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明华
(锦州市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辽宁,锦州 121001)
随着我国人口的增加及经济的飞速发展,土壤安全问题事态严重。据统计,我国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壤面积已达两万之多。其中污染源包括田地块内土壤和水体中遗留的污染物,即:土壤中的砷含量一度升高的各种杀虫剂的使用及硫化矿产的开采、厂矿冶炼排放废水、汽车尾气等。
对地下水的影响,地下水可能存在污染的(如存在迁移性较强的六价铬、氯代烃、苯系物、石油烃等污染物,或地下水埋深较浅)在不影响生产安全的情况下,地下水采样点应设置在疑似污染区,并尽可能接近疑似污染源)如生产设施、储罐、污染泄漏点等),调查土壤和地下水。
通过调查获取信息,土层性质、地下水埋深、饱和带渗透性等迁移途径相关信息项,通过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中分析获取。综合地块生产经营活动时间、地表覆盖、地面硬化或防治的具体时间来综合分析判定。
通过专业全球定位系统,对使用企业用地调查信息空间定位,开展同步质量检查。对敏感受体,如居民区、幼儿园、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控制在一千米范围内。
控制和消除土壤污染源,加强对工业“三废”的治理。对废品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及不能综合回收利用的“三废”,一定要经过净化处理后再排放。
通过对土壤的环境监测,确定环境质量及其变化趋势。其监测内容包括布点采样、样品制备、质量评价等技术。
施加土壤改良剂,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其净化能力。可通过砂土掺黏土来降低土壤中污染物的活性或者分离和培养各种新的微生物,提高生物降解净化土壤的能力,平衡土壤酸碱度。
工程治理:利用物理(机械)、物理化学原理治理污染土壤,但投资大,适于小面积重度污染区。企业在发现土壤污染过后,便将工厂迁离了该地,或者将污染整改成无污染企业,这样在具体调查过程中,便很难确定污染的“主体”也很难扼制住相关的污染企业对于土壤的破坏。对此,对于已经污染的土壤企业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治理和修复,并且通过环保部门的检查与通力合作,而对于一些已经转移的企业要进行责任追究,并要求从自身的建设费用当中抽出一些作为土壤管理的土壤修复费用,并且在对于土壤污染的问责上必须要明确主体,做到谁污染,谁负责。加强立法与执法[1],通过调查措清我国土壤污染总体状况的基础上,制定我国土壤污染防止和治理的战略、对策。
土壤的监测可以分为:建设项目土壤环境评价、土壤污染事故、农田土壤环境、全国区域土壤背景等监测。
土壤优应对人群健康和维持生态平衡有重要影响的物质进行优先监测。比如重金属、常规指标的硫酸盐等元素或有机、无机污染物等[2]。
在实验室土壤中的有机类和无机类污染物用重量法、容量法、化学法和仪器法进行测定,土壤污染监测结果对掌握土壤质量状况,实施土壤污染控制防治途径和质量管理有重要意义[3]。
十三五以来,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先后完成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加油站防渗改造等工作,开展了污染地块安全利用、重点污染源(区域)和工业园区地下水监测现状调查、粮食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多方位、多举措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
完成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的相关工作。为切实做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的相关工作,成立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耕地污染源头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耕地污染源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并积极组织实施。
积极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各项任务。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重点考核任务,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做好源头预防工作,保障了全市粮食安全,顺利完成了各项考核任务。
依据《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和《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要求,印发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建立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协调小组、详查质量与控制单位、详查技术牵头单位等组织机构,为做好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按照《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和省环保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指导意见,积极协调国土、农委、住建、水务、经信等市直相关部门通力协作配合,加强县(市)区农用地详查点位布设及核实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于2017年10月份完成了我市3000多个点位布设及核实工作。
2018 年1 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工作。依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共确定调查对象252个、初步采样调查地块48个,到2020年10月底,48个地块初步采样调查工作已全部完成。目前,正在编制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集成工作[4]。
按照《关于开展地下水监测现状调查的通知》(辽环综函〔2020〕267 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县(市)区分局开展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监测现状调查工作,按时完成了10家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监测现状信息调查表填报工作,目前,正在开展重点污染源和工业园区地下水监测现状调查初步清单和信息调查表填报工作完成。
为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做好加油站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时完成加油站地下储罐防渗改造任务,各部门召开全市加油站防渗改造推进工作会商会议,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全力推进全市加油站防渗改造工作。2020年6月底前,全市306座加油站地下储罐全部完成了防渗改造工作。
2018年以来,按照国家和省要求,积极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建立工作,建立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制度,每半年组织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排查核实一次疑似污染地块,及时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2020 年 10 月底前,完成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20 日全市375 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和329 个土地招拍挂、划拨情况排查工作,经各县(市)区排查核实,全市无违反《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开发的地块。根据各县(市)区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情况,到目前,我市没有污染地块。
2018年12 月,依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辽宁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 年)》,制定并印发了《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计划》,通过环境风险管控,实现对环境风险的超前预控,消除或减少环境危害,增强环境事故防控能力,降低环境安全风险,有效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2018 年11 月,市环保局与市国土局、市规划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建设用地环境管理和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建立了联动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2019年6月24日,根据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变化,会同市自然资源、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审批、自然资源服务等部门编制印发了《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方案》,明确了建设用地环境管理要求,加强了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监管,提出了严格场地污染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成果评估等要求,有效保证了全市人居环境安全。
综上,只要正确分析土壤污染源,积极采取科学、有效的土壤污染治理措施,就能改善土壤生态系统环境,提高土壤利用率和农业产出率,促进生态平衡。同时加强宣传、监督和管理工作,各级部门应加大对土壤污染的监测和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