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华
一、新形势下农民合作组织制度特征剖析
作为农业生产大国,近年来经济快速化发展在推动国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同时,农村合作组织在经济转型和升级中的广泛应用,在提高农村资源合理化配置以及提高农村生产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农村经济转型的重要践行基础。相比传统农村经济模式,农民合作组织在尊重事物发展前进行和曲折性相统一的规律的前提下,不仅改变了经济运行模式以及传统经营体制,与此同时还具有提高农户自救能力、实现规模经济、增加农业生产边际效益以及降低资源浪费和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等优势,为农业经济转型和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伴随现代农业的转型和升级,传统小农体制复杂和你下农民组织程度的不断降低在影响传统农业进一步发展的同时也不利于经济的全面提升,为此在新时期改革发展下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农村生产内在潜力以及提高农村资源配置效率,确保农村合作组织优势的充分发挥以及对组织制度进行不断改革现已迫在眉睫。就目前来讲,在现代化农业发展中,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的实施具有如下意义:
1、推动了区域经济进一步发展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本质上来讲其实是一种经济共同体,在现代农村转型和升级中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确保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合理化应用在激发农民生产要素投入的同时也确保了产业机构的规范化发展,为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创造了良好条件。在现代农业转型和升级的过渡期,合作组织的有效落实可统筹化原有较为分散的农业生产作业现状,在缓解农户生产压力的前提下保证了风险的均摊化,由此在保证农户获得农业生产使用权的前提下保障了农业经济转型工作的顺利化开展。
2、缩小了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发展差异
经济快速化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为行业转型升级创造了良好条件,但由于农村和城市之间发展差异化问题的存在,农村治理结构不协调现象较为严重,在这种环境下农村经济转型和升级工作难以落实到位的同时也不利于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小农体制下农业生产及其要素配置规模经济的不断缩减是城市和农村之间发展差异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为此在现代农业转型和升级期,在农村合作组织普及后,农户经过再教育、再培训,自身专业能力不断提升的同时也逐步提高了农户种植能力、改变农户传统生产意识,以此为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技术创造良好条件的同时也缩小了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发展差异。
二、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改革措施的基本概述
伴随农民合作组织普及工作的规范化开展,在很大程度上区域农业经济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同时也全面促进了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但由于某些不和谐因素的存在,导致农村经济转型工作并未取得预期成就,为此为积极提升农村生产要素,在农村经济转型和升级中强化农户抵御农业风险能力、全面提升农民边际收入、提高农村产业规模、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新农村合作组织的核心价值以及加快推进农村生产的流动与整合是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来看虽然在现代农业转型和升级期间国家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但由于农户对农民合作组织认识不到位以及农业资源(资金短缺、人才匮乏)有限等因素的存在,各项工作的开展形式化较为严重,为此要想实现农村转型和升级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区域农技机构需做好如下工作:
1、加大“合作组织践行意义”的宣传力度
农户对农民合作组织构建认知不清晰,是目前影响合作组织践行意义的重要因素,为此要想确保农村经济转型工作取得成功,为此加大“合作组织践行意义”的宣传力度现已迫在眉睫。就目前来讲作为农业生产大国,农业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从根本上确保预期生产目标的实现,在农民合作组织普及过程中,区域农技机构需加强对合作组织践行意义的宣传力度,由此在全面提高农户认可度和接受度的同时为行业经济转型创造良好条件,与此同时政府机构还要保证各项合作组织扶持政策的有效落实,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宣传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工作,以此在不断提高他们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同时确保帮助农户真正了解“合作组织”的相关内容和构建意义。
2、不断优化和完善农民合作组织的管理规章制度
农民合作组织实施过程中,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清晰、不明确在增加机构与农户、农户与农户之间矛盾发生率的同时,也不利于区域稳定性格局的构建,为此要想从根本上推动行业进一步发展,不断优化和完善农民合作组织的管理规章制度现已迫在眉睫。就目前来看在制度完善和调整过程中,为保证应用效益的最大化发挥,区域农技机构需基于《农村专业合作法》,通过在内部成立管理委员会,对各项颞部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进行规范和约束,由此为农业经济转型和升级创造良好条件。
总的来说,现代化农村经济转型和升级时,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经济共同体,在转型和升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性作用,但由于某些不和谐因素的存在,各项工作的开展形式化问题较为严重,为此针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处理,是促使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符合当前市场竞争趋势的重要战略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