防器材损耗陈旧、消防员个人防护和经费保障不到位等困境。

3.7 消防管理水平不足

农村消防组织机构不健全,工作职责不清,消防安全责任大多空于文件流于形式;防火公约、组织制度、管理章程、建设标准等规章制度并没有真正按照规定落实到实处;有的甚至多年无消防信息,存在管理死角、盲区和漏项,消防安全没有责任到人,隐患无人查,无人改。村民较少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自防自救能力普遍较差。

3.8 群众防火意识不足

农村老人、儿童等留守人员较多,信息相对封闭,知识水平参差不齐,法纪意识相对薄弱,消防安全知识匮乏;村(居)民长期居住生活地安全稳定,民风淳朴,对防火安全存在认知偏差和侥幸心理;加之,生活生产设施上,电线私接乱拉现象时有存在,真正按规范加装漏电保护设备的较少;购买和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插座,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存在“小马拉大车”超负荷现象;受民风民俗、封建迷信思想影响,有些陋习长期存在,焚香敬神、社火表演等时常举行;节庆、盖房上梁、买新车、婚丧嫁娶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的较多,农村发生火灾的因素和风险叠加[4]。

4 针对性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

4.1 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农村消防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应以《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为依据,以乡村治理为契机,推行层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市、县两级政府适时组织召开会议,落实政策保障机制,实行考核考评办法。推动将消防安全融入平安社区、平安乡村建设,将农村消防工作并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目标体系,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责任考核,多方推动,协调解决农村消防工作难点问题。

4.1.1 村委会责任

社区和行政村、村(居)民委员会要依托县、区街道办、治保办、综治办等基层组织定期分析研判消防工作,将消防安全纳入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体系、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公安派出所警务工作,深度应用“网格化”管理,实现基层消防安全治理简约高效。要发挥社区、村委会等基本治理单元的作用,要切实摸清消防工作现状,制定问题、隐患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整改时限。

4.1.2 居民楼院和村组责任

建立由村小组、党组织牵头的农村消防安全志愿者组织,设立“区域联防、多户联防、协同联防”制度,进一步厘清村小组消防安全责任,推行楼院、村组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机制,加强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

4.1.3 社会单位、场所责任

单位应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大消防安全投入,有条件的设置独立式感温、感烟探测器,重点区域设置消防软管;针对农村电气火灾多发实际情况,集中多户电表集中安装,并设置电气监控和断路保护;在重点电气场所设置悬挂式简易干粉灭火装置;设置远程声光报警系统,独立简易消防灭火弹等新设施新技术。加强单位人员管控,开展自主防火巡查和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确保人人会用灭火器。

4.1.4 公安机关及派出所责任

结合农村社会治安工作,通过出台文件,明确驻村民警消防安全职责。依托公安派出所“一村一警”建设和户籍民警网格化一对一扶贫建设,设立专兼职消防协警,从而实现村干部、派出所民警、消防志愿队伍、村民共同管理的消防管理模式。结合日常治安巡防、户籍排查、警务管理、群租房治理等工作,提升警力运用效能。

4.1.5 消防救援机构责任

要以科技手段为支撑,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指导乡镇、村(居)委会成为防火工作的有生力量,提升网格化管理效能,进一步夯实农村消防工作基础,推动问题责任清单治理。推动消防救援站开展防火工作试点工作。推动政府将农村消防作为美丽乡村建设重要内容来抓,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对火灾防控中的新问题和隐患,应及时函告有关主管部门,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社会和村组发出风险警示函。

4.2 全面推进消防排查整治工作

4.2.1 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要盯紧农村新兴产业和扶贫产业中的新问题、新风险,强化产业工业园、旅游小镇、扶贫车间、直采电商等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治理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损坏、违规搭建彩钢板用房、煤炉燃气等危化品的存储使用问题。推进新兴技术与火灾治理工作融合,实现消防安全从“人防、物防”向“技防、智防”的转型升级。

4.2.2 网格化推进联合整治

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积极推动公安派出所、扶贫办、村(居)委会、治安巡防队、农村义务消防队、志愿者等基层消防力量,走村入户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巡查,农村消防监管工作借鉴疫情防控的成功经验,充分融入农村基层管理、村组自治等工作中,实现网格化工作试点。

4.2.3 多手段助力扶贫建设

由于农村消防安全治理的特殊性,在治理过程中应慎重采用顶格执法和停产停业等手段。应重点采用隐患自查自改、谈话警示、风险提示、风险评估、信用测评、安全承诺等多种手段加强火灾风险治理,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对于扶贫工程应以服务为主,加强安全管理,对于特殊困难农户和企业,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措施,防止因灾返贫现象。

4.3 加快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4.3.1 专职消防队建设

鼓励企业、民间组织、个人等力量参与建设专职消防队,推进公益扶持赞助力度,完善高危职业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伤残抚恤等政策待遇[5],解决专职消防员实际困难;根据乡村实际,推行每个乡镇1台消防车、每村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1套灭火装备、1组义务队员的基本组织建设,经消防培训后,承担本村初期火灾的扑救、日常消防检查、防火安全巡查等职责,并将其纳入消防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统一调度。

4.3.2 村组志愿消防队建设

应依托村(居)委会基层工作人员、企业安全巡查员、保安员、农村民兵组织、农村治保组织建队等形式建立志愿消防队,逐步达到有固定人员、有管理制度、有经费保障的消防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灭火实战演练,实现灭火器“灭真火”和消火栓“出真水”操作。

4.3.3 微型消防站建设

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景区、企业、商业区、工厂建成编组微型消防站,发挥第一时间主防力量,推进保安巡防、职工主防的联防制度,根据乡村实际,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隐患巡查整改、应急火灾扑救、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

4.4 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投入

4.4.1 完善消防规划编制

县(市)、乡镇两级政府应将消防队站建设、装备物资、救援力量、消防车道、消防管网、消防通信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与建设美丽乡村、雪亮工程、农村饮水、乡村道路建设工程统筹考虑、同步实施[6],筑牢乡村安全防火墙。

4.4.2 加强消防水源建设

利用农村供水改造工程,天然水源丰富的地区,建设消火栓、取水口,缺水的地区可利用水池、水井、鱼塘、水窖等水源,改造建设消防取水口,兼顾消防用水。同时结合人畜饮水改善工程,建设蓄水池和净水设备,强化生活用水再利用,确保饮水安全的同时,保障消防用水。

4.4.3 加强宣传阵地建设

扩大消防宣传教育途径。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在乡村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依托村民文化部等机构,积极打造“墙头文化”,设置消防警示牌、宣传画,建立消防宣传活动站(室);利用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媒介,定期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发挥家庭学生成员作用,充分发挥他们在农村家庭防火中小监督员、小宣传员、小防火员的作用,印制农村防火、家庭防火等消防宣传手册,以班级为单位组建小小农村消防志愿宣传队,将消防知识讲解到户[7]。针对农村困难老人、孤儿、留守妇女和儿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制作农村特殊困难群体“一对一”消防帮扶工作台账,开展上门宣传,发放家庭消防宣传手册,强化精准宣传。逐步实现家家有防火公约,有责任标牌,有宣传海报等,将消防宣传触角延伸至农村家庭。

5 结语

做好农村的消防工作任重而道远,本文从渭南农村消防的基本情况入手,分析了现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为存在缺少明确法律定位、缺少统一标准规范和设计审批手续、缺少明确的监管主体、缺少农村消防应急救援力量的问题,同时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经费投入、消防安全管理和群众防火意识不足。进而从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火灾隐患治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立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4个方面提出了针对性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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