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晗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外国语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6)
在当代人心中,苏轼似乎只是一位临风高蹈、才情横溢的文学家、书法家、画家。事实上,苏轼首先是一名封建时代的文人士大夫。弟弟苏辙为他撰写的“墓志铭”,共7000余字,其中6000多字是陈述其政绩的,述及文学的还不足200字。苏轼“奋厉有当世志”,他的主要志业仍然在于为官从政,其一生业绩更多是在政府做官,先后仕宦于凤翔、杭州、密州、徐州、湖州、定州等地,政绩卓著,即使谪居黄州、惠州、儋州期间,仍不忘担负的社会道义和社会责任,想尽一切办法为民谋利,充分体现了传统文人士大夫的家国情怀。苏轼一生以为民奔波、服务家国为荣,不计个人宠辱得失,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与百姓同甘苦、共命运,尤其是面对各种自然灾害时,急民所急,与民同心,充分彰显了一位良吏、学者、文人应有的担当精神和悲悯情怀。
北宋初年,我国气候正处于一个暖冷交替的变化时期,史书中多有暖冬少雪的记载,又有大量江河俱冻的记录,如雍熙元年(公元984年),汴京城“今冬和暖……若得三五寸雪大佳”(《续资治通鉴长编》)。同时,在《宋史·太宗本纪》中又有“大雨雪”的记载。然后气候逐渐进入第三个寒冷期,大约持续了两个世纪。自北宋雍熙元年(公元984年)至南宋绍熙元年(公元1190年)的两百余年间,因风雪严寒“杀苗稼”“损蚕麦”,或“人多冻死”“江、溪鱼皆冻死”的现象常见于史书,甚至“天寒甚,地冰如镜,行者不能定立”“淮水冰,断流”的情况也多有记载。因为气候变化无常,又兼经济发展迅速、人口增长较快等因素,导致自然灾害频仍,据《中国灾害通史·宋代卷》统计,两宋时期共发生水、旱、虫、震、疫、沙尘、风、雹、霜9种自然灾害达1543次,其中水灾628次,旱灾259次,虫灾168次,瘟疫49次[1]10。水灾是影响两宋社会的主要自然灾害,黄河流域、长江流域、淮河流域水涝频繁,“在北宋的168年中,黄河决溢就有50多次”[2]11,并且数次改道,沿岸地区百姓可谓深受其害。至于时疫,宋代先后发生大小瘟疫40余起,北有伤寒南有疟瘴,严重影响着人民的身体健康。这些自然灾害也被真实记录在诗词文赋中,如《苏幕遮》(释净端)、《风异赋》(梅尧臣)、《越州赵公救灾记》(曾巩)、《上仁宗论水灾》(欧阳修)等,达到了文史互证的效果。灾害书写也构成了苏轼诗文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孔凡礼的《苏轼诗集》和《苏轼文集》为底本进行梳理,发现关于水灾、旱灾、瘟疫等自然灾害的书写较为频繁,如《九日黄楼作》《立秋日祷雨》《禹之所以通水之法》《乞赈济浙西七州状》等,这些诗文形象地展现了各种灾异的自然特征和治理过程。
作为政府官员,苏轼“不是治水,就是救旱,不管身在何处,不是忧愁全城镇的用水,就是担心运河和水井的开凿”[3]74,在凤翔,为民祈雨,以期抗御旱灾;在杭州,疏浚钱塘六井、西湖;在徐州,率众抗洪,终使城全。苏轼是个不折不扣的学者型官员,他在水利、灭蝗、开矿、冶炼、园艺、制药等方面均不乏真知灼见,且实践效果显著。2019年,水利部公布了第一批“历史治水名人”,共计12位,其中就包括苏轼。苏轼识水、懂水,具有丰富的治水经验。熙宁十年(公元1077年),徐州大水。“熙宁十年秋,河决澶渊。注钜野,入淮泗,自澶魏以北,皆绝流而济。楚大被其害,彭门城下水二丈八尺,七十余日不退。吏民疲于守御”。苏轼的《河复·并叙》形象写出了此次水情的严峻。苏辙在《东坡先生墓志铭》中则记载更为详细:
是岁,河决曹村,泛于梁山泊,溢于南清河,城南两山环绕,吕梁、百步扼之,汇于城下。涨不时泄,城将败,富民争出避水。公曰:“富民若出,民心动摇,吾谁与守?吾在是,水决不能败城。”驱使复入。公履屦杖策,亲入武卫营,呼其卒长,谓之曰:“河将害城,事急矣,虽禁军,宜为我尽力。”卒长呼曰:“太守犹不避涂潦,吾侪小人效命之秋也。”执梃入火伍中,率其徒短衣徒跣,持畚锸以出,筑东南长堤,首起戏马台,尾属于城。堤成,水至堤下,害不及城,民心乃安。然雨日夜不止,河势益暴,城不沉者三板。公庐于城上,过家不入,使官吏分堵而守,卒完城以闻。复请调来岁夫,增筑故城,为木岸,以虞水之再至,朝廷从之[4]3422。
七月,黄河在河南濮阳曹村决口,水汇于徐州城下。面对灾情,苏轼杀伐果断,指挥得当,成效显著。早在洪水到来之前,苏轼就已经调集民工日夜抢修大堤,亲赴武卫营借兵(地方官员无权调动禁军),率军民“筑东南长堤,首起戏马台,尾属于城”,为抗洪卫城筑起了第一道防线。又紧急征调南山脚下停泊的数百条公私船只,在城下依次排开,为抗洪筑起了第二道防线。最终,筑成一条护城大堤,将洪水拦在了城外。然雨下不止,“河势益暴”,苏轼就“庐于城上,过家不入”,指挥官吏“分堵而守”,官民一心,终于将洪水引入黄河故道,保全了家园。在抗洪卫城的同时,苏轼还及时说服富人回城,稳定民心;开仓放粮,平抑物价;派出熟悉水性的人们“浮舟楫、载糗饵”救助被困者。洪水逼退后,苏轼及时上奏朝廷,请求加固防水工程。公元1078年,徐州防洪大堤竣工。同时,在外围城墙上,一座十丈高的楼台也正式落成,苏轼取名为“黄楼”。“黄”在中国五行学说中代表“土”,即含有防水之意。在徐州治水中,苏轼身先士卒、沉着应对、统筹安排、救防并举,充分展现了他的治水才能。苏轼懂得水“因物以为形”,既可以流至湖海,也可以冲决堤坝,他师法自然抗御灾害,采取疏导与堵塞相结合的办法,实现有效治水。
黄河是中华民族文明的摇篮,但黄河水患始终是北宋朝廷面临的主要问题。西周以前,黄河流域植被良好,气候温暖,雨量充沛,在中下游河谷平原地区,古人挖沟开渠,不仅可以满足日常生活、生产用水,还可以“行船漕”(《史记·河渠书》)。“黄河水患,始见于周定王五年。是年为鲁宣公七年,入春秋已一百二十年”[5]746。周定王五年,黄河发生了大禹治水以后的第一次重大改道,史称“定王五年河徙”。从此,黄河水患开始频繁见于史书,正如苏轼在文章中所说:“自禹而下至于秦,千有馀年,滨河之民,班白而不识濡足之患。自汉而下,至于今数千年,河之为患,绵绵而不绝。”[6]220苏轼详细分析了汉代以后黄河水患频繁发生的原因。他认为,春秋战国时期,战乱频仍,各国之间或者决河水攻对方,或者挖沟堑保护自己,新修的堤防随处可见,黄河不再循故道奔流。到了秦汉时期,又未采取恰当的治河策略,致使黄河泛滥,灾情不断。到了东汉时期,王景与助手王吴治理黄河,“修渠筑堤,自荥阳东至千乘海口千余里”(《后汉书·王景传》),形成了一条新的河道。这次治理黄河之后,由于中原地区生态环境破坏速度趋缓,黄河出现了近千年基本安流的局面。
唐末五代,黄河水患又频繁发生,北宋最初的70年间,黄河多次改道或决堤。宋仁宗庆历八年(公元1048年),黄河在商胡埽(今河南省濮阳县东北)决口,河水流经山东北部,由天津入海,史称二股河北流,或称黄河第三次大改道。嘉祐五年(公元1060年),黄河又在大名府魏县第六埽(今河南省南乐县西)决出一条分流,东北循今马颊河入海,是为二股河的东流。之后宋廷一直在“维持北流”,还是“回河东流”的问题上摇摆不定。元祐三年(公元1088年),王孝先试图强行堵塞现有河床以治理黄河,苏轼坚决反对,他主张疏导与堵塞相结合的方法,“因水所欲行之地,稍立堤防,增卑培薄,数年之后,必将安流”[6]825。苏轼深谙治水之道,“河水湍悍,虽亦其性,然非堤防激而作之,其势不至如此。古者,河之侧无居民,弃其地以为水委。今也,堤之而庐民其上,所谓爱尺寸而忘千里也。故曰堤防省而水患衰,其理然也”[6]221。苏轼指出,治水的关键在于“宜推其理,而酌之以人情”,在“水理”和“人情”之间取得和谐,因为,水灾的发生,不仅与水的“湍悍”有关,也与人们“爱尺寸而忘千里”的短视行为有关。苏轼立足于“天人合一”的整体利益,呼吁人们着眼于长远,着眼于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苏轼善于治水,是因为他懂得“水”的特性,尊重“水”的规律。人类只有深入把握“万物之理”,才能“应物而动”,实现“性”与“道”的合一,正所谓“循万物之理,无往而不自得”[7]148。苏轼治理西湖,既考虑百姓的日常生计,又充分利用山形水势,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营造出诗情画意的生存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了生产、生活、生态的有机统一。苏轼自觉将水利工程建设与生态平衡保护有机统一,不仅营造了美丽的西湖,恩泽后世,更可贵的是,苏轼师法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一直启迪着后人。
苏轼始终秉承“以民为本”的仁政理念,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为国计民生积极奔走,即使处江湖之远,被剥夺了签署公事的权力,仍想尽一切办法为民解忧、谋利,尤其是应对各种自然灾害时,不仅具备抗灾救灾的实务能力,更有着一心为民、不计私利的可贵气节。宋廷对救恤百姓十分重视,“宋之为治,一本于仁,凡振贫恤患之意,视前代尤为切至”(《宋史·职官志六》),形成了一套较为严密的灾害救助程序,并将“赈恤饥穷”“遇水旱以法赈济”等内容,列为对地方官员执政的要求,处理好灾荒事务是对官员执政能力的考核。有的官员为了个人仕途,就会置灾民利益于不顾,瞒报、谎报灾情,不作为、乱作为。苏轼认为,很多时候灾害“盖人事不修之积,非特天时之罪也”[6]916,比如“熙宁之灾伤,本缘天旱米贵,而沈起、张靓之流,不先事奏闻,但务立赏闭籴,富民皆争藏谷,小民无所得食”[6]883。后朝廷得知,全力救济,但“饥馑既成,继之以疾疫,本路死者五十余万人。城郭萧条,田野邱墟”[6]883。苏轼认为,由于沈起、张靓之流处置不当,直接导致了熙宁年间的惨剧,朝廷也为之付出了惨痛代价(仅供米就高达123万石)。元祐四年(公元1089年),苏轼知杭州,正值浙西杭州、湖州、秀州、睦州、苏州、常州、润州七州遭遇严重灾情,“浙西七州军,冬春积水,不种早稻,及五六月水退,方插晚秧,又遭干旱,早晚俱损,高下并伤。民之艰食,无甚今岁”[6]849。面对粮食歉收,物价上涨,饥荒疫病并作,如果处置不当,必将重演熙宁八年的惨剧。苏轼一向主张“救灾恤患,尤当在早”的理念,他紧急上奏《企赈济浙西七州状》,提出四条建议:一是缓交本路应上交钱粮的一半或三分之二,余粮等丰收了再分两年补齐;二是若有了充足的军粮和储备粮,政府不得再行收购;三是发放二三十万钱于民间,让诸州纳税户购买百姓手中的金银绸绢充抵贡钱,以缓解百姓无钱可用的困境;四是对于盗情严重者,以及大肆贩运私盐者,可以实行重刑政策,到丰收年景再恢复常刑。最终,朝廷宽减赋税,并赐度牒赈济灾情。利用救灾款项,苏轼采购外地粮食,有计划、分步骤地投放市场,平抑了物价。到元祐五年(公元1090年)春夏,杭州米价保持稳中有降,百姓得以平安度过荒年。同时,苏轼考虑到“杭,水陆之会,因疫病死比他处常多”的特殊情况,一方面“遣吏挟医”,熬制药剂,施与众人;一方面筹建病坊,收容贫苦病人,“裒羡缗得二千,复发私橐得黄金五十两,以作病坊,稍畜钱粮以待之。至于今不废”[4]3423。此“病坊”应该是我国第一所面向民众的官办医院,救治了很多时疫患者,据《宋会要辑稿·食货志》记载,三年医好病人上千人。另由专人配置“圣散子”,从立春后,直到第二年春夏之交,免费向全体百姓发放。
元祐年间的灾情不减于熙宁年间,但由于提前防范,妥善应对,有始有终,灾民得以安然度过荒年。其实,在元祐年间的救灾过程中,也存在官员失职渎职行为。当时,朝廷赐予300道度牒用于救助浙西七州,转运使叶温叟私自分配名额,其中,受灾严重的杭州只分得30道度牒。苏轼认为,此举有失救助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他上奏建议按照户口众寡、受灾程度进行分配,如蒙再获度牒,“乞自圣旨分擘施行。若只下本路,其转运使叶温叟,必是遂非,不肯应副”[6]863。后来,又有官员邀功,在灾情依然严重的情况下,奏请朝廷收回度牒。苏轼再次上奏,曰:“显是小臣无意恤民,专务献谄,而户部、都省乐闻其言,即时施行,追寝二圣已行之泽。百姓闻之,皆谓朝廷不惜饥民,而惜此数百纸度牒,中路翻悔,为惠不终。”[6]873在苏轼的积极争取下,灾民才得以度过困境。元祐五年,浙西数地又遭遇连日暴雨,太湖湖水漫溢,良田被淹,禾稼被毁。苏轼连上七道奏折,冒着冲撞朝廷、得罪同僚的政治风险,痛斥某些官员隐瞒灾情的行为,直陈此次灾情的严重性,请求赈济浙西灾民。在《相度准备赈济第二状》中,苏轼指出:“今年灾伤,实倍去年。但官吏上下,皆不乐检放,讳言灾伤。只如近日秀州嘉兴县,因不受诉灾伤词状,致踏死四十余人。大率所在官吏,皆同此意……若朝廷只据逐处申奏,及检放秋税分数,即无由尽见灾伤之实。”[6]895他还上书宰相吕大防,批评当时官场上下讳言灾害的不良风气。面对灾情,苏轼敢于谏言,为民请命,完全不计个人利害。正如林语堂所说:“若干朝廷的特使也在当地,人家一言不发,苏东坡喊叫什么?比平常多下了一点雨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他是为自己挖掘政治上的坟墓吧?”[3]270苏轼将万民、天下、大道看作比政治更大的存在。在处理各种自然灾害时,他始终以民为本,胸怀天下,积极做好粮食供给、流民安置、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工作,尽可能减小灾荒危害,充分体现了其爱民如子的责任意识和独立不倚的铮铮风骨。
苏轼曾曰:“夫君子之所重者,名节也。故有‘舍生取义’ ‘杀身成仁’ ‘可杀不可辱’之语。而爵位利禄,盖古者有志之士所谓鸿毛敝履也。”[6]838苏轼有着传统文人的君子风骨和圣贤气象,重“名节”,轻“爵位利禄”,以天下为己任,急万民之所急,故能在面对灾情时,“立天下之大节”。
只有以民众的利益为准则,才能日渐养成与天地同流的浩然精神,具有涵养万物的胸襟和气量,不争一己之私,更不计较一时得失,才能“临大事而不乱”,保持人格的独立与精神的自由。苏轼一生宦海沉浮,曾位高权重,也屡遭贬谪,深陷党争之中。王安石新党执政时,他反对变法中有违人民利益的条款,敢于直谏,不惜得罪最高权威;司马光旧党重新当权时,为了维护百姓的切身利益,他又极力反对尽废新法,不惜得罪恩师与友人。从表面上看,苏轼不见容于任何当政党,实则彰显了他“群居不倚、独立不惧”的高尚人格。苏轼持守“政见不同,人格不失;一心为公,不修私怨”的原则,不随波逐流,不因受恩于人就逢迎附和;也不因政治立场不同而置人民利益于不顾。真正独立、自由的人是有着终极关怀的人。“士大夫只看立朝大节如何,若大节一亏,则有细行,不足赎也。东坡立朝大节极可观,才意迈峻,惟己之是信……非随时上下人也”[8]246。只有以“全”的精神看待事功,才能具备独立不倚的高尚人格,成就“立朝大节”。宋高宗对苏轼“不可夺”的“峣然之节”也倍加称赞。
养其气以刚大,尊所闻而高明。博观载籍之传,几海涵而地负;远追正始之作,殆玉振而金声。知言自况于孟轲,论事肯卑于陆贽。方嘉祐全盛,尝膺特起之招;至熙宁纷更,乃陈长治之策。叹异人之间出,惊馋口之中伤。放浪岭海,而如在朝廷;斟酌古今,而若斡造化。不可夺者,峣然之节;莫之致者,自然之名。经纶不究于生前,议论常公于身后[9]1。
林语堂认为,这是对苏轼最好的赞词。苏轼一生“忠义许国,遇事敢言,一心不回,无所顾望”[10]77,为官不媚权,因“刚正疾恶,力排奸邪”而遭人构陷,却始终“位卑未敢忘忧国”,心怀万民,不计利害。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黄州瘟疫流行,病死无数。在公共医疗卫生设施不完备的古代,疫病和水旱都被视为天灾,异常凶险。当时苏轼因“乌台诗案”谪居黄州,任团练副使,实乃“罪臣”,没有任何实权,甚至人身自由也遭到限制,却想尽一切办法应对疫情,不惜违背承诺,以“圣散子”救活者无数(据苏轼讲,“圣散子”乃同乡巢谷所赠,不能外传)。晚年被贬谪岭南时,由于自然环境恶劣,又缺医少药,苏轼更加注意防疫治病等问题,大量收集民间偏方、验方和养生经验,尽可能帮助百姓应对疫情。在君臣共治的北宋,士人有着高度自觉的精英意识,他们继承了孟子“人人皆可以为尧舜”的思想,普遍怀有“以天下为己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敢于身为天下先,积极砥砺气节,心系黎民,努力在救民济世中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苏轼天生具有生气蓬勃的禀赋,有一种至大至刚的“气”,面对自然灾害时,不仅能够准确研判灾情,实施行之有效的救治举措,还具有可贵的士人风骨,始终与民身心相通,休戚与共,其“立朝大节”“宠辱皆适”“性命自得”的人格境界,成为后世文人追慕和效仿的典范。
作为一名文人士大夫,苏轼拥有广博的知识,高度的道德自律,家国天下的赤子情怀,安贫乐道的君子风格,集中体现了一个“典型的中国人”的人格修养。在北宋,苏轼是个案吗?恐怕不是。我们可以列举出一长串名单: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司马光等。仁宗皇祐元年(公元1049年),范仲淹转任杭州知州。第二年,两浙地区发生严重旱灾,引发大面积饥荒,同时粮价失控。范仲淹不顾同僚的严厉弹劾,果断采取“非常规”的救灾举措,诸如主动提高粮价、加大基建投资、“以工代赈”等,结果“是岁,两浙唯杭州晏然,民不流徙”。自古以来,执政智慧多来自大公之心。庆历新政受挫后,范仲淹被罢免参政知事,转任多地,但始终胸怀天下,勤政爱民,其“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成为文人士大夫追求的人生境界。王安石作为北宋时期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面对自然灾害,亦主张“修人事以应之”,他说:“夫水旱者,天时之常有也。仓廪财用者,国家常不足也。以不足之用,以御常有之水旱,未见其能济焉,甚非治国养民之术也……且五帝、三王之世,可谓极盛最隆,亦不能使五谷常登,而水旱不至。然而无冻馁之民者,何哉?上有善政,而下有储蓄之备也。”王安石认为,国家应“建长久之策”,不应“苟且”于当前,如此,“上有善政”“下有储蓄”,就可以积极应对自然灾害(《再上龚舍人书》)。
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苏轼等众多综合型官员集中出现在北宋,绝非偶然。这与北宋良好的时代精神、文化氛围密切相关。早在隋唐之际,科举取士制度使普通读书人得以通过科举入仕,成为官僚阶层的重要组成部分,士人阶层和官僚阶层出现部分同化,成为“士大夫”。但直到两宋时期,士大夫官僚政治才最终确立下来,正如邓小南所说:“公元8至13世纪,亦即我国历史上的中晚唐、五代至两宋时期,中国社会经历着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性深刻变动。在这一阶段,士大夫官僚政治最终确立下来。”[11]1这一时期,知识分子“治学”与“从政”的“二重角色”表现得尤为突出,“北宋时期,……新儒学思潮振兴,在当时形成一场强劲的思想解放运动,知识分子‘治学’与‘从政’的沟通蔚为风气。随之成长起来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苏轼等一批兼擅文章、经术与吏干的综合型官僚”[12]230。北宋士大夫“集官僚、文人、学者三位于一体”,既葆有高昂的士气和可贵的淑世精神,又兼擅文章、经术与吏干,懂实务、重实践,这种鲜明的文化全能气质历来为世人乐道,使得北宋时期的士人文化呈现出独特的魅力。
还与宋廷重视文教、改革科考有关。以文化成天下,是北宋的基本国策。宋代可谓“学习型”社会。初宋的君主都喜好读书,宋太祖享有“性好艺文”的称誉,还设法令武臣读书,使他们了解“为治之道”。宋太宗以“锐意文史”而见著史册,宋真宗则“道遵先志,肇振斯文”,在两年半的时间内读完了北宋以前所有的正史。在朝廷的大力提倡下,当时形成了“以文为贵”的价值观念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社会心态。同时,为孤寒之家开路,是宋代科举改革的一个重要原则。“宋代科举制度的基本特点在于:取士不问家世,限制势家与孤寒竞进,严防考官营私、考生作弊,全凭经义、诗赋、策论取士,个人的知识才能,取代了门第血统,在科举考试中占了主导地位”[13]104。“取士不问家世”的举措使得众多富有才华的贫寒之士有了参政机会,甚至成为国家政治管理层面的核心力量,如赵普、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苏轼等,均出身贫寒或品阶较低。再者,“不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者”的祖宗家法在一定程度上砥砺了士大夫“以道事君”的风骨,北宋士人敢于身为天下先,积极砥砺名节,高扬人格力量,或“以仁育万物,以义正万民”;或“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如果说,范仲淹“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的精神开启了北宋士大夫自信、自主的篇章,到了欧阳修那里,宋代士气达到极旺盛的程度,苏轼自觉承继先贤圣哲,效仿范仲淹、欧阳修,担负了提振士气、复兴文化的历史使命。以范仲淹、欧阳修、苏轼为代表的一代有志之士,以济世救民、弘扬文化为己任,共同锻造了北宋相对民主、自由的政治文化,对北宋社会进步、文化昌明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北宋的科举考试内容也影响着士大夫的知识结构。“庆历新政”时期,范仲淹主持科举改革,他提出:进士考试,应先策论而后诗赋,以策论高而诗赋次者为优等,诗赋高而策论平者为次等。但此改革实际并未真正实行。宋神宗亦注重文吏之能和通经致用有机结合,侧重培养通义理、懂实务的综合型官僚。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王安石重定贡举新制,只留进士一科,且进士科亦罢诗赋、帖经、墨义,而惟重策论。策论讲究儒学义理与经世治国的结合,重策论有利于选拔出具有真才实学的人才。朱刚在《苏轼十讲》一书中指出,苏轼的50篇策论具备一定的内在结构,观其论题,论、策基本各25篇,涉及哲学、历史、人物、文艺,以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诸方面,只不过,前者侧重于原理性,后者倾向于具体建议。这充分说明,北宋士人出仕之前已经形成了一套经国治世的学问。
北宋文人士大夫“致广大”而“尽精微”,将内在心性的开掘与外在事理的把握推向了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因为要“致广大”,所以要经世致用,普遍怀有复兴儒学、提振士气的自觉意识和济世安邦的担当精神。因为要“尽精微”,所以要对物理、性理、义理等进行深入探索,又由于日益成熟的造纸术、印刷术,华夏民族文化历数千年之演进,至宋代达到了鼎盛阶段,无论哲学、文学、艺术、科技等都已经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进步:“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14]245沈括的《梦溪笔谈》即为明证。《梦溪笔谈》包罗万象,异彩纷呈,涵盖哲学、文学、艺术、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等,全面呈现了北宋的文化盛况,尤其是自然科学方面的成就。英国学者李约瑟在《中国科学技术史》一书中指出:“每当人们在中国的文献中查考任何一种具体的科技史料时,往往会发现它的焦点就在宋代。不管在应用科学方面或在纯粹科学方面都是如此。”[15]287李约瑟所谓的“应用科学”或“纯粹科学”,大抵相当于今天的科学技术,其焦点都指向宋代的“物理之学”。“致广大”而“尽精微”的宋学精神,造就了既讲究心性修养,又精于具体事务的北宋士大夫群体,在灾情应对中,他们既有着家国一体、一心为民的道德追求,又有着求真务实、知行合一的理性精神。北宋士大夫鲜明的文化全能气质历来为人推崇,他们的人格境界更成为后世文人争相效仿的典范。
在科学技术水平较低、信息传递不太便捷的古代,灾害预警、灾情应对难度较大,极大考验着国家的执政理念和治理水平,以及各级官员的施政能力和道德操守。纵观中华文明发展史,可以列举出一长串辉耀千古的治世良才,而集官僚、文人、学者于一身的苏轼最具代表性。在灾情面前,苏轼始终以民为本,大局为先,葆有可贵的风骨和气节,以及浓厚的人文关怀。同时,他又具有极强的实务能力,灾前积极预防,未雨绸缪;灾中妥善应对,果断处理;灾后及时救助,重建家园,有力保障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救灾抗灾过程中,苏轼所表现出的悲悯情怀、忧患意识和理性精神至今依然可以滋养我们的灵魂、哺育当今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