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慧
摘要: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在新的形势下,我国军民融合拓展了新的内容,增加了新的内涵,向着更加广泛、更加深度、更高层次的方向发展。本文主要从环境基础、物质基础和技术条件三个方面探讨信息化军民融合发展。
关键词:信息化、军民融合
科技进步深刻改变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也深刻影响着世界军事发展走向。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综合国力不断提升,科技与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内外环境,为走信息化军民融合式发展之路奠定了坚实的环境基础、物质基础和技术条件。
一、环境基础
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国家战略竞争力、社会生产力、军队战斗力的耦合关联越来越紧密,国防经济和社会经济、军用技术和民用技术的融合度越来越深。军民融合发展不仅涉及政府、军队众多部门和单位的职能与利益调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因此,走信息化军民融合发展之路,不仅要依靠技术创新,更要依靠机制体制创新,培育良好的社会基础,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一)国内环境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大致经历了军民结合、以民养军、寓军于民和军民融合发展四个理论认识和实践时期。从我军发展壮大的历史看,任何一个时期都离不开人民的而支持,形成了“军爱民、民拥军”的“双拥”传统,这一光荣传统为新时期信息化军民融合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近年来,“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不只是一句口号,而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追求,“强国固本”成为一支愿望。邓小平同志曾说过“社会主义国家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做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这方面是我们的优势,我们保持这个优势,保证社会主义的优越性”[1]。这个优越性在2020年初的新冠肺炎疫情上体现的淋漓尽致。军民融合从本质上看是以宏观调控为主的总体筹划与综合协调,涉及多方面、多层次的经济、权利等利益调整。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可以为信息化军民融合发展提供优越的根本制度保障。
(二)国际环境
冷战结束以来,我国和其他国家之间建立了各种伙伴关系。我国作为一个和平、理性、务实、负责的大国的形象逐渐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认可,大大改善了我国的国际形象,成为军民融合发展的有利因素。但近年来中美大国博弈,美国将22个中国实体和1名中国自然人列入实体清单。这也凸显出中国缺少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的知识自主产权,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对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视,推动我国走技术创新发展之路,尤其是信息化技术自主创新发展。
二、物质基础
(一)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我国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全面支撑国家信息化进程。我国信息化基础设施建成了覆盖全国的高速传输网,形成了以光缆为主、其他方式为辅的通信传输网络。截止2020年6月,全国行政村4G覆盖率超过98%。根据工信部印发的《“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指出,到2021年底,千兆光纤网络具备覆盖2亿家庭的能力,千兆宽带用户突破1000万用户,5G网络基本实现县级以上区域、部分重点乡镇覆盖,新增5G基站超过60万个,建成20个以上千兆城市。
(二)信息产业发展
在国际压力不断加大、行业转型主动不断增强的关键阶段,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在波动中维持平稳增长,新兴领域常新发展持续深挖,骨干企业资本化和创新发展步伐加快。截止2018年底,信息产业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一是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投资、出口等数据保持增长,但增速普遍下降。二是集成电路、光电元器件等分领域投资在新乡市长拉动下仍有增势。三是新兴领域创新发展持续升温,企业不断推进应用领域和产品创新。四是骨干企业资本化和创新发展步伐加快。
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信息产业的蓬勃发展对军队基础信息系统体系作战能力生成提高给予了重要支撑力量。
三、技术条件
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掌握核心关键技术是我国网信事業发展的重要基石,也是信息化时代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技术保障。2017年以来,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文件,对加快信息技术领域发展做出了具体部署,如人工智能技术、工业信息技术、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在工业信息技术领域提出,要深入推进“互联网+”,开展新型网络互联技术研究,加快5G、软件定义网络等技术在工业互联网中的应用研究,推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关键技术及安全可靠机制研究。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军民融合创造了有利的技术条件。
四、薄弱环节
目前,我国正处于信息化深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国家利益的拓展和国家安全的需要,赋予了军队新的使命任务,为国防建设提供了新的动力。我国信息化军民融合发展在一些重点领域取得了一定成效,产生了很好的社会与军事经济效益,但从总体上看,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总体筹划不足。我国在推进信息化军民融合发展的计划上,特别是在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建设的总体筹划与协调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军民分割、行业垄断的问题仍然存在,如部队所需与地方规划相互脱节,导致重复建设、资源浪费[3]。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化军民融合发展进程。
二体制机制不顺。信息化军民融合发展涉及军地多个领域的融合,尽管目前已经建立了一些组织机构,但与信息化军民融合发展要求相比,在体制机制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三法规标准不全。虽然我国有关军民融合的政策法规在不断完善,但现行的法律法规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滞后于客观现实和形势发展要求,致使信息化军民融合发展在有些方面仍无法可依。主要体现在覆盖面不够、时效性不强、操作性不强、军民标准不兼容等方面。
信息化军民融合的深入发展,需要国家和军队以及社会各个领域的通力合作,才能更好地发挥信息化军民融合的优势,才能实现资源集约,效益最大化的目标,才能使得信息化军民融合向着更加良好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冯亮,朱林.中国信息化军民融合发展[M].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
[2]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卢山.2018-2019年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蓝皮书[M].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2019.
[3]郭小华.网信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实践与思考[J].军民融合,2016.