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小玉
(洛阳理工学院 河南,洛阳 471023)
自改革开放施行以来,我国经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使河南农村城市化迅速增强以及农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但是随之生产的生活垃圾总量非常大且仍将持续增长,危险程度日趋递增,对河南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身心健康都有不利影响。经多年发展,我国河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情况较前些年明显改善,治理资金投入不断增加[1]。但由于一些必要因素的影响,垃圾处理效果并不是特别理想,比如: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不是特别完善且欠缺有效的运营管护机制、政府部门未制定共同推进和相互协调的法律法规、农民缺少维护公共卫生的环境意识等。从河南省农村的空间布局上来看,其村庄内部、村庄之间和村镇之间的距离比较大,这将不利于垃圾的收集和转运。且伴随着工业制成品消费越来越多,其所产生的无机垃圾占比越来越高,垃圾处理变得越来越不易操作,其组成成分复杂,有毒有害物质增加。垃圾处理无污染化程度不高,处理能力区域差距十分明显。
正确处理好农村的生活垃圾,关键因素是在于每一个居民。河南省农村居民对于垃圾分类处理的意识较差,理解有偏差,有的人对于其实施不理解、不接受,认为垃圾分类、堆放、处理等环节太烦琐,以至于懒得去做;也有人认为垃圾分类在城市都难实现,农村更难[2]。农村居民普遍受教育程度低,缺乏环境保护意识,给垃圾分类的实施造成了阻力。其一农民缺失自觉进行分类垃圾的良好习惯,其制造的大量生活垃圾给工作人员造成了翻倍的工作量;其二农民的平均文化教育水平比较低,他们对生活垃圾的了解不够充分,致使其不能进行正确的分类,如果将可以进行回收利用的资源放进不可回收利用的垃圾中,则会直接造成资源浪费、回收成本增加等多方面的损失[3]。另外,在河南省境内,有些农村干部十分不重视垃圾处理问题,对于环境保护没有足够的认识,在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方面没有做到尽心尽力。有些农村环卫工人文化水平不高,缺乏系统的培训,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应付检查。在这诸多原因的驱动下,当面对随意丢弃、堆放的生活垃圾时,很多负责人就会采取一种方便、迅速解决所有垃圾的方法—焚烧,这样确实使垃圾处理得很快,但是其对环境的污染是不可估量的。要想加强农村的环保力度,我们就需要从根源上寻找问题,从而发现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
当前,河南省对于生活垃圾污染的防治措施有相关法规出台,但仅限于地方性法规,且在广大农村地区,贯彻和实施都不到位,且人们对于一些政策的实行是有滞后性的,相对于中心城市、省会等经济发达的地区执行力有所欠缺,所以,想要明确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是比较困难的,人们缺乏专业性的垃圾分类指导,当面对一些成分复杂,类别模糊的垃圾时往往不能做出正确的抉择。
2.3.1 收运设施在农村放置的位置不合理以及服务半径过小 农村对于垃圾的基本处理方法就是,在村内放置垃圾桶,垃圾桶的数量和摆放位置,主要根据村民居住的集中集中程度和规模来确定,通常,村民将生活垃圾倒入垃圾桶,垃圾清理员把它们运输到中转站。这样复杂的程序以及有限的设施使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效率极低,村民们的积极性也日益递减。
2.3.2 运输设备出现低配以及供给不足的情况 垃圾压缩车仅在河南省个别的地区进行配备,其余大部分地区利用最基本的运输工具进行垃圾清理,距离垃圾中转站较远的地区大多进行就近处理,其中基本采取集中填埋,如果没有进行无害化及防渗处理,就会存在较大的环境风险。因此进行垃圾分类所需的资金投入是政府所面临的重要关口,从而一方面保证了转运工具的充足供应、垃圾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另一方面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2.3.3 垃圾处理设施规划选址困难 一般情况下,大部分居民都不想自己居所旁边建设一个垃圾处理站,因为在垃圾运输过程中不免会出现跑冒滴漏、散发异味等现象,多数人比较介意这些状况的出现,农民对垃圾处理站的“邻避效应”为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又多添了一道壁垒。
河南省农村垃圾处理是一项公益事业更是一个民生工程,相关政府理应承担生活垃圾治理资金投入的主要责任。作为受益主体的农民,也应适当承担一部分费用。另外政府想要拉动资本下乡,就要想方设法使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其中包括先进的垃圾分类技术及其理念流向农村,探索出一套以政府为主体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在2014 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有明确说明:要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住户付费、村镇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另外再加上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多样化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和企业的管理技术和经验,从而实现对河南省农村现有治理资源的开发利用。
我们所赖以生存的环境是大家共同拥有的,它是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公共物品。在农村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治理,能够使居住环境得以优化,它关系到全体村民的利益,也就需要全体村民积极配合。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村委会公告栏、广播等传统宣传方式开展垃圾管理和分类等专题活动,再结合抖音、快手等各种新兴传播媒介的创新方式在网上进行宣传,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尽力让每个人都参与进来,从而充分认识环保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重要性。
政府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时要充分考虑到河南省农村垃圾处理体系的建设的差异性。在河南省内对于垃圾分类的建设有早有晚,其具有不同的完备性。即便在同一乡镇内,不同的村庄也因地形地貌、环境容量、人口规模等因素,导致生活垃圾的数量、成分、性状都有所不同,因此,各地要根据具体情境,选择适合本地的管理办法。与此同时,政府应鼓励垃圾分类处理体系落后的地区向设施比较完善的地区进行学习,探讨经验。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适合自己的、具有自己地区特色的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相关政府部门要结合农村实际情况,改进工作方式,将信息技术运用在工作中,提高工作的精细化程度,进而增加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技术含量,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的技术水平,强化多领域层面在技术层面的创新,要最大限度发挥科学规划的效果,进一步丰富垃圾处理办法。河南省政府部门关于垃圾分类不同类别项目所采取的措施应不尽相同,从而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①垃圾的清洁焚烧项目:政府应该针对各地区垃圾处理所产生的问题以及所面临的困难制定相应于每个地区的清洁焚烧计划,从而减少污染物排放。②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有关部门除了加强宣传外还应研究和引用适合农村地区生活垃圾特点的焚烧发电技术,利用其产生的热能满足其他所需产业的电力供应。③垃圾填埋项目:管理部门在河南省大部分农村地区需重点研发推广技术先进、经济可行的垃圾渗滤液收集和处理技术,在此基础上,研发能收集垃圾填埋场废气的相关技术。④厨余垃圾处理项目:政府部门应鼓励关于堆肥项目的研发和推广,居民将在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垃圾进行收集,投放到相应的处理站中,进而保证了生活垃圾最大资源化利用。
河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顺利进行依靠于政府公共财政的投入、民间群众的动力与社会基础、科学技术的创新与协调运用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一方面,政府要把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将政府、市场与社会进行最大限度的协调,进而解决当下环境问题。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极度重视培育农民环境健康意识,积极完善垃圾处理技术,探索高效可行的垃圾分类治理模式等。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利用是一个国家进入现代化的指标之一,只有将以上两方面统筹兼顾,才能使河南省农村生活垃圾进行长期有效的治理,以致更好推动新时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 宜居村庄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