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明建
(重庆市大渡口区消防救援支队,重庆 400000)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消防工作不断加强,消防监督工作逐渐推向深入,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其发生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得到有效控制。而对住宅,由于没有有效的干预手段,其火灾形势依然严峻。住宅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相对较小,但造成的人员伤亡,在火灾总伤亡数中占据绝大多数。所以,只有控制好住宅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才能保持火灾形势的稳定。由于4层及以上住宅(以下称为多层以上住宅)和3层及以下住宅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具有不同规律和特征,其控制手段和方法不同,本文主要讨论多层以上住宅火灾人员伤亡的控制问题。
多层以上住宅建筑火灾导致的人员伤亡已经占据火灾总伤亡数的第一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其比例还会不断上升。所以,控制好此类火灾人员伤亡对保持火灾形势总体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因4层及以上住宅火灾导致人员伤亡有较多的共同性和较大的相似性,所以本文将此类建筑作为一个类别讨论。
据对某地区(省一级)2011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火灾伤亡数的全口径统计,总亡人数为292日,伤人数58人,多层以上住宅亡人、伤人数分别为126人、18人,占同期火灾人员亡、伤总数的43%、31%;生产经营场所火灾(因住宅车库可以进行有效监管,也纳入此类)亡人数为48人,占16%;其余占40%左右(数据来源于对中国消防信息网即时火灾信息数据的处理)。
虽然我国火灾数据与国际上许多国家相比,百万人火灾伤亡数明显过低,可能存在数据失真的情况,但数据的相对性还是具有较强的参考意义。从上述对一个地区的火灾数据看,多层以上住宅火灾伤亡数已经占据火灾总伤亡数的第一位。
从年龄结构上看,造成15~60岁身体健康人员死亡的住宅火灾,绝大多数集中在多层以上住宅火灾,伤人数比例低于亡人数比例,充分说明这类火灾逃生更加困难。从尸体的分布位置看,多层以上住宅火灾尸体客厅、卧室、厕所、厨房、阳台以及公共走道都有,还有跳楼导致伤亡的,这类火灾逃生避险异常困难。客厅尸体分布最多,说明公民的逃生避险习惯主要是本能反应,没有较好的适应这类火灾特点。从亡人火灾发生的时间看,发生火灾时死亡人员处于睡眠状态的超过70%。说明火灾发现晚、逃生不及时与火灾人员伤亡具有很大的关联性。从亡人性别情况看,男性超过63%,说明男性在火灾中逃生能力并不占据优势。
多层以上住宅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为建筑设计建造不够可靠、室内装修未考虑防火逃生、现代消防技术未得到较好运用、人员自身逃生方式存在问题等方面。这些问题相互交织,互相影响。
不管是过去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还是两规合一以后实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注重的是建筑公共空间的消防设防问题,如何防止火灾横向、竖向蔓延,人员到了公共区域后的疏散,而对户内本身的消防考虑不够。规范对户内的建筑消防有一定的要求,但总体上调整的内容过少,设防要求过低。
(1)面临无路可逃的困境。如疏散的问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5.29条第一款第三项对距离进行了要求,但户内疏散没有考虑双向疏散,即使大户型因疏散距离的问题设置两个疏散出口,但往往因建筑使用的实用性问题,可靠性差。这种单向疏散设计,一旦因客厅等疏散通道所经位置着火,再加上4层及以上楼层通过窗户逃生困难(尤其是身体处于弱势的群体),远离疏散出口的位置面临无路可逃的困境。(2)面临无处可躲的困境。针对户内避难,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5.32条进行了要求,但仅仅是针对54m以上建筑,事实上,多层以上住宅如果户内无法双向疏散,同样有避难的需求。如果无法疏散,被困人员将面临无处可躲的困境,往往在有效救援力量到场前已经伤亡。
消防设施的缺位,导致被困人员来不及逃生。户内消防设施,规范要求超高层设置喷淋报警、超过54m的套内宜设置火灾报警系统等。54m以上及超高层住宅需要早发现火灾、早逃生,但事实上54m以下的住宅也面临同样的需求。独立式探测报警系统在住宅中运用率低。火灾报警晚、发现晚,导致很多被困人员没有时间采取有效措施,来不及逃生,这也是处于睡眠状态的人员在火灾中死亡率高的重要原因。同时,户内防烟、排烟、排热的问题,目前基本上没有考虑,以及防止或延缓烟气扩散蔓延措施缺乏,这大大缩短了被困人员的反应时间。
住宅户内装修带来严重的消防安全问题,装修相应的指导性防火规范缺乏。目前,行业标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JGJ367-2015)[3]也仅仅在第11章安全防范的第一节消防安全中安排了6条内容,只有两条有具体的量的要求,条款内容不具体,操作性不强,整体过于简单粗糙,起不到很好的指导作用。这就导致户内装修消防安全无章可循。另外,公众将家庭内部装修作为个人隐私,没有将其上升到公共安全的角度,对户内装修缺乏一定的控制。加之家装行业良莠不齐,行业部门缺乏有效监管,导致户内装修消防安全问题突出。如高分子、高发烟材料的运用进一步增加了火灾逃生的难度。可燃材料没有有效控制导致火灾荷载大,使用大量木龙骨吊顶,电器线路未做有效保护,结构被任意改变,电器的安装使用不合理,原有的消防设防被破坏等问题突出。如大渡口区一小区20楼客厅靠阳台位置起火,造成一人死亡,虽然火灾扑救较为及时,但仍造成楼上21楼住户被严重烧毁。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20楼住户装修时将阳台封闭,放置床等家具,形成事实上的室内空间。而原设计为阳台,没有考虑窗槛墙的问题,导致实际使用增加了火灾竖向蔓延的风险。大渡口区另一小区住户在装修是为节省空间,将卧室与客厅的隔墙改为玻璃,客厅起火导致火势很快蔓延至卧室。类似的问题比比皆是。装修存在的消防问题,加快了火灾烟热的蔓延和增强了烟气的毒性,对造成人员伤亡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一些具备逃生条件的住宅火灾,仍造成人员伤亡,主要是被困人员没有采取恰当的应急措施,更多的是本能反应。如“飞蛾扑火”式的逃生,疏散路线或避险地点选择错误,小火处置不当等。一方面,行业主管部门研究不够,没有形成社会所普遍认同的消防安全常识。目前,除了官方发布的《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读本》,再没有正式的成体系的关于火灾应急处理的指导守则。零散发布的一些消防安全常识也过于简单。如: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官方网站科普栏目关于火灾自救逃生,仅发布了3条不同类别的应急常识,没有关于住宅火灾应急处理的有关宣传。其中关于公共场所火灾应急处理:发现初起火灾,应及时报警,并利用楼内的消防器材扑灭火源。而美国红十字会发布的意见则很详细也很具有操作性:在使用灭火器灭火以前,务必做到每个人已经或正在疏散,已经报警,火很小而且没有蔓延,背后有出口并且能够快速使用,房间没有太大的烟。相比较而言,行业主管部门在此方面的工作还很弱。近年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可以说是铺天盖地,但主要是口号式的宣传,效果不好。另一方面,公众自身不重视,对火灾科学缺乏应有的尊重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要控制多层以上住宅火灾人员伤亡,归根结底是发生火灾后被困人员能够尽早发现火灾,有足够的反应时间以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有可靠的逃生路径,能够有效逃生;如果逃生存在困难,有安全的避险区域,被困人员能够生还到有效救援力量的到达[4-5]。
美国红十字会指出,在美国,住宅火灾平均每天导致7人死亡,为此,从2014年开始,他们推出了居家防火行动,挽救了779人的生命,使89万个家庭消防更安全。其中,安装感烟探测警报器是该行动的关键,采取捐赠和志愿服务的方式安装了200万个火灾探测警报器。美国红十字会认为安装了烟雾探测警报器可以将死亡的风险降低一般。(数据摘录自美国红十字会官方网站)一般来讲,初期火灾纯粹靠人的感知来发现,需要一定的时间,很多是在火灾的发展或者猛烈燃烧阶段才发现,甚至没有感知并采取行动就已经悄无声息的死亡,错过了有利的逃生避险时期。这也是住宅火灾导致人员伤亡的重要因素。采取有效的预警措施,是解决住宅火灾亡人的第一步。事实上,安装火灾探测警报器,尤其是市面上销售的互联互通的火灾探测警报器,能够使居住人员及时发现火灾并有充分的时间采取应急措施,为疏散和避险赢得时间,也是目前我们可以采用的最简单、最经济、最实用的办法。所以,可以借鉴美国红十字会“让火灾警报响起来”计划,采取一系列措施在住宅中推广火灾探测警报装置。
有效的逃生时间越长,被困人员的生还几率就越大。这就需要有效的控制火灾的蔓延速度,将烟和热及时排除,控制烟的毒性。(1)降低火灾荷载。这就需要引导住宅内部减少可燃物的数量,同时将高能量、易燃烧的物品放置位置尽量远离通道和公共区域。(2)考虑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这就需要引导住宅内部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减少易燃材料。有条件的、部分位置使用的易燃材料采取阻燃措施。(3)减少烟热对人员逃生和避险的危害。一方面,尽量减少或杜绝高热量、发烟量大、产生高毒性的材料,另一方面,应考虑排烟、排热措施。如在窗户和外墙的设计、平面布置等适当考虑。(4)采取适当的防火防烟分割措施。如房间与走道、客厅、阳台等公共区域,尽量设置防火隔墙,减少易燃可燃和耐火完整性差的分割措施,采取一定的防烟措施。当然,要落实这些措施,一方面,要尽快出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防火规范,采取措施对装修公司进行有效监管,另一方面,加强对公民的宣传引导,采取一些列软性措施。
无路可逃是疏散逃生面临的最大困境,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单向疏散带来的不可靠性。这就迫切需要解决户内的双向疏散问题。在无法设置两个疏散出口的情况下,除最常用的经过走道、客厅、户门的疏散路径外,应设计相对可靠的第二条疏散路径。如:2017年重庆市某区“12.17”火灾事故中,23-3住户客厅起火,住次卧的两夫妇经过卧室阳台,通过床单连接(固定在阳台栏杆上)惊险地下降至26楼逃过一劫。所以,可以根据建筑情况和居住人员身体情况设置横向或竖向的第二疏散路径。这就需要在建筑构件上设置一定的固定设施,帮助人员疏散到楼下或隔壁邻居家的路线。如在建筑外墙适当位置设置可供绳索固定的设施,户与户隔墙靠外墙设置挑檐等,通过管理手段解决防盗的问题。
如果不具备疏散条件,如疏散路径被火和烟阻挡,被困人员身体条件较差无法通过第二路径逃生,这时就需要设置安全的避险区域。如2017年重庆市某区“12.17”火灾事故中,远离客厅的卧室住着户主的孩子,高中生,男性,爬到单元与单元之间连接的抗震梁上躲了1h,被消防员救了下来。如果身体条件不允许,可能就没有那么幸运。这就需要解决避险区域的安全可靠性。一方面可以将户内房间的门均设置成防火门。目前的条件是允许的,也是最简单适用的一种措施。假定杭州保姆纵火案中如果各卧室的门均设置成防火门,可能就是另外一种结局。另一方面可以利用阳台、露台等设置避险区域。如将阳台与户内连接处部分设置成L形的防火隔墙,适当减少落地窗的面积等。
在具备一定疏散逃生和避险的条件下,公民普遍缺乏正确的疏散逃生和避险意识,也是导致住宅火灾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重要原因。
美国红十字会认为火灾发生后,只有2min可以有效逃生,所以他们更强调早发现、快速疏散。为解决该问题,就需要针对家庭制定逃生预案并开展演练,演练直到疏散时间少于2min。而我国的预案和疏散演练主要针对生产经营场所,而对居民住宅的疏散预案和演练强调不够,除了每年寒暑假消防和教育系统要求学生绘制家庭疏散图之外,很少有这方面的宣传。根据我国目前的火灾情况,应该在这方面给予更多关注。
加强公民消防应急逃生能力建设,一方面,要结合我国建筑和火灾的实际情况,依托科研院所,加强研究,针对我国火灾人员伤亡规律,形成应急逃生指导守则,以改变公民无所适从的局面。另一方面,政府加强这方面的引导,行业协会和志愿组织主抓,全社会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