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秋洪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室,广西 南宁 530012)
以思辨为方法特征的哲学和以实证为方法特征的方志,这两个领域之间似乎相距遥远,没有什么可以看得见的联系。其实不然,哲学不仅是一种世界观,更多的是作为认识论工具为世人所运用。唯物辩证法是从自然界和社会生活本身抽象出的科学理论,所以它既是客观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也是认识的普遍规律。作为认识世界的思维工具,哲学特别是辩证法的原理、方法和范畴为人们认识和掌握包括地方志等社会文化现象在内的世间事物提供了功能强大的利器。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至上的意思是最高,居于首位。在哲学认识论里,至上与非至上是一对用于描述认识过程的词汇。认识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又称“思维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是表达人类认识能力的无限性和有限性的一对范畴。认识的至上性是指人类的认识能力和思维能力是无限的、绝对的。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是无止境的,它推动人类不断地认识世界,获得真理,以指导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而实践的发展也不断为认识提供新的认识工具或手段。在这个意义上讲,人类的认识能力是至上的、无限的。认识的非至上性是指人类的认识能力和思维能力是有限的、相对的。因为人类认识要通过每一个人和每一代人的认识来实现,而每个人和每代人的认识必然要受到客观事物及其本质暴露的程度、社会历史的实践水平和主观条件、生命的有限性等方面的限制,因此,他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总是有限的,不可能穷尽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所以,人类的认识能力和思维能力既是至上的又是非至上的,既是无限的又是有限的。这一对矛盾只有在认识的无限发展过程中才能得到不断解决。
至上与非至上的概念移用于对方志文化领域或者学科功能的评价,体现为对地方志功能评价的两种极端,即地方志功用的至上论和无用论。从功能主义视野看,地方志之所以能够存在两千多年,而且至今绵延不绝,与其过去难以取代的功能地位密不可分。在大众教育不普及,信息载体和传播手段稀缺的中国古代,除了少数其他书籍,志书几乎是官员们能够找到的记录和传播地方重要资料信息的唯一载体。在那种时代,离开地方志,一方官员的确难以了解所治理之地的山川地理、物产资源和风土人情,治理地方必然遇到重重困难。因而在历史积淀中,志书的存史、资政和教化功能被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以致积淀为方志人一种根深蒂固的职业自豪感,这就是地方志功能至上论的来由。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发展和科技进步,教育及传播媒体的多样化和普及,信息载体早已不限于由官方组织编修的史志书籍和诗词歌赋等寥寥几种。能够承载各种信息的载体随着科技发展进步层出不穷,信息的产生、传播的速度和广度早已大大超过古代,而能够提供资政的资料已远不限于地方志书。许多浸润方志几十年的历代老方志人也不得不承认,年鉴、史书、档案、时政媒体等也是资政的工具,而且年鉴和时政媒体的时效性更强、史书有更明显的价值倾向、档案可以揭示被政治家或史学家隐去的历史原貌。它们的这些长处正是方志所不及的。同时,固守只有地方志能够资政之观念的方志人,就难以解释为何绝大多数国家没有地方志,依然能够治理他们生活的那块地方。信息时代的大数据浪潮严重冲击着方志人的许多观念,部分人又由此走上另一个极端,认为地方志无用、可有可无。
地方志至上还是非至上,以及有无用处之争,正如人文学科有用与无用的争论一样,可归因为地方志是否有物理学、化学乃至经济学、法学或政治学那样具体的理性功用。也许可以这样认为,地方志既不像哲学、宗教、艺术那样超然物外,也不像物理、化学或者经济学、法学等那样有非常明确的理性功用目的。有人认为地方志属于史学,也属于没有明确的理性功用目的的学科。方志人都知道,地方志是否属于史学尚有争议,但是即便它属于史学,却不能忘记史学正是由“结绳记事”“刻木记事”这样的具体功用需要发展而来的。历史上官修的历史著作汗牛充栋,无不带有强烈的功用目的,以资政、存史和教化功能自诩更是方志人共知的,所以史学和地方志不应简单等同于纯粹的人文学科。地方志的理性价值和功用意义尽管在不同时代有巨大差异,但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并非是客观评价地方志功能、地位和作用的正确途径或态度。要么以为当代资政非地方志莫属,要么将地方志斥为废纸一堆,都是不符合地方志发展史的片面认识。地方志的作用既是至上的,又是非至上的,这才是辩证的观点。
地方志能够从手写传抄和竹木雕版时代发展到信息化时代的今天,自然不无它的理由。然而,地方志在不同时代的地位、作用、社会影响和声望是大不相同的。对地方志的历史有一种广为认可的说法:地方志起源于周代的诸侯国史,萌芽于秦汉,成型于隋唐,繁荣于明清,规范于民国,兴盛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事物的起源、发展和盛衰都有一定的条件。因此,不同时代地方志的兴盛与衰落也需要特定的社会和文化条件。这些条件可以归纳为社会政治条件、经济条件和文化条件等。为什么地方志萌芽于秦汉,而不是更早或更晚;为什么明清时期地方志得以繁荣,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得以兴盛?回答这些问题都离不开对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的理解。对地方志兴衰发展历史条件的考证,虽然不是本文要论述的内容,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当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时,对于社会此后发展模式、途径的认识往往存在模糊不清,这个时候也是最能够发挥地方志这类资政典籍作用的时候。社会提出对存史、资政和育人史料的新需求之时,就是地方志事业可以大有作为的时期。
另一方面,既然地方志因社会需要而兴,那么它也因社会需要变化而变化、因社会嬗变而改变,就成为题中应有之义。当社会提出了对地方变迁史料等方面的需求,地方志必须对此种需求做出积极的回应,方能在社会变迁的潮流中站住应有的位置。
哲学上的唯条件论把事物的存在和发展看成完全是由外部条件造成的,否定和看不到事物的内部矛盾和内部动力,将客观条件和外部条件加以绝对化,视为事物发展的唯一原因,否认人的主观能动性。唯物辩证法既是条件论,又不是唯条件论。在新方志编修过程中,各地的进度和质量、开发利用的程度相差甚远,造成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往往被一些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归结为外部条件差,不具备必要的资源和客观条件。这种观念在哲学上是一种机械论或形而上学的观点,在心理学上则被视为一种外部归因。
在唯物辩证法的条件论看来,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有条件的,条件是可以改变的,改变条件也是要有条件的,只有有条件这点才是无条件的。“辩证哲学推翻了一切关于最终的绝对真理和与之相对应的人类绝对状态的想法。在它面前,不存在任何最终的、绝对的、神圣的东西;它指出所有一切事物的暂时性;在它面前,除了发生和消灭、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的过程,什么都不存在,它本身也不过是这一过程在思维着的头脑中的反映。”[1]
在现实中,分析和解决问题时,条件论是非常重要的方法论。现代社会发展的三大支撑:管理、科学、技术,这三者都需要在条件论的指导下去完成他们各自的使命。20世纪初,人们就开始研究管理问题,从美国“胡萝卜加大棒”的泰勒制到今天的MPA、MBA,它们的共同点是研究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人的工作积极性能够发挥到极点,能最大程度地开发人的潜能,一个组织如何保持它的生命力和发展前景。在这些领域取得的成功,都特别重视事件发生所需的条件。环境是时刻变化的,变是不变的真理,如何应对处在变化的环境之中的变化事物,关键在于建立辩证思维支持下的认识体系。
根据唯物辩证法的条件论,方志人应该树立一种新的理念:地方志应该遵循客观需求,在客观条件许可的前提下,以创新而学、寻创新而编。这种条件论有助于人们正确看待新方志编纂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避免因循守旧、食古不化,或不顾条件许可,贸然试图随意改变地方志的本质特征和发展规律。无论是提出和推行地方志的新举措、新手段,探索开辟新平台、新领域,或是制定实施新制度、新规划,都需要一定的主客观条件。“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以及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2]马克思、恩格斯这段话可视为辩证法条件论的经典论述。显然,如果不是时代发展对地方志事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就不可能孕育出“十业并举”的愿景;若人才队伍力量薄弱、资金缺乏、资料流失严重,完成本级综合志书的编纂都很困难,更谈不上开展地方特色志书山脉志、河流志、人物志或器物志等的编纂;缺乏专业人才、技术设备和正确的信息化理念,“网络修志”或“网上年鉴”就往往流于空谈或会走弯路。但如果一味等待观望,不努力创造条件,更是很难指望地方志事业有新作为和新成就。“创造条件也要上”是一种主动作为的条件论,而不是盲目蛮干。
不论旧志还是新编地方志,都有其不同于其他文献的独特篇目体例和行文规范。从旧志的类目体(又分为纲目体和平目体)到新志的篇章体,独特的体例和行文规范实质上就是方志内容独有的表现形式,它保证了方志作为资料性著述既不同于以阐发学理为主的学理论著,也不同于史论结合、以文载道的史书的独特价值和地位,因而被一代又一代方志人奉为圭臬加以传承。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内容和形式的关系是相互制约的。山川地理、经济物产、社会文化、风土人情和各行各业的起源、发展及变迁就是地方志的内容,“述而不论”“生不立传”“横分纵写”等记述体例规则,则是地方志的形式。
内容是事物内在诸要素的总和。形式是内容的存在方式,是内容的结构和组织。内容和形式是辩证的统一,二者是相互影响的。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依赖于内容,并随着内容的发展而改变。但形式又作用于内容,影响内容,当形式适合于内容时,它对内容的发展起着有力的促进作用,反之,就起着严重的阻碍作用。同一种内容在不同条件下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同一种形式在不同条件下可以体现不同的内容。内容与形式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由于历史的发展和特定社会的需求,在内容发展的同时,必须有新的形式与之相适应,所以要打破旧的形式,创立新形式。而这种新形式又必须在旧形式的基础上继承和扬弃,使之能为新内容服务。
正因为如此,随着社会和时代的演进,地方志的内容日益更新和扩展,人们对地方志的理解、掌握和使用也会随之有所变化。地方志的记述形式、体例规则,乃至记述内容有所调整是必然的,不应该食古不化、因循守旧,盲目坚持“古人之制不可改”。例如,旧方志多用纲目体的框架,还有少数志书采用平目体(条目体)的框架,而现代读者习惯于阅读整体性较强的篇章节体,因此,新方志基本都采用篇章节体的框架。旧志强调“述而不论”,并以此作为方志的特色,但是因为缺少综述性文字,庞大的志书缺乏对地方总体面貌的概括,读者很难获得对地方变迁基本脉络的把握。因而新方志大都以简练的概述性文字和大事记加以弥补。旧志对地方人物“生不立传”,但新方志为了及时记述近期地方名人,对在世人物采取人物简介的方式加以有取舍的记述,既对原有体例规则有所突破,但又不过分拓展人物记述的内容,等等。这些都是记述形式服从记述内容需要的例子。不难设想,如果新方志完全照搬旧志体例规则来编纂,“旧瓶装新酒”,按照过时的形式(体例)编出来的志书,不管资料如何丰富详实,都肯定难以吸引现代读者,甚至是难以卒读的。新的内容需要地方志以新的形式(框架体例)来体现。
反之,地方志的形式(体例)有相对的稳定性,如果不承认这一点,胡乱“创新”,随意改变志书或年鉴的体例规则,甚至使其面目全非,完全失去志鉴的本质特征和应有面貌,志鉴“变形”成学术论著、时政宣传读物、新闻报道或是报告文学集等文体,无异于方志的“自杀”,也有悖于内容决定形式,形式服务于内容,形式依赖于内容,并随内容的发展而发展的辩证法。
地方志鉴的存在价值和功能是通过各种载体体现出来的,志鉴的发展速度、扩展规模和内容质量等是社会对其评价的主要指标。地方志工作领导者和管理者常遇到如何处理地方志鉴发展的数量与质量的难题。
数量与质量是各种事物存在和发展的一对矛盾体,是任何事物存在的两个方面,量变和质变则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基本形式。任何事物都要以一定的数量存在,同时又有特定的质量规定性。没有数量的存在是毫无意义的,而失去特定的质量规定性,该事物事实上也就不复存在,包括地方志在内的诸事物无不如此。
事物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质变则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拓道路。在古代,一些思想家已经注意到了量变引起质变的现象。《老子》提出“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战国策》中说“积羽沉舟,群轻折轴”等,包含着量变引起质变的思想。古希腊哲学在“谷堆论证”“秃头论证”中讨论了量变与质变的关系。近代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黑格尔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质量互变规律。马克思、恩格斯在概括大量自然科学成果的基础上,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因素,对于质量互变规律进行了科学阐释。
在地方志鉴的数量与质量这一对矛盾体中,质量居于主要的地位。若以方志人熟悉的语言表述,地方志的历史价值和社会作用都主要取决于其存史资料的质量,古今概莫能外。没有一定质量的志鉴,尽管篇幅再大再多,即使不像旧时代那样被毁版或查禁,其存史、资政的价值也大打折扣。历史研究、现实社会经济问题探索、政治结构与文化变迁的讨论等,都须以客观、真实、丰富而系统的史料为基础。失真的方志史料也必然失去其传承价值和社会功效。但是,任何一部方志都不可能将所有史料巨细无遗地搜罗完整,为此需要不同层面、不同体裁的方志,包括国家、省、市、县、乡镇乃至街道、村屯层面的志书,以及行业志、专业志、单位志、器物志等,各有侧重地记述浩瀚的史料。没有一定篇幅和种类数量的志书,则难以完成存史、资政的重大使命。
一个地方编写的地方志种类数量多、篇幅大,是其发挥作用的数量基础,但不能简单地将地方志种类和篇幅跟其质量直接等同。方志种类多,不等于每部地方志质量高;一部志书篇幅大,也不等于其编纂水平高和史料价值大。但是没有一定数量的地方志书和年鉴,难以比较和鉴别,地方志质量无从谈起。而地方志鉴的高质量,对于传播和使用又会造成名牌效应,吸引更多的人去阅读、使用和参考。可见,地方志鉴的质量与数量是相互制约的。在不同的地区和时期,质量和数量何者应该成为工作决策的主要关注,是因时因地而异的。但不管有何任务和项目,评价地方志的第一标准始终是它的质量,质量始终是地方志事业的主要方面和工作重点,这是每个方志人都应该铭记于心的。从开始编修新方志以来,建立健全诸如资料年报制度、编纂人员培训上岗制度、志鉴评审制度等各种质量管控制度,看似繁琐费时,却是志鉴基本质量的保障底线。而且根据多年的编纂实践经验,为进一步提高志鉴质量,还有必要对建立全国统一的志鉴评审制度、精品志鉴评选标准等质量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等继续探索,使地方志鉴的质量获得更坚实的制度保障。
任何事物都有其孕育、诞生、发展、繁荣、没落、衰亡的发展周期,地方志也不例外。然而为何有的事物很快就消失于历史长河中,而有的事物比如地方志却能够在历史变迁中展现强大持久的生命力,生生不息地传承数百甚至数千年?从哲学视野来看,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的地方志属于上层建筑,它产生于一定的历史背景和文化传统之中,服务于一定的时代和社会需要。社会的需要是它得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原因和动力。从方志史视野去系统地分析地方志的发展变迁脉络不是本文的目标,但勾勒出地方志发展演变是如何遵循肯定与否定的辩证法一般规律,则是本文力图达到的目的。
方志的记述内容、记述体例和载体等,都经历了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式发展变化。从较为单一的、以地理信息为主的古代图志、地理志,到汉唐以后一地之综合志书,现代从综合志又衍生出各种专门志、行业志、器物志、人物志等,而林林总总的专门志又为综合志提供了丰富的资料。从旧志简单平直的类目体,到整合类目体和篇章体优点的现代方志框架;志书受众面由小众到大众,再到信息化时代志鉴信息的精细化传播和开发等,都呈现出螺旋式上升发展的轨迹。固然由于方志自身的特征,其发展变化的周期显得漫长且缓慢,但这不妨碍从中归纳出其演变的轨迹具有否定之否定的特征。由此得出的一个启示是,现代方志的发展演变和其他事物一样,也会有自己的周期,也需要对传统方志文化进行扬弃,主动吸收为时代所需要的积极成分,提出和充实新的内容,从而在前人的基础上获得上升发展。地方志事业当今种种新措施、新手段、新平台乃至新制度、新规划,无不是在对前人工作的基础上扬弃发展而来的。
不得不承认的一个事实是,在当今的大数据时代,无论是就社会发展全局而言,还是在文化事业发展格局中,地方志都不是中心工作或重点领域,地方志的成果基本上只为地方官员和历史文化研究者所关注和使用,此外还有少量的历史爱好者对方志有所注意。方志产品属于受众面很小的小众文化,远没有居于古代县官“三件大事”之列的那种显赫地位。在这样的背景下,地方志工作的社会声望究竟有多高是可想而知的。如何处理好编修与开发传播、小众与大众的关系,是每个地方志工作机构都会遇到的挑战。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时代,与其他事业特别是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相比较,地方志事业不论是人才、资金、基础设施或其他有形资源都相当有限,从而制约了地方志事业的发展,使地方志的作用乃至其存在都很少为人所知,更谈不上高知名度。这种情况在后发展地区的县(区)等基层尤为常见。
地方志工作究竟应该以小众(地方志鉴编修)为主还是以大众(志鉴成果开发应用)为重点?这也是经常困惑方志人的一个矛盾或难题。回顾方志史可以看到,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新编地方志逐步从只关注一本书的冷门行当,到提出“修志为用”的理念,再到提出“志鉴库馆网刊”全面发展,直至发展成为当今“十业并举”的宏大文化事业,地方志由冷门逐渐“加温”,由小众逐渐推向社会。地方志工作由小众走近大众,这一局面是几代方志人在坚持不懈地努力编修地方志(包括年鉴)的同时,将方志编修与地方志信息开发传播加以结合推广的结果,更是社会对更为丰富广阔的信息需求推动的结果。地方志工作者已经普遍认识到,地方志只有走进现实,走近大众,服务当代,才能发挥其独特的文化动能,才能获得持久的生命力。要做好小众,也就是修编出精品志鉴,大众传播和开放应用才有可靠的质量基础;同时,只有主动运用多种信息数据手段,充分发挥各类新媒体强大的传播功能和对社会生活无所不至的渗透功能,做好大众传播和开放应用,地方志的小众精品才有直接的现实意义,才能实现其更大的社会价值。而且地方志的大众传播开发也必然对志鉴成果的质量提出更高要求,推动地方志鉴成果的质量建设,因而,这二者都是地方志工作不可缺少的、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或领域,必须兼顾推进。
总之,懂点哲学,学点辩证法,不一定能使人成为哲学家,但是掌握一些哲学的辩证思维方法,却可能帮助方志人特别是地方志事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跳出“刀笔吏”不谙世事、自我封闭的狭小境界,不再“不知有汉,何论魏晋”,能够更客观地评价地方志的社会功能,从社会发展和方志事业发展的需要这一宏观层面思考地方志的未来,以更为开阔的视野规划地方志事业,更为前瞻地认识地方志工作,更为精确地抓住地方志工作的重点,更有艺术地把握重点和全面推进的节奏,更为周全地协调各项要素和任务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